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合同

时间:2023-04-24 15:22:53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租地合同3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租地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租地合同3篇

租地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甲、乙双方在土地使用权租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代表全家人)将位于沂南县铜井镇燕子湖村西南1.7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面积大小为1.7亩,土地性质为农村按人口分的耕地,三十年不动,目前还剩15年,目前地里种植小麦,租赁期从割完麦子算起(大约从20xx年6月1日),北面地头有房屋一座,按总价800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土地具体位置见附图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14.5年,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止,年租金300元/亩,租金共计:300元/亩*1.7亩*14.5年=7395元整。

  房屋一座:800元

  总价:7395+800=8195元整(大写:捌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甲方出具收到条为依据。

  四、甲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全家人)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种植或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因本地块是农村按人口分的耕地即为农村所说的“口粮田”,按国家的政策要颁发“农村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暂按此名称),如颁发后此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应归乙方,甲方不得用该证为抵押或转让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如违反此规定,甲方将所得收入的5倍赔偿给乙方。

  如颁发“农村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后,甲方应给交给乙方或复印给乙方作为本合同附件,特此说明。

  五、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种植或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

  八、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九、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甲、乙双方合同目的的实现。

  (2)如因政府征用土地造成的协议变更,政府赔偿乙方一定的青苗费用,待乙方清理完后甲方才能将土地征出。

  十一、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收取500%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标的金额的500%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沂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沂南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 日

租地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当事人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自愿将坐落在郑州市xxx村自建房二至五楼(包括一楼最北面一间门面)共三十六间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宾馆使用。乙方对甲方所出租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承租以上房屋。

  二、经双方议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年)人民币(大写): ,¥ 元.

  三、乙方租赁房屋期间,房租支付方式,一季度(3个月)支付一次房租,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三个月房租 元(大写 )。

  四、乙方所租用房屋由甲方负责安装门、窗户,乙方负责房屋通水、通电、照明灯具、上下水管等其他一切装修,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破坏房屋主体构造,不得损坏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乱画、涂染等),如有损坏乙方有责任按甲方损失程度进行赔偿或修复、更换;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收回个人财产时,不得拆卸房屋已装修好的'影响房屋继续使用的设施设备。乙方退租时,由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退房,如房屋存在明显损坏,而乙方未修复完善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索要相应赔付。

  六、在乙方经营期间,乙方所租用房屋水费、电费、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所租用区域所有设施设备损坏以及意外事件、自然灾害等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所承租房屋,在使用期间,乙方不得使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八、在乙方租用期间,如遇自然灾害、政府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甲、乙双方相应损失,双方均不负责。

  九、在合同有效期间,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租赁费用,合同期满后,由甲方根据市场行情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

  十、在乙方使用期间如乙方遇事需转租该房屋时,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使用房屋转租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扣除押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其他相应损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地合同 篇3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管理和承包地养殖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荒地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荒地位于彭永生宅基地东南方,总面积约350平方米(半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20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租赁费为100元/年、亩。分两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荒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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