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合同

时间:2023-05-20 17:28:59 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转让合同范文集锦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转让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转让合同范文集锦八篇

公司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总公司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服务中心(以下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

  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约定,丙方同乙方签订联建协议或项目转让合同,由丙方买断该项目,然后将该项目再全部转让予甲方。转让合同并约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责任及违约责任、转让费及其付款方式。

  鉴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联建合同书》(下称“联建合同”)。根据联建合同约定,乙方与丙方合作建设(又称)住宅项目(下称“项目”)。乙方合作条件为提供无权属纠纷的土地使用权,丙方则承担联建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房屋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乙、丙双方之分成比例为:乙方为30%,丙方则为70%。同时,联建合同还约定了乙、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北京市综合经营公司(下称“经营公司”)。

  又鉴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书”)。乙方已将项目全部转让予丙方。

  现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为项目之联建主体,而甲方为项目投资者之事实,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丁方经友好协商,就丁方置换乙方和丙方成为项目联建主体及取代甲方成为项目之实际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主体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住宅项目,又称住宅项目。

  2.项目地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号院北侧。

  3.项目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4.项目范围

  本项目之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转让项目包括两栋层数为22层的塔式高层住宅、一栋3层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车场、地下车库及集中绿地等。转让项目范围还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层),改造后用作物业管理用房。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5.项目现状

  建设项目已建至,项目建设所需的法律手续已至。

  第二条 项目联建主体与项目实际投资人

  1.项目联建主体的双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与乙方组成项目联建主体。项目由丙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乙方则提供土地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建条件。乙方与丙方并约定了建筑面积之分配原则与双方合作建房诸事项。20xx年月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项目建议书;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20xx-规审字-号文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据此,乙方和丙方为项目之联建主体。由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有关该幅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乙方与经营公司相互关系,乙方与经营公司应另行具文予以说明。丁方与经营公司将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甲方为项目实际投资人情况

  根据甲、丙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及丙方据转让合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从法律意义上讲,甲方为项目的全部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权利主体。如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转让合同、联建合同及合同书均已履行完毕,则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惟一权利主体。

  第三条 有关合同与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1.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1.1 丙方(转让合同之甲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1.1 已经与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与经营公司具文说明)签订联建合同及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合同书;办理前期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获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

  1.1.2 项目转开发情况与项目公司-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成立情况如下:

  1.1.3 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获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xx-规审字-号《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1.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1.1.5 建筑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1.1.6 项目用地范围内之搬迁情况、外部市政供应方案与落实情况:

  1.1.7 土地出让合同之签订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1.2 甲方(转让合同之乙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元;

  1.2.2 甲方支付办理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情况:

  1.2.3 项目建筑设计之设计费用与支付情况:

  1.2.4 为项目公司提供注册资金情况:

  2.联建合同履行情况

  2.1 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1.1 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1.2 施工现场水、电接口提供情况:

  2.1.3 建设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况:

  2.2 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2.1 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相关税费及综合地价款情况:

  2.2.2 丙方为联建项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书履行情况

  3.1 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1.1 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3.1.2 房屋产权变更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3.2 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况:

  3.2.2 丙方履行合同书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项目转让之实现方式

  1.项目转让之方式与目的

  通过各方权利主体的置换方式,达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为项目之惟一合法权利主体之目的,即享有项目之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开发权及对项目之占有、使用、收益与完全处分权。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合同及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继续履行其在转让合同中之义务。甲方在转让合同中之付款义务及丙方在转让合同中之权利,则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而与丙方发生任何款项支付关系。

  2.1.2 丙方在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继续履行其在联建合同中之义务。至于乙方在联建合同中获得搬迁周转金的权利,在本协议付款条款中规定。根据联建合同的基本内容及本协议的规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签订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联建。置换协议之一签订后,联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终止。

  2.2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书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让合同书之转让标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书为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由乙方与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份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联建。乙方在原合同书中的权利由本协议付款条款规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以联建合同及两份置换协议为基础,办理项目公司成立手续,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与乙方签订置换协议之二之另一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办理项目公司之工商注册登记。

  2.4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办理项目转开发手续,并将项目全套法律审批手续办至项目公司名下。

  2.5 本协议生效后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条 交易总金额、计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1.交易总金额的确定原则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称“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转让方甲、乙、丙三方成为项目的权利主体与实际出资人,并对项目享有全部权益。作为对等条件,丁方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向转让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权利体现于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之中,故丙方的权利由甲、丙双方自行解决,本协议书中不体现)支付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即为本协议之交易总金额。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交易总金额:项目之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2 计算依据(即丁方所付转让方甲方和乙方款项中所包括的内容):

  2.2.1 立项与规划审批手续费;

  2.2.2 建筑设计费;

  2.2.3 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四源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电权费、电贴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如发生)、绿化补偿费等;

  2.2.4 土地出让金;

  2.2.5 项目工程施工费用;

  2.2.6 土地开发费用:拆迁安置费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为项目实际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费用。上述所列费用之细目经丁方审定后,作为本协议书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币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项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批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有关合同及协议、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签署本协议书第四条第2.1.2款和2.2款规定之两份置换协议的同时,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4 转让三方协助丁方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之名称暂定为)并办妥项目转开发并转项于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5 办妥土地使用权出让予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6 为项目公司办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开工证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7 按时间进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8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六条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1 丁方受让项目联建主体之地位后,有权获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复,成为合法有效的联建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办理基建转开发的手续;项目公司成立后,则该项目公司应成为项目转开发后惟一的开发商与直接权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1款之款项后,丁方即享有项目建设施工的全部管理权和支配权,可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8款之全部款项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即享有项目楼宇及所有附属设施的全部权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义务

  2.1 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转让款项;

  2.2 向转让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续,以便转让各方能顺利及时地为丁方办理项目转开发及有关开发审批手续。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获得丁方转让款项支付的权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权利由甲方和丙方双方通过结算书面协议的方式解决。

  2.义务

  2.1 保证丁方在项目中的联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能够取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强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碍。

  2.2 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丁方对项目行使完全所有权的行为,保

  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项目提出任何权益要求,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3 保证丙方不对项目保留和主张任何权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协议或项目权利义务转让事宜向丁方主张项目之任何权益,甲方和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丁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4 应按照丁方的付款进度(详见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及时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完毕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5 应积极配合丁方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确保项目能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条 丙方的承诺

  1.丙方作为转让三方中的一方,承诺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亦为丙方之义务,且丙方承诺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书之义务,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2.丙方承诺不向丁方主张本协议书或本项目之任何权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转、受让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项目之转让方,故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连带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修改、中止与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规定之内容,需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非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协议。

  4.在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有关方面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

  5.本协议在甲方和丙方之间结算完毕、项目顺利转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办妥相关全部权属证书后即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调解和诉讼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之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本协议各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必须由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补充协议无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北京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公司转让合同 篇2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出让方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受让方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机构:产权交易所

  签约地点: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按照国家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企业产权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以下产权转让合同。内容如下:

  一、被转让的企业产权、评估情况、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产权所属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净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亩)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亩)

  机械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台/套

  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KVA

  供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吨/日

  转让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职工安置

  产权转让企业的在职职工______人由______安置,离退休职工______人由______管理。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

  三、产权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产权交割及有关手续的办理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按照转让产权资产清单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个月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方应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3.甲、乙双方持签署后的《资产交接清单》和本合同,到审核机构办理《产权转让交割单》。

  4.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由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担。

  5.其他约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审核机构、经纪机构和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产权购买价款,每迟交一日应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______%交付滞纳金。

  3.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______日仍未付清其应付款项,则被视为违约。乙方须将其所取得的财产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______%的违约金等费用后,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双方向审核机构和经纪机构支付的`费用不再退还。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不得将受让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资产总额的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应当在经纪机构的主持下协商一致;变更的合同报青岛产权交易所备案后生效。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

  八、合同纠纷的处理

  凡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因本合同发生的履约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间概念“日”,除指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历日。

  2.本合同使用的计量货币为“人民币”。

  3.本合同中“交易资产总额”以资产评估总值的数额为准。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双方经纪机构主持下按规定协商达成附加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报审核机构备案,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审核机构留存一份。副本______份,分送缔约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签章并经青岛产权交易所审核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正式生效。

  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经纪机构(盖章):______ 受让方经纪机构(盖章):_______

  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____ 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_____

  审核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审核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审核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公司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

  证件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证件号码: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铂金美容会所(以下简称铂金会所)于20xx年9月13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铂金会所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愿意将其在铂金会所的全部财产,经营权及相关的合法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

  甲方以人民币二十八万八千元的`价格将其在铂金会所的全部财产,经营权及相关的合法权益转让给乙方。

  二,付款方式:

  乙方于签约之日付定金两万,剩余尾款二十六万八千于20xx年2月11日前付清。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铂金美容的全部财产上,经营权及相关的合法权益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生效之日前,铂金会所所有刷卡收入归甲方所有,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所有刷卡收入归乙方所有,所有开支由乙方支出,包括房租水电管理费,员工工资。铂金会所在转让之前的会员刷卡项目,由乙方继续履行服务义务。

  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得挪动铂金会所内所有固定财产及产品,所有财产产品经乙方盘点如数归乙方所有。

  六,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甲方承担转让前的法律责任,乙方承担转让后的全部财产,经营权及相关的合法权益,并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七,违约责任:

  1、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书的规定、适应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乙方单方面违约,应付甲方定金两倍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依法处理。 九,转让后经营范围涉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当自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后,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20xx年2月8日签于深圳市

公司转让合同 篇4

  甲方:巴中市联心网络经营部 乙方:巴中市牛犊网络经营部

  经甲、乙又方到场共同反复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即日起甲方将位于巴中市西华街6号所经营的联通互联网、固定电话等所有业务,包括其所有的在巴中市巴州区辖区内自行建设的一切线路(光纤、户线、相关设备)、网络设施、门市(包括半年房租`空调及办公用品等)及已发展的用户资源等财物一并转让给乙方继续经营。

  二、转让价款: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13万元,大写壹拾三万元正。

  四、价款支付方式:现金。

  五、保证金。甲方同意在收取乙方转让价款时,先收取12万元,余下的1万元作为保证金,期限两个月(60日),用于保证本协议的`履行,保证期限满后,若甲方无其他债权债务以及其引发的经济`民事纠纷。保证金在20xx年8月7日全额退还。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任何关系。若甲方有其他债权债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六、用户维护。甲方自即日起不再负责巴中市巴州区辖区内的用户维护`安装工作,包括网络建设`维护`整改等均由乙方负责,今后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若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权利被侵害的一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乙方:

  年

  月 日 月 日

公司转让合同 篇5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拥有(持有)的 公司所有资产(包括有形无形资产)。详见合同附件财产清单。

  以上转让标的性质属于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

  二、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

  转让方确认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书面的告知义务。

  三、甲方声明与保证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甲方在转让前所享有的一切债权,仍由甲方行使;

  2.甲方在转让前的所负的一切债务(包括应缴税款),除本合同第四条第3项外,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元,(大写 )(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 。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项下所涉财产产权的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书变更到乙方名下之时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为:

  六、产权交割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资产清单等系列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乙方核验查收。财产交割清单需双方签字盖章。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等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批件的过户手续;

  七、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乙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乙方按转让金的确 %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5.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合同变更或解除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参照本合同第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转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下称乙方) :

  在甲方欲整体出售其投资经营xx市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全部股权,乙方有意收购的情况下,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公司全部股权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股权结构

  xx市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人民币元。股东为

  第二条 收购股权的形式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公司,决定具体受让人,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第三条 整体转让公司股权的价格、支付方式

  整体转让公司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80万元整,大写捌拾万元整。

  特别声明,此80万元的转让款不包含超市商品货款和开发商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76518 元,大写柒万陆仟伍佰壹拾捌元。超市商品货款按甲、乙双方交接当日盘点实际价值为准,乙方在交接盘点的30日内向甲方另行支付此超市货款;在甲方办理好文化许可证变更手续后3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另行支付开发商租赁保证金76518 元。

  1,股权转让价款由乙方分四期支付给甲方,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的当日需向甲方支付定金16万元(可在最后一期抵作股权转让价款)。

  2,办理交接当日支付24万元

  3,办理工商局股权登记手续当日支付32万元;

  4,办理文化许可证过户手续当日支付24万元;(扣除乙方支付订金16万,实际应支付8万元)

  以上款项由乙方以现金银行汇款的方式支付。甲方的收款账号为:

  第四条 资产交接

  1,双方约定在20xx年8月1日进行办理资产交接,按照双方已确认的公司《资产明细表》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完毕合同即时生效。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共同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乙方已经对甲方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所有的资产、负债、商誉等均依照现状为准。

  第五条 债权债务

  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

  2,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五条 权利交割

  本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公司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第六条税收负担

  乙方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七条合同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履约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公司转让合同 篇7

  转让方(下称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股东代表:

  1、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2、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3、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受让方(下称乙方) : 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在甲方欲整体转让其投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的全部股权,乙方有意收购的情况下,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公司全部股权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股权结构

  1-1 公司原是由甲方 、 xx、 xx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经营范围: 。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附件1。

  1-2 公司股权转让后依法由甲方进行公司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后的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变更后的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见附件2。

  第二条 收购股权的形式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公司,决定具体受让人,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第三条 整体转让公司股权的价格

  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四条 价款支付方式

  股权转让价款由乙方分期支付给甲方,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的当日需给甲方支付定金 万元(可在最后一期抵作股权转让价款),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由乙方在公司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的第 个月开始付款,并保证每月 日前支付 万元以上到甲方的指定账户直至付清为止。甲方指定账户是,账户名称: ,开户行:中国 银行 支行,帐号 。

  第五条 资产交接

  5-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已确认的宏澧公司《资产明细表》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共同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5-2 交割工作完成后,甲乙双方应签署《资产交接清单》,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对涉及原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宏澧公司《资产明细表》及《资产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3。

  5-3 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签署相关变更登记所需的手续,并出面为乙方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但本次公司变更登记所需行政性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给甲方提供公司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手续,否则,甲方不再为乙方直接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且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 个月开始支付转让价款。

  第六条 股权转让资产范围

  6-1 甲、乙双方在交接工作期间所形成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资产表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的资产作为本股权转让合同资产转让范围。

  6-2 甲方保证在股权转让前,公司厂区范围拥有的厂房、土地、机械设备等全部资产,均未设置抵押、担保;保证移交给乙方的公司全部资产为净资产。

  第七条 债权债务及职工安置

  7-1 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

  7-2 股权转让前公司原有职工,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前全部予以安置,所须费用由甲方承担。

  7-3 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 权利交割

  本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公司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第九条 税收负担

  乙方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10日通知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

  10-2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否则,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支付价款总额,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向甲方计付迟延支付违约金。

  10-3 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30日仍未付清其当期应付款项,乙方在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须将其依据本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全部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再次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费用后,由甲方退还乙方;如不足支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10-4 乙方在未付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受让股权、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甲方另行支付违约金。

  10-5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整体移交公司资产,并确保移交的公司资产权属无瑕疵,双方核实的资产明细移交无遗漏;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10-6 甲方应确保其在本合同中的保证、承诺条款,以及提供的本合同附件真实、合法;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10-7 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格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10-8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履约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2-1 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间概念日,除指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历日。

  12-2 在乙方正式接管公司前,甲方应报请 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就股权转让后的公司复工及周边村民关系等问题召开一次县长办公会,使公司在乙方正式接管后能恢复生产。

  12-3 本合同在 之日起正式生效。

  12-4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附件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

  1、公司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表;

  2、公司现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表;

  3、公司资产明细表及资产交接清单;

  4、公司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5、税务登记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6、临时恢复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8、本合同签订前有关宏澧公司的合同、文件及其它资料。

  第十四 条附则

  14-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2 本合同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甲、乙双方签字:

  转让方(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股东代表(签字):

  1、姓名:

  2、姓名:

  3、姓名:

  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公司转让合同 篇8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方将公司转让给乙方,就此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一、公司转让总价格为万元。(转让款计算方式:每辆车按 元计算。)

  二、甲方公司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包括:企业法人变更、公司名称、挂户车辆管理权、经营权、办公用品。

  三、企业法人未变更完备前,公司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承担,法人变更后所发生的一切事宜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公司实有挂户车辆字(这些车辆公司必须有登记证书、车辆挂户合同,按时年审、季审,每年向公司交纳各项费用记录),公司失去联系且不到公司办理业务的.车辆,甲方不能按实有车辆算数。

  五、凡是甲方提前收取车主的管理费、地税、保证金、年审、季审、保险、路桥费(年票)等业务费,必须登记结算,将收取费用移交给乙方。

  六、乙方先付转让定金 元,交接公司时再付______元。待公司法人名称过户办理好,道路运输证、地税、国税登记证、银行账号等变更完备后,下欠转让款一次付清。

  七、违约责任:合同签字后条约受法律保护,双方不得违约,如乙方违约,交付甲方的购买定金甲方不予退还,如甲方违约,按合同法赔付乙方,另外按公司转让款的20%赔乙方损失费。

  八、特别约定,凡是在甲方经营、管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任何时候都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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