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

时间:2023-05-12 09:24:33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监理合同九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监理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监理合同九篇

监理合同 篇1

  委托人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类型、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类型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更改。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更改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更改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更改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更改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更改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更改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_________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_________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_________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____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监理合同 篇2

  《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一、 招标投标的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二、 招标的法定方式:

  1、 公开招标

  2、 邀请招标(采用邀请招标,国家重点项目要经发国家改委批准,省重点项目 经省、政府批准)

  三、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必须招标的其他项目。

  四、必须进行招标的限额规定: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元万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招标的程序:

  1)招标人组建招标机构

  2)发布招标公告

  3)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并进行预审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授标(定标)

  8)签定协议书

  (一) 、组建招标机构

  1) 招标机构的作用(任务)是什么?

  2) 招标文件的内容是什么?

  3) 对招标人自主招标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要求?

  4)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哪些条件?

  (二)、发布招标公告

  1) 对公告发布有何要求?

  (三)、资格预审

  1) 资格预审主要审查哪些内容

  2) 资格预审的目的何在?

  3) 资格审查的方式?

  (四)、投标

  1) 投标人应符合什么条件?

  2) 投标阶段主要有那些工作?

  3) 现场考察的内容及考察费用的规定

  4) 对投标人疑问及招标人解答的时限及形式规定

  5) 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限和形式规定

  6) 投标担保的作用

  (五)、开标

  1) 开标一般有哪些人参加?由谁开标?

  (六)、评标

  1) 评标由谁负责?

  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3) 对评标委员会人员的的组成的规定

  4) 哪些类型的人不能进入评审委员会?

  5) 废标主要包括哪些情况?

  6) 何为细微偏差?

  7) 对投标价错误算术修正的原则是什么?

  8) 评标方法有哪些以及确定潜在中标人的标准是什么?

  9) 、评标价如何计算?

  10) 评标定标原则是什么?

  (七)、授标(定标)

  1) 中标人由谁确定?

  2) 招标人有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3) 对办理履约担保的要求

  (八)、签定协议书

  1) 对签定协议书的规定

  (九)、招标过程的典型事件与合同订立的关系:

  发布招标公告——要约邀请

  投标人投标——要约

  授标(发中标通知书)——承诺

  签定协议书——合同成立并生效

监理合同 篇3

  1、按完成承包的内容进行划分,建设工程可以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和( )三类。

  A、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B、建设工程采购合同

  C、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D、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答案:D。

  解析:按完成承包的内容进行划分,建设工程可以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类。

  2、某单位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买一栋宿舍楼的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 )。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货币

  答案:A。

  解析: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其中,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等。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物等都可能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3、下列关于代理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代理的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

  B、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C、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人不当代理行为的民事责任

  D、代理人有权自行解决他如何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

  答案:B。

  解析: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代理的特征包括:①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②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③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即代理人有权自行解决他如何向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④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应承担的责任,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不当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 )。

  A、只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B、只能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

  C、不得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D、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D。

  解析: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5、某施工企业拥有一处办公楼,评估价为6000万元。该施工企业从A银行贷款4000万元,从B银行贷款20xx万元,并与B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后该施工企业无力还款,经诉讼后拍卖办公楼,取得售楼款5000万元用子清偿A、B银行债务。A、B银行债权的分配数额应为( )。

  A、A银行4000万元,B银行1000万元

  B、A银行3300万元,B银行1700万元

  C、A、B银行各2500万元

  D、A银行3000万元,B银行20xx万元

  答案:D。

  解析: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①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②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6、( )担保方式必须依法行使,不能通过合同约定产生。

  A、保证

  B、抵押

  C、留置

  D、定金

  答案:C。

  解析:由于留置是一种比较强烈的担保方式,必须依法行使,不能通过合同约定产生留置权。担保法规定,能够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且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可能实施留置。

  7、施工企业提交的履约保函,属于《担保法》规定的( )担保。

  A、保证

  B、质押

  C、留置

  D、定金

  答案:A。

  解析: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是为了保证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而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担保,以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者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的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8、某建筑工程的业主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在建设过程中,由于飓风天气,一辆施工车辆在运输途中坠毁受损严重,则应由( )。

  A、业主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B、业主和保险公司协商分担损失

  C、保险公司承担全部损失

  D、保险公司承担一半损失

  答案:C。

  解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①自然事件,指地震、海啸、雷电、庵风、台风、龙卷风、风基、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②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9、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于20xx年3月1日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工程开工日期为20xx年3月20日。为保证工程如期开工,承包人于20xx年3月10日将建筑材料运至工地。一切准备就绪后,承包人提前两天正式开工。建设工程一切险的保险单责任开始时间为( )。

  A、20xx年3月1日

  B、20xx年3月20日

  C、20xx年3月10日

  D、20xx年3月18日

  答案:C。

  解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义务的期限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终止日。

  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招标准备阶段工作的是( )。

  A、划分标段

  B、确定招标方式

  C、资格审查

  D、编制招标文件

  答案:C。

  解析:招标准备阶段的工作包括划分标段、确定招标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的有关文件。

  11、全部施工内容只发一个合同包、招标人仅与一个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方式,与按专业分别发包、分别签订合同的招标方式相比,其特点是( )。

  A、管理较简单,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较少

  B、管理较简单,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较多

  C、管理较复杂,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较少

  D、管理较复杂,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较多

  答案:A。

  解析:合同包的数量多好还是少好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应结合项目的施工特点、建设资金的到位计划、可能参与投标竞争的施工承包人的数量和能力进行统筹考虑。发包的数量少,合同管理相对单一。由于要求承包人的施工能力强,因此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相对较少,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度相应降低。

  12、下列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B、有丰富的政府机关人脉

  C、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能力

  D、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答案:B。

  解析:发包人拥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时,可以自行组织招标。若不具备相应能力,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工作的有关事宜。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既要审查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还应考察其是否主持过与本次招标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应的经历,以便判断代理招标的能力。

  13、在某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某投标人研究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问题,招标人对此问题给予了书面解答,则该解答( )。

  A、应发给全体投标人,但不必说明问题来源

  B、只对该投标人有效

  C、应发给全体投标人,并说明问题来源

  D、对全体投标人有效,但无须发送给其他投标人

  答案:A。

  解析:投标人研究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会以书面形式提出某些质疑问题,招标人应及时给予书面解答。招标人对任何一位投标人所提问题的回答,必须发送给每一位投标人,以保证招标的公开和公平,但不必说明问题的来源。回答函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书面解答的问题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不一致,以函件的解答为准。

  14、如果招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的错误,或要对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A、10天

  B、10个工作日

  C、15天

  D、15个工作日

  答案:C。

  解析:如果招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的错误,或要对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5、需要重新进行招标的情形是( )。

  A、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3个

  B、招标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均不满意

  C、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

  D、重新招标后所有投标被否决

  答案:A。

  解析:招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1)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1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包括( )。

  A、资格预审办法

  B、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C、申请人资格要求

  D、申请人须知

  答案:B。

  解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申请人不组成联合体,则不需提供;(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近年财务状况表;(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9)其他材料,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内要求提供的材料。

  17、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出现偏差,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或补正的情况是( )。

  A、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

  B、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C、投标担保金额多于招标文件的规定

  D、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答案:B。

  解析: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8、在建设项目各类招标中,招标文件中仅提出设计依据、技术指标、工作范围等内容,而无具体工作量的是( )招标。

  A、施工

  B、设备采购

  C、设计

  D、材料采购

  答案:C。

  解析:设计招标文件中仅提出设计依据、工程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指标、项目限定的工作范围、项目所在地的基本资料、要求完成的时间等内容,而无具体的工作量。

  19、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 )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A、2

  B、3

  C、4

  D、5

  答案:B。

  解析: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20、材料设备采购中划分合同包时的考虑因素不包括( )。

  A、有利于投标竞争

  B、市场供应情况

  C、考虑资金计划

  D、尽量提前工程进度

  答案:D。

  解析:材料设备采购中划分合同包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1)有利于投标竞争;(2)工程进度与供货时间关系;(3)市场供应情况;(4)资金计划。

监理合同 篇4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

  ……………………

监理合同 篇5

  1.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是由()的。

  A.项目监理机构提供 B.项目招标人提供

  C.投标人测算确定 D.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

  2.若施工作业所能依据的定额齐全,则在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时宜采用的定额是()。

  A.概算指标 B.概算定额

  C.预算定额 D.施工定额

  3.分解施工成本管理目标、进行风险分析是施工成本管理的()。

  A.组织措施 B.技术措施

  C.经济措施 D.合同措施

  4.关于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施工预算的编制以预算定额为主要依据 B.施工图预算是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

  C.施工预算既适用于建设单位,也适用于施工单位 D.施工预算由设计单位编制

  5.施工成本控制的正确工作步骤是()。

  A.预测-比较-分析-检查-纠偏 B.预测-分析-比较-检查-纠偏

  C.检查-比较-分析-预测-纠偏 D.比较-分析-预测-纠偏-检查

  6.用曲线法进行施工成本偏差分析时,在检测时间点上已完工作实际费用曲线与已完工作预算费用曲线的竖向距离表示()。

  A.累计费用偏差 B.累计进度偏差

  C.局部进度偏差 D.局部费用偏差

  7.某单项工程预计建设期为4个月,工程承包合同价值为80万元,则其宜采用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为()。

  A.按月结算 B.分段结算

  C.动态结算 D.竣工后一次结算

  8.某工程包含两个子项工程,合同约定甲项00元/m,乙项180元/m,且从第个一个月起,按5%的比例扣保修金,另工程师签发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5万元。现承包商某月实际完成并经工程师确认的甲、乙两子项的工程量分别为700m、500m,则该月工程师应签证的工程款为()。

  A.3万元 B.1.85万元

  C..6万元 D.0万元

  9.在编制实施性成本计划时应该以()为编制依据。

  A.招标文件 B.合同标书

  C.实施方案 D.投资估算

  10.在进行项目总进度目标控制前,首先应()。

  A.确定项目的总进度目标 B.分析和论证目标实现的可能性

  C.明确进度控制的目的和任务 D.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

  答案: 1B 2D 3A 4C5A 6D 7A 8A 9B 10C

监理合同 篇6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列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理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供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便函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直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现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现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进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_______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________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__ 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二0XX年二月

监理合同 篇7

  1 下列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特点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

  B.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C.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准入实行双重控制

  D.建设工程监理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答案:D

  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代理人,这种代理是( )代理。

  B. 法定

  C. 指定

  D. 转移

  正确答案:A,

  3 某施工企业拥有一处办公楼,评估价为5000万元。该施工企业从A银行贷款3000万元、从B银行贷款20xx万元,并与B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后该施工企业无力还款,经诉讼后拍卖办公楼,取得售楼款3000万元用于清偿A、B银行债务。A、B银行债权的分配数额应为( )。

  A. A银行1000万元,B银行20xx万元

  B. A银行1800万元,B银行1200万元

  C. A、B银行各1500万元

  D. A银行20xx万元,B银行1000万元

  正确答案:A,

  4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底的设置和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

  B. 标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并事先公布

  C. 应当把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

  D. 评标基准价的设置应当以标底上下浮动一定幅度为依据

  正确答案:A

  5 某工程项目招标采用评标价法评标。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5000万元,投标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提前获得评标优惠150万元。若评标时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评标价和合同价应分别为( )。

  A. 4850万元和5000万元

  B. 4850万元和4850万元

  C. 5150万元和5000万元

  D. 5150万元和4850万元

  正确答案:A,

  6 投入、产出经济效益比较不涉及( )。

  A. 建筑标准是否合理

  B. 投资估算是否超过限制

  C. 先进的工艺流程可能带来的投资回报

  D. 实现该方案可能需要的人民币估算

  正确答案:D

  7 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不包括( )。

  A. 国(境)外赠送或无偿援助的机电产品

  B. 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项目中进行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C. 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资金进行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D. 政府采购项下规定进行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正确答案:A

  8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初步设计应满足的深度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满足主要材料订货的需要

  B. 满足非标准设备制作的需要

  C. 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的需要

  D. 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正确答案:B

  9 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规定,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如果在1年内项目未开始施工,则设计人( )。

  A. 不再负责处理有关设计问题

  B. 仍应无偿负责处理有关设计问题

  C. 仍应负责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但可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

  D. 仍应负责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但可不再负责设计变更

  正确答案:C,

  10 监理人对施工合同的履行进行管理的内容不包括( )。

  A. 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发出指示、检査施工质量、控制进度等现场管理工作

  B. 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独立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C.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视为己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D. 独立处理或决定任何事项

  正确答案:D,

  11 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发包人的主要工作有( )。

  A.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

  B. 提供进度统计报表

  C. 组织设计交底

  D.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

  正确答案:C,

  12 某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己办理运输手续的主要施工机械,由于铁路部门集中运输抗震救灾物资而未能按时运到工地,影响了工程按时开工,承包商在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向工程师提交了申请延期开工报告,提出顺延合同工期和费用补偿的要求,工程师对延期开工报告的处理,正确的是( )。

  A. 同意延期开工,并顺延合同工期,但不批准费用补偿

  B. 同意延期开工,但不批准顺延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

  C. 只同意延期开工报告中的要求

  D. 不同意延期开工报告的要求

  正确答案:A

  13 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合同条款时,应事先征得( )同意。

  A. 分包人

  B. 监理人

  C. 工程师

  D. 发包人

  正确答案:D,

监理合同 篇8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监理合同 篇9

  1、主持开工前的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纪要,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内容组织的有关会议,协调工地各承包人(含指定分包人)的有关联席会议。

  2、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按工程变更程序对工程或其任何部份的形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的.建议,并审核变更工程的单价和总价,经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变更令,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较大的变更,须由建设单位直接下达变更令

  3、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发出延期或索赔通知。

  4.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按合同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

  5、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应提出更换要求。

  6、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对工程要求采购、安装的设备、鉴定其符合性;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退货或运出场外。

  7、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法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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