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

时间:2023-06-03 19:03:53 合同 我要投稿

分包合同三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分包合同三篇

分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中不锈钢栏杆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组团二标段 2、工程地点:航开路十字西北角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工程材料:所有施工材料由乙方提供(包括不锈钢栏杆扶手制作与安装过程中所需的所有材料)。 2、施工机械、器具、工具:甲方提供施工电梯并配备司机,除此之外,施工中使用的其他所有机械、器具、工具均由乙方提供(电焊机、氮弧焊机、焊条、焊丝、抛光机、抛光片、抛光蜡、电锤、切割机、角磨机、手提电钻、刨子、中小木锯、锤子、斧头、钢锉、螺丝刀、方尺等)。 3、施工用水、用电: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4、安全帽由乙方自理,乙方需为其员工购买保险,甲方不为乙方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xxxxxxxx组团二标段(3#、4#、7#、8#住宅楼、9#商用楼、2#地下车库)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纪要、洽商等文件中包含的所有不锈钢栏杆扶手制作与安装分项工程施工。 第四条 工期

  1、开工日期:年日 2、竣工日期:年日 第五条 承包合同价款及工程量计算方法

  1

  2、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叁仟叁佰壹拾元整。

  说明:(1)以上价款中包括施工全过程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施工期间各种市场风险、国家

  政策性调整风险,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单价。

  (2)合同外零星用工,不分技工普工均按 元/工日计算。

  3、工程量的计算:以实际完成的栏杆扶手工程量计算。

  第六条 技术质量要求、质量管理

  1、严格按照设计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质量

  达到“合格”标准。

  2、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

  翘曲及损坏。

  4、材质要求:室外栏杆扶手全部采用304材质不锈钢管;室内栏杆扶手全部采用201材质不锈钢管。

  5、壁厚要求:管径大于等于38mm,壁厚不得小于1.0mm;管径小于38mm,壁厚不得小于0.8mm。

  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全面系统审核施工图纸,对图纸的错误、不详或疑问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

  否则,由此引起的漏项或施工中返工损失、工期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7、护栏进场后,将分批次抽取1-2%的样本做破坏性检查,如发现达不到质量要求,则视为本批进

  场成品或半成品不合格,承包人除返工外,每次招标人可以处以不低于1万元的罚款,此费用招标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且无需经分包人确认。

  8、对焊接点的要求:管子与管子(弯头)对接,接缝必须满焊且平整,不得出现错台现象;管子

  与管子交叉或丁字型连接,焊点不得少于4点;管子与圆球相接,沿管子一周焊点不得少于10点。焊接部位必须打磨并抛光。

  9、护栏安装前完成对材料质量的检查验收,确保材质符合要求。安装过程中,按工序对固定铁脚

  进行隐蔽验收。护栏安装完毕,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护栏工程检查验收。根据护栏安装质量要求、评定标准,结合隐蔽验收记录,对护栏质量等级进行评定。所有验收必须是监理、总包方全部验收认定合格后方能确认质量合格。

  10、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单位发现质量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验收,如已施工的, 2

  必须无条件重新返工,期间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11、乙方必须实行样板先行的制度,在施工前做样板间,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全面施工。

  第七条 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合协调管理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进度协调。并承担自身施工安

  全的全部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材料堆放场、施工操作现场必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乙方需为其员工购买保险。

  4、甲方不为乙方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5、施工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的火灾由乙方全部负责。

  6、施工中产生的'废料、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并运至指定的堆放位置。

  第八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负责协调与业主、监理公司和设计单位的工作关系,以及与地方的公共关系、帮助协调施

  工中造成的扰民、噪声、环保问题;

  (2)向乙方下达施工计划;

  (3)对乙方的工程进度,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解决技术问题,并对质量安全工

  作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作为施工依据;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6)不得有意损坏乙方材料;

  (7)甲方不提供乙方现场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允许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留宿。

  2、乙方责任及义务: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本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及安全要求,服从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设计图纸、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3)专业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严格要求工人按照建

  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做好自身安全工作;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

  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工人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允许工人打架骂人,做到工完场清;

  (6)做好质量自检工作,树立质量、安全工作第一的思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7)如遇合同承包范围外的零星工程及零星用工,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

  (8)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

  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3

  (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

  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接受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0)乙方应派驻工地负责人(全权代表) ,联系方式 ,该负责人不

  得随意离开工地,若有事1天以上(含一天)请假,须得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准允离开,否则视为违约按2000元/天处罚。

  第九条 工程质量验收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所承包分项工程应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分项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位,乙方自行返工处理,至达到合格为止,其人工费自负,损失材料照价赔偿,并接受项目部的处罚。

  3、如乙方无法保证本工程的技术、质量、工期进度,未按程序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质量隐患及各种合理建议。

  第十条 结算和付款方式:

  1、按月计量,每月1日到5日为上月所完成合格工程量的计量工作日,计量审核完毕30日内支付该批工程款的70%,依次类推。分包项目全部完成、乙方人员撤出、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95%。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保修期为一年),无质量问题,在一月内把剩余款项全部付清。

  2、乙方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时,必须每月报工人工资发放表,由甲方财务统一发放民工工资,发放完民工工资后剩余款项转入乙方指定账户。(过程施工的变更签证及零星用工不计入月计量款中,完工后并入完工总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转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双倍赔偿。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总费用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影响其它工种施工每影响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总费用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逐日累加。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停工、怠工,如发生此现象甲方有权拒付后期工程款。

  第十二条 其他

  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将相应人员配置、施工保障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查,并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场。

  2、因停水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工地短期停工造成的窝工乙方自行调节,不计取任何费用。

  3、若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不及时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外协施工,费用以外协合同 4

  价款从乙方主体劳务扣除。

  4、乙方因拖欠工人工资引起的闹事、停工影响到工程进度、项目部信誉时,甲方有权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5、项目部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管理办法和细则是该合同的组成部分。

  6、施工过程中,甲方、监理、及业主认为乙方队伍从质量、进度、农民工管理等各个方面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更换劳务队伍,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从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起,一周内必须从工地撤出,结算按完成成品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不合格产品要扣除质量问题处理费用。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向“xxxxxx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2

  委托单位: (甲方)

  承担单位: (乙方)

  分包项目:燃料元素分析

  经甲方对乙方的现场考核及检验能力验证,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的分包实验室,上述项目正式委托乙方检验。合同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需遵守执行。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乙方检验设备、检验条件及检验人员的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按标准规定抽样和送样,并按标准规定收取检验费用;

  3、对委托检验项目按规定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提供有关的技术标准和相关的.技术资料;

  5、收存乙方所检项目的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编制检验报告;

  6、按双方商定的原则向乙方结算检验费用。

  二、乙方职责

  1、分包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要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按甲方要求对检验设备进行使用、维护、保养工作。

  2、检验环境及条件应符合检验要求;

  3、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要求。不得泄露检验数据,检验人员不受行政领导干预;

  4、收到样品后按规定日期出具检验报告,连同原始记录交甲方;

  5、对测试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三、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发现用户对乙方检验提出意见,经甲方确认是检验问题,乙方仍不改正,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二0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3

  工 程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程 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程 承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作业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省建设厅制

  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承包人或专业工程分包人):

  施工作业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

  下简称为“发包人”)与 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或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作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施工作业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证书有效期:

  2 施工作业分包范围及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作业内容:

  3 施工作业期限

  开始施工作业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施工作业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作业天

  数为: 天。

  4 施工作业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施工承包合同(或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

  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施工作业分包必须达到

  质量评定 等级。

  5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6 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相关约定外,本合同另有以下标准规范适用:

  (1) (2) 7 施工承包合同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有关合同价款细节除外),供施工作业分包人查阅。当施工作业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一份施工承包合同及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有关合同价款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施工作业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施工承包合同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

  合同价款细节除外)。

  8 图纸

  工程承包人应在开始施工作业的 天前,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施工作业有关的标准图 套。

  9 项目经理及施工作业负责人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称:。

  9.2施工作业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作业负责人为 ,职称:。

  10 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施工作业分包人的施工作业前期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施工作业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的施工作业条件和场地,具备施工作业条件和场地的交付要求为: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施工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施工作业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

  (5)在 年 月 日前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Z,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6)在 年 月 日前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设备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验检测的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办理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负责办理竣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施工作业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供应施工作业所需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设备机具、周转材料、安全设施应保证施工作业需要;

  10.7 工程承包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应负责按规定在工地设立农民工学校,解决在工地培训农民工的'场地、设施、师资;

  10.8 负责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提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和环境,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劳动保护、卫生健康标准的生产生活条件;

  10.9 按本合同约定,向施工作业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10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施工作业关系。

  11 施工作业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施工作业分包范围内的施工作业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的熟练工人进场施工作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的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作业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应提交阶段施工作业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作业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作业计划相应的施工作业人员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标准规范、规程、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作业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施工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11.4 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班前安全生产活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1.5 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人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施工作业质量整改、返工、工期拖延、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6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对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随时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7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保管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8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服从工程承包人、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配合工程承包人进行施工作业质量验收;

  11.9 协助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做好工程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施工作业分包人责任发生的损坏,施工作业分包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罚款;

  11.10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施工作业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11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施工作业分包人应对其施工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施工作业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包括专项工程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其施工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

  11.12 施工作业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施工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12 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施工作业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作业,接受安全生产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杜绝违章作业,消除违章作业所导致的事故隐患。由于施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施工作业分包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及因此而发生的各类保险赔偿以外的费用。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施工作业分包人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生产教育,对施工作业班组开展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作业前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出书面记录;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施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因工程承包人违章指挥、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保护和保证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 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

  13.1 工程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Z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13.2 施工作业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毗邻建(构)筑物或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放射毒害性环境等部位施工作业以及实施爆破作业、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作业时,施工作业前应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工程承包人应提供防护和保证措施并承担费用,指派专人负责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