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7-26 08:00:2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三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工作方案三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规范我县土地管理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综合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十项制度》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全县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市局“2112”执法巡查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全县违法用地情况,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有效提高违法用地制止率和整改到位率,促进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执法监管责职,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任务

  (一)县局动态巡查工作任务。县局监督、指导全县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制定全县巡查工作实施计划,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抽查,对各分局巡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对各分局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次考核,每月对各镇进行动态巡查不少于2次。

  (二)分局动态巡查工作任务。各分局负责对本辖区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对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正在实施的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全程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对拒不改正、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已形成违法事实的,以及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要按月制定巡查工作计划,每月28日前制定下月巡查工作计划,报县局备案。月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要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到立案、调查、处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

  三、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置措施

  对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的要求,要依法采取责令停工、制止、查处等措施处置,同时落实好以下四条要求:

  (一)巡查结果零报告。各分局巡查人员完成巡查任务后,无论是否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必须在当日填报《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同时将《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电子档报县局。纸质文档经分局负责人签字加章后,每半月上报给县局。

  (二)重大问题专项报告。对在巡查中发现的涉及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面积10亩以上的违法用地,应及时进行核实处置,如不能有效制止、恢复土地原状的,必须在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所辖镇党委、政府和县局。对违法用地行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重大安全隐患、重大环境污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引发恶性信访事件、小产权房建设、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和其他应当专项报告的重大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应在发现之时向所辖镇党委、政府和县局作出专项报告。

  (三)巡查情况定期通报。各分局每月13日和26日前要对巡查情况进行汇总,研判土地、矿产违法态势,统计违法用地的面积,占用耕地比例、各类违法用地的类型和违法用地查处进展等情况,向所辖镇党委、政府和县局进行汇报,依法提出防范和处置意见。

  县局组织开展土地执法巡查后,要对动态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土地违法态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和比例等情况,依法提出防范和处置意见,向县政府进行汇报,同时向相关部门和各镇党委、政府进行通报、发出专报,定期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内进行通报。对违法用地问题较为突出的、案件查处工作不到位的镇,要约见当地政府有关领导,专门通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四)发现问题处置及其他相关事项。《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的登记必须详实规范,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在下次巡查时应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更新《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中相关数据要素直至查处整改结案。各分局应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并上报《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并按月整理归档。县局收集审查各分局上报的《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主要审查是否落实“2112”执法巡查工作机制,《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的填报是否详实规范,是否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县局对各分局的专项报告或审查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派员协助分局核实处置,对未形成违法用地事实的,要采取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初期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进行制止。对制止无效已形成违法事实的,要依法从严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标准,组织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分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切实加强执法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

  (二)明确责任。各分局是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直接责任,县局结合实际不定期实施重点巡查,各分局定期实施全面巡查。要全面掌握辖区建设用地情况,对巡查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和查处。

  (三)加强督查。县局将加强对各分局巡查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巡查责任制度、报告制度不落实、发现违法不及时、制止违法不尽职、查处违法不到位问题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制度》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追究分局负责人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做好卫计系统省级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根据县城管委《县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卫计系统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

  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照考核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创建工作,真抓实干,强化落实,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各项创建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院容卫生整洁、交通秩序井然

  院内环境干净整洁,地面清洁卫生无痰迹,墙面无乱贴乱画、小广告,路面硬化无破损,窗明几净,病房内物品摆放整齐,无蛛网灰尘,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不裸露存放,卫生间无异味,医疗废物严格、规范处置,严禁随意丢弃。院内电线、网络等强弱电无裸露,无私拉乱接,院内建筑工地按要求设立围挡。环卫设施数量充足,做到院内绿化、美化、净化、亮化。

  门诊挂号、收费、取药等各流程井然有序,门诊大厅有预检分诊处,在预检的同时管理好就诊秩序。院内机动车与飞机动车停车区标识明显,停放整齐有序,院门前禁止停放闲杂车辆,车辆出入通畅、便利,营造优良的就医环境。

  (二)医务人员服务文明规范

  1.精神饱满、微笑自然、举止端庄、态度和蔼。

  2.征求患者意见或与患者对话时态度要诚恳,向患者解释时要耐心、仔细。

  3.要随时注意患者思想情绪变化信赖、尊重、理解患者,多作解释、说明、安慰工作,对思想负担较重或拒绝治疗的病人要及时逐级汇报。

  4.患者如有不礼貌言行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时,不得与患者争辩、吵架或以斥责的口吻对待患者,应冷静、理智、克制地向患者讲清道理,必要时提请领导出面解决。

  5.工作中有差错时,需向患者道歉并及时纠正及时逐级汇报。

  6.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置制度,及时回复群众投诉举报,并予以妥善处置,减少医患矛盾的发生。

  (三)安全防范体系完善

  一是组织制度建设,在规范安全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实现警医联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二是人防队伍建设,包括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卫人员,夜间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尤其是医院重点部位,并做好巡查记录。对不同岗位的医务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三是物防系统建设,防护器械装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保险装备的配备齐全。包括建立完善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设置安全监控中心,加强重点部位监控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优秀管理城市创建活动,是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是不断完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升长效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措施,周密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把各项任务传递到每个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切实抓好本院的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创建优秀管理城市、建设优美人居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单位要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院关心、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医院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自查记录。县卫计委创建办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发督查通报,对创建工作不力、院内环境脏乱差、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单位,予以一定经济处罚,并实行创建工作一票否决制。

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大全区民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和提升全区民政系统良好形象,发挥宣传工作在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让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理解、支持和监督民政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区民政宣传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20xx年全省民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增强基层民政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深入宣传报道,积极为民政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以人为本,贴近民生,展示北湖民政系统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全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二、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树立“抓宣传就是推动工作、抓宣传就是抓地位、抓宣传就是树形象”的意识,将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局系统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罗万军局长任组长;谢开富、李刚、杨文雄、陈江富、李和平、吴亚强同志任副组长;朱明祥、廖力缘、卿萍、李江华、梁红、刘晓琴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明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文鑫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考核。各二级机构成立相应领导小组,适当安排宣传工作经费,保障民政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机构、各街道(乡镇)民政办确定一名通讯员向局办公室及时报送民政信息。

  三、主要宣传任务

  (一)做好“发挥民政保底作用”的宣传报道

  1、“为民办实事”项目。集中宣传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等三项工作在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创新。

  2、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集中宣传建立健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信息比对机制,重特大病医疗救助试点,临时救助政策完善等方面的工作。

  3、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集中宣传灾害应急管理体制的建立健全、减灾宣传教育、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以及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4、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集中宣传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建立和完善,福利设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规范管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福彩文化建设以及福彩公益金使用等。

  (二)做好“发挥民政基础作用”的宣传报道

  1、基层民主建设。集中宣传农村村委会、城区居委会换届工作,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村(居)务监督等工作。

  2、城乡社区建设。集中宣传社区“四有一化”建设,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3、社会组织发展。集中宣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面的实践,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协商民主的途径和方式,社会组织党建以及社会组织分类评估的探索实践。

  4、地名普查工作。集中宣传第二次地名普查信息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工作。

  (三)做好“发挥民政支持作用”的宣传报道

  1、优抚政策落实。集中宣传“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的完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军休服务管理活动等方面的创新实践。

  2、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集中宣传在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平稳实施中,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率的实践等方面的创新实践。

  3、专项社会事务管理。集中宣传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创新,包括“接送流浪孩子回家”的工作成果、“流浪儿童回校园”专项行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以及和谐婚姻文化宣传。

  4、民政综合能力建设。集中宣传在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创制,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民政项目资金监管,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实践。

  四、宣传方式及宣传要求

  1、宣传方式:通过各级党报党刊、新闻网站、电视、上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内部刊物和网站,如《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湖南民政网”、《湖南日报》、《郴州日报》、《今日北湖》等进行宣传。

  2、宣传要求: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客观,重大事件上报前应进行严格核实;事例、数字、单位等务求准确;急事、要事、突发性事件要迅速报送,必要时应续报事件发展动态及处理情况;力求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短小精悍,要用最精炼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基本概况和发展趋势。

  五、目标管理

  全区民政宣传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制度,任务完成情况直接与年度考核挂钩。

  1、局机关股室、局属二级单位每月报送民政信息1篇以上(社会救助管理局、优抚安置股、福利院2篇以上);每年报送经验材料、典型事迹或调研文章1篇以上。

  2、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每月报送民政信息1篇以上;每年报送经验材料、典型事迹或调研文章1篇以上。

  六、奖励办法

  为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对民政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将我区的民政工作亮点推介出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和《湖南日报》等省级以上党报党刊每采用一篇奖励1000元(1000字以上奖1500元);在《郴州日报》等市级党报党刊上每采用一篇奖励200元(1000字以上奖400元);在《今日北湖》上每采用一篇奖励50元(500字以上奖励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