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13 13:18:2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资保障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1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重大传染病事件,切实加强防疫物资储备管理,建立防疫物资储备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应急防控物资使用效能,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保障应急需要。针对疫情突发性、紧急性特点,结合本地防疫物资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确定防疫物资的储备量,进一步增加物资储备总量,为高效地响应和处理突发疫情提供有力保障。

  (二)及时轮换更新。为防止储备物资储存时间较长、陈旧破损等原因影响到防护功效,将政府的防疫物资储备与单位的日常使用结合起来,使存储物资由“静态”转为“动态”,保持储存物资的不断补充轮换。在确保政府对储备物资支配权的情况下,使储备物资不断更新。

  (三)储备应急产能。在全县筛选几家防疫物资的生产企业,政府的储备物资采购、各医院日常物资采购,优先选择其产品。目的是维持选定企业生存,储备一定的富余产能,确保突发疫情时应急物资的生产。我县龙安公司日产84消毒液10吨,德洺服装公司日产防护服5000套,卓夏等四家口罩生产企业日产医用一次性口罩50万只,一次性民用防护口罩100万只,永盛公司日产95+熔喷布1.5吨,轩邦公司日产无纺布14吨,能够满足生产口罩原料需求。

  二、储备物资的范围

  (一)储备物资的种类。按照本次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的需求进行物资储备,主要储备防护服、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物资储备库的设立。在县卫健委疾控中心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主要储备防护服、隔离衣、N95口罩等防疫物资,其它消毒液和一般防护用口罩防护物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储备。

  三、储备物资的调控

  (一)储备物资总量的核定。按此次疫情防控实际使用量及本地企业生产能力,分项核定物资储备量。分别为:防护服3000套、N95口罩5000只、医用外科口罩10万只、一次性医用口罩50万只、酒精(75%)3000箱。

  (二)储备物资的来源。按核定的储备物资总量,首先由此次防疫库存的现有物资中划转,以减少财政资金占用(划转后的剩余部分可按市场价格予以出售)。其次疾控中心所需储备物资由政府按市场价格集中统一采购。

  (三)储备物资的轮换。县疾控中心对政府储备的物资负有轮换的责任。按照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对政府储存物资予以更新,确保储存物资的使用效能。各医院所需的防护服、N95 口罩等防疫物资,通过同级疾控中心按照集中采购价格采购;各医院上述物资的采购量均不少于日常需要量的 50%。

  (四)储备物资的应急调用。遇有突发事件等重大疫情发生,政府存储于疾控中心和医药公司的应急物资,由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调配,统筹安排使用。

  四、储备物资的`管理

  (一)使用管理。政府存储于疾控中心的防疫物资,其所有权属于政府;各单位应将其视同本单位物资予以管理,根据日常出货情况有序轮换存储的物资,保证日常物资库存量高于政府储备于此的物资数量。

  (二)日常维护。疾控中心对政府的储备物资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及时进行库存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同时,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对疾控中心和医药公司储备物资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季报告制度。每季度末,疾控中心对储备物资的数量、生产厂家、功效等情况,向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报告,以便及时全面掌握全县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确保应急之时统筹使用。

  五、支持选定企业储备产能

  (一)筛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按照疫情防护特点,结合全县防疫物资实际需求,在全县筛选实力雄厚、价格合理、质量过硬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重点选择1 至 2 家防护服生产厂家,1家消毒液生产厂家4家医用或一般防护用口罩生产厂家。

  (二)优先采购选定企业产品。政府采购的储备物资、疾控中心采购的防疫物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选定企业的产品。

  (三)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及时足额落实政府出台的对疫情期间新上企业的有关奖补政策;建立与定点企业的联系制度,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生产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2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余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舒寒冰发改委主任

  傅景祥经信长

  成员: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监、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徐联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汪剑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牵头,市监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牵头,农业农村、市监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牵头,农业农村、市监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经信牵头,市监、应急管理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四、保障市场供应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牵头,粮储中心、交通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监牵头,农业农村、经信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经信牵头,市监、应急管理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牵头,交通、经信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经信、市监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农业农村、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牵头,经信、农业农村、发改委、应急管理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发改委、市监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牵头,农业农村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监牵头,经信配合)

  2.通过落实好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牵头,市监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牵头,市监、粮储中心、农业农村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牵头,市监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牵头,交通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牵头,宣传部、民政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市监、城管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牵头,交通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XX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

  七、维护市场秩序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监)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地区特别是疫情封控区域米面、食用油、蔬菜、蛋品、肉类、水产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饮用水、能源等民生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方案制定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民生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状态,特别是近期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仍较为严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做好疫情地区特别是疫情封控区域民生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压实工作责任,在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的同时,全力做好民生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保障民生物资供应充足,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

  二、积极做好民生物资运输供需对接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商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依托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摸排民生物资重点生产流通企业运输需求,精准做好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要积极会同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依托辖区内骨干运输物流企业、城市配送企业研究建立涵盖各种运输方式的应急物资运输储备力量,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能力。对于疫情地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民生物资运输需求,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支持和指导相关地区交通运输部门采取针对性保障措施,建立沟通对接机制,一事一处理,全力保障民生物资运输畅通高效,全面满足疫情地区特别是疫情封控区域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三、切实做好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下,全力做好供应疫情地区民生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要储备足够的应急运力,完善应急运输保障方案,加强应急运输组织协调和调度,确保应急物资运输畅通高效。对于发自、途经疫情发生地区重要民生物资的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要坚持“保安全、保供应”并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实行全程“点对点”闭环运输,确保“封闭式管理、人员不接触、车辆严消毒”,保障其通行顺畅。对于进京运输民生物资的道路运输企业及司乘人员,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其及时关注掌握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有关要求,实时了解进京货车通行政策,提前做好进京运输各项准备工作,保障进京货车顺畅通行。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优先保障运输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的港口集疏运车辆便捷通行,优先保障运输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的`船舶进出港作业。

  四、研究设立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积极会同发展改革、商务、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交通便利、规模合理、功能齐备、衔接顺畅”的原则,依托物流园区、货运枢纽等各类存量资源,研究在城市周边合理布局具有货物中转储存、车辆消毒停放、人员休息就餐等功能的物资中转调运站。要健全完善运行机制与工作流程,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启用,确保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民生物资有序中转、高效分拨和快速转运。

  五、加强货运物流行业疫情防控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按照最新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及消毒技术指南》等要求,做好从业人员防护、运输装备及场站消杀、信息登记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环节消杀,强化指导国际道路货运车辆驾驶员、进口冷链货物装卸员等一线岗位,采取人员相对固定、轮班制度、集中住宿、定期检测等举措;对引航员、登临国际航行船舶作业人员、进口冷链货物直接接触装卸人员等港口高风险岗位人员,要相对固定、登记造册,采取一定工作周期轮班制,工作期间集中住宿、封闭管理,定期核酸检测,规范个人防护等措施,避免其与家庭和社区人员接触,切实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货运物流渠道传播扩散。

  六、强化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值班值守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9号)要求,保持联防联控机制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高效运转,加强值班值守。划定区县或者城市市区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所在省份及周边省份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要及时向社会公布24小时应急运输保障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受理和解决民生物资运输车辆通行中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应急运输顺畅高效。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4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发挥医用物资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物资调拨发放,创新监督机制。为切实压实疫情防控物资工作责任,确保物尽其用,提高疫情防控物资调拨发放透明度,确保医疗防护资源在疫情一线使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后勤保障组按照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机构预检分诊、留观病人、核酸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等工作的'物资保障;做好市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工作督导,重点场所人员防护(如学校和市直属教育机构),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保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督导组以及执行特殊任务中的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市卫健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测温枪、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的使用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

  4、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监督。

  三、工作分工

  1、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防控物资采购工作在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议定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2、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发放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市卫健委机关专门库房,经后勤保障组同意后,由樊学军、崔国卿和杨丽琴共同负责防控物资出入库、调配、发放工作。医用设备经刘浩副主任和医政科统一调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种物资出入库手续。

  3、防控物资合同签订、账目结算工作。由赵文亮副主任和皇甫鹏负责购置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签署;由财务科及时拨付防控物资购置费用。

  四、防控物资调配范围

  1、疫情防控医用设备。全部调配到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用于传染病防治中检测检验工作。

  2、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护目镜等高标准防护物资。用于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市内各医疗机构一线疫情防护人员、预检分诊人员、留观病房工作人员;疾控中心、第四医院等各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调人员、消杀人员;定点隔离酒店接触发热病人人员,市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督导人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工作督导组;其他需要高标准防护使用。

  3、医用外科口罩、一般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消杀用品等一般防护物资。用于市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使用;其他疫情防护用途。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5

  根据《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1月14日省市县疫情防控调度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发改委、经信(商务)牵头,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监、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我县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超市卖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水电供应、物流企业等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通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市场保供工作职责

  发改委: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经信(商务):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建立蔬菜、食用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足额保障疫区生活物资;搞好电力、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疫区电力供应,通信通畅;保证疫区成品油足额供应。

  粮储中心: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按规定程序动用粮食储备;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粮食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作出预警;加强统筹调度,做好粮食加工、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保障高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

  交通运输:全力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时期,粮油、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制度,确保生活物资优先顺畅通行;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力保障工作,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摸清X汽运公司、福运来物流等企业运力状况,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加强对市场生活物资运力情况监测,遇有生活物资运力困难时,及时组织运力补充,确保生活物资及时送达;及时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途中协调工作,加强与生活物资来源地、运输行经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系,确保我县生活物资快速运达。

  农业农村: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摸清粮食、蔬菜、畜禽等产品生产情况;配合做好农产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

  市监:做好生活物资的价格管理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的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城管:加强居民用水用气监测预警,协调做好供应保障。

  宣传部: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组织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教育:摸清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底数,及时配齐配足;配合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生活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工作;

  民政:掌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各类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福利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财政: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做好相关生活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及时调拨物资,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物资的是用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完毕,清洗、消毒后入库。

  统计:为疫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四、工作要求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联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社会秩序。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系统依据各自职责,必须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6

  一、物资配送“三化”

  (一)产品标准化。主要以配送生活必需品为主(蔬菜、肉类和粮油),根据居民需求,保供企业将蔬菜肉类配搭为二至三种套餐按3日量/次进行配送。

  (二)配送网格化。

  1.定点:城区10个街道办事处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设置若干个物资配送站点(小区、社区(村)和网格站点)。

  2.定向:相对固定保供企业,定向为城区10个街道办事处配送站点提供生活物资配送。

  3.定人: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社区(村)具体负责,在各物资配送点组建物资接收工作小组,设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3-5名、志愿者若干(酌情而定),负责收集报送住户需求、接收配送物资以及收付款等相关工作;保供企业安排相对固定团队与各物资接收工作小组进行对接,负责生活物资配送。

  (三)供货信息化。

  1.住户通过微信或电话向配送站点上报需求→配送站点统计居民需求→上报对应保供企业→保供企业配送生活物资到配送站点→物资接收工作小组人员和志愿者将物资分发到各住户(家门口)。每个配送站点应独立建立“物资配送群”,进行信息沟通、协调解决相

  关事宜。

  2.住户通过微信、网上平台或电话向保供企业下订单→保供企业接单后配送生活物资到配送站点→物资接收工作小组人员和志愿者将物资分发到各住户(家门口)。

  二、物资配送“四严格”

  (一)严格标准。特殊时期,因人力、运力紧张,保供企业原则上只能接收生活物资套餐、药品、母婴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订购与配送,其他物资需求暂不接受。

  (二)严格程序。所有物资配送应通过配送站点收货和分发,个人不得直接取货。

  (三)严格时间。无特殊情况,保供企业应做到当天下单,次日配送。

  (四)严格诚信。保供企业须严守诚信,保证生活物资数量和质量,不得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如无质量问题,住户原则上不得拒单退单。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7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预案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预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预案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预案,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预案。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预案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 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预案,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预案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预案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8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四、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病例时,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室进行留观,同时上报体卫艺站和区疾控中心。如果疑似病例是学生,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

  (二)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总负责)及时跟体卫艺站、区疾控中心联系,根据区疾控中心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总负责)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总负责)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根据区疾控中心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总负责)组织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总负责)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总负责)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五、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疾控中心评估,由学校复学复课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9

  为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防止辖区居民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切实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确保全乡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二、工作职责

  生活物资保障组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商超、农贸市场做好粮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根据企业复工、学校复课等情况,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领导任副组长,乡直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泮境乡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见附件1),全力做好泮境乡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生活物资应急供应保障。

  (二)部门职责

  统计站: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承担生活物资组日常工作;牵头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生活物资保障的指示要求;对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进行日常监测;根据市场供给情况,组织、协调、指导乡内超市复工,督促商超提高补货、补架频次,避免出现空柜、空架情况;协调推动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拓宽货源渠道,提升供给能力;协调推动商超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加强对接联系,加大对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采购力度,加强货源组织,稳定市场供应。

  畜牧兽医水产站: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尽量降低疫情防控对畜禽养殖的负面影响,协调对接家禽养殖,提供检疫服务,帮助解决养殖场户屠宰、销售困难问题;摸排、填报全乡肉、菜生产者情况。

  交管站: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企业相关情况;指导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提高查验效率,保障绿色通道。

  财政所: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

  民政办: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调查,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

  供电所:做好全乡供电保障。

  水利站:做好全乡供水保障。

  四、工作要求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工作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系统、本领域职责任务,全面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稳定社会秩序大局。

  (一)例会协商制度。建立例会协商制度,研究生活物资保障中的具体问题。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加强研究,强化措施,合力推动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地见效;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有效推进工作进展。

  (二)信息通报制度。疫情防控应急期间,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最新工作进展。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通畅,遇有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三)督查督办制度。建立督办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10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安全工作,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德阳市、什邡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新街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社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夏培波;

  成员:施英、周丽、刘小娟、何兴、黄益涛、龙兴江、于德红。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新街社区这片净土。

  二、职责

  各小组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扫码、消毒、测体温、做好台账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居民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社区居民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后勤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各小组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做好市场和公共场所及办公区内的消毒工作,通过宣传、动员、值班值守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三、防控措施

  全社区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区正常的安全生产、生活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制度。

  2、在市场门口及公共场所、商超、药店等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内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等。

  3、消毒灭菌。对社区、办公区、公共场所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冷链食品卫生管理.

  5、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社区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政府汇报社区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居民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居民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社区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

  储备了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生活物资供应由新街社区与街道富江超市签订供货合同作保障,社区配备小车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的方式进行。

  六、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小组长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本着对居民、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社区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社区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11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及防护物资保障工作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资供给,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保障范围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低保户、特困人员;

  3、贫困残疾人;

  4、空巣老人;

  5、失独家庭;

  6、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生活难以保障、申请需要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

  7、其他确需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

  二、保障标准

  坚持“一户一策”、“一人一策”,问需于民,因需救助,落实落细保障措施。对城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空巢老人和失独家庭等要主动服务,关心关爱,落实好“八个一”救助措施,为每户救助一箱菜、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一个体温计、一瓶84消毒液、一瓶75%酒精和三只口罩。对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的困难群众,按照相关程序给予每人200x300元的临时救助;对其他确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根据实际情况一户一策,落实相应救助措施,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必要的防护物资需求。

  三、救助途径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其他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陈平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周江峰、党工委副书记何云、纪委书记张鹏、副主任张卫朋、维稳办主任范琳、武装部长杜鹏、司法所所长、维稳办副主任曾恩杰担任,成员组办有民政办、财政所、党政办、党建办、食药所、创文办、纪委办、环卫所、治霾办、经发中心、应急办、农业组、兽医站、便民大厅、土地办、计生办等,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办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各村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要履职尽责,尽快做好困难群众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通过电话联络、了解困难,因需救助、代购服务等多种形势,真正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包抓到户、包抓到人,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家中,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身体健康。

  四、责任分工

  1、由民政办负责,做好城乡低保户、城乡特困人员摸排工作,设立临时救助热线,汇总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需求;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排工作,同时,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汇总工作。做好全办贫困残疾人和其他确需救助的残疾人摸排工作。做好面向贫困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社会捐助衔接和物资分配工作。简化低保审批和临时救助流程,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2、由民政办牵头,便民大厅、农业组和各村委会配合,做好辖区流浪乞讨人员摸排救助工作;

  3、由计生办负责,做好全办空巢老人、失独家庭摸排工作,同时协助民政办做好全办困难群众和各类残疾人相关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4、由经发中心、土地办、食药所负责,做好辖区企业、工地和门店中外省市滞留人员统计和服务工作;

  5、由计生办负责,协调卫生院和区卫健局,确保有就医需求的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及时就医;

  6、由便民大厅负责,各村配合,做好辖区困难群众就业需求的摸排统计工作,同时协调辖区企业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7、由纪委办负责,党建办、民政办配合,做好参与包抓党员干部督查工作;

  8、由财政所负责,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党政办、计生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为了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保障救助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村和各组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着眼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全局,正确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正确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真真正正地把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保障救助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切切实实地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确保我辖区疫情防控期间绝不能出现民生极端事件。

  2、各组办要加强工作力量,全办干部参与此项工作。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12

  根据《黔西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预案》(黔府办函〔2022〕21号),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静默管控期间广大群众生活物资正常供应和价格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中心城区水西、杜鹃、莲城、文峰、锦绣5个街道范围内设置60家生活物资供应企业、药店(详见附件2),其余每个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确定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发放生活物资供应企业车辆通行证和从业人员通行证。

  二、各生活物资供应企业应保障物资充足,要重点保障粮、油、肉、蛋、蔬菜、面条、盐、基本药物等生活必需品,严禁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生活物资供应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核酸等防控措施,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通风等防疫工作,从业人员需每日进行核酸检测。

  四、市民可通过线上下单、线下错峰出行方式购买基本生活物资,线上可通过区内重点超市、企业的微信小程序、官方APP、网上商城等渠道下单订购(详见附件1),实行无接触式配送,各小区设立指定投放点,线下可通过区内设置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点采购。

  五、对静默区域实行“人员限出、区内限流、严禁聚集”,村(社区)村(居)民非必要不出小区,倡导居家配合,不聚集、不扎堆,鼓励每户每天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到就近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对封控区严格按国家高中风险区域规定管理。

  六、目前我市粮油市场储备充足,蔬菜、肉类和奶制品等生活必需品能够满足居民日常需求。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恶意哄抬物价,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请广大市民朋友监督,监督热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13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鱼台县育才国际学校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应对、快速反应,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董事长张鹏和校长张友斌担任组长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依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县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县教体局。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包括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电脑室、实验室等)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临时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临时隔离点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处置办公室。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临时隔离点后,学校立即通知相关医院接诊,由专门救护车送至医院诊治。

  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疫情,分三个等级处置:

  1.报县教体局备案: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2.报请县教体局批准: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3.县教体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学校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临时隔离点在学校西大门南端门卫室,备用隔离点在南教学楼一楼东端第一口教室)、防护用品(口罩现备1200只、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现备50千克),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学校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校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14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一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手续,合理、合规使用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十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人捐赠资金,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全区一盘棋。

  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工,落实好上级统一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二)建立日报告日调度制度。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

  执行“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高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环卫、网格化排查等基层一线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口人员必需(待窗口人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工企业(项目)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方可安排其他需求。

  二、具体内容

  (一)规范防控资金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金,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政府会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防控一线。

  (二)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日会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日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日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手续。

  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用物资置换。

  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行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各基金会等接收的非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一造册、统一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用,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立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

  医用重点防控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

  不足部分,可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

  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一线防控人员的.一般防控物资安排。

  一般防控物资原则上自行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足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力帮助解决。

  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一次性口罩等一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方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

  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日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学生的日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工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

  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目)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手续后调出物资,资金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入库验收。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小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

  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小组,应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

  对当日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行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

  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用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工作。

  对失去使用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入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工作。

  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人负责进行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日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应急防控物资。

  对拒不执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二)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人群聚集。

  (三)严禁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士积极开展捐赠工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

  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行出台规定,从其规定。

物资保障工作方案15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办字〔20xx〕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鲁教办字〔20xx〕5号)要求,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请务必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立祥袁志勇

  副组长:战文翔史梅耿少平

  成员: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亭同志担任。

  四、分工及职责

  (一)学校办公室。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负责汇总学校各部门每日报告情况,对接上报省卫健委、省教育厅;与烟台市卫健委、烟台市教育局、牟平区卫健局等地方政府卫生健康部门保持紧密对接,及时协调处理疫情突发情况;与学校各部门保持紧密沟通,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加强寒假期间各部门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宣传统战部。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舆情监控工作。

  (三)学生工作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和学校开学工作安排,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四)离退休工作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对离退休教职工要指派专人对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其居家、外出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五)附属医院。要积极配合驻地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条件和应急药械的必要准备。要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有效处置疫情。要积极落实学校相关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掌握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六)总务处。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切实抓好教学楼、宿舍、食堂、公共场馆、实验室、洗手间、水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七)安全保卫处。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禁止外来车辆、人员入内,联防联控,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八)各部门及时对本部门教职工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掌握教职工寒假外出及身体健康情况,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进入应急状态,全面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涉及疫情方面的信息迟报、不报、瞒报、谎报的,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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