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时间:2023-08-09 17:05:23 海洁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通用21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提升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矫正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通用21篇)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1

  20xx年,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以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为目标,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中心,以规范管理工作为主线,以落实各项保障为重点,以服务管理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止14月份,全区在册矫正对象99名(男性88名、女性11名,其中被宣告缓刑的有91名、被暂予监外执行的有1名、被裁定假释的有7名)。累计接收矫正对象221名,累计有142名社区服刑人员按期解矫后回归社会。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分级管理,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1、设立社区矫正机构。为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作用,顺应司法行政工作发展需要,我局于20xx年11月24日正式设立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培训活动,强化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2、完善执法文书档案。执法文书是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的体现和保障,适应建立执法档案的要求,我区矫正办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新建、修订、完善一整套接受、审批、调查、处罚、收监、解除完整的执法文书档案,并统一指导各司法所规范日常监管档案,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以促进和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3、建设信息交互平台。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有效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我区矫正办定期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各部门间召开会议,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矫正人员的登记接收、应急处置、情况通报、按期解矫等实时信息交互。今年3月份,我区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学习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各成员单位研究讨论矫正对象监管衔接问题,规范监管次序。

  4、规范审前调查报告。严格按照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认真组织矫正工作者到犯罪嫌疑人所在村(社区)开展基本信息、监管环境调查,客观准确地向审判机关提供调查资料,便于审判机关依法作出判决。全年来累计完成85起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5、开展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活动。我区积极按照上级制定的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将20xx年确定为“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对日常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强化监督、认真考核、奖惩兑现。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管得住、帮得上、教育好”的总体目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控,多管齐下,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1、多方联动,完善公检法司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动机制,并定期联合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对不遵守矫正规定、不服从管理、无故不参加集中见面教育和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进行严厉批评和教育。7月31日至8月2日,我区矫正办协调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管理、约束能力。为进一步落实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大教育改造和管控水平,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于4月9日至4月18日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检察,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风险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公、检、法、司及社区矫正组织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各环节的无缝衔接。

  2、入户访谈,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抓好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我区社区矫正办不定期对在管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入户走访。如,今年5月份,我区以开展“创平安家园让群众满意”百日行动活动为契机,组织机关干部和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走访社区矫正对象81人。通过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深入的谈话,认真摸清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及时掌握其思想动向。为切实掌握十八大期间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动向,11月份,区社区矫正办组织乡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并在“两节”、“两会”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做好特殊人群百日排查管控专项活动,加强管理控制。

  3、动态化管理,防止脱漏管现象。我区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充分利用省司法厅政务外网内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信息的动态化管理,实现了数据录入、数据查询、日常管理、解矫提示等功能的信息化操作,并根据信息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管理档案,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水平。目前已完成全区221名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录入工作。为全时段、全方位的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和动态,实现对矫正对象的`区域监管,我区于今年3月份启动手机定位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实时监控社区服刑人员行踪,对超出活动范围的服刑人员发送短信提醒,同时短信告知监管人,防止发生服刑人员“脱漏管”现象。

  (三)管理创新,因人施“矫”,确保社区矫正成效稳步提升

  1、摸实情,实行分类管理。我区结合入户调查走访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服刑人员的自身特点和危险性程度及其表现等因素,将监督管理分为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级别,对同一名矫正对象,要根据其日常表现,适时变更管理级别,并坚持个案矫正与分类管理相结合,注意因“人”施“矫”,针对不同个体制定不同的个人档案和矫正方案,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教育管理。

  2、抓细节,落实请假制度。我区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立足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强化严管、普管、宽管类社区服刑人员的请销假管理。

  ①规范请假程序,社区服刑人员请假时必须详细填写请假申请表,说明基本情况、外出理由和返回时间,提交保证书。

  ②严格请销假要求,在请假期间外出服刑人员需做到每周电话汇报、每月书面汇报、每季度自我评价,并采取挂号信的方式按时寄回矫正办。

  ③严格请假期限,请假人员有正当理由,一次不超过7天的,向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请假;矫正对象离开洛江区域范围的,一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由请假人申请,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审核,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审批。

  3、强帮扶,做好安置就业。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我区结合实际,从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认真解决特殊对象的具体困难。例如今年来各司法所积极协助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农村低保、医疗保险等基本权利和社会福利。并先后建立了8个社区矫正劳动培训就业基地,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劳动就业问题,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基地建立至今先后安置矫正对象15名。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创新在河市镇建立全市首个区级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阳光中途之家”。通过整合各种资源,为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在救助、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提供帮助。

  4、重科学,办理居住地变更。为保障社区服刑人员更好的工作学习,方便服刑人员配合社区管理,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区司法局主动与矫正对象经常居住地所在司法局协调,为长期学习生活在洛江区域以外的4名社区服刑人员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

  三、20xx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培训,提高社区矫正组织队伍素质。要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等部门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的作用,进一步研究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落实措施,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司发通[20xx]98号的通知要求,确保禁止令得到正确适用和执行,建立日常考核与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严格审前社会调查程序,确保调查结果客观真实;制定规范化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档案管理;全面排查,严格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严格制定矫正方案,提高矫正效果;反腐倡廉,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及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

  (三)借助平台,强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矫正对象动态管理,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严肃矫正对象请假、会客制度,通过手机定位管理,认真执行禁制令,定期向矫正对象发普法短信,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把手机定位管理作为搭建专职社工与矫正对象的交流平台。计划建立“两室一中心”,在区级建立心理矫正服务中心,在各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室和心理咨询室,搭建心理矫正平台,为矫正对象心理疏导和教育提供基础。

  (四)整合资源,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培训基地建设。要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管理规定,积极整合社区矫正资源,大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全区未就业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技能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实用型职业技能,引导矫正对象劳动就业。

  (五)统筹规划,完善社区矫正对象中途之家。根据区司法行政机关统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对象中途之家。建设规范一个集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服务为一体的场所,统一登记接收、统一办理衔接、统一指定管辖、统一执法档案。

  (六)积极创新,探索社区矫正社会管理新举措。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应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尝试多种手段和方法适用不同矫正对象情况的新举措,逐步形成门类齐全、手段多样、实用性强的管理方法体系。将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采取公益劳动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开展专题教育,丰富教育内容,提高矫正效果。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

  我所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人,其中缓刑人员14名,假释人员3名,暂予监外执行2人。今年接收矫正对象9名,解除矫正对象9名。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

  ①每月1、8、15、22号电话汇报。

  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严管人员每月向司法所提交书面汇报材料两次。

  ③每月组织一次社区服务,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

  ④每月在矫正中心组织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

  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

  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

  二、教育管理制度化。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

  为此,我们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个别谈话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谈话等。

  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

  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是完善资料平台。

  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

  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

  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

  四是强化电子平台。

  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逐个抓好落实,不断提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3

  xx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木双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到目前为止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名,解矫6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黎均同志任组长,由司法所甘岳峰同志负责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木双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年初我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落实日常监管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

  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主动引入检察监督,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大力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案件一案一报制度,提高社区矫正安全防范能力。

  三、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动态。

  组织各司法所开展集中大排查,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把妥善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作为帮教的重要任务,通过以帮促教的方式,确保社矫人员管得住,控得牢。同时,把有脱漏管现象、有重新犯罪倾向和平时表现差、有违规现象的矫正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检查频率,强化针对性措施,确保不出问题。与检察机关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刑罚变更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4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新为主线,搭建三个平台,狠抓三个环节,落实三项措施,探索实践具有洛江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一、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截止年3月10日,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54人,解除社区矫正202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52人(男性145人、女性7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136人、被裁定假释的13人、被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被判处管制的1人),矫正过程中没有出现脱、漏管等现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有效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把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投入专项资金建成区级“中途之家”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并落实了6名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和86个村(社区)聘用社区矫正协管员的规定待遇,招募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基本建立了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核心、专职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社区矫正的社会影响。

  二是强化业务,规范管理。和区检察院加强协作,在轻微刑事案件中,构建诉前社会调查机制。依托基层司法所做好涉矫人员的日常管控工作,开展矫正工作队伍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组织矫正法律文书制作竞赛,同时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工作,不断提升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并定期联合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和司法局联合开展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检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建立机制,形成合力。落实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职责,加强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间的协作。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室,共同推行联合教育监管制度,在成员单位中确定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联系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坚持区社区矫正办与区法院联合建立执行联络员工作制度。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专职社工配备还需加强。

  2.部门配合衔接问题仍得不到彻底解决。

  3.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得不到充分采纳。

  4.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不稳定。

  二、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年,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规范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要规范日常管理。要落实矫正人员的动态跟踪管理,防止人机分离、脱漏管、重新犯罪等失控现象发生。要紧紧把握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社会的安定稳定,全力以赴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对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要从严审批。要继续开展集中排查走访专项活动,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全方位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要加大手机定位管理工作,提高日常定位的频率,对活动轨迹出现异常情况的要登门走访,查清原因,逐一解决。对重点人员要加强有效管控、教育和帮扶措施,做到专人负责,心中有数,确保不出事。要创新社区服务形式,组建以社区矫正人员为主体的阳光志愿服务队,开展公益劳动、“送温暖、献爱心”、协助指挥交通、植树造林、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活动。

  二要加强管教帮扶。依托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道德和文化教育,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努力减少和消除消极对抗情绪。要进行分类施教,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分别开设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规、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经济法、法律援助条例、心理辅导等课程,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要强化跟踪帮教。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要及时沟通了解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重点帮教对象的情况,一旦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危害社会的苗头,应当及时通报情况,采取预防措施。对外出务工的.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帮教组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将教育、帮扶、管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区“中途之家”作用,完善住宿、食堂、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等功能,拓展生活救济、困难救助、就业创业帮扶、未成年子女就学帮助等服务。

  三要完善工作制度。要继续设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室,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执行联络员、联合工作检查、适用前社会调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各部门衔接,研究探讨并协调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适用适用前社会调查、衔接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要全面做好适用前社会调查,及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委托调查部门;二是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无缝衔接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各基层司法所每月须将当月入矫和解矫情况向当地派出通报;三是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人员亲属、村干部、志愿者的协助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四是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确实为矫正对象制定合适的、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案。要规范和发挥区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作用,奖优罚劣,加强上下信息沟通和联动,对个别不服从管教、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示教育、强制措施乃至收监。要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落实基层司法所所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社区矫正工作月通报汇报、抽查检查等工作制度。要争取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5:1的比例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逐年提高社工的待遇,不断增强社区矫正专职力量。同时加大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培育社区矫正辅助力量,逐步形成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5

  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人,解矫46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2人,其中缓刑对象11名,管制1名。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半年来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

  ①每周一次电话汇报;

  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

  ③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

  ④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

  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

  二、教育管理制度化。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为此,我们

  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技能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考察评审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团和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的个别谈话活动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考察评审谈话活动等。

  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二是完善资料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四是强化电子平台。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并针对我镇社区矫正平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并严格按区、市、旗工作要求,逐个抓好落实,不断提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的效率。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6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从今年我所共接收矫正对象12人,目前在册人员还有28人,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xx乡社区矫正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xx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委员担任,副组长由乡综治办副主任、乡派出所所长、乡司法所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二是乡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

  二、建档立制

  乡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乡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以及县司法局领导等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建立了xx敬老院公益劳动基地。并实行公益劳动签到式,具体操作由敬老院院长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陈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由于疏忽,造成交通肇事,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7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

  六、正面引导

  乡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对其他地区的已解矫人员成功事例,乡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乡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7

  为认真落实贯彻省委、省政府、省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我镇根据袁家铺镇的实际,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刘志伟为组长、政法书记、司法所长为副组长的袁家铺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全年投入1.5万元,优先保障了社区矫正的工作经费。

  二、健全制度

  我所为了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按照省、市、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要求,并借鉴其他地区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了袁家铺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矫正实施细则、公益劳动和请、销假制度、学习教育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矫正方案等工作制度。

  三、摸底排查

  我所已按照上级的`严格要求对全镇辖区内该纳入矫正的人员进行了认真排查摸底。先把有人在家,而又有档案的对象进行归档。然后针对袁家铺区地域广、人口多,经济发达,加之紧邻县城,社情、民情较为复杂的环境,为了做到不漏失人员,我所对全镇开展了地毯式排查摸底。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袁家铺镇将军村刘家组一个犯故意伤害罪被判三缓五的罪犯杨奇,由于杨奇一直在外打工,一时难以找到其本人,于是我们一边与他所在的村和家人联系,通知他本人及时到司法所报到接受矫正,之后我所又先后到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城南派出所查找他的有关资料,并将其归档。

  四、加强管理

  今年以来,我所共接受社区矫正对象5人,其中犯故意伤害罪2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人,抢劫罪1人。我所均已按照上级矫正工作要求对照实施细则,对上述5名矫正对象落实了一人一档,一人一薄、一人一管的三管制度,同时将各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告知每个矫正对象。为了便于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我们将镇敬老院设立为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基地,并请敬老院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劳动进行监督。另外针对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事实、危害程度和犯罪心理等不同特点制定矫正方案,做到了每月定期走访有记录、组织集中学习、集中参加公益劳动有台账,并按要求每个矫正对象做好了学习笔记和思想汇报;还对矫正对象按月进行计分奖惩兑现,通过一系列教育监管,从而提高了他们接受矫正的法律意识和重新做人的信心。

  五、积极参与社会审前调查工作

  审前调查评估工作是实行非监禁刑罚的前期步骤,因此对辖区内需要实行非监禁刑的犯罪分子的审前调查我所都认真对待,积极参与。主动对犯罪分子的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进行认真细致深入的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谨慎的向上级机关提出适用非监禁刑罚的建议。今年以来我所共为三名犯罪分子开展了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其建议均被上级司法机关采纳,并得到了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好评。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8

  日前,湖南省麻阳县检察院联合司法部门深入各大乡镇,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大检察活动。

  该院副检察长带领检察人员对高村镇、板栗树等乡镇派出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监督检察,深入当地派出所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各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翻阅查看了矫正对象档案及管理台帐,详细询问了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工作、生活情况,重点排查监外执行罪犯中存在的脱管、漏管情况。

  针对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副检察长提出了三大整改建议,即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实现“定期学习、定期汇报、定期公益”,确保行为和心理双重矫正;进一步明确服刑期纪律规定,实现“严要求、严落实、严保障”,确保规范自身言行举止;进一步体现司法关心关爱,实现“勤走访、勤慰问、勤帮教”,确保精准帮扶困难服刑人员。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9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洛江,建设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2名,目前在册48名,其中男性44名占91.7%,女性4名占8.3%;缓刑36名占75%,假释8名占16.7%,剥夺政治权利3名占6.25%,暂予监外执行1名占2.1%。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今年来我区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

  我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如8月18日,我区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

  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及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

  我区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工作联系会和联络员制度,完善法院审前风险评估、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各乡镇(街道)矫正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全区48名矫正对象均能认罪服法、服从监管,至今未出现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目前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

  矫正对象在接受日常监管教育中,思想认识上均有崭新的`变化,能自觉接受监管,主动参加矫正机构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如4.14玉树地震时,河市镇矫正对象杨文实积极响应号召,参加河市镇组织的抗震救灾捐款捐物公益活动,自愿献爱心捐款1000元,热心于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三)认真摸底调查、强化管理监控。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村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

  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月28、29日和10月15日至20日,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两次联合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洛江区籍在沪在粤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

  (四)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

  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

  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

  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乡镇(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

  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10

  我市xx开发区矫正工作自正式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构建、规范运作、创新特色等方面大胆探索,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其中也浮现出一些问题,下面结合我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矫正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的成果和发现的不足进行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矫正工作开展,切实的加强组织领导,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头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实施。同时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及时的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工作管理规定,领导小组和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

  (二)认真摸底,强化管理监控

  摸清矫正对象情况,加强管控,促进矫正与安置帮扶无缝对接。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的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

  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

  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

  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

  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

  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做好对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和社会帮扶工作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区实际,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无司法行政机构,无行政执法权

  当前,开发区没有设立司法局,没有司法干警,对矫正对象无执法资格,没有司法机关的支持,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配合的积极性,不利于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也难以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

  (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经费无保障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和工作量的增加,经费需求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很多地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投入有限,配套设施跟不上。大多地方达不到标准工作经费,有些地方经费甚至无法落实。导致部分地区办公设施简陋,没有活动场所,容易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难以进一打开工作局面。

  (三)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

  社区矫正工作既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而目前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缺少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才。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员不足问题。而且现有的工作人员大多是经过简单的培训便上岗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工作。目前能够开展社会工作又懂法律的社区“义工”十分稀少,尤其缺乏“心理矫正”人才。

  (四)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畅,管理模式单调

  一是部门衔接工作不到位。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法院、检察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但是目前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不够主动,在矫正对象接收、监管、执法和生活保障、外出务工等方面衔接存在欠缺,有相当一部分的矫正对象因无档案材料或材料不全或去向不明等情况无法按时移交,可能形成谁都管不着、谁都不想管的灰色地带。

  二是现有对矫正对象管理还停留在传统的单纯“以人管人”的管理方式上,缺乏现代化技术支撑。加上矫正对象分布面广,监管很难到位,不可避免地存在脱管、漏管隐患。

  三、对策及建议

  (一)成立司法行政机构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法制保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司法行政机构,促进矫正工作有效开展。完善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建立全程化网络管理和监控制度,建立矫正机构与公、检、法机关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办法。以便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以及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和适用对象,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经费保障以及执行机关的权利分工,使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二)委派专人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可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一支专门的社区矫正队伍。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立专业队伍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通过招收一定比例的犯罪学、心理学等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发给他们社区矫正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加强培训上岗,充实矫正队伍,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经费问题解决方案

  可成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基金,由上级相关部门或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财务部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情况作为制定标准。保证足额下发,专款专用,对于一些困难的地区,上级部门应给予特别的支持,确保平衡性,保证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可借鉴的经验不多,我们应该更注重实践,积极探索,确保矫正工作制度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工作队伍的工作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社会力量的多元化,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11

  今年来,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监督、帮教,坚持“夯实基层、注重实效、创新带动”的工作思路,强化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化、工作精细化、网格社会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等目标要求,以队伍建设、阵地建设、业务建设、工作创新为载体,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稳健发展。截至10月底,我区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6人,期满解除矫正94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72人,其中管制18人、缓刑128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xx人。截至20xx年10月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54人,累计解矫382人。办理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84件,接收刑满释放人员档案80份。

  一、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

  (一)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年”活动

  进一步规范了适前调查、入矫宣告、三书到位、矫正小组、三分管理、档案管理(执法、工作档案)等社区矫正执法活动,重点规范了矫正小组、计分考核、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等关键环节。向各司法所下发了《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使用指南》,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文书。要求各司法所在每名社区服刑人员解矫期满后一个月内上交整理好的解矫档案。拟在明年重点检查各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文书,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文书档案规范化。

  (二)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大比武”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根据省、市社区矫正局通知要求,我区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含社会工作者)中开展了信息化应用技能和社区服刑人员个案矫正“大比武”活动。通过此次比武活动,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内容和程序,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加快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监管力度

  一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区社区矫正局制定了《社区服刑外出证明》,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持该证明到外出地社区矫正机关报到并在外出期间接受当地社区矫正机关监管,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销假的社区服刑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处罚。

  二是进一步完善计分考核制度。根据《湖北省社区矫正人员》计分考核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计分考核相关5种表格(计分考核记载表、统计表、公示表、奖扣分通知单、奖惩登记簿),落实计分考核成绩上墙公示,根据计分考核结果全面落实日常行政考核奖罚和司法奖罚。

  (四)开展专项清查行动。

  根据检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在5月份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专项清查,全面准确查清当前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情况,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虚管等问题。

  6月1日,根据市、区检察院专项检查活动要求和沙市区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行动的方案》(沙司法文【20xx】6号),市监所检查处对我区两名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胡永兰、张九亮进行了谈话。另我局根据《荆州市司法局关于对社区矫正工作重点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荆司发通【20xx】29号)文件要求在社区矫正机构队伍上党委成员落实了包所,硬件设施上执法记录仪和人脸识别仪也在办理之中,对文件中提出的重点人员及视为严管的精神,我们在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行了学习、体会。对适用审前调查进行吸毒尿检筛查工作已在联系之中。

  (五)深化社区矫正集中教育试点

  制定了20xx年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学习计划,印发了四个季度集中教育学习资料和思考题,指导各司法所按每季度教育学习主题开展集中教育。

  (六)积极推进特赦工作

  依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为有效保证我区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的扎实、稳妥、有序推进,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吃透文件精神。认真研读司法部、省厅、市局有关文件要求,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适用条件和认定标准,对拟特赦的四类人员条件进行细化,严格按照特赦决定要求进行匹配,真正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放。

  二是及时排摸甄别。区司法局迅速成立特赦评审委员会,对进行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情况、罪名、刑期、判决日期、犯罪年龄等内容进行排摸甄别。

  三是集体评审研究。对经过排摸、甄别后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有关情况,区司法局矫正局及时报请区特赦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体研究,审核确定是否报请特赦。最终,对我区符合条件的5名犯人进行了上报。

  二、巩固社区矫正基础工作

  (一)规范信息录入和信息报送

  在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了全区所有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联网录入。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动态的`填报,在元旦、春节、端午等节假日以及“x敏感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规范“司法e通”管理和使用

  区社矫局工作人员每天一次、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天二次在网上巡查社区矫正人员动态。对“司法e通”信息管理平台社矫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对和更新,对违反《沙市区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机使用暂行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相应处罚。

  三、加强刑满释放帮教工作

  (一)规范文书档案

  根据区社区矫正局统一制作的新安置帮教个档,各司法所安置帮教文书档案做到“五个一”(一份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一份年度安置帮教工作计划,一份安置帮教人员花名册,每名安置帮教人员一份个档,一份年度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二)加强信息核查

  每周登录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监狱机关发送的沙市籍服刑在教人员信息进行核查,按上级要求发送预释放人员电子回执,信息核查率与回执发送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三)落实帮教措施

  春节期间对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走访慰问,向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武汉女子监狱、江北监狱等省内12个监狱服刑的数百名沙市籍服刑人员每人寄出了一封“特别家书”,推荐罗正仁等刑满释放人员就业。

  四、明年工作计划

  1、认真落实省两办37号文件精神及市两办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

  2、狠抓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日清月结”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集中教育计划,通过采取日巡查、不定期抽查、督办通报等形式,严把入矫、监督管理、解矫三个环节,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虚33管现象发生。

  3、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入网格化管理体系,我局已于4月份草拟了相关实施意见并上报司法局,但一直没有落实。拟于明年逐渐健全社区矫正在社区的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建设工作,进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站。

  4、进一步落实沙市区司法局管教干部心理咨询培训工作。建立司法局社区心理矫正心理咨询室。推动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咨询工作的开展。

  5、加强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对如艾滋病、吸毒、惯盗、暴力犯罪、惯赌、诈骗等类型人员不管在什么阶段都应视为严管,进行重点监管并纳入地方特殊人员稳控体系进行跟踪稳控。

  6、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狠抓执法工作人员培训,广泛开展“大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着重加强提高队伍执法意识、责任意识。

  7、落实《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制度>的通知》(鄂社矫【20xx】32号)并将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会召开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内容。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12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去年十二月份开展了与公安部门的交接,共接收矫正对象9人。今年上半年新接收矫正对象共7人,目前在册人员还有16人,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

  一、健全机制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古城镇社区矫正试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成立古城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刘永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司法所长李厚福同志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办副主任、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民政、劳保、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4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20余人。

  二、建立档案

  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

  三、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镇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 进一步加强。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13

  做好矫正工作,对于实现“平安南京”,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意义非常重大,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做到管理有序,工作落实力求使每位矫正对象在解除社区矫正后都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的一份子。围绕以上目标,我们的措施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

  1、我街道总接收129名矫正对象,已成功解矫101人,现在册28人,全年重新犯罪率为零。今年新入矫14人,已解矫9人。根据党政领导、综合牵头、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思路,我们认真抓责任落实,建立一套工作机制,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运行。一是11个社区居委会都成立矫正工作站,由社区调解员负责完成社区工作任务。二是民警、社区主任、调解员及法律工作者、五老人员共组成39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悔过自新。

  2、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利用社区信息平台及时将矫正对象信息输入平台,做到“三清”“一迅速”,即人头清、监改类别清、矫正时间清,谈心家访,联系迅速。通过网络平台有效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提高了矫正工作的综合能力,有效的控制了重新犯罪率。

  3、在长达半年的上海世博会期间,我们做好矫正对象跟踪管理工作和请销假工作,多次与矫正对象联系、走访,做到与每个矫正对象月月见面,确保世博会期间无一例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二、因人施矫,抓好六环节

  突出重点,抓好六个环节,

  一是抓好谈话环节,了解矫正对象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

  二是抓宣传环节,按市区统一程序,准时通知矫正对象,由司法所所长告知监督人,签订帮教协议。

  三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矫正对象本人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

  四是抓好教育环节,组织矫正对象进行矫正知识和矫正须知考试。

  五是抓好公益劳动环节,对公益劳动表现定期讲评,作为司法奖惩依据。

  六是抓好请假审批环节,对外出务工经商的矫正对象,司法所报请上级给予批准,由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并提出行为要求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思想汇报活动,工作情况。

  三、探索四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

  1、在思想教育方面我们开动脑筋,想办法,改进和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和形式;

  一是个别教育与家长监督紧密相结合,家长是青少年矫正对象第一责任人,让家长监督和配合,提高了效率。

  二是专职教育与兼职教育相结合,矫正工作者作为专职矫正人员,对矫正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矫正个案,确定阶段矫正目标。志愿者及调解员则根据矫正办的安排,参与矫正工作,在一些专业领域提供兼职服务,形成层层管理确保不漏管。

  三是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消除矫正对象不健康心理倾向,促进其心理尽快回归社会,如矫正对象柳某入矫谈话中还存在一种想法,认为法院当初判决的较重,认为自己不是盗窃行为在朋友家发生突发性的行为,我们和她讲你的本质是好的,你不论在犯罪前,还是在监狱服刑时的表现较好,而且还获得4次减刑,减了五年九个月。

  通过谈话我们了解到她心理还有一种爱面子思想,不想在登记表上填写判决内容。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希望你在假释期间放下包袱,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真心悔改,努力学习些法律知识,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多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多与志愿者交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四是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组织矫正对象每月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去雨花台凭吊烈士,渡江战役胜利纪念馆等地方进行爱过主义教育。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通过社会的认同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与看守所监狱服刑人员座谈,提高其遵纪守法和自觉接受矫正意思。

  四、加强心理矫治力度

  在如何让最大限度的`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方面,我们坚持监管、矫正并举的矫正方法,针对有些矫正对象具有冲动好斗的性格特征,及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重点采取了多帮一的矫正方式,个别谈心及好友提示交谈来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使他们正面看待社会事务,从而走上正常的社会轨道。

  例如:矫正对象叶某是未成年人,又是流动人口,由于其父母没有什么文化,每天忙于工作,疏于管教,平时管教方式简单、粗暴。造成孩子逆反心理相当严重,有事从不和家人讲,自入矫之后,我们从心理疏导入手,告诉他其父母也不容易,打工收入不高,要租房还要培养你上学,吃了不少苦,你应该好好改造,来报答父母才对,我们帮其树立自新意识,要对父母负责,要自尊自信。在公益劳动时表现积极,我们发现其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促其质变。

  五、主动想方设法帮困解难

  在主动做好矫正对象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作为对矫正对象教育感化的切入点。如:矫正对象唐某出狱后,剥权7年,以前房子拆迁,老婆已离异,无其他亲属,生活住房都成了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唐某每天来司法所,站在办公室,只讲一句话:“你们是领导,我就找你们”。

  他一站就是一天,司法所针对这种情况多次找民政和有关部门协调,为其办理了低保,每月440元,鼓楼区补贴慈善卷130元,另外又帮他办理了无房补贴,每月300元,共870元,真正解决了生活、住房问题。不但他本人非常感激,就连周围的居民都说司法所救了他,再不好好改造就对不起政府了,同时,也体现了社区矫正宽容精神和人性关爱的理念。

  在今后的矫正工作中,我们一是探索教育转化工作新路子,帮助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探索适合本街道各社区特点和学习其他街道的经验,使我们矫正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强化矫正工作深度,家庭是矫正对象最贴近生活空间,我们坚持对矫正对象做到“四必访”,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有重大变故时必访,不按时报道时必访;

  另一方面,我们根据矫正难度和重点对不同的矫正对象,还要进入其家庭生活深入细查,通过接触其家人了解并掌握最直接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目的就是让我们制定的矫正个案更有成效,促使我们的矫正工作得以四个加强:

  一是深入家庭细查,加强个案矫正力度;

  二是发动各方力量,加强施实矫正工作的温暖关爱的工程;

  三是加强矫正工作质量检查;

  四是加强矫正档案管理。

  通过进入家庭深入细查,提高矫正针对性,有效性。以确保重点人员始终在管控监督范围内,防止重新犯罪,从而不断强化矫正工作的深度。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14

  老浙大社区矫正工作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20xx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总结如下:

  1、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思想和"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础,以强化法制教育为手段,以监督管理与耐心疏导相结合,始终贯彻以改造人、教育人、塑造人为宗旨,对社区"矫正"工作对象进行教育与引导,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健康顺利的发展。

  2、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和管理制度。通过查、访、谈、管等一系列的具体工作,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对象的思想动态和需求指向,指导和帮助他们及时解决在服刑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思想问题,使他们从思想上得到改造,顺利完成人格的重新社会化,早日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3、工作方法

  1)、为了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我们应紧紧围绕提高矫正质量开展工作,认真总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的实践经验,逐步完善矫正管理制度,实行宽管、普管、严管三级管理。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矫正过程中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的`规律,因人而异制定社区"矫正"方案,使工作更加切合"矫正"对象的具体实际,有针对性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教育与监督。

  2)、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矫正"工作人员的素质至关重要,我们要强化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认真学习法学、教育改造、心理学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的精神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和基本政策等知识,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使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依法有序地开展,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更加深入。

  3)、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工作先进社区的经验与做法,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树立"五心"意识,(即在接收矫正对象是时有满腔的热心,在教育矫正对象时有极强的耐心,在日常考察矫正对象时有体贴入微的细心,在解决矫正对象实际困难时有百倍的爱心,()以诚心使矫正对象对矫正工作有信心、有决心、不灰心)。对社区对象进严格管理,在从严要求的基础上,坚持每周进行一次电话联系,每月汇报一次思想情况,并及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坚持按规定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和法制学习等活动,严格请销假制度,使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使其在社区的管理教育下得到很好的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4、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的延伸工作,积极开展社区"归正"人员的管理与帮教工作,坚持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向他们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矫正工作政策,促使他们早日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5、安排社区矫正人员参与社区活动,为辖区的居民服务。

  6、坚持实行矫正人员一人一档、一人一个矫正方案的规范化管理。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15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我乡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紧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条主线,切实把矫正对象的衔接、管控、日常管理和教育措施作为重点加以落到实处,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全年工作小结如下:

  一、完善组织,加强领导,强化队伍。

  凌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历来都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今年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方式方法,突出了工作要点。为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稳步推进,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任务、目标和职责。完善了工作队伍,成立了凌云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乡司法所,组建了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等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以完善的工作队伍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对全乡社区矫正志愿者开展了2次业务培训,重点培训了志愿者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方法和技巧等。通过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志愿者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合他们的责任感,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他们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规范档案,运用系统,加强管理。

  凌云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案管理,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制定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及时更新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

  社区矫正是一项很严肃的政治工作,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乡司法所按照有关规定对每名矫正对象进行接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实行分等级分阶段管理,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工作又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其中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他们思想认识,改变他们思想观念,矫正他们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因此,我们在教育管理手段上实行有的放矢,

  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个体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

  二是确立一个公益性劳动基地烔炀乡敬老院,选择一些公共场所,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分散为主,安排相应的公益劳动等。

  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心理疏导,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三、坚持走访,以人为本,正确引导。

  结合“双百日维稳攻坚专项活动”对矫正对象进行了全面走访,及时了解各项动态信息,富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并发放《致全乡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一封信》,宣传就业优惠政策,鼓励矫正对象充分发挥自身技能,加强就业引导。积极开发和整合社会资源,依托村、企业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网络资源,建立矫正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了矫正志愿者名册,签订帮教协议书(责任书),加强对志愿者的工作指导,提高了矫正工作质量。

  我们在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中,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和信息反馈活动,此举能帮助我们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平时的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使得每名社区矫正对象能自觉接受管理,重拾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信心;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们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在社会上,严格遵纪守法,在家庭,安心生活,做对社会家庭有责任心的人,社区矫正为维护社会稳定真正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社区矫正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

  另外,凌云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对已解矫人员的成功事例,及时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为帮助他们尽快回归社会,重新做人起到了很好的正面教育作用,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16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社区的工作,创造优秀新社区,把社区的工作做得更好,现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做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建设和谐六合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完善机制、落实人员、提高认识

  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尤其是对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开展以及有关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要求和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文件的学习,深化对社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将思想统一到镇司法所矫正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正确把握社矫工作的原则性与独创性的统一,坚持“制度化”和“人性化”并重,积极稳妥、不断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本镇社矫工作的开展。二是充分利用一切会议举办契机,开展“以会代训”工作。诸如在联席会议上分析难、疑点,解决社矫出现的新问题。

  二、完善各项制度和台帐,夯实基层基础及时与区司法所沟通

  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等进行商定,并按要求予以上墙,做到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完善社区级社矫基础台帐备录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将矫正对象的日常活动情况、表现详细记录,做到工作台帐规范、细致,全面正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三、抓好矫正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精神

  规范档案管理,规范记录,规范存档,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此外,适时根据区司法所的要求,做好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电子档案工作,逐步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

  四、加强沟通,完善协作机制

  理顺衔接工作继续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加强与派出所社区民警的沟通协作,在材料移交,初次谈话中,明确相关事项,合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健全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网络

  根据街道实际,确保一名干部衔接一名社矫对象,相应成立一个社矫监督考察小组。加强志愿者制度的建设,注意志愿者的素质要求和工作量的平衡问题,合理培植监督考察小组成员,提高实际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在监护人没有形成主动反馈的前提下,主动联系,加强走访,经常性地对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充分发挥监护人的'作用,加强监护人对矫正对象的帮教。六、开展各种的形式的教育活动

  在集中教育方面,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结合实际,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在册社矫对象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努力达到“认罪服法”的矫正目的;在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社矫对象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做到“专人有专工”,以便能开展对口性矫正,形成矫正长效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17

  今年以来,永兴县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帮助指导下,通过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分工协作、加强齐抓共管等有力措施,使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永兴”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截止目前,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566人,落实安置人员566人,安置率达100%;落实帮教人员566人,帮教率达100%;无重新犯罪;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52人,解矫10人,在册142人, 分布在22个乡镇,其中缓刑 124人;假释 10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全县共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29人,专职 20人,兼职9人。建立县、乡级公益劳动基地21个,安置基地1个。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置帮教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县都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了:

  1、推行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将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摆上议事日程,做到了与其他工作一样年初同步部署,半年开展检查,平时进行抽查,年底统一考核。

  2、加大基层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力度。在加强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的基础上,规范了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村、居委会均成立了安置帮教小组,建立健全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县、乡(镇)、村(居)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并落实了专职人员,在领导、组织、人员上抓落实,确保了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的作用,重点抓衔接登记、例会、档案、统计、信息、奖惩制度的落实,各乡镇都能结合自身实际,有特色地落实各种制度,实行了“必访制度”、“一人一档案”、“一帮一结对”等管理制度。

  (二)齐抓共管,做好衔接,夯实安置帮教基础。

  当前,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最大困难就是帮教对象的就业安置问题,但安置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环节,只有安其身,才能稳其心。为此我们以抓好衔接为开端,以抓好安置为基础,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夯实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

  1、大力加强帮扶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积极联系劳动社保部门,给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逐步实现安置就业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并鼓励安置对象在社区服务的岗位就业,比如从事社区的清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的工作。

  2、重视和发挥典型的积极示范作用。我县今年注重抓好了对典型的宣传,今年以来先后多次利用《郴州日报》、永兴电视台、永兴红网、手机报等新闻传媒,对我县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了典型的积极示范作用。

  3、认真做好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我们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由刑释解教人员原籍所在地的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在系统上核实即将刑满释放的人员后,立即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动员家属尽可能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对于重点帮教人员,实行必接制度。今年我县共有名重点帮教人员全部实行了必接。

  4、多种形式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我县各级帮教组织不断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置帮教措施。近年来,我县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做好帮教工作“三个延伸”(即:“向外延伸、向后延伸、向前延伸”),并着重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向前延伸”,如我县城关镇解教人员陈某某解教回到家,整日愁容满面,不愿出门。安帮站将他作为一个帮教安置重点人进行专门教育,组织的帮助教育和感化,使他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走向新生活的信心。安帮站的同志找他谈心,拉家常,结合他的实际情况,建议他搞种植或养殖业,在安帮站同志帮助下他养猪20余头,基本上走上小康之路。

  5、积极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使帮教对象不重新犯罪,我们在注重提高帮教质量的同时,主要是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的措施,在普遍做好刑释5年内,解教3年内帮教对象工作的同时,将帮教对象进行分类,一是“三无”人员或回籍后不务正业、好吃懒做、贪求享乐的;二是外出活动打工的;三是原属暴力犯罪,现性格粗暴,劣迹较深,思想情绪不稳定,易铤而走险的人员;四是本年度归正人员。针对不同对象实施多层次教育,抓好帮教重点对象的管控,对其实施严密的跟踪考察,建立档案,把握活动规律。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降低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三)积极探索,深入挖掘,认真总结工作经验。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律,认真总结安置帮教工作的经验,深入挖掘,培育和树立了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的典型,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帮教对象积极重新做人的良好氛围。通过全面的考核,我们树立了一批积极改造的个人典型,有效地带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向深层次发展。如刑满释放人员宋某某因在监狱中表现突出提前释放回来,当他回到家时,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母亲卧病在床,屋里凌乱不堪,他困惑了,原想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决心开始动摇。在我们得知此情况后,帮教小组的同志们向他伸出了温暖之手,到他家里问寒问暖,与他交朋友,启发他正视人生,并积极为他申请城镇低保。经过几年的思想帮教及生活上的关心,宋某某变了。由过去“帮我改”,转变为“我要改”。同时,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帮教小组的帮教活动,并以自身的经历、告诫其他的刑释解教人员,一定要重新做人,对我们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二、社区矫正工作

  (一)严把两关,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

  1、把好衔接关。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工作。一是做好审前调查评估工作。目前,我局共为法院、监狱出具调查评估意见函58件。二是配合检察院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定期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矫正对象的人数和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比对,严防出现漏管现象。

  2、把好首次谈话关。做好首次谈话有利于矫正对象感受社会化教育,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所以我们一直很重视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工作。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多次强调,并对首次谈话的参加人员、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通过谈话了解掌握矫正人员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永兴县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健全制度,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为贯彻落实今年3月份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并出台了《永兴县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制度》、《永兴县社区矫正工作通报制度》、《永兴县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组织管理、衔接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三)注重培训,提高矫正工作队伍素质

  为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我们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以会代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我局于3月15日,4月10日,8月23-24日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于8月24日组织了社区矫正知识闭卷考试,对考试成绩前三名的给予奖励,不及格的给予罚款并补考。同时各乡镇由司法所长组织社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以人为本,确保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效果

  在实践中,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行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矫正,体现“以人为本、矫正为本”理念。一年多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郴州日报、永兴红网、永兴手机报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报道、宣传,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各司法所也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让社会各界了解、关心、支持到参于社区矫正工作。另一方面认真结合个案特征,踏踏实实做好矫正工作。根据每位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矫正方案,并由司法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矫正人员亲属组成的矫正工作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矫正出实效,积极预防和减少了脱管、重新犯罪的发生。在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以提高矫正质量为中心,坚持人性化管理、个性化教育的原则,充分调动矫正对象自身积极性,努力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一方面因“人”施“矫”,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矫正对象。在认真走访的基础上,根据矫正对象不同犯罪原因、性格类型、家庭情况、就业情况制订出具有针对性的矫正个案,并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教育管理和行为引导。另一方面以人为本,用真情感化矫正对象。对矫正对象定期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近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不大,易于矫正的矫正对象,对他们则实行人性化帮教措施,给他们更多的信任和鼓励,增强他们生活和工作的信心;对主观恶性较深的矫正对象,除各项监管措施要严格落实外,还注重从思想深处进行教育和感化,列为教育矫正重点。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18

  一、基本情况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92名,已经解矫8名,新接收26名。其间缓刑6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的权利的1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管制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二、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宁波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鄞州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通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三)指导督促,深入推进。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江北区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求真务实,坚实基础,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我区把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基础,大胆实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分别向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区常务会汇报情况,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便获得最大的支持。同时,成立了江北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按委员会统一要求,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报请并同意,通过内部调整,成立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科。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人头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各街道、慈城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由街道、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街道、镇结合工作任务,将民政、教育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社区矫正是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所以广泛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期,就着手编制印发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宣传册,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共印2000册,《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共印500册,同时从省里购买了《社区矫正实务》《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60多册。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以有社会服刑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利用我区《新江北》报刊及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发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访报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汲取经验,强化培训。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兄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又组织各街道(镇)司法所分管领导与司法所所长一同,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学习参观,听取经验,翻阅档案。在社区矫正工作者上岗之前,我们组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岗前培训二天。聘请了区法院专业人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各街道、镇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把三关,是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的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可鉴见的经验有限,大多数工作还是要靠自己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我们严把工作环节。

  (一)把好移交关。首先是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材料的移交。为了确保衔接工作准确无误,我们采取了由公安局江北分局相关部门收齐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区司法局的形式。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补缺,做到档案不补齐不移交,人档不对号不移交,对象下落不明不移交。在接收材料时,我们按照事先印制的各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所需材料名细表,一一对照,查看是否有缺失。其材料做到了百分百合格,全部一次性过关,通过签字确认移交。再由我局基层科分别移送给各司法所,确保材料齐全。其次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移交型式上,我们对会议流程、相关材料,做了统一规定,并多次组织人员到场进行指导,确保交接会议不图形式走过场。同时各街道、镇现场会结束后,按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第一次集中政治学习。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治安处罚法有关内容及请消假、会客、搬迁等相关制度。全区8个街道、镇在移交、学习过程中都平稳有序,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表示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好首次谈话关。做好首次谈话有利于矫正对象感受社会化教育,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所以我们一直很重视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工作。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多次强调,并对首次谈话的参加人员、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各街道、慈城镇都由司法所为主、公安派出所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首次谈话,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把好重大事项汇报关。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始前,我们就详细制定了六项制度,其中一条就是“请示报告制度”即“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遇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各街道、慈城镇认真执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共同探讨,及时采取措施。

  四、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是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的基础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要求各街道、镇要坚持标准、注重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

  (一)就地取材,共驻共建。

  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各自的地域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签订地校法制共建协议,率先在孔浦街道开展了“法律人在行动”活动。首先我们聘请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讲师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及心理问题,探讨、提出立法建议。其次,我们聘请了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提供司法协助。一来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法律专业工作者紧缺的难题,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输入新鲜血液;二来为大学生学以致用提供一个实践场地。充分发挥大学的学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共建单位的双赢。做到因地制宜,抓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努力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配合有力,齐抓共管。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完全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我们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与当地敬老院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其中庄桥并自制了矫正对象考勤卡。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等街道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包括村居、企业、楼道、村民小组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中来。以社区老人养老场所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地点,中马街道还两名矫正人员自源出资帮助贫困学生。截止目前,我们聘请了10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其中有在校大学生,有休退老干部等,在我区各社区、居委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后,公安局江北分局积极配合,健全了组织,结合江北实际,制订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在首次谈话及现场交接工作中,公安机关积极派人参加,确保会场的威严性,同时也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工作。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保证了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核关口的严格,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为日后的矫正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三)解决困难,卓有成效。

  我们注重了解现有服刑人员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无工作、家庭经济拮据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享受“低保金”等。对有工作能力但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就业等部门联系,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在工作中找回了自我,如:孔浦街道在通知谈话过程中发现一名被剥夺政治的权利的矫正对象满腹怨言,抱以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到因为他曾经的污点,没有单位肯聘用他,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为了避免他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工作人员经多方协商帮助他在社区找一个公益性岗位,为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最终赢来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配合和思想改观。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19

  今年以来,在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正在规范有序的开展。目前我街道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有2名,其中保外就医1人,缓刑1人(20xx年10月新接收一名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没有一名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在家庭中、社会上表现良好,受到其家属和社区居民的认可和好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现有矫正对象2人,我们对矫正对象从接收、管理、教育、公益劳动到扶贫帮困等五个环节的工作都在按规定落实,有条不紊,规范有序的开展。

  一是接收环节。对接收的矫正对象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和社区矫正对象移交接收花名册等表格。给矫正对象下发《社区矫正告知书》,让其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进行教育谈话,使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明确矫正对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其服从监督管理;与具有监护能力的矫正对象直系亲属或单位、社区居委会鉴定监护协议书,明确司法所和监护人的责任。

  二是管理环节。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文明管理,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严格的制度管理相结合。一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电话报告每周一次,随时掌握服役人员的行为动态;另一方面宽严相济,充分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特别注重运用朋友式的个别谈心,提倡见面谈、经常谈,了解现实思想、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

  三是教育环节。我们认真了解分析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定期或不定期地把矫正对象请到司法所谈心,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谈心教育有一定的效果。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分类施教,因人施教。

  我们着力对矫正对象加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在矫正过程中,通过集中教育、个别教育、专题教育、组织参加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安排法律常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时政教育及职业技能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教育过程中注重加强正面教育,使其正面认识社会,迷途知返,有所作为。如集中教育,我们邀请派出所警官给矫正对象做了一场道德法律知识讲座,提高了矫正质量和效果。

  四是公益劳动环节。我们每月组织每个矫正对象完成不少于12小时的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回报社会,减轻他们的罪责感。如金山社区矫正对象陈某犯故意伤害罪,通过矫正以后,经常主动地参加公益劳动,擦洗楼梯栏杆,打扫社区卫生,受到居民好评,贴近了与居民的关系。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们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坚持注重引导,正面宣传,通过各种信息媒体及举办广场文艺演出、出黑板报、法制宣传栏,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法制宣传,将社区矫正知识进行宣传。提高了社会各界和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营造了以司法所管理为主,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有力地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将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纳入到社区各项工作当中,发动居民共同参与、共同管理的联动局面,一方面使居民了解社区矫正,另一方面也使矫正对象顺利的融入到社区建设当中。

  三、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举措:

  如何与开展社区建设相结合。目前只是组织他们参加义务劳动,没有让他们参与更广泛的社区建设活动。我所将社区矫正工作与建设“平安社区”、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让他们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在矫正工作中的载体作用。我所在今年的文明创建过程中,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与安置帮教对象共同参加文明劝导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专业人员的缺乏和现有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也困扰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2、我们目前的教育培训基地还没有得到落实,培训手段主要还是以讲座的形式较多,不能满足矫正对象的需要。

  3、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不能够将矫正成果与实际刑期相联系,矫正效果不能很好的体现出来。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永阳镇社区矫正试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永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裴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综治办主任、镇派出所所长、镇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22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20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专家、学者、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12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建档立制。

  镇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镇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镇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镇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矫正对象韩某、邵某通过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1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缓刑的规定,则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三种: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3、被判死刑的缓刑考验期:两年。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矫正监护人是需要担起一定的责任的,比如说我们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对某一个犯罪行为判处相关的刑罚,同时是需要失去矫正的,在这种情况之下的方案,那么监护人就是需要给予一定的反馈的意见,并且将被监护人的一些基本信息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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