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

时间:2023-05-09 12:04:09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项目合同合集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项目合同合集九篇

项目合同 篇1

  工程项目名称:石家庄广播电视采编播综合业务大楼

  委托方:石家庄广播电视局(总台)

  服务方:石家庄汇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石家庄广播电视局(总台)

  项目管理单位:石家庄汇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

  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

  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

  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项目合同 篇2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发包方电话 承包方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合同 篇3

  甲方:xx人民政府乙方:xx

  经甲乙双方洽谈协商,乙方决定在x县x镇建设轧花厂,为使本项目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决定在x县x店镇投资1340万元接转xx轧花厂。

  第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三条项目投入资金全部由乙方自筹。

  第四条 甲方承诺乙方在投资开发中,全面享受xx人民政府、xx人民政府和xx县人民政府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全部优惠政策。

  第五条 乙方建厂后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第六条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建设用地,水、电、通讯、消防治安及其它有关手续。

  第七条甲方协助乙方解决项目筹建期间的有关手续办理。

  第八条 乙方在建设期和运营期间若发生民事纠纷,甲方应给予协调,必要时由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办理。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生产和运营,如出现法律纠纷和生产事故,其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在建设或投产过程中的其它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县xxx镇人民政府(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xx(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咨询和服务,并支付相应的咨询服务报酬。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研究内容及双方责任(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研究成果、成果形式和验收方式等)

  第二条 进度安排

  第三条 经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经费总额为 万元(¥: )。

  2、本合同经费由甲方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3、乙方帐号

  开户单位名称:

  帐 号:

  开 户 行:

  第四条 保密义务(包括保密内容、范围、期限和泄密责任等)

  第五条 知识产权归属(包括相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享,如研究成果的署名、申报奖励和后续研究中的使用权等)

  第六条 违约责任(包括双方违约的责任及违约金的赔偿等)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

  1、合同一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应在 天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签约双方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签约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 乙方: 成都大学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项目合同 篇5

  合同编号:JBH-20120705A01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xx年07月05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成都金百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即RMB¥.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并封存的投标样品和本合同设定规格型号组织生产,每批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25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15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三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重财采〔20xx〕30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 款额¥.00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乙方;

  2、全部货物运底现场后,经甲方现场对货物进行数量、外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款额:¥.00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项目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试运行15日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及全额的增值税发票,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款额¥.00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叁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叁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100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 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强强联合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养猪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养殖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进度安排,甲方在乙方购进每批猪苗(100—200头)时需提供预付资金柒万元整给乙方,本资金在猪出栏时扣除。

  2、甲方对乙方养殖的'商品猪应从养殖起165天至195天内全部回收。超期未回收的猪只每天每头补回给乙方15元饲料和人工费。

  3、甲方对乙方养殖的商品猪回收价格为每500克9.50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每批猪的养殖技术、饲料、人工、水电等,确保每批猪准时出栏。

  2、养殖方式:第一至四个月,饲料喂养;从第五个月开始半饲料半青草过渡喂养,第六个月不使用商品饲料喂养,以玉米、豆粕、青草为主喂养。

  3、商品猪从第五个月开始放牧。

  4、出栏商品猪保证不含激素及药物残留超标。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证编号:

  公司名称:

  乙方:

  身份证编号:

  一、委托事项

  1、甲方是一家专门从事工程装饰类的施工单位,为扩大甲方的业务需要,乙方接受甲方聘请为业务经理,专门为甲方联系工程项目,以甲方名义和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使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业务成功是指在乙方的促使下与建设单位就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洽谈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招待费用由甲方负责。招待款项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百分之一,超出部分有乙方负责。

  2、若业务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若业务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提成报酬。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中标通知书,

  合同条件,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等,同时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信息真实可靠。乙方在代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必要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3、乙方根据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进度,负责联系建设单位索要工程进度款,并保证工程进度款的及时回笼。

  四、业务提成报酬

  1、甲、乙双方约定,报酬为一次性支付该工程总款的百分之十,若未及时支付,则每越一日,由甲方按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后生效,至-----------------------------本合同自动终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本合同终止。

  六、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合同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

  甲方:

  年月日 (盖章)乙方:

项目合同 篇8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日期: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 与受托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估算: 工期:。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⑴本合同协议书

  ⑵本合同专用条件及附录A;

  ⑶本合同通用条件;

  ⑷中标通知书;

  ⑸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⑹投标书及其附件;

  ⑺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项目管理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⑻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⑼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四、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开始实施,至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 PM:(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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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项目。

  2、“服务’是指PM根据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2.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2“附加服务”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客;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2.3“额外服务”是指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以外,但根据协议书第二十五条的规定,PM必须履行的服务。

  3、“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委托人的设备、设施及其它物品。

  4、“委托人”是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聘用PM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5、“PM”是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受委托人聘用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6、“项目经理”是指由PM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项目经理部”是指由PM组建实施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

  8、“第三方”是指委托人、PM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9、“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PM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10、“合同”是指与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关的委托人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11、“合同期限”是指合同有效期限,包括前期项目管理期限、实施期项目管理期限和后期项目管理期限。

  12、“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子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3、“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14、“全过程管理的项目管理项目” 是指由PM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承担项目前期、实施期、后期所有的项目管理工作,实现项目建设的安全、工期、质量、功能、成本等管理目标。

  15“建设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项目”是指由委托PM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实行项目管理,组织建设和实施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完成该项目后按规定交付使用。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按照其意愿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严密组织、科学管理;有权根据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及其内在要求,确定项目管理基本目标,制定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评价PM履行合同能力、内容、程度、质量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对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并视情实施查处。

  第八条 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九条 PM因其下列行为所造成建设项目出现诸如投资增加、工期延长、使用功能缺陷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等现象,委托人有权要求PM赔偿损失。

  (l)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2)擅自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

  (3)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

  (4)工作失职或渎职。

  (5)不按照委托人意愿或擅自行事。

  第十条 PM调换项目经理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十一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提交项目管理工作周报、月报及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专项的报告。对突发情况或其他非约定事宜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拒绝PM提出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资金或其管理报酬支付的计划或申请。

  PM权利

  第十四条 PM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⑴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⑵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⑶ 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建议权;

  ⑷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⑸ 对建设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生产作业计划进行审核、协调与管理; ⑹ 对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环境、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⑺ 对建设项目工程、产品质量与各参与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管理;

  ⑻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PM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⑼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增强效益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⑽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凡与工程进度、造价、质量、功能、安全等有关的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并得到委托人同意。

  ⑾ 在向委托人报告并获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PM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边处臵边报告,但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项目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公司

  为科学合理利用桐柏资源,促进桐柏县畜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构建和谐、富强、生态桐柏,保障投资方利益。甲、已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桐柏建设的生猪养殖项目,拟分二期建设,总的养殖规模拟定为年出栏量200万头,其中一期计划建设年出栏量100万头的生猪养殖项目,计划总投资13亿元人民币,养殖用地面积约5000亩,其他建设用地约200亩,分布在桐柏县的埠江、平氏、安棚等乡镇。

  二、乙方在桐柏的.生猪养殖项目,作为甲方年产36万吨饲料加工企业的配套建设项目,乙方不得新建饲料加工企业配套桐柏生猪养殖项目。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及要求,在桐柏县产业集聚区向庄村范围内,投资1.3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36万吨饲料加工企业,为乙方一期年出栏量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生产专用饲料,饲料的配方及技术标准按照乙方要求进行生产,饲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乙方在桐柏进行二期扩建时,甲方根据乙方的养殖规模进行二期建设。甲、乙双方二期项目的合作方式和一期一样。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3.1、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建设养殖厂的选址、租地、征地等有关手续,为确保项目顺利建设,甲方负责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一把

  手为成员,协调处理企业周边环境,为乙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2、负责落实乙方项目享受国家、省、市以及县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

  3.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设计的建设规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3.4、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划设计、建设、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均按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实施;在安排劳动力就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辖区人员。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在投资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确保安全生产和无环境污染。如发生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本项目建设、经营提供一个安全宽松的外部环境,并享有用地、采购运输、装卸、用工等合法自主权。

  4.3、乙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服从政府的协调指导。

  4.4、乙方在投资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并按照协议要求组织好项目的施工和建设。

  二、双方约定

  5.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照“一事一议”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投资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甲、乙双方的供销合同另行签订。

  5.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三个单位各持贰份,存档一份,招商局备案一份。

  5.4、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 公司

  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 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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