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合同

时间:2023-05-08 13:55:59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装饰公司合同八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饰公司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装饰公司合同八篇

装饰公司合同 篇1

  甲方: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

  乙方:

  单位名称:

  地址:服务电话:

  设计负责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

  工程地址: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电脑效果图),估算总收费

  元,金额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付预付款1000元(其中200元上门测量费和800元方案费);

  2、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800元/张(a4);

  第三条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平立面图

  1、原房型图

  2、墙体改造图

  3、平面家具布置图

  4、地面图

  5、天花图

  6、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7、门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6、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玄关剖面图

  4、天花剖面图

  5、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6、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水电施工图

  (五)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物业认可的房型图、结构平面图),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延误设计损失100元违约金/天;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未通过乙方所做的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同时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甲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负责人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2、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二次);

  3、设计师免费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工地现场图纸验收)(一次);

  4、设计完成后由工程助理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5、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设计工程。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五、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地址: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装饰公司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创志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客服管理工作。

  第二条 在合作期间,乙方代表创志装饰公司进行各种业务洽淡工作,公司也会全力支持其工作展开。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个月,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10天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为合作关系,对于乙方提出的各种可行性建议甲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乙方也需要在任职期间需遵守公司规定。

  第五条 提成奖励体系

  合作期间内如乙方达到每月目标业绩则公司给予提成奖励,奖励如下:

  1、业绩在50万以内按照合同价的3%给予发放。

  2、业绩在50100万按照合同价的3.5%给予发放。

  3、业绩在100150万按照合同价的4%给予发放。

  4、业绩在150200万按照合同价的4.5%给予发放。

  5、业绩在200以上万按照合同价的.5%给予发放。

  除提成奖励外,甲方在试用合作期间不发放乙方工资,提成奖励发放以客户签订施工合同缴付首付款之后根据首付款比率给予发放,剩余提成将在完工结算后给予一次性发放。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以及配合乙方工作顺利展开进行。

  第九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10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

  第十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其造成的损害。

  第十一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甲方:乙方:(签章)

  年月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3

  工程编号:

  合同编

  号: ZKCC-12-08-010

  湖州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

  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 湖州敬业路688号

  发 包 人: 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浙江在峰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1.3 工程户型:1.4 施工内容及做法

  1.4.1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室内精装饰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 ⑵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卫生洁具、龙头、自动感应器及配件安装工程。

  ⑶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所有电气安装调试相关内容。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20xx年5月15日。

  1.7 合同价款:,详见附件一:《施工图预算书》。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20xx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第三条 发包人责任

  3.1 开工前3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发包人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4份,其余工程所需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3.2 人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应当由发包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3.3 发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3.4 凡涉及3.3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请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核算并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第四条 承包人责任

  4.1 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定。

  4.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4.3积极配合发包人代表开展正常工作。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4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旧厂区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的保护;

  (4)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并承担外运费用。

  4.5 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

  4.6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各方代表

  5.1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任命王 辉为发包人代表。

  5.2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任命 孙苏亮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需要报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

  项: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停复工指令;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工程竣工验收及分项验收的确认;工程最终造价的确认;发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决定;撤换项目经理;其余按本工程合同执行。

  5.3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李 翔 为项目经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6.2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认可。

  (1)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确认后盖章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承包人;

  (2)现场签证报告由承包人在现场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递交,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报发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

  6.3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6.3.1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2)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但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价格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的材料单价确定该分项工程的材料价格,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3)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没有相应价格的,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报价,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6.3.2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6.3.3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比较存在偏差,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2)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的分项工程,其综合单价按6.3.2条款的原则确定。

  6.3.4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项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实际发生

  工程量进行结算。

  6.3.5本合同执行的计价文件和计价依据如下:

  (1)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 浙江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3) 浙江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4) 浙江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5)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发包人与承包人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 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7.3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4 因设计变更或非发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发包人验收。监理单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验收、移交,需及时通知承包人。但发包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发包人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发包人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承包人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8.3监理单位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装饰公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华润漆黄石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为了保障双方权益,维护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以下协议:

  1. 乙方应以双方确认的产品种类和价格及时、准确地给甲方供货;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货通知(传真或电话)后48小时内,应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按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第一次送货乙方承担运输费用,二次或再次补货按照当地行情收取上楼费。

  3. 由甲方指定代表人, 对乙方送货产品的数量、金额、付款期限等项内容得以确认后,在送货单上签名或盖章作为双方的业务凭据。若甲方在人事及收货地点上有任何变更,应及时知会乙方,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4. 经双方协定,以现款(批结)付款方式:账期不超过天,每月日前应将当期货款结清。

  甲方需在付款期限内,以现金或有效支票形式结清到期货款,届时乙方以甲方签名或盖章的送货单为收款依据进行结帐。若甲方拖欠到期货款,乙方将保留停止供货,并依法追缴所欠货款的权利。

  5. 在双方合作的过程中,若发现甲方有低价倾销的行为,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货及服务。

  6. 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将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上门处理。甲方有义务防止损失的扩大,对于甲方造成扩大部分的损失乙方有权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到现场调查处理,经问题明确后双方协商解决。如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将补偿补偿其直接损失,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间接损失。

  7. 甲方有特殊需要如专配产品或大数量的`订货时,应提前(10-15)天知会乙方,以确保乙方有充足的备货和供货时间。

  8. 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服务内容包括如下项目:

  (1)免费提供指定产品首次工地配送服务;

  (2)免费为甲方所提供面板制作样板,样板仅供颜色和工艺流程参考的标准,不作为涂装效果参考标准;

  (3)免费提供乳胶漆墙面A类浅色调色服务;

  (4)免费提供黄石市城区内遮蔽及无气喷涂服务;

  (5)免费提供所经营产品的相关技术资料,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9. 在协议期限内,货品价格是经双方确认并签字后各执一份,如果遇上游原材料价格调整,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执行新的协议价格,同时终止原协议价格。

  10. 其他事宜:

  11. 为了保障甲、乙方的合法权益,在协议期满时有未尽事或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在乙方所在地司法裁决解决。

  12. 本协议作为法津依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3. 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包含供货价格表、指定授权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档案资料。

  甲方:

  地址:

  代表人:(单位签章)

  年月日

  乙方:华润漆黄石服务中心 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黄石大道1030号(农行隔壁)

  代表人:(单位签章)

  年月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现就有关事项签订本装饰装饰用工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期 天完工: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按甲方的规定要求为准。

  四、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一切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造成甲方的利益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五、付款方式

  装饰用工合同生效后,进场施工15天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工程款20000元整(人民币)。

  六、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

  2)施工期间,甲方提供房门钥匙给乙方保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七、附则

  1)本装饰用工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装饰用工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装饰用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后生效。

  2)附件同样具有装饰用工合同法律效力。

  3)装饰用工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签订后期服务协议。

  甲方(签字):甲方签章(手印):

  乙方(签字):乙方签章(手印):

  签约地点: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1、工程概况

  1. 1. 1 工程名称:

  1. 1. 2 工程地点:

  1. 1. 3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 1.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 1. 5 工期:

  开工日期:2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XX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1. 1. 6 工程质量:

  1. 1. 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含税)

  2、 双方工作

  2.1 甲方工作

  2.1.1 甲方于开工前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 委托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1.8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古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1.9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10 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2.1.11 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

  2.2乙方工作

  2.2.1 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2.2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2.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4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5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2.2.6 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7 依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乙方应办理交纳施工入场装修押金。

  2.2.8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2.9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10 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2.11 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2.12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工期

  3.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3.3 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4 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3.5 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3.6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7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8 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9 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10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1 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XX);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

  《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2 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

  ⒋ 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4.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施工中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完工时,必须由甲、乙方及包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三方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责任由直接发包的施工方承担。

  4.6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甲方和乙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4.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8 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9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 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⒌ 6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⒌ 7 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醇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5. 8 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6、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

  权拒绝变更。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

  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 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 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⑴ 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 合同附件工程中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 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格。

  6.7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8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 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⑴ 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⑵ 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⑶ 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 .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

  7. 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拨付工程式款时间(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

  金 额(万元)

  备 注

  7.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 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 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索赔

  8.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3 索赔程序

  ⑴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⑵ 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⑶ 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9、安全生产和防火

  ⒐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⒐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⒐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⒐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0.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10.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保修

  11.1 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5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12、争议

  1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可通过 进行调解;

  12.3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深圳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⑵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⑶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 2 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4、附则

  14.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4. 2 附件

  ⑴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⑵ 工程项目一览表

  ⑶ 工程项目预算书

  ⑷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15、补充条款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地 址: 地 址 :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帐 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合伙)在原有装修公司的基础上成立独立的项目

  运行,全名为沈阳雅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二部,经营范围:部队的装修、绿化、土建、消防等工程。全面实施各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守信。

  一、 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 、占公司股份 、出资的形式 、

  出资的.时间;

  乙方出资 、占公司股份 、出资的形式 、

  出资的时间

  丙方出资 、占公司股份 、出资的形式 、

  出资的时间

  二、 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经三方约定,甲方占有公司股份 %;乙方占有公司股

  份 %;丙方占有公司股份 %;甲乙丙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三方可分

  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达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三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三方同时进行。

  三、 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则合同期自动延续。

  2、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三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C、其它:如有任何一方末按合同约定出资的,经公司三分二的股东表决后三个工作日后按自愿退伙。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三人共同出资承担。

  5、纠纷的解决

  三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3份 , 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 生效。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 时间:

  丙方(签字): 时间:

  公司盖章确认:

装饰公司合同 篇8

  甲方(总部):

  乙方(加盟方):

  丙方(担保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更好地开展装饰工程业务,经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的事项,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

  2、加盟形式: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形式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名称为 分公司。

  3、分公司注册地址 .

  4、分公司经营范围 .

  二、加盟费用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壹万元($10000)加盟费,本协议期满或解除时加盟费不予退还;

  2、甲方对乙方的每项工程提取该工程总金额3%的管理费,管理费每月一交, 每次须提前七日支付;如乙方逾期10日未支付管理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支付信誉保证金贰万元($XX0)元,协议期满后退还,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违法乱纪,不遵守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它公司合作出黑单操作,签合同时不正规操作,给客户或业主造成损失,不能及时解决赔偿;乙方在保管业主、客户的工程款或定金、订金期间出现丢失或带款潜逃),或其他对地王建筑装饰公司造成名誉损失的行为,总公司有权没收其信誉保证金且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将在没收乙方信誉保证金后将其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配合办理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义对外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并为分公司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和证书;

  3、甲方每年为提供齐全资料的加盟分公司配合办理年审检验,年审相关费用乙方承担;

  4、如乙方发布不真实信息的,则甲方有权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如情况严重,可进行罚款,罚款的标准另行制订。

  5、甲方有义务对合作伙伴(乙方)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广告的统一投放、人员培训提出合理的建议。如各方同意进行广告宣传或参加展会,各方就费用分担达成一致后执行,未达成一致的由相关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担任分公司的负责人,在不违背公司总部的经营方针和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对分公司有经营权和管理权,乙方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调整经营活动,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需备齐正常运营所需各项资料:如房屋租赁契约、房产证证明复印件、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全市)一份。

  3、乙方不得转让、转借、出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如有违反,乙方应该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4、乙方以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展开业务,主要业务形式为新楼盘电话销售,小区设点,展会等;

  5、乙方必须遵守法律,合法经营,注重甲方形象及声誉。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以下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乙方中途自动放弃经营;

  (2)乙方未经总部许可,私自将分公司转让第三方经营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被相关管理部门暂停经营、吊销执照或强行关闭的;

  (4)乙方采取不正当竞争的影响甲方及其他加盟方经营的,甲方将根据情节作出是否终止协议;

  (5)乙方恶意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的。

  (6)乙方及其雇用人员除了正常经营管理需要外,应遵守总部制定的保密制度,不得私自将甲方或其站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追究责任并索赔损失。

  五、甲乙双方合作经营项目

  1、双方有一方无法单独完成或者双方基于客户资源等原因进行的合作经营项目,利润按5:5分成合作,共同施工与管理共同承担盈亏。

  2、为能够很好的将合作经营项目与乙方单独经营项目进行区分,双方在开展进行具体项目合作时应该以必要的书面形式将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

  3、合作结算方式:(如:甲方向乙方转交工程或乙方向甲方转交工程)一方签定合同收取相关款项后三日内按照约定比例向合作方支付。

  六、协议期限及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无法正常经营而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将业主、客户的业务向甲方交割且得到甲方确认,乙方须配合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或变更手续,甲方须在上述过户或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信誉保证金退还乙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场所甲方有优先受让权。

  3、协议到期解除协议时甲方归还乙方所付费信誉保证金;需续约的`则另外签订续约协议,信誉保证金暂时不予退还,直到再次加盟结束并完全交割清楚甲方退还乙方信誉保证金。(甲方退保证金时间,是在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之后五年退还。注:因公司承诺客户水电保修五年)

  七、合同(工程合同和预算)由甲方统一制订范本,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使用统一合同范本。否则,甲方则对乙经营场所负责人进行处罚,严重者,取消其加盟营业资格,并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八、乙方须与甲方公司所有分公司、直营店、加盟店工作人员团结合作,为武汉地王装饰公司树立良好形象而努力。

  九、关于公司工程部的管理规定:

  (1)甲方在总部设立工程部并配备相应的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乙方可按照甲方工程施工分包费用规定选择甲方现有施工人员对其所承接工程进行施工及工程款结算;

  (2)如乙方将其工程发包给其他施工承包人,该承包人应具备合法资质,并在甲方工程部备案以便甲方统一管理,其工程分包结算由乙方与该承包人自行约定。;

  (3)甲方项目经理和乙方引入项目经理均按照甲方关于项目经理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的规定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4)客户拒绝支付工程款的,如原因在于施工质量,则相关责任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承担;如原因在于设计方面,则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免责条款: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大面积流行性疾病、法律及政府政策变更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退还乙方已交纳的信誉保证金。

  十一、情势变更条款: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签订合同时的情势发生重大变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合同已无意义,一方可根据法律上成立的情势变更事由,提出对合同进行修正或者解除。

  十二、相关事项

  1、甲乙双方互相不负责任何一方单独针对第三方债务、承诺、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将不保证、不负责对方本协议外的义务、债务或开支等。

  2、在本协议正常执行的前提下,甲乙双方互相不为对方的经营结果负责。

  3、乙方在经营和财务上接受甲方总部统一管理的,甲方应该事先制定好有关经营以及财务管理的制度规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与本协议效力相同,双方遵照执行。(选择本条款则打√,不选择则打×)

  4、乙方选择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需要按照下一条款之规定提供相应的担保。(选择本条款则打√,不选择则打×)()

  5、鉴于乙方是以甲方分公司的形式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在法律上甲方可能因为乙方的如下行为而承担责任:

  (1)乙方因为独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纠纷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所雇佣员工而产生的支付工资福利等费用;

  (3)乙方以分公司名义在外赊购材料款;

  (4)乙方以分公司名义租赁办公场所、设备等而产生的费用;

  (5)乙方雇佣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为意外而产生的医疗、劳保费用;

  (6)乙方在经营加盟分公司期间所产生的或者在法律上应该承担的其他任何费用及责任;

  (7)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的,经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最终的责任由施工人员所工作的工程承接方承担。

  如甲方因乙方原因而对外承担的责任,甲方可以依据以下担保条款向担保人追偿损失:(如有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甲乙丙方应该在签订本协议后7日内办理,选择下面条款打√,不选择则打×,空白处划/)。

  (1)乙方同意以本人名义进行担保;()

  (2)乙方同意以位于 房产进行担保;()

  (3)乙方同意以 车辆进行担保;()

  (4)乙方同意以其他财产 进行担保;

  (5)丙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担保。()

  十三、乙方在出现纠纷时应该独立解决并以分公司和自有资产承担责任,如出现诉讼、仲裁情况,乙方可要求甲方以公司名义出面解决,但乙方应该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十四、本协议经双方平等协商,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认同后得以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甲乙双方履行协议时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本协议未涉诉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六、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效力相同,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总部)签章: 乙方(加盟方)签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丙方(担保方)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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