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同

时间:2023-05-06 13:04:45 合同 我要投稿

养殖合同集合七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殖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殖合同集合七篇

养殖合同 篇1

  xxx(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郑州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为我场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于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_________。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职位。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集中休息时间,每批鸡代薪休息四六天。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同意,有权力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鸡群免疫、用药和淘汰鸡只的重要工作日。

  甲方:xx养殖场

  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养殖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1.租赁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海拉尔区哈克镇哈克村一五窑现代化牧场和附属设施{牛舍、挤奶厅、饲料库、机械库、锅炉房、配电室等}(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经营,一五窑现代化牧场占地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同时,甲方将现有设备(TMR饲料搅拌机、山猫滑移装载机)按国家折旧标准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2.租赁期限及牧场使用功能

  2.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拾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继续租赁,乙方应租赁期限满前六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2一五窑牧场使用功能:

  功能为牲畜养殖,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一五窑牧场占地和饲料地

  甲方应保证一五窑牧场占地面积(包括建筑物面积、奶牛活动场地和饲草料储存地)不得小于1000亩,一五窑现代化牧场经营需院外部分用地(饲料地20xx亩),由甲方协助乙方租赁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接交完后乙方尽快利用现有的设施,发挥其作用。

  5.租赁费支付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折旧的方式,长期租赁,分段付款,分段签合同,租金为每年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签合同之日第一次一次性交付头三年租赁费壹佰伍拾万元整,甲方用于解决牧场原遗留问题,其余年限租赁费于租赁期当年壹月拾日前交付给甲方。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时,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按日按欠款金额的3%缴纳违约金。

  6.遗留问题的.解决

  (1)已报项日的履行问题

  为了完成上级项口的建设内容,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验收父,乙方同意奶牛养殖场暂不变原先的名称,但奶牛养殖

  场法人必须是乙方负责人。项目资金到位后乙方承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甲方负责项日建设当中各项

  手续的办理和项日验收组的接待等事宜。项目资金的分配应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2)此奶牛养殖场为国家示范项目,乙方要确保奶牛养殖数量,确保外来人员随时参观条件。

  7.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折旧方式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装修条款

  8.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动工。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8.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决定。

  9.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要负责做好承租范围内的安全

  生产、防火(包括森林草原防火)防汛、牲畜防疫工作。

  10.合同解除

  10.1乙方 个月内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满足合同承诺的事项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山甲方承担。

  10.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相关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1.免责条款

  11.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土14.2款执行。

  11.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2.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

  并将出租物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书面通知,并支付当年的租金。

  13.有关税费

  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有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经营性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可交海拉尔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其它条款

  16.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6.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6.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养殖合同 篇3

  甲方(公司): 成都天添农牧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 成都市金堂县又新镇金堂大道祝新村13组乙方(养户):电话: 鸭舍地址: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遵循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充分理解并知晓其以下条款的内容后,签定本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与乙方系代养养殖关系。待乙方每批次代养期满后,乙方必须交回给甲方,该肉鸭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必须由甲方统一计划销售,乙方不得私自卖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肉鸭销售工作,若因乙方问题造成甲方销售困难,乙方需承担一切后果。如果乙方私自卖鸭,除承担甲方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约定:如果乙方私自卖鸭,乙方按领货总金额(领料单总金额)二倍的标准赔付给甲方,同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二、合同性质、批次和数量。该合同为年度批次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 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每批次数量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结算协议》。

  三、合作方式。乙方自愿选择与甲方按“公司+农户”方式进行合作,甲方回收乙方代养的肉鸭再向市场销售。甲方对饲养流程实行统一管理,提供鸭苗、饲料和成鸭回收,乙方在代养期间内必须完善甲方提供的《饲养管理流程记录》,在每批鸭代养结束后结算时交回甲方核对备案。即乙方领货时甲方按市场价(即领料单价格)向乙方提供鸭苗、饲料,结算时鸭苗、饲料、成鸭回收价按双方约定价执行,具体结算办法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四、养殖风险。乙方自行承担养殖风险(有关养殖方面的风险,包括饲养管理、疾病风险、自然灾害等等),自负盈亏。

  五、饲料、鸭苗领取方式。乙方在代养期间,乙方所用饲料,鸭苗等均采取记帐现金方式,由甲方垫资并且送到乙方指定养殖场(道路畅通的前提下),运费由乙方垫付,甲方以养殖代养费的方式另行结算给乙方。待该批鸭达到上市标准后交回甲方。结算时,乙方必须将《饲养管理流程记录》交回甲方核对,否则不予结算。

  六、保证金。在开户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不低于__元/羽(大写:元/羽)的合作保证金,具体金额以甲方收款凭证为准。在乙方每批鸭结算时,如果出现甲方应支付乙方所有费用为负数时,甲方有权直接从 收取乙方合作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时,乙方须在三天之内补足。如果乙方所交纳的合作保证金不足__元/羽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的合作保证金额确定排苗数量(合作保证金额÷每羽合作保证金)。

  七、上市率要求。为了加强乙方在代养过程中的责任心,在甲方的指导下,乙方代养的肉鸭上市率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鸭苗的成鸭上市率不得低于94%,若上市率低于94%,乙方按以下情况向甲方报告登记:

  鸭群如因疾病发生死亡,连续三天每天死亡10只以上或每日死亡数量超过30只,乙方必须报告甲方,经甲方人员到场核实登记,并经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后才能处理死鸭。甲方人员必须将剪下的带鼻上嘴壳带回办事处登记。甲方出据认可手续《肉鸭管理记录表》,《病死鸭回收条》后,作异常处理[乙方需支付鸭苗款和饲料款给甲方]。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鸭苗的成鸭上市率若低于94%,乙方又未向甲方报告登记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市率在90%以上在94%以下,视为乙方工作疏忽大意,在乙方结算时扣除少交这部分鸭(低于94%这部分)对应金额:即乙方按:少交只数×结算均重×回收价的标准赔付给甲方。

  2.上市率在90%及以下,视为乙方私自盗卖鸭,乙方按领货总金额(领料单总金额)二倍的标准在十日内赔付给甲方,并且乙方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八、质量要求及回收。

  1、回收日龄和重量: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饲养(具体见补充协议)。

  2、回收方式:甲方提前2-3天通知乙方交售成鸭,如因特殊情况经甲方人员确认后可临时安排。交售成鸭地点:棚前或甲方指定宰杀场。

  3、回收质量:乙方在养殖过程中兽药使用要严格按国家农业部公告和相关规定使用兽药,进行相应的防疫和免疫,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若在屠宰加工肉质检验时发现乙方商品鸭肉质不符合要求,药物残留超标,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乙方交售甲方毛鸭应于交售前2—4小时停食,要求毛鸭口腔至腺胃不得残留食物和杂物,体表无泥沙,水分等杂物,以及体表不得有皮炎疮斑(含啄羽)等现象,否则甲方有权有进行相应扣减或罚款。

  九、毛鸭回收价格计算。

  回收价计算及料比核定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按该协议约定方案执行。

  十、投苗计划。

  1、甲方放苗需提前3-7天通知乙方,乙方提前做好进苗前的准备。

  2、乙方根据自己鸭场生产能力提前3-7天向甲方提出装苗申请,由甲方根据生产情况组织放苗和放料。

  十一、付款方式。一般情况下,甲方应于回收毛鸭后 7个工作日内给乙方结算款项,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如超出结算时间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款项,则按银行利息给予补偿。

  十二、违约责任。该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违约,若乙方的行 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按甲方垫资给乙方的饲料费、鸭苗费、等合计的实际金额赔偿给甲方,且没收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外,另支付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总额*5%。

  十三、其他事项。

  1、公司会根据季节变化以及成本变化等因素对公司《肉鸭代养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作相应修订,以确保养户利润的合理性,如果该修订后的协议与本合同(或者已签订合同)有相冲突的,按最新的《补充协议》条款约定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共识,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侦察。

  2《补充协议》一经签订,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乙双方认真阅读无异议后,签字盖章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成都天添农牧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 (手印)

  (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4

  委托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养殖方(养户):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

  委托方(中江仓山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养殖方(以下简称“养户”)在自愿、平等、互信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肉猪委托养殖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养殖的约定

  1、双方坚持以优势互补、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委托养殖。 2、公司负责猪苗、饲料等物料供应及销售环节的建立和管理,并负责制定肉猪饲养环节所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技术标准。

  3、公司为养户提供的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物料,及养户在饲养过程所管理的由公司供应的肉猪,均属于公司财产,养户不能擅自处理。

  4、养户负责养殖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以及到公司指定地点领取物料、交付产品等所需要的费用。

  5、养户对公司提供的各种物料和肉猪有管理权,并负有管理责任。养户应按合同规定将委托养殖的肉猪交付公司回收。

  6、如果出现重大疫情,政府对疫区进行封锁或重大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场严重萎缩,销售无法进行,本合同可协商终止,互不追究对方的经济责任和损失。

  二、委托养殖的猪苗数量和保证金

  1、猪苗数量:公司根据养户的栏舍面积、运动场及配套设施等情况,确定本批的饲养数量为___ _ 头,具体以领苗单为准。

  2、养户向公司按每头猪200元的标准交付保证金,具体以实际交付的金额为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足额交付保证金的,或所交付的保证金超出标准部分的,公司按已公示的养户利息支付办法向养户收取或支付利息。

  三、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供应规定

  1、公司向养户提供猪苗

  2、公司向养户提供不同饲养阶段所需的合格饲料,品种、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料时确定的为准;

  3、公司向养户提供各种合格的药物、疫苗,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取时确定的为准。

  以上物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 四、 产品回收价格及结算方式 1、产品回收标准及价格:

  正品标准及回收价:体重在140~210斤/头,健康、无残缺,为_____元/斤,超210斤的部分为_____元/斤;

  次品标准及回收价:体重在110~140斤之间/头,或稍有残缺,为_____元/斤;

  级外品部分由双方另议回收方式和价格。

  2、公司提供给养户的各种物料及肉猪回收价格,均为流程定价,与市场价格不具有可比性。公司根据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在结算时可对养户进行浮动补贴,或对已领取物资及肉猪回收价格进行10%以内的调整,以确保养户利益的平稳。

  3、结算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几种结算支付方式: ①现金支付的,公司应在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付给养户。

  ②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的,所有结算款应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转帐完毕。

  五、交货时间、地点:

  1、肉猪回收上市时,公司应提前7小时通知养户;回收时间不得迟于委托养殖(即养户领苗时)开始后的天,超过回收期限7天,公司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2、交货时间和地点:养户按上市通知规定的时间在养户猪舍旁将肉猪交公司回收。

  3、在回收正品和次品肉猪的过程中,从养户猪舍到过磅前,公司工作人员、养户和客户三方共同检查猪只是否出现死亡,如有猪只死亡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户负责;公司回收肉猪前的车皮过磅、肉猪过磅以及猪只数量必须由公司销售人员、养户及客户三方签名确认。

  六、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指导和规范养户的各项饲养管理工作; 2、按时、按量回收委托饲养的符合上市标准的肉猪,并及时支付结算款项。 3、按时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物资及提供免费的'养殖技术指导。

  4、经常征询和听取各方的意见,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以及利益分配的合理。

  5、公司应承担因市场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6、公司对养户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可酌情给予适当的补贴。 七、养户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获得公司提供的各种物资、技术指导和养殖结算款。有权对公司提供的物资的规格和质量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可在公司交付物资时提出。养户在公司领取各种物资时,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如不能亲自签名确认时,需书面委托领用人,并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签领物料。

  2、对公司制定的利益调整方案可提出建议及意见。 3、对公司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监督的权利。

  4、养户应承担因自身管理失误、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5、提供符合公司规范化饲养管理要求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

  6、按照公司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猪群出现疾病、死亡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猪只的死亡和淘汰须经由公司与养户共同确认,否则视养户所报猪只死亡和淘汰无效,按养户私自变卖猪只处理。

  7、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使用其他饲料、疫苗及药物;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对国家限制使用的药品要按规定使用,不得使用激素等对产品进行催肥。

  8、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肉猪饲养日记表,接受公司养户管理员的定期检查。

  9、不能将公司以外的猪只掺入公司委托的猪只中混合饲养。交付肉猪时须平肚交付(即停止喂料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不得掺杂非公司肉猪,不得灌喂泥、沙等杂物。

  八、违约责任

  1、公司违反合同,迟延回收肉猪的,在公司回收产品后,按每天不少于1元/头猪补偿给养户;迟延支付结算款的,按迟延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养户滞纳金。

  2、公司违反合同,拒收养户交付符合标准的肉猪,每拒收一头,赔偿养户300元。

  3、因公司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而导致养户发生损失,由公司负责赔偿。(养户领取物资时提出异议,如情况属实,公司仍未改进,由公司承担责任;否则,公司将不承担此款违约责任。)

  4、养户未按照公司约定时间及质量提供肉猪的,公司有权拒收。养户除应支付未交付肉猪的总价值(以肉猪的正品回收价计)外,另行支付15%的违约金给公司。

  5、养户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7款、第9款的,公司有权减扣斤称或拒收;对不按照第七条第7款规定使用饲料和药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养户负责赔偿。料肉比在2.10~2.40之间,料肉比不足2.10或超过2.40的部份,按20元/包(80斤)饲料进行扣罚。

  6、养户私自变卖公司委托养殖的肉猪、变卖公司提供的物资的,公司有权要求养户进行赔偿,每私自变卖一头,赔偿1500元,变卖饲料每40公斤,赔偿140元。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 养户:(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养殖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养殖场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该养殖场位于 面积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东靠__________西临________南靠________北靠___________。

  2.养殖场内有羊棚_________幢,《规格长*宽m__________》房屋__________间,饮水池________立方米及其它附属设备。

  3.该养殖场的转让价格________元/亩(包括场地征地费、羊棚建造费,水电路管线的`费用及场内其它设备的费用)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

  3.由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4.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自负盈亏,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惠农政策的协调。

  5.由于政策及时间的限制,该养殖场的土地使用证未颁发,以后政府确立土地使用权时,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完善该养殖场的土地手续。

  6.在乙方付清所有款项时,甲方在此之前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如有债权债务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造成的所有经

  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乙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付于对方总价50%的违约金。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未达成协议,提交古浪县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一份。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6

  种兔养殖獭兔商品兔回收合同甲方:肃宁艳臣养殖合作社

  乙方: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______村

  为共同促进养兔业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走向共同致富的道路,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回收合同条款:

  1. 甲方供种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供种兔:品名_______,_______组,公母比例_____,每___只一组,每只体重在4市斤以上,甲方确保为无病残的健康种兔。

  第二条:本合同种兔款为____元/组,共___组,合同总款金额共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回收乙方商品兔标准及价格

  第一条:不分公母,无病残,无残毛损皮,避开换毛期,每只体重在4.5市斤以上。第二条:按市场价每市斤高于2角钱回收,肉兔最低保护价为5元/市斤,獭兔最低保护价为10元/市斤,乙方必须提前两天报计划。

  第三条:甲方按计划收购乙方健康活兔,一次收购市区内80只,市区外150只,县区外300只,甲方按实际回收重量结算兔款,现金支付,确保乙方利益。

  三、服务与管理

  第一条:乙方所购需的.饲料、疫苗(依甲方提供的免疫程序)需提前3日通知甲方。甲方在路程远近及所付费用,在3日内送至乙方所在地。

  第二条:乙方引种之日起,七日内如乙方种兔发生伤亡的,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给予免费调换,引种七日后,乙方种兔如发生伤亡的,可凭种兔或带有耳号的完整兔皮,交50%的种兔款甲方给予调换等量同性的健康种兔。

  四、履行责任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诚信合作,双赢发展,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自行终止合同的,应赔偿给另一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为二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后可继续签订)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肃宁艳臣养殖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养殖合同 篇7

  租赁位置:梁水镇梁闸村北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赁10年,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付款方式为年结,每年月日交清。

  三、租赁期合同内年租金不变。

  四、甲方租赁面积(本场围墙以内包括围墙及所有的厂房、所有的房间)。

  五、合同期内合同面积以内厂房及设备归乙方使用,除现有的树木由甲方所有外,甲方不得在租赁面积内另行他用。

  六、保证电水供应。确保乙方的正常生产。

  七、厂房设施因自然老化损坏、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的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生产可终止合同,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有任何责任及赔偿。厂房如损坏,乙方想继续履行合同,甲乙双方协商维修。合同期满对厂房的正常损坏,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任何责任。

  八、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付违约金2万元,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九、有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另如有行政拆迁补偿款的`分配:甲方的设施及场地面积归甲方所有,乙方添加的设备及养殖物归乙方所有。

  十、本合同需双方及证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证人:

  乙方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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