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工作总结

时间:2023-05-03 14:21:29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法制办工作总结15篇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让我们抽出时间写写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制办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制办工作总结15篇

法制办工作总结1

  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年初确立的工作目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有关会议精神,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省法制办相继召开了全省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

  省各市政府法制办分管主任和监督处长会议、全省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我市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市法制办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全市法制办主任会议讨论学习等多种形式及时开展传达学习和贯彻。明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以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在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救济权上下功夫,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在对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的基础上,根据《纲要》和《决定》的总体部署,围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衢州市法制办工作要点》,草拟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进一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作用、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同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对市级有关单位和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修订,进一步增强了考核的可操作性。

  (二)创新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具体行政执法工作的关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实行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我市在市一级率先组建民政执法支队,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整合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源,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市民政行政执法支队受市民政局委托,承担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民政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等6项职责,原来由市民管办、地名办和殡管所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责(不含行政许可)委托支队执行。二是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成立了我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市贸粮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主要承担服务中心的受理举报投诉、指导咨询服务、通报信息等三大职责,切实提高我市的商务行政执法水平。

  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确定了11项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其中一类项目6件,二类项目5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年初,下发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定:提交讨论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办法》的规定事先送市法制办公室审核,市法制办对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适当、文字表述是否规范、严谨、公文格式使用是否正确等一并进行审核。未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的文件,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对拟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法制办将规范性文件草案在政府法制网站上发布公告、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管理。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上半年,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红头文件”草案13件,提出修改意见26条;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2件;完成8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省政府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反馈工作,提出意见39条;按规定及时将市政府出台的6件规范性文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积极协助省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做好地方性立法工作,先后组织《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3个立法座谈会。着手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工作,按照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制定了实施方案。江山市法制办最终被确认为省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市规范性文件汇编》的编印工作。

  (三)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继续深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今年以来,各县(市、区)法制办及市政府各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如市交通局出台了《推行说理性行政执法文书的意见》,从规范处罚决定书格式、增强处罚决定的说理性入手,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在深入实施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基础上,推行了轻微违法首查不罚制度。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成果,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报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市级行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主要行政执法依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

  具体标准及配套制度等内容进行报送。在此基础上,将对市本级行政执法单位备案审查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汇编,形成《衢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汇编》,以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目前,已有26个行政执法单位已经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规定,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不断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巩固上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效果,对9月份开展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进行反馈,并就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反馈,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根据省法制办的.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报送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人员名单的通知》,积极做好本年度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后监督,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作出的258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备案审查。

  开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今年5月,市监察局、法制办、检察院联合组成检查组,通过自查和实地核查的方式,对市本级21个联网单位一季度平台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共享平台”)第一阶段建设己全面完成,首批21家联网单位均己全部上线联网运行,技术保障到位,网络运行正常。截止检查时,信息共享平台已录入各类信息1600余条,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嫌犯罪案件10件,其中:市国税局2件;安监局1件;烟草局7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件,检察机关依法逮捕1件。

  (四)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提高行政复议能力

  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按照“两提高、两降低、一确保”(即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提高案结事了率、降低诉讼率、降低申请最终裁决率、确保零上访)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宣传渠道。今年以来,为加大宣传,我们编印了行政复议指南、仲裁指南等各5000份,并在市信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效能110等三处设立了行政复议受理服务点,为公民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对市公安局柯城分局等四个分局所辖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复议案件管辖权问题进行调研,进一步明确了管辖权限。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件,受理29件,其中,市政府共受理案件6件。

  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着力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特别是在案件事实认定方面,严格举证责任,要求能够支持事实成立的证据必须符合真实、合法、关联“三性”要求,努力提高复议案件的质量。在积极创新听证审理等方式的同时,以调解和解机制创新为抓手,主动加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交流与沟通,找准问题关键点,妥善化解矛盾。坚持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就疑难案件及时与上级和有关专家联系,共同研究,有效解决了问题,积累了工作经验。同时,进一步规范复议法律文书,对已结的复议应诉案件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卷。

  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相互衔接、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上半年,市法制办同市信访局建立了衔接机制,制定出台了《衢州市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协作办法(施行)》,市法制办与市信访局建立了日常联系制度,加强情况交流和问题研究。建立了案件通报制度,每季度将本单位受理的案件办理情况通过专报的形式相互通报,逐步建立起通过信访发现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良性格局。同时,加强调研,认真研究信访和复议的衔接及复议与信访的衔接问题,做到准确把握,避免信访事项在二者之间循环往复。

  (五)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为中心工作服务

  结合衢州当前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领域矛盾突出的领域,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先后赴衢江区、龙游县、开化县等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大量一手资料,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积极建言献策。结合衢州市开展的特色产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组织力量先后走访了市农业局、市信访局、开化县农业局、开化县信访局、龙游县农业局、龙游县詹家镇、衢江区高家镇,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改革中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法律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早做好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工作准备,当好党委、政府决策的顾问。开展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部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有关问题的专题调研,先后组织衢江区、柯城区、龙游县公安、农业、教育、民政、社保等部门以及乡镇、社区和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向市公安局书面征求意见,最后以市政府名义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上半年,共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重大涉法事务1件,办理市领导批示的信访件5件。协助调查市领导交办的关于常山谷丰房产五个住户的信访材料,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政府,同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同时,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完成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法律议案的征集、审核和筛选工作,最后上报10件法律议案,其中被采纳的有8件。

  (六)加强仲裁事务管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为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和管理,2月份,办内部调整了领导分工,充实了对仲裁业务的管理力量。对内制定了考核管理制度以加强管理,对外加大宣传,积极拓展案源,仲裁事业有了新的起色。截止6月20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8件,涉案标的额529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受理数持平,案件标的额增长221.1%,创历史新高。受理的案件涉及房地产业、建筑业、种植业等行业。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15件,占总受案数的53.6%;种植回购合同纠纷2件,占总受案数的7.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承包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等合同纠纷11件,占总受案数的39.3%。在巩固原有案件优势领域的基础上,新的业务领域也有较好的拓展。5月15日,与市保险业协会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仲裁业务逐步向保险、金融领域延伸。6月19日,召开我市首届仲裁员培训班,邀请浙江大学翁国民教授对全体仲裁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仲裁员业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七)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法制信息工作。今年以来,我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在强化信息员培训、及时梳理公布信息报送重点、强化信息考核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信息工作呈现了新的良好势头,各县(市、区)法制办信息报送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据统计,上半年,各县(市、区)及部门共向本办报送信息313条,在上报的信息中,被国务院法制网站采用78条、省法制办网站采用239条。

  健全机关内部制度。修订并下发了《衢州市法制办日常管理制度》和《衢州市法制办公室工作规程》。对包括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在内的十一项日常管理制度及收文工作规程、发文工作规程、档案工作规程、会议工作规程、文印工作规程、计算机管理规程等六项工作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上半年,除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市政府第五届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纪委五届八次全会、《廉政准则》等会议精神外,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开展每月每人推荐一本书、购买一本书、阅读一本书、解读一本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的“五个一”学习活动,就《责任胜于能力》、《钝感力》、《有些事永远不要等》等书籍进行了推荐学习和读后交流,进一步拓宽了视野。

  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市委“三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全市推进“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根据市委办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衢委办38号)通知精神,结合本办实际,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衢府法发11号),明确分组织动员部署、公开承诺履职践诺、争先创优全面实施、考核评议表彰先进等四个阶段扎实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以推进“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创新方式方法,抓好落实。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

  按照省政府有关“全省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结合《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xx)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市公民权益保障计划实施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对部门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切实做好行动计划推进实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管理

  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根据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创建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深入开展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情况工作,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在有条件的领域和部门探索开展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按照省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相关工作。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地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意见汇总工作。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或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制度,促进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性

  按照“两提高、两降低、一确保”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宣传渠道,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会同监察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联合研究新措施,探索建立全市集中统一的公民权益依法保障受理服务中心,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努力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解决问题的优势,增强行政复议实际效果。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下一步,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现实状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一次集中调查摸底,查找解决影响基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能力的关键问题,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总体水平。

  (五)进一步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及时调整充实市政府法律咨询小组,增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为政府的决策服务延伸到为政府实施决策服务,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六)进一步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

  进一步提高做好仲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拓宽宣传渠道和形式,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强化宣传效果,提高全社会的仲裁意识。以务实的态度,开拓的理念,在继续巩固原业务领域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业务领域。严格按照《仲裁法》和《衢州仲裁委员会暂行规则》等的规定,认真细致、公正高效地依法办理仲裁案件。

  (七)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加强学习,创新思路,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按照新下发的工作规程和日常工作制度,严格规范管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继续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加强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法制办工作总结2

  今年来,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个目标,以法律参谋为重点,以文件审查为基础,以复议监督为主线,以证件管理为契机,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

  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完善工作体系,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加强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由我办牵头,报经县政府同意,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各乡镇和各部门均按要求建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及时传达贯彻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今年相关工作。根据今年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明确了今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措施步骤和责任单位。三是签订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书。根据要求,我办报经县政府同意,代县政府与各乡镇、单位签订了《**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从规范决策行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服务职能等方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当好法律参谋,服务领导决策。一是积极派员列席县委有关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历次常务会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二是根据人员变动和实际需要,充实了6名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达到17人,完善了工作规则。工作中,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实行票决制,没有一件引起法律纷争。三是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有关领导批转我办审查的重大决策事项及时审查。上半年共审查重大决策事项118件次。四是根据《**县机关事业单位重大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上半年共审查、修改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共245件次,有效防范法律纷争的发生。五是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的要求,对其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中遇到的政策法律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共60余件次。

  (三)审好规范性文件,确保政令合法。一是严格执行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年初制定了《20xx年度**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凡未纳入计划又急需制定的,均按要求送县政府领导审签后再制发,进一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上半年共审查党内规范性文件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三是根据相关要求,对20xx年以来有关“两违”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2件,其中:失效废止的2件,及时修订的1件。四是按照规定及时将发布、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结果报送市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接受他们的指导和监督。

  (四)管好执法证件,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验审工作。今年3月,我办严格按照规定,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了验审。今年共审验执法证945个,其中:合格860个,注销85个。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的申办。凡未参加上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申办行政执法证件,不准上岗执法。目前,已申办执法证200余个,全县行政执法证申办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开展。

  (五)注重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制发了《**县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从规范主体、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执法监督、组织保障7个方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强化执法检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执行行政执法自由权裁量权的相关规定,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的执法检查方案正在拟定。同时,加强了对各执法单位执法案卷的日常抽查。上半年,共抽查执法案卷19卷。三是建立完善了“两法衔接”监督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监督范围、监督方式、配合程序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建成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明显增多。

  (六)办好复议监督案件,加强层级监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规则。根据领导和人员变动,调整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案细则,明确了复议工作职责,提高复议工作效率。二是畅通复议渠道,积极受理复议案件。上半年共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其中,确认违法1件,协调后撤回申请的9件。三是依法办理监督案件。上半年共受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3件,因当事人投诉而立案受理2件,其中:决定维持的1件,协调后撤回投诉的2件。

  (七)抓好行政调解,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要求,我办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行政调解工作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充分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我办牵头组织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6件,其中行政纠纷5件,调解结案5件,正在办理1件。

  (八)做好涉法事务,维护政府形象。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县政府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我县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明确应诉工作职责、程序及责任。二是对涉及政府及部门的诉讼,我办积极调查案情、收集证据、查找法律依据,积极应诉。上半年,我办共代理县政府办理应诉案件2件,参与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涉法信访事件和不稳定事件10件。同时,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办理行政、民事应诉案件7件。切实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以事实服人,以法理服人,使所有案件均得到了圆满妥善处理。

  (九)完善权力清单,促进公开透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清理优化行政职权,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是近年来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我办高度重视。一是制发了《**县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有效促进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二是建立了“一目录、一厅、二平台”运行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对行权平台的案件录入、运行情况开展了两次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了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察实时到位。

  (十)开展典型表彰,推动示范引领。严格按照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细则确定的标准,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表彰,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由我办牵头,并报县政府批准,对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5个先进单位和31名先进个人进行了全县通报表扬。

  (十一)重视学习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全国统一的司法资格考试,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二是先后派员多次参加省、市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对相关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学习。三是组织县法制办和县法律顾问团成员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法律学习。四是为了加强信息交流和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每月定期编印《依法行政》简报。

  二、20xx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继续发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作用,准确及时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继续依法办好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案件,创新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案件的办理方式,依法公正作出决定。同时,认真做好民事、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

  (四)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审查、修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五)认真组织开展好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六)强化执法证件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考试工作,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七)扎实认真地完成好今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理、深化改革工作中我办牵头负责的相关工作。

法制办工作总结3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帮助、指导下,我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工作主线,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开拓创新,踏实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了各项政府法制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成绩与做法

  (一)《纲要》贯彻落实工作取得新成效

  20xx年,我办把“三规范、一公开”作为全县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来抓,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代县政府拟定了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二是根据县政府领导分工的变化,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三是制定了《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制度》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制度;四是对20xx年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由法制办牵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布置,明确了责任人,确定了完成的时间要求;五是在1月份对上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就监督检查情况向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六是对全县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第4轮清理,共取消了3项行政许可项目;七是在1月份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了行政许可案卷155宗、行政处罚案卷160宗,对每一宗案卷都进行了书面反馈意见。

  (二)行政复议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0xx年,我办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明显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2%。今年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件,受理31件,审结31件,已全面完成了市政府法制办下达的年三十件的工作任务,行政复议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了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今年在县城人流量集中地段,我办已举办了两次大型行政复议宣传咨询活动,在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行政复议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600余人次。二是做好了信访接待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对接访事项由专人进行逐件登记,对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积极受理并办理。在“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中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主动劝说信访人到我办申请行政复议。三是召开了一次行政复议联系会议,邀请了县法院行政庭、县信访局、工业办、县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参加。四是认真落实省办关于省以下垂直领导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管辖问题的复函,转发了省、市有关文件,并对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进行了走访。五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六是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我办制定了《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和《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规则》等配套制度,从而进一步保证了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听证工作能够依法高效开展。七是进一步创新了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积极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今年我办办理的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都是经本办协调,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以终止而结案的。这样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形象,又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办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今年全办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制定了全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并根据省市驻县单位、县属部门、乡镇政府的政府法制工作开展状况不同,制定了不同的监督方式和工作要求。二是建立了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对来信来访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转为行政复议案件,予以立案;对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以执法监督的方式办理,尽最大能力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建立了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分期分批召开了五次法制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府法制工作;加强各单位法制员之间的相互交流;监督、指导全县法制员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准确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法制工作。四是我办代县政府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制定下发了《关于要求申报20xx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时报送20xx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对报送的检查计划依法进行审查批复。五是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资格审查,对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核发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六是代县政府拟定了《进贤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重大事项决策行为。

  (四)军山湖保护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已列入市人大20xx—20xx年立法规划。为使该《条例》能尽早出台,我办已起草了条例草稿,并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在各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我办进行了一次修改。形成了修改稿,并已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及有关人员于08年10月来我县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原则同意将《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列入市政府20xx年立法计划。

  (五)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和自由裁量劝细化工作正稳步推进

  在组建了城市管理局的基础上,我办正在逐步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我办已会同县城市管理局制定了执法局组建工作方案、执法人员考录方案和执法程序规定等有关制度文件,对工商占道经营、室外演出2项、建筑管理2项等共计5项行政处罚进行了相对集中,并在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目录。待上报批准后,立即付诸实施。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县于6月份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我办代县政府拟定了《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并在县城镇管理局、文化局、交通局等三个单位进行试点。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今年,我办共审核县政府各类规范性文件5件,而且均是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之前,有关职能部门主动与我办联系,送交我办进行事先审核。县政府已正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我办都已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了备案。

  (七)完成交办工作取得新突破

  法制部门作为县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我办把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认真、及时办理。截止目前,我办共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核、协调各类文件、合同、纠纷等70件(起),每件(起)都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八)法制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我办的队伍建设又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新增了一名专职副主任,现有专职工作人员5人,其中又有一人今年新考取了律师资格。同时,我办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强化学习,努力建设创新型、学习型机关。

  二、存在的问题

  20xx年,我办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还不够。

  三、下一步打算

  20xx年,我办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以认真贯彻落实《纲要》为工作主线,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办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契机,继续发挥参谋、助手、法制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继续开展一次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完成县政府20xx年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并按照《纲要》的要求,结合县政府五年规划,拟定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并抓好落实,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

  (二)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制度质量

  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重点工作,制定规划性文件,为构建和谐新进贤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积极受理各乡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制度建设质量。

  二是继续做好军山湖保护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修改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强论证工作,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力争在09年下半年正式出台,使军山湖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宣传的新途径,采取更加有效的宣传新形式,积极拓宽行政复议案源,力争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再上新台阶。

  二是以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指导,探索行政复议审理新方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指导各执法单位分解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全面完成县政府规定的工作任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是全面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的行政处罚执法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执法证件进行统一换发。

  (五)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县政府法制办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努力提高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强化法制员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培训等途径,提高法制员整体素质,制定法制员工作职责,增强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业务能力和水平。

法制办工作总结4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年初的工作分工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基本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一)重点工作

  1.制度建设。我办制定实施了《霍邱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霍政〔20xx〕33号),上半年应诉案件6件,分析形成《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督查督查全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制定《霍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霍政秘〔20xx〕91号),对照编写《20xx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目前常务会议已经学法7次;

  上半年,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100%,实现应报尽报。

  2.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办理上一年结转案件2件,新受理案件9件,办结6件,涉及土地、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领域。

  3.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平台运用,上半年我办共办理发放执法证294份,审查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报名218人。

  上半年顺利完成执法证年审,涉及24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118个证件,其中第二年度273个,第三年度439个,过期369个,人员调离34个、受刑2个、死亡1个,正在陆续注销清理。

  4.合法性审查。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等议事规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办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上半年,审核文件74份。

  5.征求意见函回复。收到征求意见稿75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以县政府名义回复征求意见函72件,以法制办名义回复3件。

  (二)日常工作

  1.参加会议。按照会议要求参加会议40余次,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 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布30条,公开各类法制信息70条。

  4.县政府办、县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存在的差距和主要问题

  虽然上半年的工作基本完成并卓有成效,但是由于人手、、工作难度等原因,仍然有需要提高的地方,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忙于事务性工作,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工作发挥不够,平常事务比较繁忙,多是被动完成工作任务,缺少主动发挥辅助作用。将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政府参谋角色。

  2.我办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政府相关工作的法律知识储备还不够,要细化学习内容,需加强学习。

  3.某些工作开展不到位,因人员不足,分身乏术,工作应接不暇,例如关于抽查行政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的方案早已拟定,但是迟迟未付诸实施。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7月份。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要求,完成对县直单位、乡镇法制工作的.调研,并做好准备迎接省、市调研;完成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申报、审核、公示工作;进行第一次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抽查活动;我办代理县政府出庭应诉1件案件的相关工作。

  2.8、9月份。抽调人员参与市、县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审查工作;计划起草有关重大决策的文件。

  3.10、11月份。计划启动历年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安排一次法院旁听学习活动。

  4.12月份。做好年终各项总结、考核工作。

  5.下半年。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执法证审核、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工作贯穿每一天。

法制办工作总结5

  xxxx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以港XX县、以旅活县、以渔稳县、生态立县”总体战略,深化改革、干在实处,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XX县局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重点,狠抓落实,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县工作

  (一)加强领导,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研究制订《xxxx县xxxx4年依法治县和法制教育工作要点》,重新调整了县依法治县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新增加了县信访局、县老干部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等五个成员单位,召开了全县普法联络员工作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考核责任目标。

  (二)丰富内容,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部分乡镇社区开展网格便民服务和居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提升渔农民、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学生毕业前期,县普法办联合关工委、教育局为海星中学和职教中心的学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加强“法律拥军”工作,深入开展“送法送书进军营”活动,向官兵赠送《图说法律》、《入伍新兵法律知识读本》等书籍共150余册,展示法制图板,开展法律咨询,并邀请律师在驻嵊团部举办法制讲座。

  (三)围绕中心,积极开展专项法制宣传。一是开展新居民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专题活动。制定了《关于加强新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邀请律师为菜园镇社区的新居民开设法制讲座;结合“法律进学校”活动,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学生家长上法制教育课,引导家长形成正确法律意识教育未成年人;联合城建等相关部门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在本岛重点项目建筑工地设立新居民“流动法制课堂”;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今年共接待新居民来电来访120余次,办理新居民法律援助案件14件。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通过“送法下乡”、“现场法律咨询”、组织参与“五水共治”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横幅、宣传栏、微博、xxxx普法网等载体重点加强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深入开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组织律师为党委、政府当好法律参谋,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努力引导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和支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行动。三是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特定主题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题法制宣传。xxxx4年,全县乡镇和普法成员单位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班110余场,受教育人数8750余人次,开展各种大型法制宣传、法律咨询23场次,接待群众咨询380余人次,展览法制图板130余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9700余份。

  (四)加强指导,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加强全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指导工作,嵊山镇民富村、枸杞乡大王村有望通过省级民主法治村的考核验收。目前县级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达标率为96.2%,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4个。

  二、夯实基础,着眼长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根基。在去年“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司法所建设实际,在今年开展了“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下发《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实施意见下发后,局领导多次带领业务科室到洋山、菜园、五龙等司法所指导工作,并积极与乡镇领导沟通,争取在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上给予支持。二是加强办公用房建设。重点是对今年创建三星级的菜园司法所、五龙司法所和四星级的洋山司法所办公用房加大建设投入。洋山司法所重新选定了办公场所,菜园和五龙司法所办公楼重新进行了装修,办公用房基本达到“四室一库”标准。三是提升人员素质。在硬件设施得到改善的同时,司法所人员素质和软件设施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年局里专门抽调2名政法专项编制下放到洋山、五龙所工作,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制定规范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模板,并积极组织全县司法所负责人、各乡镇调委会主任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四是创建初见成效。全县司法所通过基层基础年建设,各所的规范化水平有了普遍提高,特别是洋山在三星级所的基础上创建四星级所,菜园、五龙创建三星级规范司法所全部通过省司法所考评组的考核验收,考评组对我县的“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在原有县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了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指导、协调、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重新调整了县劳动纠纷、旅游纠纷、电力公司工会等专业调解组织,顺利完成村级调解组织换届选举,形成了以基层传统调委会为基础,企事业单位调委会为补充,区域性、专业性调委会为重点的“大调解”组织体系。二是“海上枫桥”调解模式初具雏形。4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海上枫桥”调解模式的指导意见》,与基层司法所研究制定符合当地渔业作业、生产方式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逐渐形成枸杞以“海上牧场”、嵊山以“海上红星船”、黄龙以“海上网格”、洋山以“洋山阿伯”、五龙以“孙大姐”等调解模式为载体的特色调解模式。三是开展“展风采、定纷争”现场模拟调解活动。组织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现场模拟调解活动,通过传帮带的模式培养一批年轻骨干调解员,并在全市组织的.“展风采、定纷争”现场模拟调解比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四是圆满完成“以奖代补”和新一轮等级制调解员评定、补助经费发放工作。对原《xxxx县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对人民调解员重新进行了等级评定,并完成了“以奖代补”补助经费发放工作。五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准确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xxxx4年,全县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出矛盾纠纷967件,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967件,调解成功96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无一件民转刑案件发生。

  三、坚持标准,完善机制,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

  (一)开展“三大活动”,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一是开展百日整治专项活动,根据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风险情况,确定市级重控人员3名,县级重控人员15名,制定相关矫正方案,落实针对性监管措施。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动态分析会,各司法所对各自辖区内的重控人员情况及日常管理中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讨。组织召开全县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验教育大会和社区服务活动,增强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和自觉服从监管意识。二是开展“三查”专项活动,即执法案件大评查、执法工作大检查、执行情况大排查为内容的执法检查,重点评查了7类案件、检查了10项执法活动、排查了9项监管规定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并在制度上进行完善。三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召开由各司法所长参加的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会,按照学习检查、整改阶段、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有序进行,经过六个月的警示教育,共查摆问题共12个,制定整改落实措施5条,落实整改12个,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升。

  (二)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规范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开展调查衔接工作,把好“入矫关”。严格控制主观恶性较大的人员纳入社区矫正,规范做好询问笔录,严格执行《浙江省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规定。今年,全县共开展审前社会调查23份。加强与法院、监狱、看守所的工作衔接,采取“报到回执制”、“集中衔接制”等衔接方法,努力实现“无缝对接”,杜绝脱漏管现象。二是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严把“矫治关”。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教育,定期排查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人员交往、日常报到、外出请销假和异地(海上)委托管理等事项,全面掌握服刑人员的思想行为和日常监管帮教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惩处。今年我县社区服刑人员共计警告8人次,治安管理处罚1人次。三是规范解矫与收监评鉴,把好“出口关”。对在矫正期间表现良好的,解矫前邀请社区干部、社区民警、检察官对服刑人员日常表现情况进行评鉴并逐级审批。对严重违反规定及达到收监执行标准的,及时提请原判法院收监执行。今年全县累计收监执行4人次。1至12月,我县全年监管社区服刑人员累计96名,年内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2名,解矫46名,无一人重新在犯罪。目前全县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0名,其中缓刑30名,假释15名,暂予监外执行5名。

  (三)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六大机制”,强化监管效果。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六大机制”建设,重点加强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关心关爱工作机制。在提高技管手段上,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手机定位监控系统和海上渔船通讯设备开展定位监控,建成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有效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控制工作。在关心关爱工作中,通过上门走访、开展送祝福、送温暖活动,积极走访看望精神病、贫困等特殊社区服刑人员家庭,落实困难帮扶措施,为他们送上生活用品和临时性经济补助,帮助他们克服生活困难。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第一顿饭”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xxxx县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扶贫帮困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截止12月底,共发放扶贫帮困金43人次46300元。

法制办工作总结6

  我叫张xx,xx年8月2日进入政府法制办工作,主要协助法制办主任处理一些日常工作和事务,现将这5个多月来我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工作情况

  从8月2日进入政府法制办开始,我不断以自己是一名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本着“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认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自身素质得到了锻炼,业务能力得到了提高。在这5个多月的学习工作中,我先后参与了多项工作与活动的创建与开展,其中:

  1、部分参与了xx年寿阳县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与部门的行政执法证年检名单的统计、审查和汇报;

  2、全程参与了8月24日山西省法制办组织的政府法制业务培训;

  3、部分参与了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活动汇报材料的整理与9月3日的考核验收活动;

  4、全程参与了9月14日——9月16日寿阳县xx年旅游推介会与第二届福寿文化节的接待工作;

  5、全程参与了10月17日——10月19日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动员会、全市设施蔬菜建设现场观摩会与山西省民政政策理论宣传学会成立大会的接待工作;

  6、全程参与了xx年政府办全体党员全年党费的征缴工作;

  7、全程参与了xx年寿阳县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与部门的行政执法证年检审核标签的发放工作;

  8、全程参与了xx年寿阳县有关单位《政府法制》杂志的.征订工作。

  通过以上这些工作,我及时发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总结了经验,吸取了教训,并通过对这些经验和教训的反复研磨,督促自己下功夫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综合素养,为今后更好地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今后工作重点

  在5个多月的工作中,虽然自身从主观上付出了很大努力,也或多或少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存在的差距与不足,今后应明确以下努力方向: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作风,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不断地开阔眼界,提高素质。要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主要是学习和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神实质、基本要求,切实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问题、指导实践的本领;要加强业务学习,把学习新知识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工作要求,作为一种生活习惯和个人素养,不断吸取营养,防止知识匮乏,本领恐慌,努力做到学以致用,注重学习与实际相结合,善于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

  二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练就朝气,克服惰气,在工作上讲热情、讲激情、讲干劲、讲拼劲,今天的工作今天干,现在的事情现在办,不推不靠,不拖泥带水。树立责任大于能力的理念,真正把每一项工作都当作一份责任来对待,不干则已,干则必成,努力使每一项工作都能让自己满意、让领导满意、让大家满意。树立大局意识、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在工作上多和大家沟通交流,注重配合,力求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纪律性,自觉遵守机关的各项纪律制度,不随便脱岗、缺勤,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下功夫提高自己的办文办事水平,勤于思考,消除畏难情绪。平时多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努力使每件事情都办的周到细致;下功夫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不断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争取把法制办的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制办工作总结7

  XX年上半年,市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政府的要求,积极作为,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为服务十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总结如下:

  一、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执法监督

  1、合理安排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在认真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制发了XX年工作要点,从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了全年重点工作。

  2、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年初,代市政府草拟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及时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汇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的`监督。

  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全市法定行政机关为44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xxxx个,受委托组织为289个,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组织为54个;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编制数量为xxxx个,参公事业编制数量为xxxx个,其他事业编制数量为5427个,执法辅助人员数量为670个。

  二、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把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关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上半年,我办共审查市政府各类文件24件,回复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7份,并对政府上网文件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予以甄别,有效确保政府及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今年以来,我办共按照规定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6件,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防止了规范性文件违法现象。

  3、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月,与市财政局一起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对全市涉及税费优惠的文件、协议等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分类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审查。

  4、扎实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先后对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全省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XX年工作方案》、《湖北省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等文件予以转发,并印发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XX年工作方案》(十府法办发[XX]3号),明确了全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成立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指导小组,制定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并切实在实际操作中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关,对未进行廉洁性评估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律不予审核。

  三、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我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听证、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上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受理18件,不予受理2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部门申请处理2件。受理的案件中,目前已审结12件,其中维持8件,驳回1件,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3件,基本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2、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告知行政首长制度、证据制度、调解制度、听证制度、案件审理专题会议制度等,并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行政复议工作中。同时,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对县市区和市直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积极指导。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高效优质办好涉法事务

  1、精心服务,全力促进市政府依法决策。上半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参加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及各类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12次,审查政府合同11份,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29份,参与地方立法权申报等其它重大涉法事务16件,较好地履行了法律顾问职责,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2、尽职履责,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今年以来,我办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市州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审查汇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等相关工作,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奠定基础。同时,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对房县政府在城市管理及城管执法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指导审查。

  3、认真代理市政府涉讼案件。今年,我办代理了湖北省投资公司诉市政府借款合同纠纷应诉案件,先后2次代市政府赴武汉市中院出庭应诉,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回顾上半年的政府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半年,市法制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循序渐进、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十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早日实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是研究制定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并做好准备迎接省政府对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二是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是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违法与错案责任追究制。

  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化解行政纠纷。

  五是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切实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六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七是认真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

法制办工作总结8

  一、 年度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

  年初,市政府法制办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回顾总结政府法制工作以往取得的成绩和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 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新的工作思路。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好国务

  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突出工作重点,拓展工作领域,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务求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构建和谐新乡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工作思路:一是抓好重点工作,当好政府法制参谋;二是转变工作方式,拓宽政府法制工作领域;三是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提高政府法制工作质量;四是加强对外沟通、联系,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社会影响。

  二、 年度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办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确定的'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筹备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3月6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对20xx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 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今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市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签订了《 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责任书》,表彰了20xx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规范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贯彻落实省政府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4月份,组织举办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系统讲授了有关行政执法理论和《新乡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规范》、《新乡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技能。截止7月底,各级各部门累计举办行政执人员培训班30余期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4000余名。二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工作部署,我们积极在全市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有关创建活动的文件、工作方案和创建标准,初步确定了8个市直行政执法机关、33个县(市、区)行政执法机关为我市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之中,到年底将对第一批示范单位进行验收、授匾。三是加强行政管理事项动态管理工作,对各单位需申报变更的行政管理事项依法进行审核,依法变更了7件动态管理事项,使动态管理工作步入正常化轨道。四是加强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把关工作,上半年依法审查政府土地文件60余件,保证了市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五是对市直各部门贯彻落实赴企业检查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合约监督管理工作。上半年,共审查企业改制方案22件,审查国有(集体)产权转让合同12份,参与涉法事务调查、处理4起,向市领导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参与完成了华源医院纠纷的诉讼、执行工作。 (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创建行政、司法联系沟通平台。4月份,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下发文件,建立了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研究本地区群体性、重大敏感性等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协商解决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工作的共识和互动,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和思路

  下半年,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在继续抓好日常性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依据新乡市行政许可案卷标准、新乡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组织对各行政执法机关今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评比,查找问题,责令整改,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二是全面指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依照创建标准,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研讨,组织开展第一批示范单位的验收、授匾、颁证工作。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清理行政执法持证人员,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全员上网公示。对行政执法监督证持证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素质。

  四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一批违法执法案件,对有关责任人员会同监察机关进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五是继续抓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直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

法制办工作总结9

  20xx年,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紧紧围绕20xx年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采取多项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工作,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中原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现将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供意见做好法律参谋

  我办积极做好法律事务参谋,为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多次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为多个议题提供法律意见;上半年,我办共办理政府及部门涉法事务25件,其中区政府领导交办20件、政府部门5件,涉及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卫生局等4个单位,总标的额近280亿元;包括审查合同协议20件、其它法律事务5件。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开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中原区开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中原办?20xx?16号)和《中原区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评优评差考核细则》(中原办?20xx?17号),规定区政府法制办在专项活动期间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 。

  进行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进行评查。我办从5月初开始,对全区28个行政执法部门采取评优评差,末位淘汰机制。截止6月底,共制作专项活动简报9期,拟从8月份开始对这项活动进行评查。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和部署,今年10月底以前各区政府法制办要对区属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并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我办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分别下发了《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的通知》和《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28个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并于10月底前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对外公布。

  三是完善执法案件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我办继续坚持执法案件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每季度都在积极做好上报备案工作的同时,及时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备案情况进行汇总通报,不断提高备案及时率,上半年共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行政执法案件2950件,其中行政许可1X5件,行政处罚14件,行政确认2821件,备案重大具体行政行为1X件。

  四是继续做好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通知》和《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办于3月中旬,组织我区新换发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开展了以“文明执法、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文明执法讲座,通过讲座大力弘扬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理念,整体提升了行政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效能和文明执法水平。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

  一是继续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审核过程中,我办坚持规范性文件专人审核和重大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重点把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这三个关口,坚持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力求文件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上半年共计审核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1件。

  二是坚持规范性文件专人备案制度。我区文件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发后必须在15日内向市政府审核备案处进行报备,如果因报备不及时受到市政府通报,予以追究责任。遇到负责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同志缺位时,由我办指定人员报备。截至6月底,我区共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备规范性文件21件,备案率及备案及时率均达到100%。

  三是坚持乡级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制度。我区按照《郑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审查 - 3 -

  工作的意见》要求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其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区政府备案。上半年,我办共收到备案文件128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9件,各街道办事处备案46件,区政府各部门备案82件。通过《中原法制》对个别备案不及时的单位在全区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对备案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进行了表扬。

  四、依法稳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从严规范行政行为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我办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和程序,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复议请求、复议期限等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增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准确性、合法性。今年上半年,我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1件维持,1件限期履行,3件驳回申请,1件不予受理,1件撤销,1件终止,4件未审结。

  五、强化法制宣传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上半年,我办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了中原区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专项整治工作承诺书和中原区文明执法承诺书,全区28个行政执法部门的一把手和全区381名行政执法人员分别向区政府签订承诺书,主动把行政执法工作亮在公众监督之下。

  六、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工作

  我区行政应诉工作的模式是“谁主管、谁负责”,区政府法制办予以协调、指导。为了维护区政府的合法权益,我办- 4 -

  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诉讼过程中及时与区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并出庭参加庭审。目前,正在审理的区本级案件有4件,其中,3件为土地案件,1件为经济案件。截止目前,1起一审区政府胜诉,现对方正在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3起法院正在一审过程中,近期将会审结。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办将继续围绕依法治区,建设法制政府的工作目标,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力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挖掘行政复议案源,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探索规范性文件制发前合法性审核的新路子,坚持作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认真办理诉讼案件,积极维护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具体抓好七件事:

  一是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二是加强和完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备案审查工作;

  三是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核合法率、备案及时率保持100%的目标;

  四是强化行政复议工作;

  五是继续开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

  六是做好我区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认证、发放工作。

法制办工作总结10

  20xx年上半年,XX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按照年初工作安排,积极履行职能,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推动地方立法工作

  一是积极协调和推动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立法项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起草《XX市人民政府20xx年规章制定计划》并报市政府通过,完成《XX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草案)》起草工作,并报市委批准。二是参与《XX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地方性立法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完成2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反馈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XX市人民政府20xx年法制工作总结》(黄政办函〔20xx〕20号),对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督促各部门根据职责承担并履行五年工作方案确定的'20xx年工作任务。二是列席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上半年参与处理政府法律事务11件,参与协调解决黄金山生活垃圾焚烧厂补贴费调整、原市商业局与牧羊湖建筑公司经济纠纷等重大涉法事务;审查合同协议8件,有力推进了市政府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三是推动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制度,在各部门网站、法制办网站、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分别公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培育法治信仰。上半年,我办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试行)》(黄政办发〔20xx〕15号),并于6月15日组织全市57名县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五是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广泛征求对政府法制工作建议。

  (三)规范政府部门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积极配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上审批”“证照分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决定、公布等各环节,认真把关。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对88件政府及政府部门各类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高了我市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时废止、适时修订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合、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上半年,我办组织完成了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同时正在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衔接机制,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制度和行政应诉案件诉讼风险提前通报制度,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的联系,支持、尊重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上半年,我办约谈了下陆区政府分管领导,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20xx年1月至6月19日,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7件(另,去年结转4件),受理74件,办结46件,法定期间内办结率100%。代理市政府参加应诉案件38件,法院审结8件,胜诉率100%。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考试,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上半年,全市申报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人员达400余人。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和代理市政府应诉案件。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为推动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法律顾问既要“建起来”,又要“用起来”,着力建设政治素质高、法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有作为、敢担当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上半年,我办根据《XX市市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备案制度情况进行了调研,截至20xx年5月底,市政府33个工作部门均设置了法制工作内设机构或将法制工作职能明确到相关科室,并明确专人负责。除市扶贫办、市旅发委2个部门未聘请法律顾问外,其他29个部门均已聘请律师担任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或正在续聘过程中。

  二、下半年的打算

  (一)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以年终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为抓手,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按时限、高要求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武汉城市圈各市行政复议工作的联系互动;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衔接,引导信访人以法律途径解决信访行政纠纷;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本年度全市行政机关执法案卷评查。

  (三)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效果评价和监督力度,提高法律顾问参与各部门行政事务的参与度,建立法律顾问法律风险评估考核,实现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20xx年湖北省执法换证考试,顺利完成20xx年度换证工作。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以《纲要》《实施方案》的宣传贯彻和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为重点,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干部培训班,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法制办工作总结11

  20xx年以来,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中发〔20xx〕36号),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我办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按时按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桂政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我办严格按照报告制度要求,组织辖区政府各部门开展20xx年度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截至20xx年1月20日,我区所有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布了本部门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0xx年1月30日,XX区政府通过向社会公布了本级政府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内容涵盖了XX区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20xx年工作打算等。

  (二)担当参谋助手,为政府行政把好法律关

  我办通过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查相关文件合同案卷、参加专题协调会等形式,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把好法律关。20xx年上半年,我办围绕中心工作、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审查各种文件、合同,出具各类法律意见420份,其中征地拆迁方面109份、各类合同(协议)27份、强拆法律意见265份、其他方面法律意见19份。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xx年4月,区政府与柳州市众维律师事务所签定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该律师事务所2名专职律师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担任XX区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部分文件、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

  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办主要负责对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0xx年上半年,我办共对区政府制定的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向市政府备案。

  (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发挥复议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20xx年上半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依法受理2件,审理终结2件。按照《XX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行政应诉职责。20xx年上半年,我办承办的行政应诉案件2件,监督指导部门行政应诉案件31件。

  (五)加强政府法治宣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我办以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为主要内容,印制了400余份政府法治宣传品,分发给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以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水平。

  二、存在问题

  1、政府法治宣传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法制机构与行政诉讼应诉承办部门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3、部门人员力量还需进一步增强。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逐步推进,政府法制机构所承担的工作量日益繁重,而我办仅4名工作人员(含在编人员2名、聘用人员2名),较之繁重的工作任务严重不足。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做好里雍镇、白沙镇划转过来的有关法制工作的接收和协调。

  2、继续做好行政决策和各种合同、文件的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管工作。

  4、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5、组织做好XX区本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做好迎接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

  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及办证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7、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

  8、领导和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法制办工作总结12

  20xx年,法制办在所领导下,在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奥运安保争创综治先进市,打造平安耒阳,和谐耒阳”的奋斗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促进了我所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完善机制

  我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重点来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领导机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今年以来,围绕“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目标,成立了反恐领导小组和奥运安保领导小组以及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由刘乘风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对全所工作负总责,分管副所长李建军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陈列庆同志具体抓落实,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不断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

  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今年,我所落实“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认真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实行属地管理。

  1、20xx年8月25日,我所接到市委信访局关于五里牌办事处五里牌村9组李佐明等同志信访事件的函后,我所立即组织答复并报结果,且还到上访人家里做思想工作,解释为什么没有放水灌溉农田的原因,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万人亭渡槽变形、移位、沉陷等因素,导致无法通水,使上访人员平息了再上访的思想动态,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2、做好了奥运和国庆期间的值班和值日工作,特别是抽调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参加值班和维稳工作,并且做好了“八〃一”期间走访慰问残废军人和做好志愿兵上访的思想工作。

  3、按照市依法治市办要求,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五五”普法考试,增强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市法制办的要求,做好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落实,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还组织了执法人员参加湖南省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考试。

  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为了搞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计生文件,加大了查处力度,凡被群众举报的一律初步调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创新治安防控体系,打造“平安耒阳”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耒阳的长治久安,为单位的兴旺、经济繁荣发展,建立“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制办工作总结13

  一、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完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对原有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分乡镇、县直部门两个类别制定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标予以印发,普遍实行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个人全年绩效考核挂钩,奖惩到位。新修订的考核细则更加注重平时考核,更加注重抓好平时工作的落实。

  2、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围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职责,今年上半年,我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目前已审结12件,其中,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维持决定4件,作出撤销决定2件,责令作出处理1件,确认违法并限期答复1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复议申请1件,不予受理3件。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3件,其中,一审案件14件,二审案件9件,目前已审结13件。截至目前,尚无败诉现象发生。

  3、认真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及备案等制度。积极为领导决策当好法律参谋,对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工作事项超前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后果预测,从法律层面搞好风险评估,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系列参考建议。截至六月底,审查各类文件、协议(合同)32件次,其中,规范性文件8件,上报备案审查无撤销、变更或责令改正情形发生。

  4、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关于被诉行政机关做好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终目标考核和AB角轮值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规定出庭应诉率达不到80%的,依法行政考核一票否决。截至目前,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良好,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5、深化落实聘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落实,县政府以及全县7个乡镇政府、39个县直行政部门、117个村(居)均在具备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审查、处理涉法事务、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已发挥出不可替代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6、扎实开展好精准扶贫工作。紧紧围绕精准扶贫这一重点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强化驻村指导,积极落实,突出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政策兜底等扶贫措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驻村帮扶和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凤山社区11户贫困户在全部脱贫基础上,“一有两不愁三保障”稳定超过国家标准。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我办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些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二是法律顾问的服务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措施不够有力;四是有些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与执法要求不相适应。

  针对上述问题,下半年,我办将重点从以下几项工作予以推进。

  (一)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应信息公开案件大幅增长的新“常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大力推动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受理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合理要求,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全面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作用。虽然我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县乡两级政府以及各村(社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但运行不规范、法律顾问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下半年,县法制办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涉法事务处理等方面能够靠坐得上上席,说得上硬话,使得上大劲。

  (三)切实强化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动态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以及易引发其他群体性反映的个案,积极组织力量适时开展案件评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及时纠错和追责机制。落实个案分析制度和案情通报、重大案件备案审查制度,最大程度地指导和帮助行政机关整改,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

  (四)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学法用法常效机制。分行业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促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水平,坚决杜绝越权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

法制办工作总结14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一是切实做好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细化完善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把各单位落实年度任务作为监督重点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并督导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二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牵头相关部门对《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办法》开展后评估,针对评估存在的问题,草拟《关于修改〈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文本和表格样式,报经市政府通过并在全市实施。三是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原有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制定20xx年度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标准,10月份,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台帐和案卷、召开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63个行政机关进行检查考核。四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草拟《XX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报请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为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推行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二、把握两个关键,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一是大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做好新领证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4月份对全市161名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组织了学习培训,5月份组织134名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考试。为加强考核效果,转变以往书面考核形式,逐步推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标准化,在考试方式上首次采用网上考试,请XX市法制办派员巡考,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做好依法行政知识更新培训工作,6月13日,举办全市依法行政知识更新培训班,邀请省高院、省法制办领导,为全市各行政机关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法制工作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共计500多人,就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进行了学习培训。二是积极推进部门法制机构履职能力建设。针对部门法制机构履职能力参差不齐、工作规范性相对较弱的.实际,经过基层调研、问卷调查和广泛征集意见,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意见》对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局务会(办公会)制度、严格执行法制审查制度、强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含重大决策事项文件)管理、加大法制监督力度和建立法律研判制度等五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进该项工作,采取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方式,选取5个单位作为示范点经予重点指导,并将示范经验向全市推广,较好地提升了部门法制机构履职能力。

  三、抓好五个重点,不断加强政府法制监督。一是积极办理政府涉法事务。共承办市领导交办事项48件,审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51件,办理信访复查复核事项45件,代理市政府各类诉讼13件,主要涉及拆迁补偿安置、政府信息公开、房屋权属归属等问题。二是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组织起草、审核完成各类文件178件,政府合同3件,上报备案5件,备案审查2件,出具51份法律意见,确保了文件审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20xx年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9件,宣布失效5件。对《XX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6个文件开展后评估,逐步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常态化。三是努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先后召开联络员例会、专题会议等研究解决“两法衔接”的重大问题,就烟草局涉烟案件和卫计委非法行医案件移送工作进行研究,解决了相关案件的移送标准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确保了该项工作在全市稳步推进。四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成评查组,对国土等7个部门的执法案卷开展进驻式重点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要求整改,对其他部门报送案卷参加集中评查,共计评查案卷225卷。五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1件,受理38件,不予受理3件,审结40件。通过严格行政复议审查、组织复议案件讨论、旁听行政案件庭审等活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法制监督功能,督促指导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法制办工作总结15

  日前,法制日报刊登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关于对当前信访工作的观点,该观点认为,信“访”不信“法”,这种情况长此以往,会冲击法制的统一权威,增加社会治理成本。

  因为,信访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时效等确定性要求的限制,在个案中能够突破法律的底线得到利益最大化,目前已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其结果是,原本通过书信反应社情民意的陈情制度日益演化成为越级上访、闹访、缠访。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

  该观点指出,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理性的看待信访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革完善信访制度,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目前,信访问题突出,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层出不穷,不能说与上访者没有关系。实事求是地讲,有的上访群众确实是因自己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但也有个别上访者,其上访目的不纯,有的甚至是通过上访实现要挟的目的,实现自己不正当、不合理的要求。

  因此,要彻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必须要在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一是要认真对待,查清问题。

  对于所有上访者都要认真对待,彻底查清其上访的真正目的、要求和原因。我们时常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求我们在解决矛盾纠纷时,首先要弄清事情的本来面目,查清事实真相,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的处理矛盾纠纷,也才能使得当事人心服口服,不至于出现缠访闹访。

  事实清楚是妥善处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清楚的事实,一味的就信访而解决信访,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对于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不宜直接交给信访反映的单位或个人,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样的调查核实往往不能反映客观真实情况。《信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这一条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被反映单位的调查核实权。所以,建议给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以利于信访问题的彻底调查。《信访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县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负责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本条规定可以说给了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只有查清了问题,我们才会有正确处理问题的基础。

  二是依法处理,解决问题。

  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是要彻底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做到案结事了。但我们所说的解决问题,是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来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是要在法律和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切实解决信访反应的问题。对于一些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甚至是一些违法不合理的无理要求,我们不能简单的为了解决信访个案问题而随意突破法律政策的底线。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甚至非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纵容的作用,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这些人越闹越凶。“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以致不仅不能有效控制上访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上访之风。因此,“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在依法处理,解决问题的同时,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对于有关职能部门不认真解决合理诉求而导致群众上访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从严处理,追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是制裁违法,维护秩序。

  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的,要切切实实的解决问题,要满足其合法合理要求。但是,对于个别想通过上访途径,甚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上访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违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甚至越过法律底线来满足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纵容的作用,也是对遵纪守法群众的一种不公平。同时,也使得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要过多考虑上访问题而显得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受法律保护,同样,公民的信访和上访行为也应该受到遵重。但是,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建立和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对于违法上访行为给予法律制裁,《信访条例》有明确规定。《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违法上访行为,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请愿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规定,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因此,对于个别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违法上访者,依法给予制裁,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当然,要制裁违法上访行为,必须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正当,实体处理适当。

  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做到治本为主,标本兼治。要抓住加强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个根本,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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