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合同

时间:2023-05-22 08:15:48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购买合同集合五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买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购买合同集合五篇

购买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乌鲁木齐市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中国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昆仑”牌AH-70#A级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等相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供货性质、数量、供货

  时间

  第二条 单价

  沥青单价=①沥青出厂价+②运费+③乙方服务费。其中: ①沥青出厂价5235元/吨。

  ②运费,运费=运价×里程。运价执行0.48元/吨·公里。里程

  以实际公路运输里程为准。

  ③乙方服务费:50元/吨。

  第三条 质量标准、验收方法

  依照交通部道路石油沥青JTG F40-20xx规范执行。沥青到货时,随车附带出厂合格证与对应的完好铅封,缺一不可。由甲方在沥青交付时对质量进行检测验收。合格甲方卸货。否则应拒绝卸车,并及时通知乙方。无论任何情况下,甲方卸车即视为认可乙方所供应该车沥青的质量。

  甲方检测验收的时限为货到之日起12小时内。

  如果检测结果合格,甲方应当在货到之日起36小时内卸完沥青,否则,自货到之时后36小时起,甲方按照每车每24小时1000元的标准应向乙方支付押车费。不足12小时的按照每车500元计算,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的按照每车1000元计算。

  对于甲方提出的沥青质量异议,乙方接到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共同完成:①现场封存车辆→②取样→③送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进行检验→④检验结果确认的全过程工作。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载明的检验结果作为沥青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最终依据。

  如果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负担因沥青检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检测费、差旅费、押车费等。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则由乙方承担,乙方并负责退货及处理其后的一切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沥青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即,以乙﹑丙双方书面确认的、业经实践证明能够提供客观、公正计量服务的计算机构或计量衡重点出具的衡量计量单上载明的沥青实收净重为准。

  第四条 包装、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及供货保证包装为散装。

  全部采用沥青专用保温罐车(汽车)通过公路运输的方式运输。运输组织由乙方负责。运费由甲方承担,已含在沥青单价中。

  除非有免责事由(如道路阻断﹑封闭﹑交通管制﹑运输途中车辆出现无法继续行驶的故障等),乙方保证所供应沥青按照甲方指定日期到达。

  第五条 交付地、收货人

  交付地:巴里坤县奎苏镇北二十公里

  收货人:西安水建大柳沟水库项目部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

  1、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2、甲方预付定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3、结算,结算时沥青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结算时货款多退少补,乙方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货款发票和运费发票。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情形/应当承担的责任:

  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供货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甲方停工或无法按计划正常冬储沥青的/赔偿因此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20%。

  没有按照约定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的/视为质量不合格;

  2、甲方违约情形/应当承担的责任;

  不(拒绝、拖延、推诿)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或支付押车费等应当支付的款项的/承担应当付款总额的20%违约金。 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检测验收/视为质量不合格

  不按照约定配合乙方处理所提出的质量异议的/视为质量不合格

  3、其他;

  除上述本条1、2款列举的情形外,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部分的20%的违约金。

  违约一方还应承担对方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由于中燃油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战争),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自通知之日起,乙方应将扣除已供沥青价款后多收取的沥青款及相关费用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应将计算已收到乙方供应的全部沥青价款减去滚动支付的总额后少支付的沥青款及相关费用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安全与环保责任

  乙方对所供产品可能引发的安全与环保责任随产品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传 真: 传 真:

购买合同 篇2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

  等、自愿和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多联式中央空调工程的设计、空调供货及安装事宜达成一致,现订立以下各条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甲方开发房地产项目的 样板间及售楼处变频多联式

  中央空调工程的设计、安装工程位于4500平方米,售楼处建筑面积约为26000平方米。

  二、工程范围及供货内容

  (1)样板间、售楼处变频多联式中央空调系统的深化设计;

  (2)乙方所供空调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见设备清单)。

  (3)样板间、售楼处变频多联式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对甲

  方相关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 。

  本合同价款为包干价,乙方已在其中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发生的影响合同价款的全部风险。该价款包括空调设备和材料零配件价款、安装费用、调试费用、运输费用、室内外机的吊装费用、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培训费、保修期维修费及已安装设备的保护费用等一切费用。

  四、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按双方确认的图纸和工程范围以包深化设计、包设备供货、包材料、包安装、包调试、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的形式承包工程。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安装、系统调试、维修保养分包给其他单位,只能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与保修。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2、设备进场支付合同价款的、甲方应于乙方按计划进度将样板间、售楼处空调设备和材料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报告会签完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 ,即: ,甲方应于保修期届满,甲、乙双方确认设备无质量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金。

  六、工期要求

  对于工期要求可以采取两种约定方式:

  1、乙方完成系统深化设计并提交设计图纸的期限为:样板间20xx年 月 日,售楼处20xx年 月 日;提供空调设备及零部件的期限为:样板间20xx年 月 日,售楼处20xx年 月 日;以及完成安装调试并完成验收的期限

  为:样板间20xx年 月 日,售楼处20xx年 月 日。

  2、开工日期样板间20xx年 月 日,售楼处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样板间20xx年 月 日,售楼处20xx年 月 日。

  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期延误的,则乙方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供货及安装工作,空调设备及材料的各项技术参数必须与乙方提供的样本资料相符,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乙方将货物运至工地时,应提交货物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产地证明资料、使用说明书、质保书等证书和资料交付甲方验收,上述货物只有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安装。

  3、乙方应在样板间、售楼处装修工程竣工前对每台空调设备完成调试工作,发现冷凝管或冷媒管漏水应及时排除和修理。

  4、乙方保证在空调设备正常运行后,达到空调设备运行参数和甲方制冷、制热要求。

  八、 保修期

  保修期为 个月自样板间及售楼处中央空调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管理人员及甲方、乙方责任

  1、本工程的管理人员

  (1)甲方任命工程师为本工程的现场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有权签收该设计、安装工程所涉及的公函、文件等材料,但甲方代表的签收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意见的认可,唯有经过甲方的盖章,才视为甲

  方对乙方意见的认可。

  (2)乙方任命 为本工程的现场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有权签收该设计、安装工程所涉及的有关公函、文件等材料,乙方代表的签字即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公函、文件等材料。

  2、甲方责任

  (1)甲方应组织乙方与工程总包单位和样板间、售楼处的装修单位洽商,并做好在施工中的协调配合工作。

  (2)甲方负责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点、用电点,负责提供设备、材料的临时堆放场地,但乙方的设备、材料要及时就位,以尽量缩短占用场地的时间。

  (3)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安装过程中,乙方提出现场安装条件不符合相关要求且该意见合理的,甲方应负责限期整改,确保现场条件空调设备的安装条件,因此造成乙方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5)若甲方变更产品规格、型号的,应在产品计划进场前10日向乙方提出,单价按原报价中相同规格型号的产品价格执行。

  3、乙方责任

  (1)乙方供货、安装前,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到工地现场踏勘,如不符合安装条件的,及时向甲方提出,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向甲方提出,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后,必须全力安排队伍进场施工,自行接入水电接口;

  (3)乙方需积极组织和采购设备及材料,并配合样板间、售楼处的装修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上的配合与调整;乙方须密切配合装修单位的施工,及时进行套管的预埋等配合工作,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和装修效果。

  (4)乙方根据约定,按质如期供应空调设备并精心安装,做好吊顶内管道安装隐蔽验收和系统调试工作。乙方应按照国家、地区验收要求组织验收,做到一次验收通过(但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一次验收通过的除外),并保证相关工程资料齐全。

  (5)若乙方出现施工错误及违反施工规程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赔偿甲方的损失;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机抽检,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提供符合双方约定的产品并完成安装工作,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赔偿甲方的损失,若乙方未在甲方通知期限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如因此造成工程延期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约定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8)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乙方通过深化设计提供的图纸、样板及甲方要求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应无条件返工使工程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时,乙方应将空调设备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书等资料交付甲方。

购买合同 篇3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责任联系人:

  指定送达地址:联系电话: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有限公司

  责任联系人:

  指定送达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日常办公用品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标的

  1.产品的名称、种类、规格、单位、金额(详见附件1)

  2.交付时间:在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或电话、短信或微信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

  3.交付地点:。

  4.乙方将产品运达交付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乙方应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清单或报价清单均为含税单价(含增值税、关税),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税金全部由乙方承担,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于每月5号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甲方的签收单,以及合法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对签收单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验证通过且无争议后,甲方在收到前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的付款。

  3.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相应价款,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的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用品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开户行: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产品品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

  (1)甲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对该等产品的价格进行协商,按质论价,但最终确定的价格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单价;

  (2)甲方不同意收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3日内负责调换,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调换完毕,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四条其他

  1.乙方如如更改指定的送达地址的,须将更改后的送达地址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提供信息有误、未及时收取信件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答复等,均需由双方指定的专人以书面、电话或微信方式告知另一方指定的联系人。

  2.本合同有效期【15】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01月01日,除双方另有约定,本协议自动终止。

  3.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他:无。

  附件1:产品的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及金额

  (以下无正文内容)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购买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

  甲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

  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

  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

  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

  车辆类型: ;车身颜色: ;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号码: ;

  表征里程: 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

  □公务用车 □营运用车 □其他 ;

  2.

  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 ;初次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行驶证:□有(证号 ) □无

  年检证明:□有(至年月) □无

  购置税完税证明:□有(证号 ) □无

  养路费交付证明:□有(至年月) □无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至年月) □无

  交强险:□有(至年月) □无

  其他相关保险:□有(险种 ;至年月)

  □无

  附加费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购车原始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质量保证:□有(质保范围 )

  □无

  3.

  车辆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径: ;

  缸数: ;发动机功率: ;

  气囊: ;驱动方式: ;

  排放标准: ;变速器形式: ;

  ABS: □有 □无

  其他重要参数:

  4.

  车辆事故和修理情况

  (1)车辆事故情况:□曾发生 □未发生

  (2)车辆损伤和修理情况:

  5.

  车辆权属状况

  (1)车辆所有人姓名或名称:

  (2)车辆设定担保(抵押或质押)情况:□已设定 □未设定

  6.

  车辆其他相关信息:

  第二条

  车辆价款、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买方应于卖方交付车辆时当场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余款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后 日内支付。(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定金

  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20%)人民币 元(小写: 元)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辆价款。

  买方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车辆转移登记、车辆交付及风险负担

  1、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向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协助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包括保险、养路费等移转手续)。

  2、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买方交付车辆及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所列相关凭证。如是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车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应与第三方约定,该第三方应于交易车辆的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办理完成的当日向买方交付相关凭证。

  3、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前,由卖方承担;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后,由买方承担。但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买方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本条所指风险负担是指交易的二手车辆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应由哪一方负担。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自买方提车之时起,由买方承担。但是提车之前产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卖方应当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同时卖方还应当保证其向买方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3、卖方应向买方充分披露车辆的质量状况,包括车辆事故情况、车辆损伤情况、车辆修理情况等。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应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未经买方同意的服务项目。

  4、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在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使车辆能够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5、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如果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6、卖方的车辆如属退出营运的营运车辆,应将车辆上的营运设施和营运标示清除。

  7、买方应于车辆交付前就卖方披露的车辆状况进行查验、确认。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在合同履行之前,买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质量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卖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规定的义务,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车辆质量状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及其相关凭证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迟延履行,经买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4、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迟延履行,经卖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7、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购买合同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20xx年承建“”,向甲方购买水泥、钢材,货款由乙方负责结算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买建材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1、本合同所约定的单价系为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

  2、若乙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需变更以上建材品种、数量、规格型号及供货时间的,应书面通知甲方,且单价和供货期限按甲方重新报定的为准,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未书面通知甲方变更建材品种、规格、型号,但接收了甲方供应的本合同约定型号及数量的建材,视为乙方购买该建材。建材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应以甲方书面或短信的`形式告知乙方的单价或乙方(或法定代表人或指派的现场签收人)签认的单价为准,不论是否加盖乙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均作为结算依据,乙方认可并同意按新单价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水泥甲方可协助乙方提供税票。

  4、水泥均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位定,运费为元/吨。(注:乙方工地派车来完成运输的,则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

  第二条供货期限

  1、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在前述时间期限内,甲方分期分批具体供应建材数量及时间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未提供详细供货品种、数量及时间的(包括未经甲方确认的),则由甲方安排实施,且不承担任何违约的责任。

  2、乙方在书面通知甲方所需建材数量及提供时间,应给予甲方不少于5日的建材准备及运输时间。

  3、甲方在供应建材过程中,如遇建材厂家生产不正常(或甲方上游市场货物链紧缺)、运输过程中交通事故、道路阻断或乙方变更等非甲方主观因素造成相关建材供应迟延的,乙方不予追究甲方任何责任(甲方属免责情形),但甲方应尽一切可能忙向乙方供应建材。因乙方车辆组织、转运不及时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质量标准

  甲方供应的建材执行国家规定标准及规范。

  第四条交货地点及运杂费的承担

  1、交货地点:沿线,若另有运杂费则由乙方承担;

  2、若需转运才能到达合同约定地点的,其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卸货(如签收人员不在、乙方车辆组织、转运不及时)的,相关责任(如装卸费、保管费、耽误运货的台班费等)由乙方全部承担且甲方有权处理该批准建材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签收办法

  1、乙方在约定地点提供时间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在确认建材规格型号及质量无误后,向甲方出具当日收货凭证(签字盖章)作为甲方对乙方享有债权的债权凭证。

  2、乙方指定人员为本合同项下建材交易的签收人,由其代表乙方全权负责验收甲方供应的各类建材,向甲方出具收货凭证(或欠款凭证),并代表乙方进行该过程的价格签订,货物调整、配送安排、临时决策等相关工作。注:其他人员无权签收建材。如乙方指派的接受人员有变动时,应书面通话甲方,未书面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拒绝供应,由此产出的相关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

  先付款到帐后发货。

  第七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甲方作为卖方对所供建材质量负责的期限至乙方向甲方出具收货单或欠款凭证之时上。若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的问题,甲方有责任配合取证并及时联系厂家处理相关问题。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出具的《建设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委托书》是本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和重要的组成部分(注:原件复印)。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签订地为西藏那曲。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当日起生效。

  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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