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应合同

时间:2023-05-06 14:26:24 合同 我要投稿

材料供应合同汇总6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材料供应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材料供应合同汇总6篇

材料供应合同 篇1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芦山县根艺苑广场建设项目所需的材料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2.1 交货地址:芦山县芦阳镇磷肥厂

  2.2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单位3.1 供应价格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4.1 结算方式: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8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5.3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2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

  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24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2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材料供应合同 篇2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并结合天酬苑中区SY-1#商业楼工程具体情况。经陕西天酬建筑分公司第三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兴平市中心大街中段

  三、供应范围: 240*115*53标准砖

  四、合同单价: 0.35元/块(含税)

  五、供应时间: 20xx年9月26日——20xx年10月26日

  六、供货数量:共计:40000.00块(大写:肆万块)

  七、付款方式:共计14000元(款到发货)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解决施工现场内的道路以及材料到场后的堆放位置.

  (2)乙方材料到场后,先通过现场技术员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与材料员、保管员计量入场。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供应材料,若乙方未能按时供应造成甲方现场机械及人员窝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原材料验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到场的材料经检验不合格的`不予计量入场,并应立即清理出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5)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及施工现场内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上述条款未涉及事宜需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本。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失效。望甲乙双方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兴平市仲裁委员会或向兴平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材料供应合同 篇3

  买方合同号:HNCJH060XX 卖方合同号:

  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4000t/d)

  采购合同

  材料名称:

  买方: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 卖方:

  签约地点:广西南宁市 签约日期:

  第一条 材料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等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 整)的材料,其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该合同价格为货交目的地价格, 该价格包括了材料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费、保险费、税金、技术服务的价格和费用,本合同分项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不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各种因素影响。

  第二条 货款支付

  1、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价款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后以电汇/转帐方式进行支付。

  2、预付款: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并经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之内,将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即¥×万元整(大写:×整)支付给卖方;

  3、交货付款

  在合同货物交付完毕且买方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即¥×万元整(大写:×整)支付给卖方:

  A. 买方签字的收货收据一份。

  B. 装箱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C. 制造厂商出具的出厂质量证书并加盖卖方公章,原件十份;工厂的质检记录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D. 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一份。

  4.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百分之 (%),即¥万元整(大写: ),应当在质量保证期满且买方在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10日内支付给卖方:

  A. 双方现场代表签署的货物质量保证验收证书一份;

  B. 双方签署的相关索赔协议一份(存在索赔情况时);

  C. 争议仲裁书或裁决书(存在争议并提出仲裁或提起诉讼时);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后10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即¥ 万元整(大写: )。 履约保证金应为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A.由卖方银行,按附件1格式出具的银行不可撤消的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B.银行本票、或保兑支票、或现金。

  2、如果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卖方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追索。

  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合同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且经买卖双方验收合格后60日。

  第四条 质量要求(略)

  第五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产品包装要求:

  A、包装标准应满足JB/ZQ4286《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

  B、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缺件、质量下降等其它产品质量事故,卖方应承担责任并在24小时内明确答复及时给予解决,如果卖方24小时内不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且因此造成的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C、卖方在包装箱或裸件上必须醒目地标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重量(净重/毛重)、外形尺寸(长×宽×高)、起吊部位标志和运输途中的注意事项及有关安全图形标识(如向上、防水等标识)等;

  D、产品包装必须有防锈蚀、防潮措施,大型裸体件和易变形产品应按规定装箱或装车并应有相应的'防变形垫板、支撑及拉筋;

  E、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唛头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事宜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

  2、包装费用:包装物由卖方负责供应,不回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第六条 交货

  1.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买方工厂 。

  3.交货日期:卖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合同货物交付完毕。

  4.运输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再另行收费。

  5.卖方应在不迟于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5日,将合同号、货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包装件数、毛重、尺寸、运输方式、发运时间及预计到货时间以传真方式通知买方。

  6. 在合同货物装运后,卖方应立即向买方特快专递或随车携带出厂质量检验证书、进口件的原产地证明,以及装箱单各一份副本。

  第七条 验收

  1、验收标准:按下列先后顺序选择

  A、国家现行标准;

  B、行业现行标准;

  C、买方认为合适的其它标准;

  D、卖方产品设计及制度标准。

  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应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开箱检验;

  3、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交付的货物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其它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形,双方签署开箱检验备忘录,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果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3日内,卖方代表未到买方现场,视同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开箱检验,买方签署的开箱检验备忘录,仍应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4、如果在保证期满前发现合同设备存在缺陷,不论该缺陷归咎于卖方的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隐蔽性缺陷或使用不适当的原材料引起的,买方均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5、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外在质量在产品到货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内在质量在投入使用后一年内提出异议。

  第八条 技术资料提交

  1.卖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交所供应的货物技术资料,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外形尺寸、材质、机械性能、化学成分、使用的标准、使用手册、必要的图纸等,一式四份。

  2.交货时提供:

  A.制造厂商出具的出厂质量证书并加盖卖方公章,原件十份;

  B.制造工厂的尺寸、材质、机械性能、化学成分质检记录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C.注明货物名称、装运重量、数量、日期的装箱明细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D.进口件的原产地证明;

  E.买方认为必要的图纸(如有);

  F.卖方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的责任:

  (1)卖方提供的货物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求如下规定的任意或全部救济方式:

  A.买方同意利用者,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货物进行降价。

  B. 拒收货物,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合同货物总价款和损失,这些损失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全部保管和维护被拒收货物必需的其它费用。

  C.卖方应包退、包换,用全新的、质量符合要求的货物替换,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卖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买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买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如买方需要而卖方不能交货,则卖方应付给买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每逾期一周卖方应按逾期货物金额百分之一 ( 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违约金可以从任何一笔应付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货物的义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其它无论何种原因引起延迟交货均按此条款处罚。

  (4)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后35日内仍未能交付全部或部分材料,在不妨碍买方其他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

  2.买方违约的责任:

  (1)买方如中途退货,卖方不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货款。

  (2)买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到货款,每逾期一周卖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百分之一 ( 1%)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延迟支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5%)。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

  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20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材料供应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因工程施工需要,由乙方向甲方供应混凝土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以表格的形式列明)

  说明:上表中的单价是综合单价,包括乙方将材料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且经甲方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同意接收材料以前因材料供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货物出厂(场)价、运费、装卸费、税金以及按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第二条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符合现场施工要求。

  第三条材料验收方法:

  非经甲方指定人员验收且材料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负责清退已进场材料且拒绝支付材料款。

  第四条供料地点:施工现场。

  第五条供料时间:满足甲方工程施工进度的需求数量。

  第六条计量与结算(一般应按下面方式约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另作约定。)

  1、材料运至指定地点,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认乙方供应材料的数量为计量依据,计量单据应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每月结算和总结算的依据,一般每月结算一次(按日、次)计量;

  2、材料所用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双方凭计量单据进行总结算。

  第七条付款条件和期限

  甲方按月进度支付乙方80%材料款。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按合同约定的验收和接受符合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之材料。

  2、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令的时间和数量供应合同约定之材料至甲方指定地点;

  (2)保证所供应材料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3)保证以己之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履行本合同,非经甲方同意,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不得转让给第三人来完成;

  (4)在材料供应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

  (5)保证自己及雇员遵纪守法,文明工作,作好现场施工材料和工具的归类归堆,做到堆放合理、整齐,搞好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卫生;

  (6)制定完善的供应保证措施,非甲方或业主(或总承包方)原因造成材料供应的时间、数量和质量达不到有关规范验收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当及时到当地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办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9)在供料过程中,乙方必须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及有关人员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10)乙方为完成合同义务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为违约,乙方违约,甲方除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之条款的;

  (2)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

  (3)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材料的;

  (4)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和协调的;

  (5)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诉诸法律。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签订后,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1、合同附件:计量单据。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失效。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材料供应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以上数量只用作供应计划估算,具体结算方量按第四条约定方法结算。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计量及供应办法

  第四条运输方式和到达工地及费用负担

  1、乙方负责材料、车辆的组织及运输并负责平整。

  2、在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下进行施工。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按港口工程试验规程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如不贴合质量要求,一律给予回到。地点:施工现场。

  第六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到达设计施工规定的要求。在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后,按实际施工数量作为结算计量依据,甲方付给乙方%材料款,剩余部分作为下旬的.保证金。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约职责

  乙方的材料数量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乙方的材料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职责和相关费用,甲方可另选供应商。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集团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自供应完,货款接清后自行解除。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材料供应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就建筑材料供货一事,经友好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供给乙方 等建筑材料确保质量,产地不限。所供物资见附页明细表。(单价按现行市场价)

  第二条 甲方供给乙方的物资,货到经乙方验收完毕确认无误后付清全款。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货物总货款的 元 天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三条 方所供物资,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所供物资入场后,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检验后,物资不合格,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乙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物资,甲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 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凡在甲方提供的物资短运费一律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方对乙方所供货物资涉及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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