实用的初中优秀作文优选【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优秀作文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初中优秀作文 篇1
许多人总是抱怨生活里的种种不公,挫折总是降临在自己头上。而我想说,感恩挫折。是挫折给了我们启迪,是挫折给了我们教训。有一句话说得好:“吃一堑,长一智”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挫折,让我成长。
有一次,语文单元考,对我这语文能手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我一边轻松地做着试卷,一边洋洋得意地想:“这次考卷,我肯定又能拿高分。”可我哪知道,我的答案早已漏洞百出了。不费吹灰之力,我就做到了阅读题的最后一道题,可是因为分心,这道题竟成了“漏网之鱼”。
终于到作文了,我一看题目,哈!原来题目是我写过的,太简单了。我想都没想,就挥动起我的“神笔”信心满满的写着,很快就写完了。
过了几天,当我走进教室时,一下子就听见同学们欢天喜地呐喊着:“发考卷喽!发考卷喽!”一听到这个好消息,我的心里也乐开了花。心里兴奋地想:“这次又可以得到爸爸妈妈表扬了。”果真,语文老师捧着一大叠考卷走进了教室,她神情严肃,像是一座火山将要爆发了一样。她严肃地对同学们说“这次大家都考得很差,一些好的`同学也没考好。”说完,她便叫同学把考卷发下去。当发到我的时候,我立刻傻眼了,考卷上赫然写着一个红色的数字82。5。平时我看到这红色的数字,那一定是充满了兴奋和喜悦,可这次,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剩下的,也只有刺眼和忧伤了。
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真想找一个地缝钻进去,或是在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这真是我最失败的一次考试了。
此后,我就不再那么粗心了。而且我上课也总是认真听讲,在家时,仔细完成作业。我的成绩也一下提高了许多。这时,我才知道,其实挫折就是引导成功的路标。感恩挫折,它使我明白了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
感恩挫折,它使我明白了失败和成功的一样有价值。感恩挫折,它使我明白了短时期的挫折比短时期的成功好。淡敏曾经说过:“失败的次数越多,成功的机会愈近。成功往往是最后一分钟来访的客人。”是啊!人生不能缺少挫折,要不然,这就是一个不完整的人生。所以,让我们一起感恩挫折吧!
初中优秀作文 篇2
在我们的生活中,规范文明,无处不在。规范已经成了生活中的家常话题,但是在生活中,却经常有不遵守校规校纪的人存在。无论是在社会中,还是在学校里,只要人人遵守规章制度,校园不是将变得更美好么? 比如说,学校的行为规范中有一条:集合快、静、齐、服从指挥。别看这短短几个字,看上去并不难,但是据我观察,许多班级都没有做好这一点。
就拿我们班来说吧,每当演练的时候,教室里走出来的人一个个都懒懒散散的,出来便像赶集一样,哈哈大笑的,捂着嘴悄声说话的什么样的都有,真是形态各异啊。这时,就能看见班主任的脸上,划过一丝难以察觉的气不打一处来的表情。无论班主任怎么警告,男生们还是照干,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忘了。于是这项规定就变成了:集合不快、不静、不齐、不服从指挥。 其实这种现象是很普遍的,那怎么样才能预防这种情况的发生呢?我认为,其实可以从青少年的叛逆心理入手,青少年应该多参加一些户外活动,放松身心。多与老师沟通和交流。而老师呢,应该了解学生的心理,还要博得学生的`信任。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商鞅,一天,他放了一根3丈高的木头在城门前。
下令道: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去,就奖赏10金。开始时,没有人相信,于是,商鞅把钱数加到了50金。人们纷纷议论开,但还是无人去搬。可是有一个人偏偏不信邪,去搬了那块木头,最后商鞅如数给了那个人50金。这个故事中,商鞅就好比是老师,群众就好比是学生,而那个去搬木头的人,就好比是班级建设的领导者。老师得到了学生的信任,同学们才能服从老师的指挥,而在这之间,班级建设的领导者班干部。起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他能够协助老师共同规范同学。同学们服从了老师的指挥,难道还怕同学们违反校规校纪么? 最后,送给大家一句话:只要人人都能遵守校规校纪,那么班级将会变得更加和谐!
初中优秀作文 篇3
下午的课我几乎没有心思听进去,我在想青原子。奇怪,我竟然对图书馆有了另一种无法磨灭的好感,它不是来自那些书,而是来自那个活泼开朗的女孩。
按理说,我本应该害臊,然后自责。但这次我没有。我心怀坦荡旁若无人地想念她和她的每句话。我觉得这个和书有着某种曲里拐弯联系的女孩很可能与我有着曲里拐弯的缘份,我喜欢她看我时那种冰清玉洁的眸光。
晚上,同寝室的几个哥们都出去潇洒了。我枯坐在写字台前,打开手提电脑,放进《告诉你的眼睛》CD-ROM 。我喜欢这书名,我曾固执地认为没有好的书名就算不上好的书,后来看了韩松的《20xx年之西行漫记》才明白朴实无华的书名下面也可能是一部精品。
书的首页显示该书作者叫猪小丫。我眼睛一亮:“有意思,居然和我同音。”于是更加绕有趣味地看下去。不看则已,一看不禁拍案叫绝。这书写的太棒了!作者敏锐独到的眼光居然与我不谋而合,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兴奋地看下去,这部自传体小说由主人公的视角转移揭示自己思想上的变化,他说到人的一生最重要的获取信息的器官是眼睛,我们98%的信息是由眼睛告诉我们的,但是假如眼睛欺骗了你,你又会怎样呢?那将是人生最大的悲哀。所以不要迷信你看到的一切,只有用心才能洞悉这纷繁的世界,变“眼睛告诉你”为“告诉你的眼睛”吧!
我如痴如醉地看了一个通宵。看完后一声欢呼惊醒了全寝室最后一个起床者,他一边骂我有毛病一边穿衣掀被。结果他还没起来,我倒先上床打起了呼噜。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我没课。于是骑上我那张破自行车乐颠颠地奔图书馆而去。我想见见青原子,告诉她我看了两本多么好的书。
进入图书馆,我差点又掉头跑出来!它竟然又恢复了原先的样子:长书桌、大书架、人头攒动的阅读者……
我搞不清学校翻来覆去折腾图书馆干嘛?
张伯看我傻愣在那儿,招手喊我。我怔怔地走过去说:“张伯,您还在呀?”
“怎么?希望我不在?”张伯笑呵呵地望着我,“这些天你怎么老不来?上个月借的书该还了。”
“您说那本侦探小说?怎么,您没收到?”我这才清醒过来。
“是呀。期中考试前借的,怎么?弄丢了?”张伯也严肃起来。
“可我上周三中午还来了呀,给了你们这儿新来的青原子。”我说。
“什么氢原子、氧原子的?弄丢了就实说呗,我们这儿可确确实实没有你还书的纪录呀。”张伯指给我看借还纪录。
“不对!青原子。一个挺漂亮的女孩儿,您不认识?”我着急地问。
“我干吗要认识?她来借过书吗?”张伯也糊涂了。
我一下子愣在了那里,满脑子都是青原子清晰的容貌。“不可能!她没有必要骗我!”我拔腿就往外跑,我要找出那两本书证实我真的见到她了。隐约间我的心一阵疼痛,我害怕再见不到她了。
《100年最佳中文小说选》和《告诉你的眼睛》两张CD-ROM此刻就拿在我的手上,我欣慰地笑笑。我知道我没做梦,我还会见到她。
“也许她只在周三的中午上班呢,张伯应该没见过她,她是新来的嘛。”我煞有介事地分析所有可能的原因。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我每个周三的中午都去图书馆,可是再也没有见到青原子。我怅然、失落、孤独、惊诧……很长时间我才带着隐隐的伤痛,逐渐地把心思收回书本。尽管我知道我再也无法回到那个单纯的自己了。
寒假就快来了。期末考试迫在眉睫,我捧着书本往返于教室和寝室,除了知道一件件添加衣服,对季节的变化似乎也熟视无睹。我实在没工夫去感叹落叶或飘雪。
一道高等函数公式需要我查阅它的创造者的历史背景,我在食堂三两口扒完饭,急匆匆地来到图书馆。
推开厚重的玻璃门,好像推开一个厚重的历史。那一刹,我竟莫名其妙产生了这个想法。我自嘲地摇摇头,径直走向张伯的柜台。
“您好!”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我抬头定睛。一个漂亮的女孩歪着头调皮地向我打招呼。青原子!她回来了!!
“怎么?有什么不对吗?”她发现我怪异的眼神忙问。
“你?这些日子去哪儿了?”我的喉咙像堵了一块棉花,艰难地说。
“这些日子?没去哪儿呀。你想我了?”她顽皮地笑。我一下子脸红了:“不、不。我想还你那两本书,老找不着你。”
“哦,你还真守信用呢。”她歪着头看我,“要在我们这儿,你一定非常富有。”
“什么?”我没听明白。
“没什么。你还需要书吗?”她热情地问。
“要,当然要。你借我的书太棒了。我废寝忘食欲罢不能。真难以想象这些书写到我心里了,好像专门为我写的一样。”谈到书,我活跃了一些。
“你想当大作家吗?”她问我。
“我还能当作家?”我不假思索地反问,潜意识里我根本没考虑过自己会写作。
“当然能!因为你是爱看书的男孩。我相信你。你能写的`非常出色。”她眸光盈盈地望着我,我立即产生了腾云驾雾的错觉。
那以后,我能经常见到她。说经常也不确切,因为我俩有一个约定,每月第三个星期三中午才可以碰面。我知道她神秘,又怕无缘无故地再次失去她,只得答应。所以,每月我只能见她一次。 我完全被她征服了,我要证实她对我的信任是无须质疑的。寒假里我刻苦写作,说来也奇怪,从没有尝试写作的我一下笔便纵横捭阖洋洋洒洒。常常一个中午的时间就完成一个短篇小说,一周完成一个中篇,不出一个月一部15万字的中长篇新鲜出炉了。这个寒假我写疯了。父母也拿我没辙,只要不干违法乱纪的事,他们才不会约束我呢。
开学以后,我捧着这些总共20万字的稿子高兴地去见青原子。
好不容易才熬到“第三个星期三”。我见到了青原子。还没有拿出稿子,她就说:“对不起,小鸭。今天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我一慌,手上的稿子抖落一地:“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可能你也猜到了,我是来自未来的女孩。我在这个世界里只能漫游一个小时了。”青原子叹口气,继续说道,“本来我们到过去的世界是不可以暴露身份和未来的进程的,那样做会干扰历史,造成时空紊乱。但现在我们时代的时间机器不会有这样的顾虑了,有人发明了历史存储器,可以将未来定位。即使过去时代的人类发现了未来的样子,他们也无力改变。因为在历史存储器里未来就像历史一样被固定了下来。现在时间机器被开发做商业用途,但每个人回到过去的总时间是被计算好的,就像电脑的硬盘有空间那样,历史存储器可容纳的总时间是有限的。尽管如此,我还是可以不受限制地漫游过去的世界。因为发明这个机器的人就是我的父亲……
“父亲发现我沉迷于‘回到过去’的游戏,就悄悄地跟踪我。他发现我喜欢了一个这个世界的男孩。为了他,我每天都想回到过去,甚至偷偷地篡改延长时间。就这样无形中大量占用了可以赚钱的时间份额。父亲怒不可揭,他关闭了我的漫游账号。我以后再也不能来了。”青原子说到这儿哭了,她美丽的脸庞被伤心的泪水打湿,愈发地楚楚动人。
“现在,我的旧账号只有不到30分钟的时间了。我要亲口对那个男孩说:我爱你。”青原子含着泪水继续说,“你说,他会接受这份无缘的爱吗?”
我被感动了,模糊的双眼已无法辨认她真实的模样。
“会的。他一定会接受的。”
“要是你,你会接受吗?”
“要是我,我也会接受的。”
“那么,请转告他吧——我——爱——你——”青原子大声地一字一顿地说。
“你真的要走了吗?我的小说你还没看呢?”我忍住泪水不让它们滑落。
“对不起,我不能带走这个世界的任何东西。但我可以看见你写的小说呀,猪小丫!”她抿嘴艰难地笑笑。
“我就是猪小丫?”我似乎明白了什么。
“对,这是你的笔名。在我们的时代你是已故的著名作家。”
“谢谢。你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价值。” “永别了,小鸭。希望你能常来图书馆看看书,看看——我。”
“不是永别,是再见。青原子,我要写许多书,赚许多钱,买下你老爸的所有账号。到那个时候你就可以自由地来往我们的世界了。”
“对呀,小鸭。你真聪明!我怎么没想到呢?小鸭万岁!我爱小鸭!!”她眼睛一亮,激动地扑过来。
我俩搂在一起转起圈来,像凯旋的士兵和他的女友那么拥抱。我一点儿也不难为情,真的,那一刻我发现自己离成熟已经不远了。 (完)
初中优秀作文 篇4
今天晚上,我亲自学习做红烧鲫鱼,因为我最喜欢吃红烧鲫鱼,现在我要自己会做这道菜,这样只要家里有鱼,我就会自己做起来吃了。
准备要做这道菜了。妈妈把做红烧鲫鱼的要点都告诉了我。开始做了,我先把一条鱼放在水里洗干净,然后把鱼的鱼鳞全部刮掉,把鱼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妈妈说要把鱼背上多切几刀,这样在烧的时候味道才能进去。然后我把锅放在煤气灶上,开大火,让锅冒烟,把油多倒一点进去,前后翻炒一下,等鱼烧熟后,妈妈说要放大蒜、生姜和辣椒才好吃,还要放盐、醋、黄酒和酱油。我仿佛听到鱼在锅里说:快点,再多放一些调料,让我变的更香吧!中途我又加了一些水,待水烧干一点,放上味精、葱,一盆香喷喷的`红烧鲫鱼就出锅了。
看着这盘五颜六色、热气腾腾的红烧鲫鱼,不知道味道怎么样?我吃了一口,啊!这种人间美味只有天上有。妈妈也夸我能第一次做出那么好吃的菜,我感到骄傲。
爸爸、爷爷、奶奶知道后,也非常高兴。
初中优秀作文 篇5
淡淡的眉毛下面,一双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脸蛋圆圆的,他就是我八岁的小弟毛毛。
毛毛长得肥头大耳,别人常说他是块当官的料,因此,毛毛从小便立下雄心大志:长大后要当官。有一次,我问他:“你是当清官还是当坏官?”他眯了眯眼睛,问:“清官是什么东西,坏官又是什么玩意?”我说:“坏官很有钱------“没等我说完,小弟便歪着脑袋笑着说:“我当坏官!”我又说;“坏官可没有什么好结果,是要枪毙的!可清官又没有钱。”小弟这下为难了,用嘴吮着手指自言自语:“清官没钱用,坏官要枪毙,我当什么官呢?”我们都在等他回答,一会儿,他想好了,高兴地说:“我清官坏官都不当,我要当既有钱又不枪毙的官!”咳!小小年纪就知道钱好,大概他只知道钱能买零食吃吧!听了他的'话,大家捧腹大笑。我又说:“毛毛,以后当官就要当为人民服务的清官,我们家族可不允许有坏官啊!”听了我的话,或许他并不太懂,可他仍一个劲地点头。
小弟有许多优点,旱冰鞋一滑便会,我俩比赛我总是他的手下败将;踢足球也不在话下,他体质好,力气大,抢球射门是顶尖高手。
毛毛小弟不懂什么是幽默,可他再幽默不过了。他的聪明可爱与活泼顽皮,常给我们带来不少欢乐,我们常把他当成一个活宝!
初中优秀作文 篇6
新学期,我踏进了中学的大门,来到了另一个世界。然而,对于美,我也有了新的看法。
今年《开学第一课》的主题是“美,就在我身边”,看完节目,一个最美的老师与最美司机的事迹深深的震撼了我,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人性与道德的“美”。
邓丽,一个普通的年轻教师,不同的是,她在偏僻遥远的大山教书。三年前,她刚从师范大学毕业就自愿以支教老师的身份来到了这里。然而,她的到来,却改变了许许多多的孩子。邓丽老师教他们唱歌、画画、跳舞。就是这些举动,却改变了孩子。使本来害羞,胆怯的山里的孩子们现在有了自信,走到哪里都带着灿烂的笑容,能主动积极与人沟通了,可以在陌生人面前唱歌跳舞了。邓丽老师认为还不够,于是她又教起孩子们英语。邓丽老师的英语课上是让大家用肢体一边比划一边来学,黑板上也呈现出用红粉笔写的外语板书,原本既沉默又内向的山里孩子们也能歌善舞。一切的一切都变了,原本清贫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原本破旧的床单变成孩子们心中的红地毯。不知不觉中,三年的支教期限到了,在孩子们的心中,邓丽老师就是最美的人,他们要用最美的方式来留下他们最美的老师。
其实邓丽长得并不漂亮,也不算美。但却为什么她被孩子们认为是最美的呢?因为她已经把美播种在孩子们的心中,人性的.美使她变美了。
另外一位,却已不在人世间了。他的美,传遍全国。他是一位大巴司机,名叫吴斌。一天,他如往常般开着车在高速公路上,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一片碎玻璃以飞快的速度扎进了他的腹部。在这飞来的横祸竟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原来,他受伤后的第一件事竟然是稳住方向盘,挂档,停车,开了又跳灯等待救援。这一系列寻常的事却是在不寻常的情况下完成的。待稳定了车子他转身就去嘱咐乘客撤高速公路边上的安全地带,直到最后,他才要人帮他打120,车上所有的乘客都被感动了,他用自已最后的生命换来了车上所有乘客的性命。他直到生命的尽头,都没有一丝的慌乱,所有的动作都体现出他对工作的尽职与热爱。他永远不忘乘客的安全,对于他来说,乘客的安全第一,哪怕为此付出生命。
他走了,走进了人们的心里。一个人,感动了一座城。天是灰的,心却是亮的。在生命的最后他做出了选择,选择的代价就是自己的生命。他的选择感动了一座城,一座城为他一个人送行。
心灵美,一切都美。爱是相互帮助,传递快乐;道德美,一切都美,爱和美是融合传递的;美就在身边,我们要发现美,探索美,创造美,最后去传递美。
初中优秀作文 篇7
一双乌黑的大眼睛,较高的鼻子,小小的嘴巴,白色的衬衫,深色的裤子,这就是我,初一五班汪长榕。
我如今十三岁,个子不高,但也勉强算的是矮子中的小巨人。我出生在古田,那里盛产水蜜桃,我是吃它长大的。
我的爸爸姓汪,按辈分来排我的一个名叫长,父母又希望我能像树一样高大挺拔,所以我叫汪长榕。
我喜欢吃,我对吃有点讲究。怎么说呢?就比如说,炒面!抄面算是种普通的食物了,煮法也有些随意。而我不同,如果我的炒面上少了放葱的`话,那么我会认为这不是炒面,而是面。
有一次我早上去上学,临行前告诉妈妈,“今天我吃面记得放两勺盐一根葱”妈妈随意的应了一句,马上开始看电视了。晚上我回来了,开始吃面。一吃便吐了,“妈妈,我不是说放两勺盐吗,你怎么才放了一勺!而且你葱切得太长了,味道没有散开,一点也不好吃!”我撒气的冲进卧室,使劲关上了门,不理任何人。妈妈好说歹说,直到她说再做一份,我才出来。
我不仅喜欢吃,还喜欢写小说。我是个小说迷,一写完作业马上开始看小说,直到晚上八点半才结束。我看着一部部网络小说,终于下定决心自己写一部。一开始我觉得很简单,不就是编故事嘛,谁不会!但越学越发现难,至少每天至少写一千字,打了一个小时半。写到二十一章时释然了,一挺就过去了!终于一篇202章的小说写完了,虽然没有发表,但我觉得没有白费,至少我坚持努力了!失败乃是成功之父,只有不断历练才会成功。
这就是我,贪吃,小说迷也喜欢写小说的我!
初中优秀作文 篇8
“第一次”,记忆中熟悉而陌生的字眼,从我呱呱坠地那一刻起,它便伴着我走向未来的人生,开启广阔的大千世界。至今忆来,记忆中最难忘的要算那——“第一次”离家出走了。
“看什么看!快去睡觉!”一声怒吼从平静的家中响起,空气中充满火药味,我抬起头,看着漫画书被那双“邪恶”的手撕成碎片,却又无能为力,纷纷扬扬的纸屑撒落在肩头。
“你怎么能这样!你根本不懂我!”我怒喝一声,把撕得七零八落的漫画书从母亲那青筋暴跳的手中夺回,气冲冲地躲进了房间。
“嘭——”门被用力地关上,如千斤大石撞击着地面,一阵晃荡。我气得眼泪直流,伴随着怒气的还有一个冲动的念头——离家出走!这个家已不再属于我了,连母亲都不懂我!
我挎上黑色肩包,把手表顺势挽在手上便冲出了家门,耳边扬起清风,回荡着渐行渐远的呼喊······
跑到小区外的公园,才渐渐放慢脚步。昏黄的路灯孤零零的站着,把我的影子拖得老长,扭曲成一串串奇怪的模样。它们像一双双眼睛似的窥视着我,树梢卷过涛声,草丛中似乎有什么跳了出来,我的呼吸顿时急促起来,后背一凉,吓得扑倒在地。我感到浑身发麻,所有的'树木都朝我张牙舞爪地狞笑着。
我心中摇摆不定:是回去呢?还是······不行,回去了她又要骂我······我再次鼓足勇气,朝冥冥暮色中迈步走去。
夜晚的柏油马路褪去了白天的燥热,散发着冰凉的气息,我颤颤巍巍地扶着一张木椅坐下,不时朝背后张望一下。灯光下,一群蛾子不厌其烦地飞来飞去。我感叹它们的勇敢,不知每天晚上重复着同一动作有什么意义,也许是追求光明罢。面前的马路,每个充满希望的早晨都将指引人们通向世界各方。在远方,是否也有我一样的看夜人呢?天上的月亮被遮住了一半,像颜料里的鹅黄色。
一阵微风吹来,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原来夏季也有令人心悸的冷风啊。轻轻打个哈欠,低头一看——已经十二点了。虽然城市的夜晚别有一番美丽,但此时我却渐渐怀念起家的味道,怀念起母亲的唠叨······
先前走过的路,已没有来时那般可怕了,反倒觉得它可爱起来,随晚风带去了我的浮躁,留一番清致在心头。
在楼下,望见万籁俱寂中,一户人家依然灯火通明,便知道那是来自家里的灯光。我挥挥手,朝自己的“第一次”离家出走——说声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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