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

时间:2023-05-15 08:45:58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定金合同汇总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定金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定金合同汇总8篇

定金合同 篇1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座落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 ),并经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 预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元。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 元。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 年 月 日 前到 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监制)。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 、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 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 、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十五日内未签订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 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金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 :( 预购方 )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的房屋位于北京市 区 ,(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产权人: .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

  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 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 %的房屋首付款,其余的房款通过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为准)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200 年 月 日前到 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第五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第七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定金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现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合同的协议。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拥有的将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号。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定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本合同的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

  四、房屋租金

  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乙方以_________形式支付甲方。支付方式为付_________.

  五、其他

  甲乙双方商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房屋产权权利人的.有效证件、房地产权证(若是代理人签约,应还带好代理人有效证件和产权权利人的委托书),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证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约可视为违约。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金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乙方已经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租用此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1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定金

  2.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2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

  第三条约定内容(请在选择项目的方框内打“√”,不选择的.项目打“×”)

  3.1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个月。

  3.2该房屋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个月一付,先付后住。

  3.5租赁用途:__________;居住人数为:________人,最多不超过________人。

  3.6租赁期内乙方需承担:□水费/□电费/□上网费/□燃气费/□电话费/□治安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房屋租赁税费/□室内设施维修费/□车位费。

  3.6.1水费____元/立方米、上网费____元/月、燃气费____元/度、电视收视费____元/月、治安费____元/月、物业管理费____元/月、卫生费____元/月。

  3.6.2电费按(□约定单价____元/度计算/□分时及阶梯电价计算)。

  3.6.3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室内设施损坏或缺失,由承租人赔偿或修复。

  3.7租赁期内乙方(□在屋内指定位置可烧煮食物/□在屋内及房屋周边区域严禁烧煮食物)。

  第四条其他

  4.1甲乙双方商定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房屋产权权利人的有效证件、房地产权证,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签约应带好公司有效证件)

  4.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待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自动终止。

  4.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可视为违约。

  4.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内容签约可视为违约。

  4.5本协议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金合同 篇5

  甲方:(卖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预购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1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1条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____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预订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天,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双倍返还已收取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1,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1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1,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

  第九条本协议1式0份,甲乙双方各持0份,______________各执1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年月日 年月日

定金合同 篇6

  购房合同中定金和订金是什么: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起到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只有买卖合同成立,定金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另根据有关民事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必须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发商以签订认购书收取定金的形式,迫使消费者与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显然违背了以上民事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因此,在您尚未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时,仍然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

  定金和订金和区别: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20xx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法律事务所

  甲方拟购买乙方位于 市 花园第 栋第 号房屋,甲乙双方于20 年 月 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丙方为甲乙双方监管、转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人民币 万元。据此,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订立本《资金监管、转付协议》。

  一、甲方依照《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向丙方汇入了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人民币 元,同时, 方依照甲乙丙三方于20 年 月 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向丙方汇入了法律服务代理费人民币 元之后,丙方始开始履行资金监管、转付责任。

  丙方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 银行 支行。

  二、甲乙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资金监管、转付方向乙方转付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的'条件是: 。

  该条件成就时,乙方持经 方确认的 (文件/资料)向丙方要求转付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丙方必须在___日内转付。在此情形下,丙方向乙方转付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无需征求甲方的同意。

  乙方帐号: 开户银行: 。

  三、《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后的 天内,甲乙双方约定的资金监管、转付方向乙方转付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的条件仍未成就,甲方即可书面要求丙方将监管的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人民币 元全部退回,丙方必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请求后 日内办理退款。在此情形下,丙方向甲方办理退款无需再征求乙方的同意。

  甲方帐号: 开户银行: 。 (与转入一致)

  四、丙方依照本协议第二、第三条的规定履行了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转付或者退款手续之后,丙方的监管、转付责任终结。

  五、甲乙双方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任何责任均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而与丙方无关。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第三条的规定办理购房定金/预付款/首期款/余款的转付或者退款手续,丙方应向甲方或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丙方根据本协议履行了资金监管、转付责任, 方无权要求丙方退回交付的法律服务代理费。

  六、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法律事务所

  20 年 月 日

定金合同 篇8

  甲方(卖方):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乙方(买方):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丙方(见证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预订甲方受托出售的二手房屋事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定购甲方以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1、该房屋坐落: ________ 市 ________ 区 ________ 路 _________ 号 __________ 栋 单元 (产权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 )建筑面积: __________ 平方米,产权人: ___________ ,小区名称: 。

  2、产权及限制状况:

  ①抵押情况:尚有银行贷款,贷款余额不超出贰拾伍万元人民币(小写¥元)。

  ②物业管理费用情况:甲方尚有 2 年物业管理费用未结清,由甲方自行解决,自房屋产权过户当日起再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物业管理费用。

  第二条 乙方对该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查看了该房屋所有权人(即甲方)及其该房屋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明确知悉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了解并遵守长沙市相关管理部门对二手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愿与甲方进行房产交易。(附证件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向乙方介绍房屋情况,真实、准确,没有任何重大遗漏,不存在影响乙方决定购买该房屋做出判断而未向乙方进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项。甲方出售该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四条 预订条件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交易总价为: _ _ 人民币(小写¥元);

  2、房屋交易所产生的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

  3、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

  ①银行贷款余额部分约定还款为乙方,在乙方与房屋产权人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后,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

  ②在乙方与房屋产权人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后,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

  ③在乙方与房屋产权人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将以转账方式支付该购房屋款余款部分至长沙市二手房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第五条 预订期限

  预订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____ 天。乙方应于 ___ 年 __ 月 __ 日之前与甲方到二手房买卖营业场所与房屋产权人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

  第六条 意向金条款

  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 人民币 ( 小写¥元 )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购房定金后,向乙方出据收款凭证,以作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承诺的担保。

  2、甲方在收取该房屋购房定金之后交付该房屋装修钥匙给乙方,供乙方进行房屋装修设计,但乙方不能动工装修。在甲乙双方办理完银行贷款余额还款后即可动工装修。

  3、在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条第 3 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拒绝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预订条件与房屋产权人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付的意向金;房屋产权人拒绝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预订条件与乙方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或者由于甲方向乙方隐瞒该房屋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对乙方购房决定产生影响的重要事实、导致乙方不能或不愿意购买该房屋的,甲方愿意向乙方承担双倍返还意向金的赔偿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意向金的责任:①乙方与房屋产权人在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时,就本协议第四条预订条件以外的'房屋买卖主要条款不能达一致的;②本合同签署后《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自房屋产权过户即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房屋交接日以前,使用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随房屋权属一并转移。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乙方验收前,对房屋原有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保持原有状态(除双方在《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外)。

  第八条 若甲、乙双方均不拒绝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但又未能在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内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对于导致延期签署《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方,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 2 ‰ 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日仍不能履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2、3 款及第七条主张权益。

  第九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乙双方不能履行《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的,且甲乙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甲方无偿返还乙方定金,本定金合同终止。

  第十条 为保证本合同与《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的一致性,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未在《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中体现的,该条款继续有效;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与《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发生冲突的,以《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购买人本人签字,如双方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签署,则必须通过法律公证形式委托被委托人出面办理,被委托人要当面出据委托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补充约定: ( □有补充约定□无补充约定 )

  甲方(签字): 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_

  丙方(签章): _____

  日期: 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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