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

时间:2023-05-18 16:17:56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出口合同锦集9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口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出口合同锦集9篇

出口合同 篇1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_________的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帐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的款项。

  3.抵押: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个月。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___%。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 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 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额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 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_________%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开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2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货运单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20元(国内航线)/国际20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

  第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_____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三条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暂扣运费。

  第十六条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货运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出口合同 篇3

  一、口头合同的有效适用情形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

  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二、口头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

  现行《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

  三、口头合同的效力认定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5、意思表示真实。

出口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贷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1.信用证:由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通知编号为____的____信用证。

  1·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2.贷款金额和用途

  2·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_____。

  2·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期限

  3·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___个月。

  4.利息与费用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_____。

  4·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间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5.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5·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1·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5·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6.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6·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6·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6·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6.保证按本合同2·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7.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内运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别的金融机构议付。

  7·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7·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7·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8.违约的处理

  8·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七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8·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对违约金额处于20%~50%的罚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c.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持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其他

  9·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

  授权人:授权人:

  日期:年月日

出口合同 篇5

  甲方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 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5、 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义务

  1、 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 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 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 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于rmb _佰元整 不高于rmb _仟元整 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法律责任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

  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四、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备注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

  甲方

  乙方 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签字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口合同 篇6

  购货单位 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 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购销合同样本。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应注明产品 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 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 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 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 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 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 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 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 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 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 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 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 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 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 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 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 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 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 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 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 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 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 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

出口合同 篇7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

  总金额:万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毕。

  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 双方权利义务: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 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 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若以上证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审后半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给代理方。

  2. 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

  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

  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

  4. 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8. 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9. 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10. 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11. 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12. 保证在报关日后30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代理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代理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委托方应在收到代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三. 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

  1. 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代理方帐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2.a.代理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t/t货款,该货款应于60天内汇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国外货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 3个工作日内将外汇货款按1美元:9.14人民币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支付的货款,将剩余货款按委托方的通知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税款额)作为代理方的代理费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代理方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四. 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 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六.其他:

  1.上述结算价双方将根据20xx年度实际退税时间及市场行情协商调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代理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3.如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数)时,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5.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数),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出口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Tel(电话):

  Fax(传真):

  乙方:

  地址:

  Tel(电话):

  Fax(传真):

  甲、乙双方愿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本合同。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进口行为。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甲方自行与境外供货商确认进口商品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所有内容。

  2.乙方不承担甲方委托进口产品的质量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若由于甲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而造成乙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之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报关商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并符合归国家对 (地区名称)小额商品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将商品的具体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在境外卖方发货期前5个工作日将订货通知单交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商品进口的审批手续和进口报关的有关手续,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签订外贸合同。在执行进口合同过程中,随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并会同甲方及时处置。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6.本委托合同规定的代理手续费为货值的 ,不包括办理外贸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外商破产事宜所需的任何费用,及码头、船务、商检、仓储、运输等其他费用。

  7.乙方代理甲方从 进口( )一批。数量( )吨,价值 ( )美元。

  8.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签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9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年月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 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 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 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 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 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

  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 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一) 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 签约地:

  甲方: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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