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

时间:2023-05-10 18:30:49 合同 我要投稿

项目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项目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项目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建 设 管 理 合 同

  项目业主: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代理业主):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业主对本项目的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的建设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名称:

  1.2建设项目地点:

  1.3建设项目内容:本建设项目范围内全过程的项目建设管理服务

  1.4建设规模及投资: 万元(估算投资,最终以工程竣工后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1.5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合同服务范围、方式和要求

  2.1服务范围:就业主建设之项目,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根据业主确定的时间,建设管理单位以代理方式协助业主完成项目前期报建、造价咨询、项目所有的招标、施工

  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和项目移交等全部事务性工作以及必须的组织协调、监督实施、汇报处理工作,履行代为进行项目管理的义务。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建设管理单位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2.2服务方式:建设管理单位以有偿服务的`方式为业主从事全部事务性工作和项目管理服务。建设管理单位在业主确定的时间内,熟悉、掌握业主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建设项目的资料、文件、合同的细节,充分理解和把握业主的需求,一切以业主和建设项目的利益为重。代业主进行事前审查、现场监督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设,传递相关文件、文书,代业主办理全部手续,履行现场必须和必要的签字确认手续。在业主的指示及其制定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工作要求下协调、解决与工程施工有关各方的利益冲突和事务性工作,及时向业主报告相关重要的信息,尊重、服从并且执行业主的直接指令。

  3、合同期限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期限为 个月,自年 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执行业主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建设管理服务合同暂定价按暂定计费额( 万元)×中标费率%计算,为人民币约 万元(大写)。本合同最终结算价将依据乙方实际所提供管理服务的总结算金额(包括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等费用,不包括非乙方组织实施的单项工程费用)乘以中标费率(1.85%)计取。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2)合同专用条款

  (3)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及其附件

  (6)合同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业主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管理要求提出的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要求的、并经乙方书面确认的合理内容。

  双方有关本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和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建设管理单位向业主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按照业主对建设管理单位的工作要求,以代理方式进行项目管理的全部服务(即在业主授权和指令的范围内,代理业主行使项目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9、业主向建设管理单位承诺:在建设管理单位全面实际履行合

  同规定义务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8 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双方约定: 。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项目合同 篇2

  平安城市项目

  合 作 协 议 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平安城市”市场资源与电信资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目的是为共同开发“平安城市”项目市场,促进“平安工程”的顺利实施,充分利用甲乙方资源能力,实现市场资源与电信资源的直接联盟。因此,乙方将甲方视为“平安城市”项目建设的重要合作伙伴,甲乙双方其“平安城市项目”市场开发的`重要合作伙伴。

  二、合作范围

  1、平安城市的前端摄像机

  2、平安城市各区县市的视频网络、平台软件智能化应用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一)双方以现有的市场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进一步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全区化的“平安工程”项目。

  (二)根据社会需求,销售和承接 “平安城市”――平台项目中的软件、维护工作和前端摄像机。

  (三)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商务模式进行合作:

  1、业主一次性投资前端设备(含客户端监控设施)

  ①双方以共同名誉与用户签定整体协议或单独协议。

  ②甲方收取客户端软件(终端及辅助材料)及工程费用。 ③甲方承接的项目须按总合同额的不低于40%转包给乙方;乙方承接的项目,乙方须按总合同额的不低于40%转包给甲方。

  (五)双方应相互配合做好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六)双方可承揽“平安城市项目工程”,承揽方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同时将上述内容一揽子签下,再分包给另一方。

  四、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根据具体开发项目及合作的情况,双方签定项目合同协商利益分配按合同总额的比例为6:4,(主导方位6,配合方为4)。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

  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运计划)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六、其它

  1、违约者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等后果及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另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签 定 地:

  签定时间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签 定 地 : 签定时间 :

项目合同 篇3

  甲方:

  法人代表: 电话:

  乙方:陕西活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电话:

  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吴起项目开发全程运营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学府园

  2、地理位置: 吴起县二中对面

  3、使用权面积: 29000平方米

  4、用地性质: 住宅及商铺

  二、项目运营服务目标

  1、成功对项目提供全程运营策划和销售运营服务。

  2、实现操作项目的高速运营,以高效率的服务与市场操作提升项目开发质量。

  3、确立项目品牌服务目标,通过项目市场化运营提升开发商企业品牌的市场美誉度。

  4、秉承共同甲方的服务宗旨,实现项目开发的利润最大化。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项目开发全程运营策划及项

  目代理销售工作。

  合作条件及工作期限:

  1、项目进入市场开发销售阶段,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销售的唯一代理商负责项目的销售工作。

  2、甲方对乙方进行任务考核的销售面积称为乙方代理的项目可销售面积。项目可销售面积为项目总住宅面积扣除甲方用于特殊用途以外的面积。甲方用于特殊用途的面积在本项目开盘前由甲方确定。

  3、甲乙双方约定的乙方服务期为: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起,至乙方成交销售面积达项目可销售面积的95%止。

  四、乙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为保证甲方项目的顺利推广,乙方特为项目成立项目服务小组,由客户服务、房产 营销、广告创作、策划、设计、媒介及市场等部门人员配合,以严谨、专也的态度和方法为甲方提供专业的销售代理、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服务,并具体负责甲方所委托项目的监控、实施和执行,确保以最佳的服务阵容及水准为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服务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项目总负责:张承志

  2、策划总监:马涛

  3、销售总监:李建华

  五、工作内容范围

  (一)、前期运营策划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项目运营策划服务内容:

  1、项目整体开发定位及开发运营策划

  1)项目开发市场定位研究

  2)项目核心形象设计

  3)项目价值评估及方案提升

  4)项目开发品牌提升战略

  2、项目营销策略系统

  1)项目总体营销策略

  2)广告媒体策略

  3)事件营销设计

  4)项目运营时间轴线,开发节点计划

  3、营销实施设计及策划

  1)销售推进节点策划

  2)营销实施市场策动点挖掘

  3)主要卖点荟萃及项目强势、弱势提升与处置方法

  4)价格定位策略

  5)价格体系,配合销售的促销策略

  6)入市策略

  B、项目产品策划及建筑方案设计顾问服务:

  乙方以顾问形式参与项目产品概念、功能及产品外延策划及设计

  C、项目营销包装系统设计:

  1、项目Ⅵ包装体系

  1)项目logo设计

  2)项目视觉形象表现系统(Ⅵ)体系设计

  3)体系基础部分:标准色及辅助色、标准字体及标准组合、辅助图形等

  4)(Ⅵ)体系应用部分:形象墙、旗帜、徽章、名片、来宾接待卡、户外导向牌、指示导向牌、接待台、相关人员服装等。

  5)主楼书平面设计 6)DM平面设计

  2、营销、促销包装设计

  1)工地及现场环境包装体系

  2)系列宣传印刷品、表单设计

  3)销售处及样板间展板设计

  3、广告平面媒体设计

  1)平面媒体选择策略及使用建议

  (二)、营销实施过程策划工作内容D、营销、传播及媒体实施策划

  1、分期营销策划:

  1)营销重要节点设计 2)事件营销策划

  3)主要卖点荟萃及竞争力分析

  4)项目强势分析及深度挖掘

  5)项目弱势分析及规避策略

  6)阶段广播广告主题及文案提纲

  7)其他(短信等)

  2、营销、事件、媒体推广策划: 市场媒介资源整合推荐:

  ● 效果图设计公司及个人 ● 非主流媒体广告代理公司 ● 模型公司 ● 装饰公司

  ● 项目网站设计公司 ● 外地项目考察学习

  ● 其他(短信发布公司等)

  3、项目营销中心接触点设计:

  1)、项目现场包装策划建议:● 销售中心功能策划

  ● 销售中心装饰及布置建议● 销售中心外围环境布置建议

  ● 销售中心展板/喷绘/背景/挂旗/等平面包装设计● 样板房概念策划及装修方案设计● 服务流程接触点策划

  六、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

  项目代理销售阶段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代理销售服务代理服务费用按月结算。

  1、代理费计提标准为:

  1)营销基本代理费用按乙方当月完成合同销售回款总额的2.4%计算。甲方每月按乙方完成合同销售额的2.4%支付代理费。

  2、代理费用结算方式及约定:

  1)销售代理服务费用按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次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 2)销售代理服务费用进行结算的'认定标准的约定: A、银行按揭:首付最低额为总房价30%(含30%),并且首付款到帐后,既视该项业务达到结算标准,甲方按购房合同金额结算乙方销售佣金。

  B、分期付款:分期付款首付最低到帐金额为总房款40%(含40%),既是为该项业务达到结算标准,甲方按分期付款每次实际到帐金额为标准结算乙方销售服务费用。

  C、一次性付款:客户交清全部购房款80%以上既视该项业务达到结算标准,甲方按实际到帐金额标准结算乙方销售佣金。对于已缴纳首期款并签订合同的客户,因甲方工程质量或进度原因退房,视为乙方有效成交,不影响乙方对该套单位计提销售佣金。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七、销售目标

  在甲方完成双方协定的宣传推广投入计划及按期保质完成主体工程及各项配套工

  程进度计划的前提下,乙方保证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进行销售的部分,自取得该部分预售许可证并开盘起12个月内完成住宅销售面积的80%。

  分时期销售计划:

  1、开盘期------开盘4个月完成住宅总可售面积20%

  2、强销期------开盘9个月完成住宅总可售面积50%

  3、持续期------开盘12个月完成住宅总可售面积80% 注:关于开盘条件的约定:

  项目开盘时须具备的条件为项目取得销售许可证;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以上。

  八、目标销售均价

  1、当双方一致确认可以启动销售工作时,协商确定销售均价(计划财务销售总额/计划财务销售总额面积)。

  2、在甲方完成双方议定宣传推广投入计划及按期保质完成主体工程及各项配套工程进度计划的前提下,乙方保证项目代理销售目标任务完成并实现甲方计划财务销售均价。

  3、开盘价可在销售均价的基础上视实际情况在±5%范围内进行调整。乙方依据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签字的价格单进行销售。

  九、销售溢价问题

  1、 销售溢价是指在乙方代理销售本项目时间内,乙方实际达成销售均价高于甲乙双方开盘时所约定的目标销售均价(计划财务销售总额/计划财务销售面积)的部分,视为销售溢价。

  2、销售溢价甲乙双方按8:2比例进行分成。

  3、目标销售均价在本项目开盘前有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十、委托销售的权限与控制

  1、甲方委托乙方在吴起独家销售本项目;

  注:甲方有权自留部分销售面积作为甲方关系自用,次部分自留面积不计入乙方总销售面积,所达成的销售额亦不计入乙方佣金计提范围。

  2、乙方已甲方名义对外发布的任何消息,签订的任何文件,均须得到甲方正式书面批准;

  3、乙方不得自行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任何承诺,如因此而引起甲方法律及经济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售楼处现场及相关展销点必须而且只能按照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付款方式、装修标准、入伙日期等向客户销售本项目,经甲方书面批准的调整及甲方中途书面变更除外;

  5、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政策法规;

  6、乙方有权组织客户参观楼盘,直至成交。

  十一、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一)、乙方的责任和权益: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全案运营服务

  2、乙方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不得将项目运营的非公开资料向第三方展示。

  3、乙方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进行工作。

  4、乙方提供的设计稿件如果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及时收集市场资料信息及客户反馈意见,提出相关销售调整方案。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洽谈协商,乙方决定在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_____厂,为使本项目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决定__________投资_____万元接转_____厂。

  第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三条 项目投入资金全部由乙方自筹。

  第四条 甲方承诺乙方在投资开发中,全面享受_____人民政府、_____人民政府和_____人民政府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全部优惠政策。

  第五条 乙方建厂后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第六条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建设用地,水、电、通讯、消防治安及其它有关手续。

  第七条 甲方协助乙方解决项目筹建期间的有关手续办理。

  第八条 乙方在建设期和运营期间若发生民事纠纷,甲方应给予协调,必要时由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办理。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生产和运营,如出现法律纠纷和生产事故,其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在建设或投产过程中的其它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合同 篇5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日期: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 与受托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估算: 工期:。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⑴本合同协议书

  ⑵本合同专用条件及附录A;

  ⑶本合同通用条件;

  ⑷中标通知书;

  ⑸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⑹投标书及其附件;

  ⑺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项目管理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⑻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⑼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四、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开始实施,至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 PM:(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项目。

  2、“服务’是指PM根据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2.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2“附加服务”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客;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2.3“额外服务”是指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以外,但根据协议书第二十五条的规定,PM必须履行的服务。

  3、“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委托人的设备、设施及其它物品。

  4、“委托人”是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聘用PM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5、“PM”是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受委托人聘用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6、“项目经理”是指由PM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项目经理部”是指由PM组建实施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

  8、“第三方”是指委托人、PM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9、“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PM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10、“合同”是指与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关的委托人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11、“合同期限”是指合同有效期限,包括前期项目管理期限、实施期项目管理期限和后期项目管理期限。

  12、“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子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3、“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14、“全过程管理的项目管理项目” 是指由PM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承担项目前期、实施期、后期所有的项目管理工作,实现项目建设的安全、工期、质量、功能、成本等管理目标。

  15“建设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项目”是指由委托PM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实行项目管理,组织建设和实施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完成该项目后按规定交付使用。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按照其意愿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严密组织、科学管理;有权根据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及其内在要求,确定项目管理基本目标,制定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评价PM履行合同能力、内容、程度、质量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对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并视情实施查处。

  第八条 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九条 PM因其下列行为所造成建设项目出现诸如投资增加、工期延长、使用功能缺陷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等现象,委托人有权要求PM赔偿损失。

  (l)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2)擅自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

  (3)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

  (4)工作失职或渎职。

  (5)不按照委托人意愿或擅自行事。

  第十条 PM调换项目经理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十一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提交项目管理工作周报、月报及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专项的报告。对突发情况或其他非约定事宜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拒绝PM提出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资金或其管理报酬支付的计划或申请。

  PM权利

  第十四条 PM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⑴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⑵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⑶ 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建议权;

  ⑷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⑸ 对建设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生产作业计划进行审核、协调与管理; ⑹ 对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环境、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⑺ 对建设项目工程、产品质量与各参与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管理;

  ⑻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PM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⑼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增强效益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⑽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凡与工程进度、造价、质量、功能、安全等有关的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并得到委托人同意。

  ⑾ 在向委托人报告并获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PM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边处臵边报告,但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项目合同 篇6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三、改造项目情况:

  (一)宗地编号为B123-0001的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改造项目)位于福田区南园爱华路西侧,总用地面积为 5763.45平方米。原建有6栋住宅楼,建筑面积11503.85平方米,共114户。现地面建筑物已全部拆除,现状为平地。

  甲方已委托相关单位与全部114户小业主以回迁方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补偿部分的性质为住宅、共120套,建筑面积为12863.87平方米,该部分建筑物以下简称回迁房

  本次挂牌出让已征得原权利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二)改造项目重建的土地用途为居住,住宅用地使用年期为70年。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为18500平方米,其中,住宅16040平方米、商业2200平方米、居委会120平方米,邮电所80平方米,公厕60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以市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条件为准。

  四、改造方式及要求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深圳市规划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已批准的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工程建设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该项目需在20xx年10月份前领取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30个月,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

  (三)该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后,竞得人须将其中120套住宅、共计12863.87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无偿移交给甲方。其余住宅部分3176.13平方米及商业部分22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乙方享有其权益。

  居委会、邮电所和公厕等公建由竞得人建设,费用自担。建成后无偿移交甲方。

  五、乙方以成交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整的价格竞得该改造项目,该成交价款为本项目改造权及乙方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地价。在达到合同约定供地条件并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后,上述成交价款全部转为地价款。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成交价款:

  (一)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20%的成交价款。

  (二)自《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80%的成交价款。

  七、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日内完成本改造项目地面清理、对原拆迁人的补偿及回迁户安置方案等工作,使之达到供地条件。届时,乙方可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自然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八、本合同所称的供地条件是指完成以下工作:

  (一)完成本改造项目地面清理、对原拆迁人的补偿及回迁户安置方案等工作;

  (二)将被拆迁人名下的房地产权属证件收回,并按规定程序予以注销;

  (三)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拆除清场,场地平整并设立桩点。

  九、在达到供地条件时,甲方应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共同验收并在《项目改造供地条件验收书》上签字确认。

  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通知后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参与验收或故意拖延的`,视为乙方确认已达到供地条件。

  十、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书并付清成交价款后,须持《成交确认书》和《深圳市项目改造合同书》向有关部门申办项目核准或备案。

  十一、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供地条件并验收后,乙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深圳市项目改造合同书》

  及《项目改造供地条件验收书》,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乙方对土地的开发建设应按《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要求及时进行。

  十二、为保障该项目安置补偿及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被拆迁人及相关利益关系人,保证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后,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

  2、保证与被拆迁人协商注销房地产证,完成地面清理及对项目拆迁人的补偿,保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顺利签订;

  3、负责监督本项目的开工、施工及工程技术、质量、进度、安全、竣工等工作;

  4、保证在乙方按规定交付回迁房后,按原权利人已选定的面积、楼层、朝向、房号等交付原权利人。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深圳市规划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08-20060432)已批准的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详见附件一,在交易xx网站公布,在本合同签订时移交乙方),进行建设且建成竣工验收后:

  ①按对应回迁房房号清单(详见附件二)将其中120套住宅、共计12863.87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无偿移交给甲方。

  ②将居委会、邮电所和公厕等公建配套设施无偿移交给甲方。

  2、乙方移交给甲方的回迁房为毛坯房,其标准不得低于交楼标准(详见附件三)所列各项的要求。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有关部门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报告,其各项技术指标须达到市规划部门已审定的要求。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乙方应在交房的同时向甲方移交有关房产的相关资料,并协助原权利人办理相关入伙手续。

  3、乙方移交的各套回迁房实际建筑面积(以市地籍测绘大队的测量为准),若与被拆迁人应补偿的面积有差时,按下列计算方法相互补差,回迁房实际建筑面积小于应补偿面积时,乙方按每平方米7000元人民币补差给甲方;回迁房实际建筑面积大于应补偿建筑面积时,甲方按每平方米5000元人民币补差给乙方。应补差的金额在乙方移交回迁房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一次性交付到各自指定的账户。否则,违约方按应支付金额每月递增5%计算,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必须确保足够的资金投入本项目建设,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期开工,并在建设周期内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将全部回迁房移交完毕。若超过6个月不能开工,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项目改造权。若无正当理由,乙方逾期竣工并移交回迁房的,则需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月,并逐月递增5%;若超过6个月仍不能竣工,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项目改造权。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建设监管协议。

  6、乙方应本着改善居住环境为出发点,着力营造一个祥和、温馨、现代的居住环境。

  7、被拆迁人入住两年内(从公告入伙之日起计算)的物业管理费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4元/月计算,之后的物业管理费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清应交纳的成交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即时收回本改造项目的改造权,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另按应交纳的成交价款的20%追索违约金。

  十四、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月内达到供地条件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退还应交纳的成交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十五、乙方抵押、转让B123-0001宗地项目改造权或土地使用权的,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此项目(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六、项目建成且乙方在履行了回迁房交付义务后,依法享有其住宅部分3176.13平方米及商业部分22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地产的合法权益。对该部分房地产,乙方可依照法律、法规、深圳市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出租,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十七、乙方开发、利用、经营 受让的土地,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十八、如非甲乙双方的原因,致使本项目建设周期不能按时完成,则双方就工程建设周期另签订协议。

  十九、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关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过挂号信函或媒体公告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地址。

  二十、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二十一、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自行终止。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八份,乙方五份,其余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关单位。

  二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书明确。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 月 **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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