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合同

时间:2023-04-26 11:13:17 合同 我要投稿

就业合同集合6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就业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就业合同集合6篇

就业合同 篇1

  摘要 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时常遭遇到的合同陷阱进行分析,对如何防范合同陷阱提出对策。

  关键词 大学毕业生;就业;合同陷阱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迅猛发展和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高校招生规模迅速扩大,高校毕业生数量快速增加,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大学生就业问题越来越来突出。由于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滞后,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不够健全,相关各方对大学生就业问题认识不深,作用发挥不够,客观上助长了各种不依法用人、违法招聘等为大学生就业设置各种合同陷阱的现象屡屡出现。因此,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如何防范合同陷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1 合同陷阱的概念及类型

  合同陷阱是指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招聘单位,其它机构或个人,利用大学生的弱势地位,以提供就业机会为诱因,采用违背劳动合同法的手段,与大学生达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各类就业意向(协议),从而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当前大学生就业过程中遭遇的合同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1 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签订,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劳动合同制度的核心,事关劳动合同者权益保护,因此《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19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用人单位受降低用工成本的驱动,为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和解雇成本的法律责任,规避劳动合同的签订。根据一项调查显示,平均60%左右的用人单位都不与员工签定合同,其中建筑、餐饮等非技术行业的劳动合同签约率最低,在40%上下。由于缺少书面劳动合同,在争议处理时,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1。2 合同短期化现象严重,大学毕业生职业稳定感缺乏保障

  根据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劳动合同期限以短期合同为主,签订3年以下的`占60%左右;签订无固定期限的仅占20%,辽宁、天津、山西、山东、江西等五省都在10%以下。这一状况,已经影响了职工的职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此种影响对大学毕业生尤为严重,原因在于大学生毕业之际,除了激烈的就业竞争之外,同时面临住房、结婚生子等人生中的重要问题。如果其职业稳定感缺乏在物质与精神双重压力下,势必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劳动权是公民生存的基础,是重要的人权。职业稳定权作为劳动权的内涵之一,在社会文明进步的今天,理应获得应有的保护。

  1。3 试用期滥用,损害大学毕业生合法权益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进行详细了解的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中的一个特殊阶段,对于帮助用人单位以最低的成本风险争取优秀人才加入,促进劳动者的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立法者之初衷却遭用人单位扭曲。鉴于大学毕业生在就业中的弱势地位,加之缺乏工作经验,据此,试用期为用人单位滥用:一方面,试用期的长短及试用期内的报酬由用人单位单方决定;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以实习期、见习期为由规避试用期规定,或者利用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应有作用并未发挥,相反,却成为用人单位侵害大学生就业者的工具。

  1。4 格式条款包含诸多“霸王条款”,大学生就业者意志遭剥夺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的订立中居于主导地位,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多使用的是预先拟定好的合同文本。大学生就业者只有签与不签的选择,很少也很难与用人单位讨价还价,使劳动合同事实上成为格式条款。虽然式条款具有节省成本、提高效率的作用,但其广泛运用导致了诸多问题的产生。鉴于格式条款存在的问题,很多学者认为,格式条款是对合同自由的破坏,甚至有学者将其称为“合同的死亡”。

  1。5 违规收取保证金、押金

  有些公司在招聘时对应聘者的条件不做任何的要求,以录用作为诱饵骗取费用,要求求职者支付报名费登记费资料费注册费等,当被用人单位录用进去之后,公司还会找出各种理由收取其他费用,如培训费保证金等,理由是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不足,公司需要对其进行专业培训,但需要交纳一定金额的培训费,许多求职心切的毕业生,往往会掉入此类陷阱。其实,这都是黑心单位最常用的欺骗手段。

  2 大学生就业防范合同陷阱的对策

  2。1 提高对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

  据调查表明,我国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考应付,缺乏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高校应在这个时间段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可以组织大学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录像,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亲身体验法院审理各类案件的程序,了解我国的审判制度;组织学生到监狱考察参观,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使学生受到生动且深刻的法制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大学生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提高守法意识。

  2。2 在大学生中开展《劳动合同法》专项讲座

  20xx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同年9月3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施行,这些法律法规为劳动者权益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保护,也对大学生就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高校应安排适当时间,在大学生中开展劳动合同法专项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讲解法律知识,教会大家如何避免就业陷阱,保护自己权益。

  2。3 规范企业招聘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

  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应当联合规范大学生就业市场,针对实习期尚无法律明文规定,可制定强制性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来规定学校及学生与企业签订实习保障协议,签订实习保障协议是避免出现纠纷无人问津而导致大学生权益受损的根本途径。鉴于面前就业难的实际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应该通过培训或签订责任书等方式,督促部分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切实加强政府在该方面的调控与监管力度,为大学生的实习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对于单位的招聘情况可建立声誉评价制度,单位招聘过程中大学生与企业还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只是一种民事关系,根据民法上要求的诚实信用原则,声誉评价制度是对单位招聘过程中的信用的反映,对于声誉好的单位,可给予学校宣讲的资格以及就业招聘上的优先待遇,而对于声誉较差的单位可拒绝其宣讲要求。

  3 结语

  当然,大学毕业生之供给与劳动力市场之需求间的矛盾将会长期存在,而劳动合同规范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也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大学生就业者的法律保护探讨,也必须在鲜活的现实生活中不断创新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琴。论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保障和法律维护[J]。中国大学生就业,20xx,11。

  [2]梁平,陈奎。大学生就业困境及法律保障问题研究[J]。河北法学,20xx,08。

  [3]田野。当前大学生就业权益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探析[J]。法制与经济,20xx,04。

  [4]姜颖。劳动合同法论[G]。法律出版社,20xx,83。

就业合同 篇2

  一、就业协议基本概述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不作为第三方。高校只在“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学校的联系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及相关意见等信息。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5、现实中就业协议存在的尴尬现象,必须先签订就业协议,学校才发毕业证的现象(不签三方,不发毕业证)。这样,就业协议不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而是未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

  二、就业协议是劳动合同吗

  不少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已办完离校手续准备根据签订的协议正式就业,而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并不等于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是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派遣、解决毕业生户籍和档案等问题的依据,也是毕业生将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毕业生一旦离校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应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须将就业协议中约定的报酬、合同期、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和其他需要特别约定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

  如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未根据就业协议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则应视为违约,必须承担就业协议中所约定的违约责任。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所以各位应届大学生们在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虽然不同类型的合同有不同的特点,但该条规定了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

  (一)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原则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原则,即全面履行原则,又称之为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以适当的方式,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这项原则的意义在于指导和监督当事人保质、保量地、按时全面完成合同的义务,防止违约情况的发生,借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约全面履行原则是决定合同是否履行和是否违约的法律标准,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违约责任的尺度。

  一般而言,按约定全面履行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一般应当亲自地履行合同,不能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标的适当。即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提供的工作成果、提供的劳动符合合同的约定或者交易惯例。三是履行方式和履行地点适当。应按合同所约定的数量、质量、品种等全面履行,不得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否则,即构成违约。

  (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

  当事人应当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之外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一项合同义务,虽然该义务当事人在合同中可能没有约定,但是,任何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时都必须遵守。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履行附随于主合同的其他义务。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附随义务包括:(1)通知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应当将有关重要的事项、情况告诉对方,例如,一方因客观情况必须变更合同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都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2)协助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互相合作,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对待对方的事务,不仅要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要配合对方履行义务。(3)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对属于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对方当事人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能向外界泄露。除了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以外,当事人还应当履行其他义务,如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防止损失扩大。(4)提供必要的条件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为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创造必要的方便条件,该项义务与协助义务紧密相连。当事人相互之间有协助履行的义务,就必须要为对方提供必要的条件。(5)防止损失扩大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致使当事人遭受损失,双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都有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而不管这种损失的造成与自己是否有关。《合同法》第119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就业合同 篇3

  1 法律依据 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

  2 内容与目的 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

  3 时效 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

  4 签发部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劳动合同:

  1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2 目的 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 内容、时效 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 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开始。

  5 签发部门 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通过各级人事调配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来落实的'。毕业生持学校发放的(毕业生报到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属县、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并凭其开具(行政介绍信)到具体的用人单位报到,此时的毕业生具有干部调动性。否则,毕业生就不具备干部调动性,对今后的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年限造成一定的影响。

就业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别: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就业劳动合同范本就业劳动合同范本。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1、

  2、

  3、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1、

  2、

  3、

  八、其 他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就业合同 篇5

  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将走出校园步入社会。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学校会给大学生下发就业协议书,等到学生落实工作后,有意愿录用的公司会主动要求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那么,这份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异同呢?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相同点就是一经签定,都具备法律效力,不论是毕业生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但两者又有本质上的区别:

  1.主体上: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所在高校三方主体共同签定的就业协议书,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主体之间签定的关于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

  2.签订时间不同:就业协议是在毕业生派遣之前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签定的。

  3.内容不同:在就业协议当中,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如实向毕业生介绍自己的情况,负责办理毕业生有关手续。学校的义务则是负责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分配的具体体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4.法律依据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无名合同,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分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这个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要变动这个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取得另外两方面的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劳动合同是有名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规范。

  5.适用人员不同: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适用与高校毕业生。

  6.纠纷解决方式不同:毕业生因就业协议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提请劳动争议仲裁。若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如当事人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就业合同 篇6

  一、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指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就业协议使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

  (2)适用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过阿甲的法律,政策法规,无欺诈、胁迫等手段,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就业协议目前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尚需学校和鉴证机关(人事部门)参与。

  (3)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比较详细。就业协议的条款比较简单,主要是毕业生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情况,愿意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道,用人单位如实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同意录用该毕业生等,另外还有一些简单条款。

  (4)适用的人员不同

  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适用于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5)签订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是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二、签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签约的三种形式:

  (1)与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山东

  省内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

  (2)与没有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

  山东省内单位签订纸质协议书

  (3)与没有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

  外省用人单位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

  1、网上签约流程

  (1)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个人信息,制作个人简历,牢记个人帐户、密码。

  如果忘记用户名、密码可以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所在学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解除劳动合同。通过"设置密码"的方式,设置一个新密码,新密码与用户名相同。

  (2)用人单位(包括省外单位)登陆"信息网"注册发布招聘信息。

  (3)毕业生网上向意向单位投递个人简历(普通会员可投递50份),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出网上签约邀请,毕业生应约,完成网上签约操作。

  (4)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用人单位鉴证机关审核鉴证,生成就业协议书(限省内就业流程)。

  (5)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后,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老师保存。

  (6)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学校,学校用户审核、存档就业协议书

  网上签约流程图

  毕业生注册用人单位注册

  ↓↓

  创建简历发布招聘信息

  ↓↓

  投递简历发送签约邀请

  KL

  签约

  ↓

  打印协议书→签字、盖章存档

  第一步---搜索职位信息

  1)搜索方法(重要功能)

  智能搜索:综合搜索:快速搜索,通过以上搜索把感兴趣的职位加入收职位藏库便于集中处理

  2)与单位的交流

  可以接收单位发来的面试通知

  可以查看已经发给单位的留言

  可以查看已经发给单位的简历

  第二步---应约

  毕业生登录专区后,点左侧的"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应约管理"栏目,右侧显示用人单位发送来的签约邀请列表,毕业生点击"应约"按钮,则网上签约成立,点击"拒绝"按钮,则签约失败。

  毕业生网上签约注意事项: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的签约邀请后,在有效期内(系统默认是5天),应约之前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内容一定要看。里边有补充条款内容涉及到学生的利益问题。

  如果选择"应约",表示被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约双方认同的网上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同时系统也锁定了该毕业生与其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功能。只有与该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后,毕业生才能重新获得与其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权限。而该协议书也是向毕业生发放报到证的唯一依据。

  第三步---协议书管理

  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应约后,就可以在协议书管理栏目中看到已签协议书的信息了,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应聘职位、协议书号、就业状态等信息。

  第四步---协议书存档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完成网上签约后,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用人单位鉴证机关审核鉴证,生成就业协议书(限省内就业流程)。

  (2)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后,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保存。

  (3)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学校,学校用户审核、存档就业协议书。

  网上签约生成的协议书样(例图略)

  2、签订纸质协议流程

  (1)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录入用人单位相关信息

  (3)下载打印四份纸质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网上鉴证并加盖相关公章

  (4)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老师保存

  签订纸质协议书操作流程

  毕业生登录

  ↓

  录入省内就业协议

  ↓

  打印就业协议书

  ↓

  人事局网上鉴证

  ↓

  签字、盖章存档

  第一步---录入用人单位信息

  注意事项:此协议书为毕业生与省内暂时没注册的单位签约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后你将无法与其他单位在网上签约。

  第二步---打印协议书

  确认没有问题后毕业生将协议书进行打印,一式四份。毕业生本人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签字、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

  第三步---网上鉴证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盖章、签字的协议书送到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进行网上审核鉴证,并留一份协议书备案。

  第四步---学校审核存档

  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鉴证通过后,学校审核通过,签约信息转入就业方案库。

  手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样本(例图略)

  3、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流程

  接收单位:未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省外单位

  操作流程:

  ①毕业生本人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申请省外就业;

  ②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锁定省内网上签约功能;

  ③毕业生本人到学校就业办公室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④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后直接将协议书上交学校就业办公室审核、存档;

  ⑤将协议书相关信息准确录入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作为派遣依据。

  省外就业操作流程

  毕业生登录

  ↓

  申请省外就业

  ↓

  领取纸质协议书

  ↓

  签订就业协议

  ↓

  网上录入协议书→学校审核存档

  第一步---提交省外就业申请

  毕业生登录专区后,点击"业务申请"下面的"省外就业申请"栏目,右侧显示省外就业申请界面,毕业生填写原因后,点击"发送申请"发送申请,等待学校审核。

  第二步---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协议书

  第二步---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协议书

  第三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登录第三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栏目,右侧显示就业协议书录入界面。

  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1、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在网上提交省外就业申请,到学校就业办公室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

  2、签订就业协议书前,与用人单位协商以下几个问题:是否解决当地户口、接管档案,到单位工作后是否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的年限,是否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几个月,薪酬、违约金等问题。

  3、与用人单位协商的内容都可以写到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或附加条款中,双方签字盖章,作为书面依据。

  4、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解决当地户口,则不必将就业协议书录入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只作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使用,不作为学校派遣的依据。毕业生可以选择档案户口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

  三、派遣规定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学校就业办公室备案,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方案。山东省人事厅依据学校编制的'就业方案编制派遣方案,发放《报到证》。

  (1)学校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

  (2)截止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对已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签约)的高校统招毕业生,按《报到证》的报到去向派遣毕业生。

  (3)截止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对尚未落实就业工作单位(未签约)的高校统招毕业生,派回生源所在地,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帮助其继续落实工作单位。

  四、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为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费出国和以辞职等方式流动后尚未落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或有关人事方面的代理服务工作。

  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一次性就业

  ①签订协议---网上、纸质(跟用人单位)

  ②学校派遣

  派遣去向--用人单位

  档案去向--人才中心

  户口去向--用人单位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解决落户等问题

  ①签订协议---网上(跟人事代理机构)

  ②学校派遣

  派遣去向--人事代理机构

  档案去向--人才中心

  户口去向--人事代理机构

  人事代理的内容

  1.负责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等工作。

  2.负责办理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服务,并为其代办住房公积金。

  3.接转党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4.开展代理人员岗位及专业技能培训。

  5.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6.办理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中,委托人事代理可划分为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和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两个类别。各级人才流动机构与委托人事代理对象不发生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代理有关服务事宜。

  人事代理实行契约化管理,双方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承担的责任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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