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同

时间:2023-05-22 11:17:47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合同模板锦集八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工作合同模板锦集八篇

工作合同 篇1

  甲方: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社区工作者是参与社区工作的基本力量,经过公开选拔程序,招聘一批热爱社区的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是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本着双方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拟定如下聘用合同:

  一、 时限:

  本合同以一年期限,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到期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由居委会提出意见,报办事处审批,再签合同。

  二、 待遇:

  1、乙方在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上与社区居委会委员享受同等待遇,从上岗之日起计算社会保障金,直至双方解除合同。

  2、乙方在工作上与社区居委会委员行使同等权义和义务。

  3、乙方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工作需要,抽调到办事处挂职锻炼,挂 职期间除财政发放的补贴外,不再享受社区居委会自行发放的补贴,由办事处另行补贴。

  三、 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参与社区各项事务活动的`权力,包括:政治学习和讨 论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会议,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2、乙方要严格遵守法律和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工作纪 律和劳动纪律。

  3、乙方要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技能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努力完成办事处和居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 履行责任:

  1、 乙方在应聘期内,要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服 从组织安排和调配,不得自行其事。

  2、 乙方在应聘期内,若严重违反居委会规章制度,给居委会及工 作造成负面影响,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纪律处理。

  3、 乙方不思进取,对自己分管工作不能胜任或造成严重失职,甲 方可随时解聘,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4、 按照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时间要求,产生新班子,再作新一轮 议定。

  五、其他:

  1、办事处社会事务办负责乙方履职监督。

  2、乙方主动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3、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居委会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共陆条,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街道办事处乙 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作合同 篇2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20xx)阐明了工程总承包的一般涵义: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进入20xx年以来,随着国家核电项目的提速发展,以及国家从政策层面鼓励总承包企业的出现,中广核集团和中核集团出于掌握自有知识产权和独立发展的考虑,在已成熟引进和消化法国技术和管理的前提下,对各自的设计和工程公司提出了核电项目总承包的合同方式和管理要求。基于上述情况,20xx年至今,中广核岭澳二期、红沿河、宁德、阳江、防城港项目和中核福清、方家山、海南昌江项目都实行了工程总承包模式。商运核电项目从法国引入中国时采用的合同和项目管理模式是分岛分包的方式。并且,引入法国核电技术时中方工程管理人员是业主方角色。这与目前我国项目总承包时中方人员成为承包方的角色定位大相径庭。因此,我国的核电项目建设总承包是在核电工程人员不断的实践和摸索中逐步开展起来。对于核电项目总承包合同管理也是在不断的成长和成熟。总包合同是明确业主和工程公司权力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从合同语言的角度来说是规定了标的物(数量、质量)、履约期限、对价、违约、争议解决的方式。一般来说合同管理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合同形成、合同执行和合同关闭。这种阶段的划分依然适用于核电总包合同。本文主要就核电项目总包合同形成阶段,也就是总包合同签约前的有关问题和管理建议进行阐述。

  一、目前存在于我国核电项目总包合同形成阶段主要的管理问题

  1.合同形成阶段,合同准备和启动项目管理工作的割裂。

  在大多数项目管理教课书中,项目管理工作主要是指从项目合同签署后至完工移交进行的相关管理工作。因此,我们的项目管理者关注的问题和重点往往是合同执行有关的项目管理工作。对合同形成阶段而言,一方面,有些项目管理者认为该阶段不应该启动项目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有些认为应该启动项目管理工作的管理者又不知道和明确应该实施哪些工作。例如在笔者参与的核电项目中,有不少项目管理干部会说:“总包合同还没有签署,怎么启动管理工作。这个阶段应该是你们总包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而对于总包合同管理人员,也会发现一个问题:由于没有项目管理人员启动相关的项目管理工作,总包合同管理人员对项目的工作范围、成本、进度、质量和风险等众多因素和情况又无法都做出专业的判断。在权衡合同条款的利弊,以及进行成本和报价测算时的困难重重。”由于项目管理人员和总包合同管理人员在认识上的这种差异,导致总包合同形成过程缺乏专业的项目管理支持,从而造成合同谈判目标不明确,责任划分不清晰,谈判周期长。同时,完成谈判的总包合同又可能存在规定不清晰,无法全面指导项目实施。

  2.总包合同责任分析不足。

  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是计划经济为主导的经济体制。进入90年代,我国逐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但对于大型核电项目来说,由于核电行业的封闭性,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子仍尤为突出。截至目前,我国拥有核电项目投资资格的集团为中广核、中核和国家电力集团,三个集团又分别拥有各自的工程公司。于是就出现项目的业主是由这三个集团控股的'业主,而作为总承包商的工程公司又是由这三家集团全资或者控股的企业。因此,相当一部分领导认为:“既然项目业主是集团的,工程总包方也是集团的,双方的总承包合同写那么清楚有什么意义?”这样的一些认识,导致大家往往忽视总包合同的重要性。因此,在总包合同形成过程中,对于总包合同范围的描述和责任的划分不清晰。这种情况导致在后续的合同执行中,业主方和承包商对于某些工作由谁负责产生争议,还有出现一些设备的遗漏采购或者重复采购。此外,由于责任划分的不清楚,当项目出现延期和/超支的情况时,这个责任是业主承担还是总包方承,双方往往又会出现争议。这些情况的发生都会对项目实施的进度、费用和质量等情况产生影响。

  3.总包合同的宣讲和商业意识培训的不足。

  在笔者的实践中,总包合同签署后,总包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总包合同的分发和宣讲,以提高项目实施人员对合同和项目的了解。在实际情况中,会出现:分发的合同文本往往停留在领导手中,未做到人人可以阅读和了解总包合同。同时,由于核电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长达5年),以及人员流动的因素。项目执行人员的商业意识逐渐下降,对执行过程出现的变更和索赔事项未能及时的发现。由于分发不到位,宣讲培训的不足,使项目实施人员无法很好的落实总包合同要求,按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最终的项目产品。

  二、总包合同形成阶段问题改善的对策

  1.总包单位提前介入项目和启动项目管理工作。

  总包合同签约前,总承包商通过提前的介入项目,帮助业主进行规划项目,能够更多的了解项目信息,发挥项目咨询的能力,促进项目落地,与业主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后续签署总包合同奠定基础。其次,总承包商介入项目后,根据对业主初步期望和需求的明确,启动前期的项目管理工作。这里所说的前期的项目管理是指对整体项目管理的策划(例如:制定项目的范围、进度、预算和项目执行计划。)这些前期的项目管理工作为总包合同的准备和谈判提供有效的信息和输入。后续总包合同的准备和谈判,又促进了对项目管理的调整。直至业主和总承包商对后续项目如何实施达成一致,也就确定了总包合同的签署。

  2.规范的总包合同责任检查表。

  在近十年的核电建设中,中广核集团完成10台核电机组的商运。通过合同的执行,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良好实践和经验反馈总结并形成规范化的总包合同责任检查表。这种标准检查表有助于总包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策划的情况进行梳理。对发现的重大责任,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和处理,使承担这样责任的风险将低,有助于后续合同准备和合同谈判时设置谈判底线和合同价格。根据笔者的工作实践,总包合同责任检查表大致内容应从:业主因素、分包商因素、内部项目执行因素、进度因素、商务因素等方面作为大的要点,通过进一步分解这些因素来检查可能涉及的责任和风险。

  3.规范的分发和定期的合同宣讲。

  总包合同签署后,进入合同的执行阶段。在这个交接点上,要做好总包合同的分发,保障每一位项目参与人员可以了解到总包合同。通过合同宣讲,将合同的规定和项目执行的规定向每一个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讲解。合同宣讲应该由参与合同谈判的项目经理、总包合同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成本经理、进度经理以及安全质量经理向项目团队全员进行宣讲。对合同的范围、设计的要求、预算、关键路径、变更管理、质量要求以及合同谈判中需要关注的重点等情况进行介绍,使得每个项目的参与者对项目都有全面的了解。后续根据具体下达和分解的工作包、预算和进度完成工作。同时,总包合同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的人力投入计划情况,合理的安排周期性合同宣讲,使项目参与人员对项目的理解紧紧围绕总包合同,围绕业主的需求和公司执行项目的要求。

  三、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步以及核电项目的稳步发展,我国的核电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控制也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当中,为促进总包合同签约前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开展,必须要严格按照上述几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核电工程总承包商在管理方面的竞争力,适应市场的规则,规避风险,早日能够参与国际核电市场竞争。

工作合同 篇3

  我于20xx年11月14日入职,至今不过两个月,在这段时间内,我初步了解了集团构架、办事流程以及工作内容,在新的一年里,我的工作计划如下:

  第一,一切工作围绕合同展开。

  我的工作,是建立在合同上的管理工作,没有合同,合同管理主管之岗位设置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只要涉及到合同事项,就应当经过合同管控这一环节。如何才能管控到每一个合同?这就涉及到与其他部门沟通的问题。任何一份合同必须经过公司盖章方能生效,因此,随时保持与董办、商务部门的畅通联系是我20xx年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负责管控合同的各个坏节。

  所谓合同管理,就是要对合同谈判、合同起草、模板维护、合同评审、用印监督、后续跟踪等负有管理责任。合同谈判、合同起草约占5%的工作量,应经办人的要求并在分析可行性后,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模板维护约占5%的工作量,就是修订集团现有的、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者不符合实际要求的合同,以及拟定可能涉及到的合同模板;合同评审约占60%的工作量,是合同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应当对合同标的、价款、违约、争议解决等重点条款进行审查;用印监督和后续跟踪约占20%的工作量,是合同管理工作的核心部分,将按季度展开工作,除了向董办、商务部门直接调取用印资料和履行情况外,还应对重大合同进行一对一的跟进,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违约情形时,应进行证据保全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第三,减少重复性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合同管理制度和OA评审流程是刚刚建立起来的,目前合同管理制度在逐步完善,OA评审流程也步入正轨,但也出现了重复工作的现象,比如合同评审中法务部和质量部门的评审内容,在评审质量类协议时,部门应该根据自己的专业负责相应的条款,所谓术业有专攻,法务部应该重点评审违约条款、惩罚性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涉及法律知识的条款,质量部门应该重点评审质量管理、质量标准、生产过程控制、保质期等涉及质量问题的条款。而在实践过程中,法务花大量的时间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查,向相关部门提示风险点,这里有两个不妥之处:其一,法务知识有限,有可能根本看不懂除法律之外的专业条款;其二,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查,必然存在重复性工作,工作效率降低。合同全面性审查的好处在于不放过任何一个风险点,但是从制度层面来说,合同管理制度确立了责任制,如果有制度不落实,那么制度就是一个好看的花瓶;从人力资源层面来说,消耗相同的人力成本却不能创造更多的`价值,这不是一个成功企业所愿意看到的。因此,减少工作重复性,提高工作效率是我20xx年的又一个计划。

  第四,重点人员重点培训。

  有一次一个业务拿了一份只有7条约定的涉外合同给我评审,抱怨法务部故意不批准。在他们的意识里,越是模糊的约定越好,殊不知这种意识很危险,在任何一个合同中,只要涉及到我方的权利都必须明确,否则,我方将无法向对方主张权利,货款收不回、知识产权受侵犯、商业秘密得不到保护、信誉损失等等,为了减少部门摩擦,更为了提高非法律人士的法律意识,很有必要针对重点人员进行培训,首次合同条款培训将在第二季度展开,之后将视效果和需求组织其他培训。

  第五,加强专业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从律师助理到法务专员、再到合同管理主管,两年多的时间我担任过三种角色,但是我的理论基础却不能满足岗位的要求,因此,20xx年我要继续做好如下工作:其一,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专业学习,这不仅需要自己主动学习课本知识,还需要向专业人士学习、向领导学习、向身边的人学习;其二,提高各方面综合素质,学习管理、财务、生产等知识,处理好人际关系,以胜任“主管”一职。

  20xx年,将是一个充满挑战的一年,我会再接再厉,马不停蹄地迎接挑战!

工作合同 篇4

  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为保证子女临时合同工招用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用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统一选用标准,保持政策平衡的原则;

  3、明确责任,稳妥推进的原则。

  二、招用对象及条件

  (一)招收对象

  本次招用临时合同工对象为**集团******公司职工(包括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及各种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待业子女大。本次招收子女临时性合同工与******公司20xx年*月*日招收的并已经在**队工作的子女临时性用工性质相同。(但前批已招用人员也要填写**集团设计的《子女临时合同工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字并印附手印,同时要有父母所在的小队级单位、大队级单位负责人的签字盖章。不再重复进行面试和资格审查及体检程序。)

  (二)招收条件

  1、系******公司职工的子女,户口簿中必须明确注明与职工的关系为:儿子、女儿、继子、继女、养子、养女,户口中无法体现的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

  2、取得国家承认的高中(含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

  3、19**年12月31日前出生;

  4、**市城镇常住户口;

  5、无正式就业经历。

  三、招用程序

  (一)面试及资格审查

  1、发布用工通告:

  1)******公司在20xx年*月*日在网上和所属各单位发布用工通告,通告注明此次******公司招收的子女临时性用工分配去向:男性为一线**队,女性为**队双化服务队。若出现个别残疾待业子女,分配去向根据实际情况待定。

  2)对有就业意向的待业子女,发放《子女临时合同工报名登记表》,要求待业子女本人详细如实填写该表。同时要求参加面试及资格审查的待业子女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参加面试和资格审查,待业子女本人未到场参加面试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机会。

  2、公布面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面试及资格审查时间:20xx年*月(*+7)日至20xx年*月(*+8)日上午7:30—11:00,下午1:30—16:30。

  2)面试及资格审查地点:职工培训中心一楼

  3、面试及资格审查部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同纪检、工会、稳定等部门,组织对招用的待业子女进行面试及资格审查。

  4、参加面试及资格审查待业子女需携带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子女临时合同工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必须由本人签字并印附手印,并有小队级单位、大队级单位负责人的签字盖章。

  5、资格审查要求:

  由待业子女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证件、证明,如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领养手续原件等,按照以下要求逐项审查。

  1)根据户口薄确定子女关系及年龄。

  ——职工户口和子女户口未在一起的,无法确定子女关系的,由公安部门出具相关手续,以证明其子女关系,或查阅父母档案并出具查档证明。

  ——领养子女以领养手续或户口记载为准,只要具有领养手续或《户口簿》上注明“养子”、“养女”等字样,即可认定为子女。继子女须携带父母结婚证书等。

  ——20xx年*月*日后办理继子或养子关系的,不在选用范围。

  ——对于户籍不在**市的,正式选用前必须将待业子女户籍迁回**市,迁不回来不予选用。

  2)子女本人是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从企业开除、除名、辞职的及其他在国家机关、公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有过正式就业经历人员,不在选用范围内。

  ——严禁将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纳入范围,本单位将会到局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服务中心下载油田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名册进行核实。

  ——原则上要求子女应无正式就业经历。本单位将通过公示、举报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有疑义的个人进行查实,证据确凿的(如建立了社会保险关系的),不予选用。

  3)学历审查以毕业证为准。

  ——毕业证丢失的须凭学校证明(证明需当地教育局盖章)或学籍档案为依据进行认定。

  ——对于存在虚假问题的毕业证书,本单位应重点审查(但将不采用提供学籍档案的方式认定)。

  ——对于目前正在上学的职工子女(大中专在校生)用高中毕业证书参加选用,本单位将要求其将户口迁回**,而且必须上岗参加劳动。

  6、招用资料处理工作:

  1)审查结束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交还待业子女本人。

  2)复印件资料由集团所属各单位人力资源部统一留存(每人用档案袋封装留存备查)。

  3)《子女临时合同工报名登记表》收齐整理后统一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4)对面试及资格审查合格的待业子女信息录入到《待业子女名册》中,审核无误后上报到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公示

  把面试及资格审查合格的`待业子女名册在******公司网页上以及******公司公示栏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体检

  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1日上午8:00开始,在八百垧铁人医院对面试及资格审查合格且公示后没有问题的待业子女进行健康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用。体检结果不复检。(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符合高中以上学历等条件的残疾子女,纳入招用范围,妥善解决。)

  (四)岗前培训

  1、前期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协调,统一到**油田技术培训中心进行为期45天的军训、安全知识、企业厂规厂法等前期培训。

  2、后期培训:对男性子女工,******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为期45天的安全操作规程、**基础知识、岗位技能等培训。对女性子女工,******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协调到**有关**培训机构进行为期45天的**技能培训。

  (五)签定师徒合同:

  经培训合格的男性子女工,在分配到一线**队后,由**队负责为每一位新录用子女工选定一名德才兼备、技能过硬的优秀工人担任其师傅,并签定《师徒安全、技能帮教合同书》。

  (六)签定临时用工合同。所有经培训合格的人员,都要与******公司签定为期两年的临时用工合同。

  四、组织与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招用子女临时合同工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成立子女临时合同工招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

  主 任:

  成 员:

工作合同 篇5

  进入大学已经快两年了,马上要走向社会,我们都在争取每一分每一秒强大自己,去武装!在选取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时候,我就对这门课程拥有着很大的兴趣,用法律的手段去维护自己以后在工程,招投标,与生活的利益,这是对将来很有帮助的!

  本课程主要学习了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概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索赔共八个项目内容。

  第一项目 建筑市场主要阐述了建筑市场是建筑商品和服务交换关系的总和,招标是市场是商品交换和服务交易的主要场所的概念与性质,介绍了建筑产品与去他商品的区别与工程建设的程序分为哪些阶段。建筑市场主体与客体有的定义,以及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质、作用和基本功能以及其运行的原则、运作的一般程序。

  第二项目 工程招标概述介绍了工程招投标是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的概念,和工程招投标的概念,并对工程招投标的现状与未来的发展进行了一定的描述。对工程招投标进行了分类与特点的分析。还介绍了招投标公正、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4项原则。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描述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当事人和监督管理的情况。

  第三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招标的'组成与内容,工程招标招标段的划分。诠释了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招标工作的保密要求。 第四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施工投标的各个顺序,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报价的技巧。

  第五项目 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主要详细描述了招投标顺序中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的内容。

  第六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介绍了建设施工合同的概念、特征、作用及种类;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应用做了全面的阐述,包括《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复合式合同的内容。

  第七项目 主要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做了详细的阐述。其中包括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概念、承包合同各方的合同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的任务和主要工作。

  第八项目 主要讲述了索赔的概念和索赔在当今市场的方式,以及索赔的流程。

  我认为招投标工作的主要工作流程如下:招投标可大致依次分为招标准备阶段、招投标决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四大阶段。

  其中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为编制招标方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准备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完善招标文件;对于没有资质的业主在编制招标方案前委托招标代理,签订代理合同。

  招投标决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报审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发售文件、图纸和资料组织踏勘现场,组织招标答疑,报审招标答疑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开标、评标文件,召开标前会议,接受投标人投标,最后开标。

  决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评标,定标,中标公示,编制资料汇编并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发放中标通知。

  合同签订阶段主要工作有合同交底与谈判,签订合同,施工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就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不是一般买卖、销售、加工和服务合同,它是庞大的建筑产品,是按照发包人对其功能、规模、标准、工期及中标价格的要约,在指定地点,由承包人承诺并通过承包人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接收工程、竣工后试验与考核等实施阶段逐步完成,发包人按照实施阶段逐步支付合同价款的建筑产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涉及范围广、实施阶段复杂、施工时间长及标准要求高的合同,合同履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才能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对参与主体的资格要求严格,合同签订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实施阶段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成立要件相当复杂。

  具体说来,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达到生效的程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要规定的条件,即合同的主体要件。

  目前来看,我国没有对发包人的资格等作出非常严格的规定,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但必须具有通过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的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的资格。而作为承包人的条件则十分严格。

  第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条件。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可分为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三种情况。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如果构成欺诈,并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合同法定无效的范畴。对于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具备了“重大误解”的条件,则属于《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对于不自由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可分为受欺诈和受胁迫所为的意思表示,则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这两种行为如果损害了国家利益,均构成合同无效的法定原因,否则构成合同可撤销的原因。

  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履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履行的程序

  这一条件是建设工程合同所特有的条件。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到国计民生而且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所以国家对建设行为予以更多的关注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来进行约束和规范。

  第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五、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在关于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采用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表述方法。《民法通则》是用肯定的语气明确规定“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才是有效的民事行为;而《合同法》采用的是否定的语气,

  在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先后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界定: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最高人民法院则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标准再次严格界定为五种情况。对于这样规定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友是这样解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颁规章中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强制性规范就有六十多条,如果违反这些规范都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维护合同稳定性,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破坏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我们认为,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不应当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内容看,可分为两类:一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规范,二是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规范。这两大类分为以下五种情形: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当然,《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也应当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让我认识到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的重要性,也懂得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基本条件,让我认识到很多以前完全不了解的东西,为以后得生活,工作打下了坚固的基础!

工作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编码: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有关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期满后,甲乙双方经重新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乙方为甲方的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的需要,在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三、劳动报酬。乙方实行效益工资制,多劳多得,所得报酬从其从事法律服务收费中按照50%的比例执行。

  领取办法:实行按件计酬制,即乙方在甲方处登记案件时,只缴纳案件代理费的50%,同时签署50%的工资表册。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一)、取得规定的报酬;

  (二)、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三)、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四)、遵守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条例》,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五)、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六)、仅由甲方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不得私自收案收费。案件卷宗及时归档。

  (七)、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五、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甲方有权提高乙方的返酬比例;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违法、违纪或者其他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业务收入在2.5万——3万之间,其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本条中的约定事项的法律后果甲乙双方均已经知晓,无重大误解和显示公平,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均不得反悔。

  七、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情节严重的;

  2、乙方连续两年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

  3、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损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迁往异地或者到异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加以修改、补充。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司法局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工作合同 篇7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重要载体。将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工作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同时部署、同时督导、同时考核。今年共签订规范性区域集体合同14份、行业集体合同2份、企业集体合同34份。覆盖企业 698 家,占所有企业的 98%,覆盖职工26525人,占职工总数的 98%。全县已基本形成了企业单独协商为主、区域性协商为辅、行业性协商为补充的集体协商工作良好发展态势。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依法规范,确立工资集体协商新机制

  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和三方协商会议这个平台作用,以劳动价值理论为指导,遵循市场规律,依法进行规范,通过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逐步理顺分配机制。在推行过程中,主要抓了三个到位。

  1、深入调研,思想认识上到位。

  我们从抓思想认识入手,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方针,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提前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及时召开由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党政工领导、企业负责人、企业工会主席、职工代表参加的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意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沟通。

  2、加强领导,组织保障上到位

  一是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县总工会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县深化集体谈判制度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了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和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问题;三是不断加强与劳动保障及商会、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四是以党工共建活动为契机,在加强新建企业建会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工资集体合同工作。充分利用工会联合会、商会和企业工会的组织优势,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工作重点,在推进工资集体合同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紧密合作、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3、依法规范,工作指导上到位

  为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我们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和《河南省工资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县关于进一步深化工资集体谈判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供企业参考使用的《工资集体合同书》、《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工资集体协商应约书》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程序》,并通过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会和组织企业有关人员赴外地学习先进地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等方式,指导和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二)联系实际,拓展形式,努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强,面对的工作对象大多是非公企业,企业多、小、散、杂,尤其是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还很不理解,广大职工对工资分配又非常敏感,稍有不慎,不仅会影响投资环境,而且容易引发不稳定的因素。为此,我们按照区域谈调整原则、行业谈调整标准、企业谈调整幅度的工作思路,从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效益的不同,进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一是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在工资谈判过程中,我们重点对工资分配制度(支付制度、基本制度、保障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标准、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工作时间等内容进行指导。

  二是明确主体,二次覆盖。针对中、小企业多,工资支付矛盾突出、小企业自身不具备开展集体协商工资的条件,我们尝试通过二级要约协商、二次要约协商的办法,规范企业工

  资分配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首先由各乡(镇)、集聚区工会联合会向同级商会提出要约,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区内所有企业。然后,各企业工会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向企业行政提出要约,通过平等协商再签订更符合行业特色和企业实际的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或企业专项集体合同,实现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双覆盖。 三是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我们根据企业的分布特点,选择了不同规模和不同行业的企业先行试点。按照公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认真抓好工资集体协商的每一个环节。在试点企业签订协议后,认真总结试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并在所有企业加以推广借鉴。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有力的推动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加强监督,注重履约,彰显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双向维护性

  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了一种新的工资分配机制,但是,任何一种好的机制,关键要看它的实施效果,如果流于形式,没有监督管理,工资集体合同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在巩固协商成果、加强监督检查、注重协议履约方面采取了六项工作措施:一是将工资集体合同工作纳入人大和政协视察的重要内容;二是成立县、集聚区和企业三级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定期召开集体协商工作三方协商会议,针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交流,协调解决;四是通过组织职工代表巡视和厂务公开等形式,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五是将工资集体协商列入企业及企业负责人评先评优的前提条件,并纳入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六是做好职工满意度测评,征求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过程和形式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企业和职工双方行使和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保证了协议的落实,维护了协议的严肃性。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县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还存在片面性; 二是工会干部和协商代表综合素质还不适应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乡镇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缓慢,这项工作全面推进难度很大;三是部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程序不规范,实效性不强,还没有形成制度化;四是企业一部分职工不愿参与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选他当协商代表,不敢当,害怕老板抄鱿鱼。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下大力气,以扎实的工作和创新的思路予以解决。

工作合同 篇8

  按照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还辞退劳动者的话,同样也不能免除其责任。那么劳动者要是工作一年了没签劳动合同,反而被单位辞退,此时该怎么办?请阅读下文了解详情。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建议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单位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此时需要从用工的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者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视为他们之间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是单位违法解除你的话,你还可以要求单位对你进行额外的赔偿。必要时, 你也可以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处理相关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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