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调研报告

时间:2024-01-21 08:31:45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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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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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调研报告

  农村建房调研报告 篇1

  近期,阜阳调查队对农村居民建房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发现,阜阳市新农村和美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农民居住环境普遍改善,但是也出现了土地规划不合理,资源浪费严重以及垃圾污染等问题。

  一、农村居民建房现状

  (一)新农村和美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据了解,20xx年度和20xx年度阜阳市90个美好乡村建设重点示范村已基本建成,20xx年度45个重点示范村已全部开工建设。全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呈现出机制逐步健全、氛围日益浓厚、工作有序推进的良好态势。20xx年起,市级每年6000万元,县(市、区)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井逐年增加,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治理。

  (二)惠民政策不断出台。交通方面,20xx年阜阳市计划改造农村公路危桥(第一批次)79座,总投资5000万元;县乡道升级改造(计划总里程210余公里,总投资44811万元;养护工程计划养护里程170余公里,总投资3983万元;安保工程计划处置隐患里程150公里,总投资1100万元;村级公路网络化工程计划建设里程290公里,总投资14611万元。危房改造方面,阜阳目前已经获得三批共18400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并出台《20xx年阜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20xx年10月上旬完成6000户农村危房改造。环境治理方面,《阜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20xx—20xx年)》计划到20xx年,全市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沟塘等水体基本得到治理,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农村人居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20xx年底前,全市30%的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农村居民刚性建房需求强烈。阜阳农村人口密集,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约有520万人口居住在农村,作为农业大市,阜阳地区农村居住环境较为落后,农村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意愿较为强烈。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阜阳农民人均收入不断提高,特别是阜阳拥有数量庞大的外出农民工,一般情况下,每个外出务工家庭每年纯收入约为3万元以上,打工几年便具备了新建住房的经济条件。因此,近年来农村新建住房的规模在不断增加,住房的质量面积装修等方面也在不断提升,出现了从粗放实用到美观舒适的改变,瓷砖、热水器乃至空调等已经在农村新建住房中普遍使用。

  (四)建房成本有所下降。农村建房成本主要人工和建材组成,人工成本近年来虽然有所上涨,但是由于近年来水泥、钢材等建材成本不断下降,使农村建房成本总体处于下降状态,根据调研情况,农村偏远地区包工包料建房约五百元每平方米,靠近城镇地区工钱会上涨一、二百元,包工包料约七百元每平方米,当前阜阳农民新建住房主要结构为三间三层,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左右,总造价约20—30万元左右。基本上,一般农村家庭通过务工等方式,没有特殊的困难,都具备建设新房的经济能力。

  二、农村居民建房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指标紧缺。根据目前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均由上级下达,但由于各地发展养殖、工业以及各种公益事业项目对土地需求不断增加,基本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无法用于农民建房,比如颍上县江店子镇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30亩,全镇人口约5万余人,每年新增建房约400户,按照规定每户的宅基地面积应为220平方米以内,每年全镇新增建房用地约为130亩,远超过全镇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二)建设规划不合理。由于目前土地政策比较严格,即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性质,也不能改变土地用途,这使农村集中规划建房带来很大制约,难以将农村居住、生活服务设施、交通路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基本上没有给农民预留发展经济项目的用地空间,比如家庭养殖、家庭工厂等,使部分农民不愿意跟着规划走,往往为了出行方便跟着公路建房,为了搞生产跟着厂区或者大棚建房,导致村庄沿路蔓延,布局零乱,耕地浪费严重。

  (三)新建住房空置率较高。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农村新建住房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普遍处于空置状态,很多房子外观漂亮,但内部空空如也。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农村生产形式发生较大改变,土地流转以及农机大规模的使用,使很多劳动力脱离土地,常年外出务工,不在家居住;另一方面农村攀比之风盛行,新建住房成为一种显示家庭实力的手段,适龄男青年家里甚至没有一套新房子都很难找到对象,这也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四)生活环境恶化。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原先分散居住的人口集中在一起,给生活环境带来极大的压力,主要表现生活垃圾难以处理,生活区周围河道基本被垃圾污染,调研中在阜南县于集发现虽然上级配发了一辆的垃圾转运车辆,但是由于运行成本高,且垃圾无地处置,价值几十万的设备基本处于闲置状态。

  (五)新建住房缺乏监管。在调研中发现,农村新建住房基本处于自由组织的`状态,施工队往往是无资质、无设计图纸、无监理的“三无状态”,而乡镇政府缺乏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经常发生施工事故,新建住房的质量也难以保证,抗震等级普遍较低,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农村居民住房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规划。坚持规划引领,努力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科学修编完善美好乡村建设村庄布点、中心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规划。

  (二)加强环境整治。要坚持对农村的环境治理,全面推进“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加强对农村垃圾、污水的处理,大力实施道路硬化工程,使农村环境得到亮化和美化,让农民居住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只要这样切切实实的变化,才能使农民安居乐业。

  (三)强化土地保障。一方面要坚持“一户一宅、面积法定、无偿分配及使用”的农村住房政策,一方面要研究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研究对“一户多宅”、面积超标、违法占地、长期闲置等情况的处置措施,探索通过政策引导让有条件的农户主动放弃现有不用的宅基地,将农村宅基地盘活用好。

  (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通过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扩大电网供电人口覆盖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等措施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功能,使村民“小事不出村”。

  农村建房调研报告 篇2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在不断高涨的农村建房热潮中,农民个人建设用地普遍存在着“不批就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等现象,既违反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对耕地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也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农民建房用地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土地利用效益低下。据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县农村居民点用地20764公顷,按农村人口76万人计算,人均占地面积273平方米,远远高出国家规定的农村村镇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上限标准。主要表现为:单户用地面积较大,通常户与户之间都会留有巨大的间隙,并且前有禾场后有庭院,以及人为形成的湾子林,破坏和浪费了大量耕地;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建新不拆旧、农村人口进城不归还宅基地等,造成相当数量的农村住宅和宅基地闲置荒废;公路沿线建房盛行,但受公路控制红线的约束,房屋与公路之间的土地基本闲置或低效利用。

  (二)房屋建设布局散乱。大多数村民建房随意选址,建设用地杂乱无序,一般都选择在自家自留地、承包地或交通较为便利的公路两侧建房,形成不少空心村,也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新房建设见缝插针,哪里地势好、风水好就在哪里建,造成新房旧宅斑驳错杂,住房的朝向、大小、高矮参差不齐,乱建乱占现象严重,村容村貌较差,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也不利于基础设施配套,这些都与新农村各项建设要求格格不入,严重影响了村庄规划的落实。

  (三)违建现象非常普遍。 年以前,全县90%以上的农户都在新建住房前,到国土部门履行了申报审批程序,建房用地秩序较好。但自XX年以来,由于税费改革取消了土地管理费,加之土地二轮延包实行长久不变政策,农民以为个人建房不收费,并且是在私有土地上建房,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建设,主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农户数量也因此急剧下降。年起,每年办理建房报批手续的农户不到500户,违法建房已成普遍现象。

  (四)隐形市场极其活跃。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城郊结合部、交通区位优势明显的区域,受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房价高企的影响,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往往不顾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在社会资金的加入下,采取对手成交、以租代征等方式变相交易集体土地,并非法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小产权房地产开发,致使大量耕地被占用,扰乱了正常的城区建设用地和房地产秩序,造成了巨额土地收益流失。表现尤为突出的是斗湖堤城区及周边地区,其中王岗村一、七组的小产权房群就是典型代表。

  二、农民建房违法用地的主要原因

  (一)村庄建设规划滞后。我县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于上世纪末期,由于以前各级对规划重视程度不够,且缺少公众参与,加上受当时农村发展情况及编制技术水平的限制,规划从一开始执行就显现出它的不适应性。虽然现在土地修编已经完成,但仍然缺少可以有效规范和引导农民建房的村镇建设规划,导致违法建房的行为时有发生,出现了公路修到哪、自己的责任田在哪,房屋就盖到哪里的现象。尽管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村都制订了村庄建设规划,但大部分都无法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的控管作用并不明显。

  (二)耕地保护政策受限。农村税费改革实施后,我省对涉及占用耕地的,由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落实占补平衡,但现实情况是绝大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既无财力也无能力来落实,致使农民建房的耕地占补平衡成为一句空话。国家实行土地的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即使是农民建房占用农用地,也要报经省政府授权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受到土地利用计划、农民建房用地的面广点多及随机性的影响,需要大量扎实的工作投入才能办理规范的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管理缺位越位。一方面是部门和乡管理职责缺位。年以前,国土部门基本上实行的是自收自支财务体制,处于唯钱管地的状态,出于部门利益追求和生存考虑,忽视和放松了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政府履行耕地保护的责任也不够,在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上,更加倾向于经济发展。同时,县直相关部门普遍认为农民建房用地是国土部门的事,配合管理力度不够,加上机构改革后,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人手少且素质参差不齐,造成了土地违法行为多发。另一方面是村级管理越权或越位。部分村干部片面理解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制度,以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越位行使对集体土地的完全所有权,擅自将农用地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谋取经济利益,违反了国家土地用途管理制度,造成了农村用地秩序紊乱。

  (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需求的急速增长,群众对国家惠农政策认识不足,以及珍惜保护土地意识淡薄,不少农民群众思想上存在一些错误观念和不良倾向,助长了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随意性,导致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出现了较为混乱的局面。同时,土地管理法对农民违法用地建房实行只能拆除的特殊处罚措施,而依法拆除新建房,农民经济损失大,会产生许多不稳定因素,因而真正拆除的违建房少之又少,违法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助长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气焰,导致城区及结合部非法哄抢及转让宅基地甚至耕地建房的现象愈演愈烈。

  三、加强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目前,国土资源管理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其中关于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的'一些限制性、禁止性、程序性的规定也在各级关于宅基地的文件中均有出现,关键是要加以贯彻落实,并针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出台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一方面,要加强农民建房用地管理考核。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的审核作用,对各乡镇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状况实行考核和责任追究。建议在县政府对乡镇的重点工作综合考核体系中,加入国土资源管理考核指标,除考核容易留于形式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外,重点内容应放在涉及面广的农民建房用地管理上;在乡镇对村级的年度考核中,也应把农民建房用地管理放在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同等的位置。另一方面,部门要形成规范农民建设用地管理的合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农民建房的一些程序性要求,电力、供水部门凭农民取得的合法建设用地通知书及规划许可证(包括改扩建)通电、通水;房产部门凭土地使用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对涉及农民进行经营性建房的,工商税务部门凭合法的土地房屋产权证明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二)大力推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据公安县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研究专题报告显示,到20xx年,全县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为14542.8公顷,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在我县尚未真正展开,而江浙一带经济发达地区早已尝试并受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的规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若干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农用地后并经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后纳入增减挂钩指标储备库,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新增建设用地不占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在如此政策背景下,建议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推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对新建中心村或居民点所需用地作为村组公共用地,不承包到各家各户,为农民建房相对集中创造条件;对已分到农户需调整承包经营权的,可以用复垦新增加的耕地来调整平衡,多余的耕地村组统一对外发包用于农业生产,农户复垦的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三)加大土地隐形市场整治力度。土地隐形市场非常普遍的一个手段就是利用户口迁移转卖土地,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整治。比如对迁入中心城区的农业户口,村组不论什么情况均不安排宅基地;对迁入城郊和城乡结合部的农业户口,采取限制措施安排宅基地,由迁出地村组和国土资源所、迁入地村组和国土资源所共同确认是否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此外,加强土地价值明显地区村组干部群众的教育管理,预防土地违规交易。对在非法转让耕地上新建的小产权房,要组织强有力的专班,从重从严查处,甚至拆除部分影响大的违法建筑,让违法者不仅无利可图,还要付出高昂的成本,从而震慑和打击隐形交易后违法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现象。

  (四)发挥规划的管控和引导作用。在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完全对接,用来控管和引导农民建房。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发挥项目建设效益,避免重视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轻视乡风文明、管理民主;重视农业生产条件建设,轻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造成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现象,发挥项目建设的整体功能。各部门要在项目规划设计时充分征求农民意愿,从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作用,在引导农民新村建设时,可以依托项目先行搞好基础配套设施,然后农民视生产生活的条件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同时,各支农项目也要优先考虑小城镇周边的道路、水、电建设,为农民进城镇居住创造条件。政府还应出台优惠政策,在防止出现新的违法用地情况下,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到小城镇进行农民公寓建设。

  农村建房调研报告 篇3

  为着力推动全镇农村建房科学化、集约化和规范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成美丽沤江,沤江镇人大根据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县规范农村村民建房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常办发〔20xx〕4号)文件要求,对沤江镇的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进行了自查调研。现将自查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安排部署了自查调研工作

  为了全面摸清我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现状、村民建房意愿、村民建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镇成立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调研小组,由人大主席罗庆忠任组长,人大副主席胡小林任副组长,人大秘书、党政办、民政办、国土站和建管站负责人为成员,由镇人大牵头,组织国土、建设、民政等部门人员深入全镇27个村(社区)进行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专题自查调研。

  二、深入调查,全面掌握了全镇规范农村建房情况

  镇调研组通过召开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党员组长、县镇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及村民代表座谈会、走访听取群众意见等形式,全面了解了沤江镇农村建房的现状、村民建房的意愿、村民建房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存在困难、问题的原因。

  (一)农村建房的现状。沤江镇地处桂东县城,系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中心,境内交通便利,106国道、S322线贯穿全境,共辖23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有 207个村(居)民小组,5.09万人,总面积179.6平方公里,其中住宅占地487.2公顷,耕地面积1057公顷,林地面积14511.2公顷,草地面积12.3公顷,园地、荒山石壁、水域等其他面积3698.3公顷。全镇村庄植被保护良好,地势为山地丘陵地形,耕地面积较少,林地相对较多。主城区内已改建和新建房屋占80%以上,城郊区60%以上,边远山区则在30%以内。主城区内房屋近七、八年来规划较为合理,整齐有序;其他区域基本没有规划,多数根据地理建议依山而建,部分伴路而建,也有部分占用农田乱建,房屋分布显得比较零散杂乱。

  (二)村民建房的`意愿。总体上都希望向往城市靠拢、向交通便利的地方集聚,想住的宽松、舒适,追求交通便利、生活方便、环境优美、设施全面、保障有力。

  (三)村民建房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存在困难、问题的原因。缺少建房土地和建房资金是村民建房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其原因是:城区内大量宽广平坦土地已经占用和征用用于建房和城区建设及开发,除去基本农田,可用建房土地极少。其他区域多为山地、高低不平、平地较少,且有相当一部分山地为泥石流、山体滑坡、下沉开裂等不稳定的危险区。除上述原因无地建房外,目前有很多村民自己家里田土少、没有土地建房或有土地但多为山地危险地而不能建房。还有土地承包制度使土地调换难,公路等基础设施占用土地无法补地,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等也造成了村民没有土地建房。也有部分村民因收入较低或没有收入来源,造成有地也建不起房或不敢建房。

  三、积极努力,扎实开展了规范农村建房工作

  对于村民建房的现状,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其原因,镇党委、镇政府近几年来也有所察觉,主要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一是20xx年下半年以来冻结了村级所有村民建房土地审批,有效防止了无序建房现象漫延;二是去年10份加大了规范村民建房管理政策、规定等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发送短信2100 多条,在106国道、322省道书写固定标语50条,有效营造了规范建房的氛围;三是开展拆除农村空心房、破旧房和零杂房活动,有效缓解了建房土地紧缺问题;四是大力打击了未批先建、批东建西和乱占乱建等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效遏制了不良建房恶性循环;五是开展了农村建房规划试点,去年12月以来请省测绘队专业测绘人员对坪水、高龙、三洞、网形、黄洞、羊社、两水口、金洞、大洞、塘境等10个村进行了地形地貌图测绘和建房规划(目前规划设计图纸正在县、镇、村征求意见和审核复核中),有效解决了建房有据有序问题;六是20xx年初镇里成立了规范村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力量设立了镇规范村民建房管理办公室,村级也同时成立了规范村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村(社区)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文书为协管员,有效解决了有人管理规范建房的问题;七是今年3月组织开展了镇、村(社区)干部规范村民建房管理培训,让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高瞻远瞩,提出了规范农村建房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去年以来,镇党委、镇政府立足本镇实际,高瞻远瞩,创造性地提出了有效规范农村建房工作的“三注重”对策和措施:一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让规范农村建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注重管理,提高实效,让规范农村建房利民惠民、村民拥护;三是注重规划,放眼未来,让规范农村建房美丽村庄、促进发展。具体做到了:适应“两美两审两改”(即生态秀美、村庄优美,村级初审、县乡复审,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改变杂乱无序面貌)的新形式,按照 “六有”(即有规划覆盖、有审批程序、有标准图集、有绿化美化、有检查验收、有奖惩措施)和“三高三到位”(即认识要高,起点要高,标准要高;工作要到位、管理要到位、奖罚要到位)的要求,坚持“四项原则”(即依法依规原则,规划先行原则,保护耕地原则,一户一宅原则),认真落实“两个主体”(即镇政府组织实施主体和村(居)委会日常监管主体)的责任,搞好“三抓”(即抓示范带动、抓市场运作、抓组织调度)管理,实施“四到场”(即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样定位到场,开工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制度、“五不批”(即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批,未承诺建新房拆旧房的不批,现有宅基地超过规划面积的不批,不具备分家立户条件的不批,原住宅出售、出租或赠予他人的不批)和“五禁止”(即非法倒卖集体土地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建新不拆旧房,禁止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东建西,禁止违反城镇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建房)规定,实施“三级联合会审”(即县镇村规划员、国土员、建管员、协管员联合会审;村<居>协管员初审,镇村民建房管理站和县乡村统筹办复审>)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两证”(即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制度,严格把好“五关”(即公示关、勘查关、批准关、验收关、发证关),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房,严格土地管理、保护耕地资源,积极倡导节约集约用地,达到改变建房陋习,后建服从先建,增强规范建房管理意识,杜绝违法违规占地建房行为,共建宜居、利居、乐居的美丽乡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从我镇规范村民建房管理实践中,通过总结成绩与经验,得出了如下结论:一是不折不扣地宣传中央、省市县有关规范村民建房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了镇村(社区)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规范村民建房管理意识;二是积极努力地落实规范村民建房管理举措,切实得到了镇村(社区)干部和广大群众对规范村民建房管理的支持和拥护;三是扎实创新地实施规范村民建房管理,切实有效地确保了规范村民建房管理促进“美丽村庄、富民强镇”建设。

  农村建房调研报告 篇4

  衣食住行一直是我们生活的根本,而房子一直以来是我国农民最为关切的生活问题之一,建房造宅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农民生存的充要条件。近年来,随着我镇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生产力大大提高,越来越多富裕起来的农民,在改善居住条件的诉求上,表现出了十分强烈的愿望。但与此同时,农村建房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与矛盾,有些甚至成了上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主要诱因,亟需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研究出对策。

  一、我镇农村建房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镇09年批房数目为208户,10年批房数目为210户,11年至今批房数目为180户,从批房的审批角度,我镇农村建房主要存在建房难的问题,究其原因,有来自内在层面的,也有来自经济社会层面的,更有来自政策层面的。

  (一)土地资源存在稀缺性是农村建房难的根本因素。逍林镇因为地域问题,存在着人口数量多和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少得矛盾,由于人口稠密,人均占有土地量相当有限。长久以来,人们对这块热土的开发利用从未间断过,形成了较为广阔的生产生活区域。因此能够用来提供农村新建房屋的土地资源就显的甚为稀缺了。

  (二)工业经济空前发展是农村建房难的外在因素。逍林镇地处慈溪市区周边,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明显,工业经济和民营经济发达,在近30年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工农业经济对土地的占有量,逐年提高,特别是工业新项目

  的落户,在带动我镇GDP快速增长的同时,也相对的减少了农村建房用地可供给量。

  (三)农村内部自身制约性是农村建房难的内在因素。农村内部自身制约性主要表现为:法制观念薄弱,违章建房、乱搭乱建现象比较严重;旧的思想观念未能改变,固守传统的农村建房模式,对“农民公寓”等农房改造方法难以接受;缺乏大局意识,在“一户一宅”等问题的处理上,不接受,不支持,存在抗拒心理。这些制约性,极大地降低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成为了农村建房的制约因素之一。

  (四)政府的管理与控制客观上成了农村建房难的政策因素。

  随着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国家不断加大对土地资源保护力度,各类用地指标都被严格加以控制,近年来,我市从严管理农村建房,市不再下达农民住房用地指标,而且现在施行各项工程规划先行,每个主要道路都有红线控制。当前,正值我市新农村建设时期,政府在城乡规划的编制上,对农村建房进行了新的控制和引导,希望从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探索出新的农村建房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取得经济、民生的双赢。这些都在客观上导致了目前农村建房难问题的暂时性出现。

  二、农村建房难的意见与建议

  农村建房难问题,面大量广,矛盾尖锐,情况复杂,亟需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切实予以解决。

  (一)正确引导农民转变观念。

  建房难问题说到底是观念转变难的问题,建房和居住方式单纯的从提供房源、解决居住的层面上讲,并不是特别难

  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关键还是在于农民住房观念的`转变,依照新农村的建设设想,充分发挥新农村的吸引力,促使农民市民化,农村社区化,农民的住宅要求和居住方式也会同时转变,政府要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支持,引导农民转变观念。比如现行的实施农民公寓,在较大程度上能够逐渐改变老百姓的观念。

  (二)科学制定农村建房规划。

  农村建房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早期农村在村庄建设和农民建房上,缺少科学规划,建房具有很大的随意性,零星散乱的住房分布,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使得农村实际可用土地大打折扣,科学编制农村建房规划,不仅可以有效地利用土地,而且也可以使农民建房统一有序。

  (三)彻底清理应拆旧房,盘活杂基地。

  首先要依法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度。“一户一宅”制度是否严格实行,直接影响到农村建房的公平性,同时也是盘活旧宅基的前提,不但要实行“一户一宅”制度,而且还要实行“先拆旧后建新”,确保落实“一户一宅”制度,保障宅基地的再生;同时,也要尽可能的盘活杂基地,要加强旧村改造力度,给予政策、资金和土地指标的扶持,通过拆迁旧房,复垦宅基地,盘活土地存量,以节约土地资源。

  (四)坚决遏制违章现象,清除违章建筑。

  要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执法力度,建立镇村一体的违法违章拆除机制,对违章建房的,要逐一排查摸底,分清类别,分类处理,坚决制止违章现象,清除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