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时间:2023-05-13 19:27:33 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房屋合同4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房屋合同4篇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金迪公司两间平房及门前空地租给乙方使用,在合同期间内,甲、乙双方应遵守以下协议: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如乙方在 合同期满后有意向性续租,在甲方取得经营权限后可优先考虑续租给乙方。

  2、租房费:月租金 元,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5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若乙方提前不使用,房租费不退还乙方。

  3、乙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甲方按公司票据向乙方收取。

  4、乙方自行办理经营一切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和责任。

  5、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擅自转租和转让。

  6、乙方在房屋租赁期间禁止高声喧哗,引起周围居民反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7、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一次性支付租房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给甲方,未交清租房押金的,不予续签合同。乙方退房时,交清全部费用,房屋设备,设施完好,甲方即退还全部保证金(无息)。

  8、在房屋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因建设统一规划需要拆除、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壹月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期限内无条件搬出,将房屋交还甲方。

  9、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应书面申请,报甲方批准,未经批准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经批准改造后的设施设备属房屋的整体,乙方租赁期满解除租赁关系时应无偿完好地移交给甲方,不得擅自拆除。

  10、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无故解除合同或擅自提高房租费。如甲方违约,需赔偿乙方违约金 元,(不含信誉保证金元)。

  11、合同有效期内如金迪公司增加房租就如实给乙方增加相应的房租。双方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运用法律程序解决。

  12、如遇到金迪公司对开餐馆有异议者,责令转向经营,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赔偿。

  13、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不得在租赁房屋内经营国家禁止的商品和有违法行为。违者解除租赁关系,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14、乙方必须服从城市统一管理,搞好门前三包,严禁在室内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根据不同经营项目按消防部门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由乙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5、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十向乙方加收违约金。拖欠房租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的房租。

  16、本契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攀枝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2

  20xx最新咖啡店加盟合同

  甲方(许可人):

  乙方(被许可人):

  甲、乙双方本诸互惠互利,以及诚恳合作之意愿;由甲方提供经营管理技术,辅导乙方加盟甲方之XX品牌连锁加盟体系,为保持良好的连锁加盟合作关系,特缔结本合约。

  第一条 合约期间

  1.本合约有效期限自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始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共

  计二年。

  2.本契约届满时,倘任一方不欲续约,应於届满日前参个月,以书面通知他方不再续约,否则本契约期间自动延长一年,一年后无续约行为本合约失效。

  第二条 加盟店点

  1.甲方同意在乙方遵守本合约条款下,於本合约有效期间内,同意乙方开立加盟店,店名为XX品牌店。店址:

  2.如乙方因实际需要而须变更营业场所,则须先获得甲方之同意。

  第三条 店面装潢、设备陈设及招牌

  1.乙方店舖之外观、内部陈列与设备配置,悉由甲方负责进行设计与施工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担,费用分二次支付,签约后施工前支付50%,施工完营业前支付另50%,其详细设备及施工明细详如附件二。

  2.上述项目须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符合政府建管相关法令规定,乙方始得营业。

  第四条、管理

  乙方为本事业成功起见,须接受甲方之“加盟店管理办法”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五条、加盟金、服务费及保证金

  1.本合约签订时,乙方必须於以现金或即期票方式,支付甲方加盟金人民币 万元及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

  2.本合约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月支付甲方服务费,XXXXXXXXXXXXX

  3.上述保证金於本合约存续期间,如乙方无发生损害甲方权益之情事,甲方应於合约终止日起算十五日内以现金或即期票方式无息归还乙方。

  第六条、甲方之应尽事项

  1.甲方对於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具加盟办法第四条,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与他人同样加盟权利。

  2.甲方应於签约后提供「教育训练手册」及教育训练课程。

  3.甲方应每月召开全国加盟店店长会议,及定期提供研习会给乙方参与;如有必要

  收费时,应该先得乙方之同意。

  4.甲方对於乙方的经营,应给予经营方法的指导及相关情报的提供,以努力提高乙方的业绩。

  5.甲方应制造或採购贩卖的商品及营业相关食品用料,提供予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以不高於市价为原则。

  6.甲方应规划与共同执行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条、乙方之应尽事项

  1.乙方应尊重甲方在经营管理上的一切指示事项。

  2.乙方应分摊联合广告费用;此广告由甲方策划,为所有连锁店进行的活动。

  3.乙方所贩卖之產品与所需之食品用料,应统一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之厂商订购,并不得转售与第三人。

  4.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所有应付款项给甲方。

  5.乙方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6.在营业时间内得允许甲方认可的人员赴乙方从事各项作业的检查工作。

  7.乙方准许甲方派其认可的人在适当的时间内,就乙方的进货及销售记录加以检查,如果在记录上,发现有%以上的错误时,则应允许甲方在帐簿上做全面性的检查,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8.须依照甲方所订定「XX品牌营业店管理手册」之作业标準来处理,同时乙方也有义务维持本身產品的划一性,以防止低品质,并仅能以甲方所指定之商品加以销售。

  第八条、商标

  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或其关系企业之商标、服务标章、及公司名称;

  倘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商标、服务标章、或公司名称时,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之商标、服

  务标章、或公司名称的使用準则。

  第九条、保密义务

  双方於履约过程中得知之他方营业祕密、技术资料,应负保密之责,非经他方或权利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洩漏或交付予第三人,如违反应赔偿他方因此所受的损害。

  第十条、合约的终止

  1.契约终止后,乙方除不得再使用甲方商标、品牌或其他物权外,亦不得在契约终止一年内,於本合约立店点商圈内,直接或间接从事同性质的经营。

  2.任一方倘有破產、解散、重整、停止营业(不论各该机关是否已核准)、或被任一金融机构列为拒绝往来户时,他方得提前终止本合约。

  3.本合约期限届至、提前终止或解除时,收受方应返还揭露方所提供的机密文件、说明书、技术资料等,双方於合约终止前应负担的义务不因合约终止而消灭。

  第十一条、违约条款。

  任一方如有违反本合约之情事,他方得以书面要求违约方於相当期限内改正,倘逾期仍未改正,他方得逕行终止本合约,并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并请求违约之一方赔偿他方因此所支出之律师费及诉讼费用。

  第十二条、準据法及管辖法院

  1.适用法律:关於本契约事项,除双方有特别约定者外,适用法律。

  2.管辖法院:双方如因本契约涉讼,以甲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诉讼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三条、其他

  1. 本合约之修改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之。倘欲修改本合约,应将修改之书面条款併附於本合约之后,作为本合约之一部。

  2. 甲方权宜予乙方优惠并不视为修改本合约或变更本合约之条款;倘甲方未行使本合约上之权利,不视为甲方放弃该项权利,亦不影响本合约之他项权利。

  3. 本合约之标题仅供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4. 本合约一部份无效不影响其他部份之效力。

  5. 甲乙任一方非经他方同意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义务移转或让予第三人。

  6. 倘本合约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诚信原则协议解决之。

  7.本合约乙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各执乙份为凭。

  附件一:加盟店管理办法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一:加盟店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理念

  本连锁加盟行销组织是採直营和加盟混合方式。运用现代的餐饮管理技术,以达经营合理化,并同时能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基本理念。

  第二条、目的

  本“加盟店管理办法”是订定通包开发(股)公司之XX品牌加盟店组织活动,其内容订立加盟店总部(以下称总部)的权利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以及加盟店的权利义务等。

  第三条、组织

  1.总部

  总部拥有“XX品牌”店号、商标的登录所有权,并主持制订加盟店组织、维持发展的营运方式、制度规章,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2.加盟店

  加盟主拥有店舖所有权,可在(“XX品牌”店号)一定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经营的权利,但需在所定的整个经营体制(和店舖形态)下,遵从本办法,并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第四条、加盟资格

  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

  1. 本加盟体系下的'各加盟店严禁互相恶性竞争。

  2. 编制区域为立店点半径一千公尺距离以内,至於有无竞争情形则由总部认定。

  3. 不得加入与本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它连锁体系。

  4. 加盟者本身及其能代替的适任经营者,必须专心经营。

  5. 加盟店须诚实经营,并接受总部的经营指导,及总部之支援供应体制。

  6. 对於本办法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总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

  7. 经常要抱持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自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力。

  第五条、加盟条件

  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

  1.加盟店店址应设於合约所规定的立店点,非经双方同意不得变更,并须以〝XX品牌〞的统一商号、商标,及店舖安装所规定的招牌和标誌对外营业,自负营业所须之资金及营业上盈亏责任。

  2. 加盟店应向总部缴交合约所规定的加盟金,此项加盟金不予退回。

  3. 要接受总部所提供之经营管理技术及所定的教育训练课程。

  4. 与总部缔结加盟合约,并於合约书上盖章。

  第六条、基本权利

  加盟店遵守本办法各条款时,即赋予如下之基本权利:

  1. 使用“XX品牌”商号的商标,经营店舖。

  2. 使用“XX品牌”商号的商标,作广告的宣传活动。

  3. 经销总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

  4. 施以餐饮、服务方式的统一,并运用共同管理技术。

  5. 接受总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使用总部所指导的营业要领作业。

  6. 接受经遴选的统一商品的供给,并使用所规定的订货程序。

  7. 参加总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销及其它共同活动。

  8. 接受有关店舖之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

  9. 参加总部计划的教育训练。

  10.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定及指导。

  11.接受必要的情报。

  第七条、确保加盟店的权益

  为增进加盟店的业绩及确保经营利益,由总部提供程序化的独有经营技术。下列行销计划事项,由总部统一策划,并指导实施。

  1. 顾客组织计划

  2. 统合形象计划

  3. 广告宣传计划

  4. 联合促销计划

  5. 商品策略计划

  6. 经营运作发展计划

  7. 经营改善辅导计划

  第八条、商品供给

  商品供给的方法规定如下:

  1.加盟店所需之各类材料,为求本企业服务品质统一化,及营运上使材料成本降低,须统一向总部订购或总部指定之厂商订购,并不得转售与第三人。

  2. 加盟店所贩卖商品,须向总部指定之厂商订购。

  3. 总部亦有责任取得最优惠价格提供与甲方。

  第九条、有关商品、材料构成计划内容如下:

  1. 由总部独自开发特有商标的商品,供应各加盟店。

  2. 由总部选择品质、价格合理化的食品材料,供应各加盟店。

  3. 加盟店的在库商品、材料调配周转。

  第十条、支付货款

  每月一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服务费,於次月十日以前匯送至总部所指定的银行,或是以即期支票寄至总部。

  第十一条、退货的处理

  由总部所供给的货品及食品材料类,均依下列原则处理;有下列情况时:

  1. 不符合採购标準的货品及食品材料(如数量、重量不符等) ,可办理更换现品。

  2. 若总部无该项现品的库存,则该项退货商品货款,应依前条所规定之时间结算。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 为保证本合约的履行,及总部日常经营资源之供应加盟店;加盟店应缴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予总部。履约保证金於合约解除时,经清算、权利义务履清后,由总部无条件退回加盟店。

  2. 履约保证金缴交方式,得以现金、本票、银行定存单,或不动產来质押。

  3. 加盟店缴付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和金额,於合约书上议订。

  第十三条、特定费用的负担

  加盟店应逐项分担为连锁事业的各费用,其分摊基础为各加盟店月平均营业额。

  1. 共同广告费用-----实际费用或分担。

  2. 共同特卖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3. 各项促销活动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4. 市场调查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5. 教育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在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 元,计人民币(大写),交纳方式为 付;押金: 计人民币(大写)。由乙方在 年 月 日交纳给甲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出现房屋水、电、暖设施异常,甲方因积极修缮,以防止乙方财产遭受损失,如因甲方不予修缮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暖气、物业费用。水、电底数各是:水 吨,电 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合同期内,将房屋收回,违约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必须无条件退还乙方剩余房租,并赔偿三个月的房租作为对乙方的补偿。

  2.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将支付甲方三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第八条 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转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房 主: 以下简称丙方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达成协议约定如下:

  一、甲方将所承租座落于 补拉塔移民区和谐雅苑 的商铺转租给乙方。

  二、房屋转租费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注明:转租费包括从 年 月 日至 年 _月 日的房租和室内设备】

  三、当房租到期的前一个月,需续租房屋

  四、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另行租给他人。

  五、在承租期间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房屋面貌结构,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抵押、典当、变卖等有越权违法活动。

  六、在承租期间乙方装修房屋要得到甲方同意且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卫生、水、电费及店面经营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租期间,乙方要爱护甲方房屋及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九、乙方如果不能按期交纳承租房屋应交费用,甲方有权以乙方违约收回租赁房屋,并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十、在承租期间,乙方要注意电器、煤、烟、液化汽等使用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经济损失以及第三方的损失责任等都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乙方租赁期间,不违反上述约定的条件下,甲方不得再承租给第三方,否则退还乙方全年房租费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从双方签字起生效,以甲方收据为准。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