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合同

时间:2023-05-21 12:42:38 合同 我要投稿

固定资产合同集合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固定资产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固定资产合同集合8篇

固定资产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项目。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贷款方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在____天内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________%的罚息并如数追回。

  三、借款期限定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从发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为________‰,按季收息。贷款逾期未还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____%。

  四、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从借款方帐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帐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

  五、供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借款方请____作为借款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足够代偿的财产。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人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六、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展、贷款使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要有贷款方参加。

  七、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3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3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报送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资产合同 篇2

  借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

  住所:

  联系电话 :

  贷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请固定资产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期限及用途

  1、借款币种为 ,借款金额为(大写) 。

  2、借款期限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甲方应将借款用于 。本合同项下借款专款专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利率、罚息利率、计息和结息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 □月/□年利率 ,即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 □上浮/□下浮 %;贷款发放前, 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的,当期发放的贷款按贷款发放日贷款基准利率及上述浮动比例确定借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的,已提取的贷款的借款利率的变动执行下列第 种:

  (1)固定利率:即在贷款期限内,借款利率保持不变;

  (2) 浮动利率:即借款利率按调整后的贷款基准利率及上述浮动比例确定,调整日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Ⅰ、自次日起调整;

  Ⅲ、自次季起调整; Ⅱ、自次月起调整; Ⅳ、自次年1月1日起调整;

  Ⅴ、自次年对月对日起调整; Ⅵ、其他,即自 调整。乙方无须就上述事项另行通知甲方,甲方应自行关注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借款利率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2、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按借款利率上浮100%计收罚息;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的,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利率上浮50%计收罚息。借款利率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按调整后的借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未支付的利息按本条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借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按日计息。日利率、月利率、年利率三者之间的关系为: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

  4、对于本合同项下借款,乙方将按照约定的还款方法以及当期应执行的利率结计甲方当期应还本金、利息和罚息(如有)。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与支付

  1、甲方在第一条约定的借款金额限度和借款期限内,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提款:

  (1)甲方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甲方已提供乙方认可的不低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的证明材料;

  (3)甲方已提供乙方认可的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的证明材料;

  (4)甲方已提供乙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担保合同及担保物权已生效且持续有效;

  (5)甲方未发生第九条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2、甲方申请提款时,除须满足本条第1款约定的条件外,还应提前

  3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的《提款申请书》;

  (2)证明所提款项用于支付给交易对手的供销或服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乙方要求提供的材料。

  乙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对甲方是否符合提款条件进行审查,并于3个工作日内出具《提款申请书回复函》。

  3、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甲方授权乙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交易对手,甲方不得申请自行支付;同时,乙方对受托支付行为是否符合交易合同的约定不承担责任,也不承担交易合同实际履行中产生的其他责任。

  4、甲方每次提款的有效期为 个月,自甲方收到乙方发送的《提款申请书回复函》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万的整数倍,但最后一笔提款除外。超过提款有效期提取贷款的,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允许甲方提款或收取相关费用以及提款的具体金额。

  5、对于本条第3款约定之外的贷款支付,甲方申请自主支付的,甲方授权乙方将依据本合同约定提取的贷款,划入下列甲方指定的账户:

  贷款发放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贷款的归还

  1、甲方还款来源为 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2、甲方在乙方开立下述还款准备金账户,并承诺于贷款到期日前3个工作日还款准备金账户资金余额不低于应还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和,并授权乙方直接从该账户中扣收当期应还款项,扣款结果无须另行通知甲方。还款准备金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3、甲方应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甲方未能按期足额还款,造成贷款逾期的,乙方有权自贷款到期日次日开始计收逾期罚息和复利,并有权在贷款到期日及此后的任意时间直接从甲方在 社开立的任一账户中扣划应还款项。

  4、甲方可选择第 种还款方法之一偿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按季), 还款日为 ;

  (2)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按季), 还款日为 ;

  (3)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日为 ;

  (4)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日为 ;

  (5)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法;

  (6)其他乙方同意的还款方法,即 。

  5、甲方提前还款的,须在贷款发放后满 个月,并提前天向乙方提出还款申请,每年提前还款次数不得超过 次,每次提前还款本金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的,乙方按照本合同执行的借款利率、提前还款的金额以及当期的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乙方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当项目收入明显超过预计水平时,甲方应提前偿还贷款,提前偿还贷款的标准应与收入水平相匹配。

  6、贷款到期后,甲方无力偿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贷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 借款人承诺

  甲方下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作为甲方在申请贷款、单笔贷款提取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甲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甲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甲方符合其要求。

  4、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5、甲方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甲方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不良记录。

  6、甲方在乙方开立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并接受乙方对上述账户实施监控;贷款资金支付接受贷款人管理和控制。

  7、甲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乙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1)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3)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

  (4)各类举债、欠债;

  (5)其他重大事件。

  8、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与贷款有关的材料,并定期提供财务报表(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每半年提供应收、应付账款、存货的明细情况及工程进度、经营等详细情况和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9、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

  10、甲方向乙方提出贷款申请至贷款本息清偿完毕期间,如果甲方的综合财务状况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甲方应在该等事项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1、甲方进行合并、分立、合资、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对外提供担保、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分红或承包、租赁等重大事项时,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在落实贷款债务和提供相应担保后方可实施等。

  12、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方案或项目概算重大调整,须提前10个工作日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在落实贷款债务和提供相应担保后方可实施等。

  第六条 甲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并使用贷款。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材料予以保密,但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合同设有保证或物权担保的,确保保证或担保物权生效且持续有效。

  4、甲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缴纳本合同约定的各类费用,如因甲方未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构成贷款逾期的,乙方不负有通知甲方的义务。

  6、甲方应按约定将每期还款金额足额存入委托扣款账户中,如委托扣款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足额扣款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另行提供合法有效的扣款账户。

  7、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和其他关键资产投保,保险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出售乙方指定范围的资产(除非收入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

  8、甲方应在知悉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财产被列入拆迁范围、强制征用、强制报废等可能造成财产灭失情形的;

  (2)抵押人、出质人与第三人就抵押财产、质押财产(质押权利)发生任何纠纷的`;

  (3)对甲方履行还款义务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措施等的;

  (4)甲方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股权变动、增减资本、合资、联营等情形的;

  (5)发生其他对甲方履行还款义务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9、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乙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乙方业务需要使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2、乙方应妥善保管抵(质)押权属证明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贷款申请、使用有关的材料,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进行核实。

  4、乙方有权监督和调查甲方对贷款的使用情况。

  5、乙方有权参与甲方的项目设备和工程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甲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乙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与会议。

  6、乙方有权对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进行监控,出现上述账户内资金流转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纠正。

  7、如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禁止或限制乙方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要求甲方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全部或者部分借款或解除本合同。

  8、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9、乙方有权将甲方的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并有权向上述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仅限用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用途。

  10、甲方未按期足额偿还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 社开立的任一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甲方,所扣收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乙方有权选择将扣收的款项归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费用。如甲方对乙方还负有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其他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决定将前述扣收款项首先用于清偿其他任一笔到期债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资产合同 篇3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项目。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在____天内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____%的罚息并如数追回。

  第三条借款期限定为____年____月,从发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为____‰,按季收息。贷款逾期未还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从借款方帐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帐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借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借款方请____作为借款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足够代偿的财产。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人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展、贷款使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要有贷款方参加。

  第七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八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款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贷款期限

  自贷款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

  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款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款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款方帐户之日。如借款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款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款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_________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贷款方通知为准。

  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款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款方帐户,则贷款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费用

  1、手续费:本合同规定贷款方将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款方应于第__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_,并在_________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第八条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_________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款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款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

  贷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借款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贷款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贷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借款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号帐户内。借款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贷款方。

  借款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_________书面通知贷款方外,借款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_______天,贷款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

  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贷款方,经贷款方同意后生效,否则贷款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借款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贷款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贷款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贷款管理

  借款方须按时向贷款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贷款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贷款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借款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借款方有义务向贷款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借款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贷款方同意。

  第十二条还款

  1、借款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_________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款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款方并获得贷款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款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向借款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_______%的承担费。

  3、借款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款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款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三条保证

  1、借款方保证向贷款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款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款方保证按时向贷款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款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款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款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款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款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款方应向贷款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款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款方随时有向借款方或借款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00%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3、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贷款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5)借款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4、凡借款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借款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借款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借款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五条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___作为借款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方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方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声明及保证

  (一)借款方:

  1、借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借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借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借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借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贷款方:

  1、贷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贷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贷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贷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贷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八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资产合同 篇4

  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人愿意向借款人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___。

  1.2 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备付利息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_________。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人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人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账;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他_________。

  3.2 提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_________万的整数,但最后一笔提款除外。

  3.3 在提款期限内,借款人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

  │ 计 划 提 款 │ 金 额│

  ├───┬───┬───┬─┼──────┤

  │ 年│ 季│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人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交贷款人。

  3.5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人同意。

  3.6 借款人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利息每____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___。计息办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贷款人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人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_,并在_________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收。

  4.3 管理费:借款人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人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4.5 借款人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人有权主动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_________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人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____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 期 序 │ 金 额│

  ├────┬──┬──┬──┬─┼──────┤

  │ 序 数│ 年│ 季│ 月│ │ 币种: │

  ├────┼──┼──┼──┼─┼──────┤

  │ 第1期 │ │ │ │ │ │

  ├────┼──┼──┼──┼─┼──────┤

  │ 第2期 │ │ │ │ │ │

  ├────┼──┼──┼──┼─┼──────┤

  │ 第3期 │ │ │ │ │ │

  ├────┼──┼──┼──┼─┼──────┤

  │ 第4期 │ │ │ │ │ │

  ├────┼──┼──┼──┼─┼──────┤

  │ 第5期 │ │ │ │ │ │

  ├────┼──┼──┼──┼─┼──────┤

  │ 第6期 │ │ │ │ │ │

  ├────┼──┼──┼──┼─┼──────┤

  │ 第7期 │ │ │ │ │ │

  ├────┼──┼──┼──┼─┼──────┤

  │ 第8期 │ │ │ │ │ │

  ├────┼──┼──┼──┼─┼──────┤

  │ 第9期 │ │ │ │ │ │

  ├────┼──┼──┼──┼─┼──────┤

  │ 第10期│ │ │ │ │ │

  ├────┼──┼──┼──┼─┼──────┤

  │ 第11期│ │ │ │ │ │

  ├────┼──┼──┼──┼─┼──────┤

  │ 第12期│ │ │ │ │ │

  ├────┼──┼──┼──┼─┼──────┤

  │ 第13期│ │ │ │ │ │

  ├────┼──┼──┼──┼─┼──────┤

  │ 第14期│ │ │ │ │ │

  ├────┼──┼──┼──┼─┼──────┤

  │ 第15期│ │ │ │ │ │

  ├────┼──┼──┼──┼─┼──────┤

  │ 第16期│ │ │ │ │ │

  ├────┼──┼──┼──┼─┼──────┤

  │ 第17期│ │ │ │ │ │

  ├────┼──┼──┼──┼─┼──────┤

  │ 第18期│ │ │ │ │ │

  ├────┼──┼──┼──┼─┼──────┤

  │ 第19期│ │ │ │ │ │

  ├────┼──┼──┼──┼─┼──────┤

  │ 第20期│ │ │ │ │ │

  └────┴──┴──┴──┴─┴──────┘

  5.3 借款人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人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人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人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人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经贷款人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人未能履约,贷款人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人。保险单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人保管,贷款人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人向贷款人陈述并保证:

  (1)借款人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人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人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人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人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人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人权益的下列事件: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人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人办理,并接受贷款人的审核。

  8.2 如贷款人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人应遵照办理。

  8.3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人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人,贷款人凭以开证、付款。

  8.4 借款人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人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人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人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人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人。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人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人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人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人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人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人如中断保险,贷款人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8.6 借款人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_________%的其他专项基金存人贷款人,将不低于_________%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人办理。

  8.7 借款人如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 借款人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人应同比例地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晶。借款人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 借款人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人的意见:

  (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

  (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 借款人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1)以资产和收人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人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人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人在接到贷款人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人(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人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贷款人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人负责,对贷款人采取下述任何措施,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1)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人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人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9.4 如贷款人违约,借款人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人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l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人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人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固定资产合同 篇5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 号文批准的 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 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 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 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

  2.按贷款人制定的_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

  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或

  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 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 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 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年至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__年___万美元;__年___万美元;__年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 贷款偿还:借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年___万美元;__年___万美元;__年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

  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 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贷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 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解决合同的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借款人:(盖章)___ 贷款人:(盖章)___

  企业负责人:___ 银行负责人:___

  财务负责人:___ 经办人员:___

  签约日期:___

固定资产合同 篇6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_______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___________1.2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其中备付利息:(大写:_______)1.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第二条借款用途2.1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________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_______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_______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_______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_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__________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_________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________借款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________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_____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______个月进行。

  借款方:

  贷款方:签约日期:借款合同范本3合同编号: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款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贷款期限

  自贷款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

  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款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款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款方帐户之日。如借款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款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款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_________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贷款方通知为准。

  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款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

  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款方帐户,则贷款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费用

  1.手续费:本合同规定贷款方将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款方应于第__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_,并在_________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第八条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_________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款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款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

  贷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借款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贷款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贷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借款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号帐户内。

  借款方:

  贷款方:

  签约日期:

固定资产合同 篇7

  贷款方: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________文批准立项,借贷双方就下列外汇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____万美元(大写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仅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____个月,从甲方第一次拨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本贷款利率按中国银行____年期外汇固定资产贷款每____月浮动利率加____%。并每____月调整一次,同时通知乙方。

  第五条 贷款的拨付和使用

  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汇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汇前十天以加押电报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汇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的用汇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在________行开立的外汇第________号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汇通知的同时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汇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汇,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汇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汇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 __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汇,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汇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④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汇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如需在用汇前对外开出信用证,须事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 计、付利息

  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汇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须每季度/半年向甲方付息一次。

  第七条 贷款管理

  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贷款偿还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汇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提前还款期前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________万美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应以与贷款币别相同的外汇偿付,并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外汇第________号帐号内。

  第九条 还汇担保

  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________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并由上述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乙方偿还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汇,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汇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 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送交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 甲方将委托____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修改合同或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转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汇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固定资产合同 篇8

  固定资产、电脑及办公用品转让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协作,就甲方固定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一批固定资产(见附件清单,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转让给乙方。

  2、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资产向乙方转让。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日期为: 年 月 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协议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 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电脑及办公用品转让价格: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没分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手人签字: 经手人签字:

  开户行及卡号: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