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3-08-13 17:15:17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劳动合同汇编[14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劳动合同汇编[14篇]

  关于劳动合同 篇1

  劳 动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用人单位名称: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

  名称: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

  住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甲方相关制度和乙方岗位特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期望双方保持良好的长期聘用关系。

  第一章 合同期限

  1、试用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限: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点,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范围内。

  2、乙方工作内容界定以岗位职责说明书和甲方布置的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要求为准。

  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小时。

  2、乙方应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甲方不鼓励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甲方对于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女员工生育假、带薪休假等休假应按照劳动法要求执行。甲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安排乙方婚丧假期、女员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计划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带薪年假、婚假等应提前至少30天申请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亲属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预见性的情况可临时申请临时安排。

  第四章 劳动报酬

  1、双方根据甲方《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确定乙方岗位工资。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试用期工资为______元/月,约定工资为_______元/月(其中基本工资_______元,其他为岗位工资_____元)。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2、乙方应发工资扣除个人应付费用后在次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遇不可抗力导致延迟发放须提前1个工作日说明。

  第五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有关费用,乙方应缴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可根据乙方服务时间、岗位特点酌情核发年功津贴、职务津贴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3、甲方将根据社会经济增长水平和自身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整体薪酬水平、完善员工福利制度。

  第六章 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件

  1、乙方在工作期间或利用甲方资源所取得的技术开发成果、创新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2、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专用技术、技术诀窍、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和经营信息(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属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乙方须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不得用于个人谋利或者帮组他人谋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和技术价值10倍的赔偿金。

  3、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3年内,不得在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投资、兼职,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活动。如乙方所从事岗位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时,乙方同意签订。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2严重违反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乙方拒不改正的;

  3.5违反劳动纪律,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

  3.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根据乙方为甲方服务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4.1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

  4.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4.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本协议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4.4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并将理由通知工会后解除劳动合同:

  5.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3条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6.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6.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6.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6.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7.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7.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7.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费的;

  7.4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7.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8.1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者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未满3年的;

  8.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要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而任务未结束的。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1、在下列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1.1劳动合同期满的;

  1.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1.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1.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章 经济赔偿及违约金

  1、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依法裁员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24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超过半年者按1年计算,工作不满半年者补偿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同时对于签订敬业协议的乙方,甲方除上述经济补偿外,另需补偿乙方敬业工资。

  3、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为乙方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的,乙方应为甲方服务5年。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及违约金。服务期为履行部分每满一年,乙方向甲方支付20%的培训费用作为违约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九章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害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保留对乙方的民事诉讼权利。

  2、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安排人员接替。

  第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和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依法经双方签字或盖章订立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

  2、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或相关约束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劳动者)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税率包括哪些方面,应该怎么计算

  房屋租赁相应的租赁主体具体应该缴纳哪些税费、具体税费应该怎么计算、相应税率是什么?本文就相关租赁的缴纳税费问题作相应分析。希望对您有帮助。

  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xx〕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首先,税费缴纳理论上,税金应该由出租方缴纳。

  其次,举例:以月租5000元为例计算各税额?

  个人出租计算: (1)营业税=5000*3%/2=75元 (2)城建税=75*7%=5.25元 (3)教育费附加=75*3%=2.25元 (4)房产税=5000*4%=200元

  单位出租计算: (1)营业税=5000*5%=250元 (2)城建税=250*7%=17.5元 (3)教育费附加=250*3%=7.5元 (4)房产税=5000*12%=600元

  再次,房屋租赁税费概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房租收入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帮助您了解关于房屋租赁税率包括哪些方面,应该怎么计算的法律知识,欢迎浏览。

  最新城市房产赠与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在实践中,存在赠与房产的现象。那么,房产赠与合同的范本格式是什么?赠与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房产赠与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下面365小编为您提供赠与房产合同的范本。

  关于劳动合同 篇2

  新的《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然而,就是这样一部以专门保护劳动者合法利益为宗旨的特色法律,如今还未正式颁布,却先让那些曾经为了企业发展挥洒下辛勤汗水的员工们流下了辛酸眼泪。且看下面12月15日当天同时出现的两则报道。

  一则是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北京片区为了应对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要求80多名员工以“个人原因”辞职。员工们同时被告知,大多数人可以在元旦前拿到新合同。

  另一则是中石化河南分公司决定花费735万元,将旗下郑州石油总公司144名员工全部转为“劳务工”。此举被当事员工认为企业单方面解除与员工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避新劳法。

  看了这两则报道,联想到之前发生的“华为公司要求7000多名员工集体大辞职”和“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对总数超过1200名的中国员工突击裁员”事件,笔者如梗在喉,不禁要问,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劳动者?

  或许,真的是事发突然。但是,偶然之中是有必然的。纵观上述几个大企业的擅自裁员行径,不难发现一个惊人的共同点,那就是为了应对和规避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毋庸置疑,因为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触犯了这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他们锋芒毕露的背后,必然是受到了自身利益驱使的。

  但是,恶劣事件发生后,国家政府部门为什么没有声音?这么一部重要法律的'颁布,早就嚷嚷到现在,而且施行时间也都公布,公众却见不到相关部门制定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控制措施?

  就即便之前忽略了这个问题,但“华为洗牌”和“沃尔玛裁员”等事情发生后,政府职能部门应该有所警觉呀?然遗憾的是公众依旧看不见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控制措施和应急方案。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事情发生在企业和员工之间,但这种绝对不对称,完全有失公允的博弈,实质上拷问的却是政府职能部门。政府是国家法律的制定者,同时也是实施者。

  但我们不光只为了制定和实施,更重要的是要搞好法律出台后的政策和制度保障。因此,政府职能部门不能只要求企业在法律之外应该承担某种义务和责任,而是应当充分利用法律出台的机会。

  依靠多种手段和制定多种措施,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地搞好法律宣传和政策释疑,明令企业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告诉员工什么权利该享什么权利不该享。

  尤其当劳动者遇上法律疑惑和权益纠纷时,应当让他们在第一时间知道什么部门该找,什么权利该维护,尽量避免在维权路上兜圈子,绕弯子,跑冤枉路,受冤枉气。

  诚然,对于目前出现的一些企业无端裁员和规避法律的问题,相关部门不能再只停留于口头指责上了。我们应当主动介入,制止类似行为的继续发生,也保证国家法律的顺利施行才是理性选择和明智之举。

  要知道,那些为了企业发展曾经付出辛勤汗水的劳动者,受到了利益化企业集团的驱逐和歧视,本身心里就不好受,如果我们再行动迟缓一点,再让那些不怀好意的人再在员工伤口上撒把盐,那就更不好向公众交待了!何况,国家出台法律的初衷,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正当利益的。

  而今,企业让流了汗的劳动者又流了泪,难道我们就屈从于这样而坐视不管?

  关于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 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甲方

  乙方

  关于劳动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使甲乙双方权益均得到有效保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补充条款。该条款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个别条款失效而失效。

  一、薪酬

  甲方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管理制度标准发放乙方薪酬。公司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含保密费)、职务工资、绩效工资、技能工资、加班工资等构成。职务工资以公司所聘用岗位对应工资进行发放,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发放,技能工资为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能上岗证书并被聘用到相关岗位后进行发放,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进行核算发放。

  对领取技能工资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能上岗证书,若由甲方统一办理的,其原件必须保存在公司行政企管部;若乙方自行办理的,其原件自行保存并在公司留存复印件。

  二、保密条款

  1、在岗期间,无论乙方从何种途径了解或掌握甲方的经营管理、内部决策、决议、财务资料,工程资料、业务资料及各项经济合同等信息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在甲方支付的基本工资中,含保密费用。

  2、乙方必须严格遵循公司保密制度,谨守职业道德,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收的不收。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终止后24个月内,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对外披露。

  4、如因失、泄企业机密给甲方或利益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指一万元及以上)及严重损害企业信誉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且甲方不用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三、岗位异动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及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四、特别告知事项

  (一)如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对乙方予以辞退,并无需对乙方进行任何经济补偿。触犯国家法律的,还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或徇私舞弊,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损害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直接责任者

  3、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程中拖延懈怠和推诿塞责,造成严重后果者

  4、因管理不善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责任,造成所辖资产流失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者

  5、责任意识淡薄,致使引发重大责任事故,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损害或造成严重影响者;

  6、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事故或重要情况、重要数据,造成严重后果者;

  7、严重违反公司体系、制度和流程规定,盲目决策和指挥,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者;

  8、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指使他人弄虚作假,谋求个人利益,骗取荣誉或进行违法违纪活动者;

  9、商务活动中损害公司形象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鉴,擅用公司名义或涂改伪造单据、证明者;

  11、财务人员配合他人虚报有关票据或做帐弄虚作假者;

  1 / 2

  12、非法窃取、出卖、利用公司商业秘密,违反上述保密条款者;

  13、不服从正常的.岗位调整或上级的指挥调遣,无故拖延、中止或拒绝工作者;

  14、未经允许,罢工、集会、派发、张贴煽动性刊物、标语者;

  15、直属上级对下属人员明知严重失职、徇私舞弊,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16、辱骂、欧打、侮辱或威胁同事、领导,扰乱工作秩序者;

  17、盗窃、损毁、破坏公司或私人财物者;

  18、每月连续旷工两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及以上的,年度内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五次及以上,年累计超过三十次及以上者;

  1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20、未经许可兼职者;

  21、个人信息登记、人事合同填写谎报、瞒报者;

  22、上班时间喝酒、赌博者

  23、甲方认为其他应给予辞退的项目。

  上述条款中的严重损失,具体金额均为一万元及以上。

  (二)合同到期后,在甲方保持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乙方不再签署劳动合同者,或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主动离职的,甲方将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者;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四)对于合同中需要变更的事项,甲乙双方均需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如因一方发生诸如地址、联系方式等变更的,应立即用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如因未及时告知而导致相关资料或信息无法送达,其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甲方对涉及乙方权益的相关文件或决议,除有乙方本人亲自签收外,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报纸公告或紧急联系人代为签收等其他方式进行送达,其效力等同于乙方本人签收。如因乙方发生上述信息变更而未告知甲方,导致甲方所做的相关规定及决议等无法及时送达的,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不能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对抗甲方的正常决定。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相关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后,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关于劳动合同 篇5

  公司不签收辞职申请单我们可以这样做:

  1、可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辞职申请,并且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的文件名称为“辞职申请书”,同时保留盖有邮戳的快递单据。

  2、书面通知后超过30日,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仍可离职。原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

  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

  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用人单位还需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应得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关于劳动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上海市颁布地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本着合法、公平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协议内容如下:

  因乙方提供个人虚假聘用信息和不实的工作经历,导致甲方错误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位,负责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相关业务推广。由于乙方不实的工作经历和实际工作能力严重欠缺,导致本公司在其任职期间内,经营状况严重下滑,给本公司正常运营造成严重影响,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免除乙方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并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在本协达成后,办理业务移交和其他相关的离职手续,移交完成后,本公司负责对其本月工资进行结算和发放。同时公司保留相关权利追及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关于劳动合同 篇7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为本单位职工。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生产(工作)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资、奖金、津贴制度,确定乙方劳动报酬形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经协商拟支付乙方:_________。并根据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以及本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和物价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劳动报酬,改善乙方的生活。

  四、: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产生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双方认为需要订明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拥有以下基本权利:

  1.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和适当调整乙方生产(工作)任务;

  2.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乙方行为规范,并监督其实施;

  3.对违反本单位规章的乙方依法给予处罚;

  4.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拥有以下基本权利: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参加甲方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

  2.在国家规定的安全和卫生标准条件下从事劳动,用人单位恶劣,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标准的,乙方可以拒绝履行本合同;

  3.按照个人的能力以及劳动的数量、质量领取劳动报酬;

  4.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参加党、团、工会组织以及参军等;

  5.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等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集体劳动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工3.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规定的社会保险;

  4.对乙方以礼相待,不得采取有损其人格尊严的行为;

  5.应将本单位所制定的各种劳动行为规范,于乙方上岗前以书面形式发给;

  6.支持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正常活动;

  7.在、解除时,应提供给乙方一份证明书。

  (四)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自觉地进行工作,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和保守本单位生产(工作)或业务秘密;

  3.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和安全规程进行生产(工作);

  4.爱护设备和工具,并对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与保养。

  七、甲方在合同期间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包括养老、工伤、医疗、疾病、生育、失业等)。

  八、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和女工孕期、产假、哺乳期等,以及疾病、伤亡等有关保险。

  九、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解除合同的,双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甲乙双方情况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乙方被劳教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通过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调解,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当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关于劳动合同 篇8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需要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签了,就要对劳动者长期、终身负责,如果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毫无办法;有的劳动者也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终身***在企业中,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关于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以上观点主要来自最新的《劳动合同法》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分两种情况:

  一、针对新员工签订合同的情况,只要你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实务中主要是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针对老员工续签合同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即劳动者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且补偿的情形)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关于劳动合同 篇9

  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工作上遇到这种情况,单位叫我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上的内容和期限都没注明,他们说这是他们填的,劳动合同怎么办。只要签个名,把身份证复印件给他们就行了。我不肯签,现在他们叫我写保证书。他们要我写:“因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一切后果自负."我应该怎么做? 如要写保证书要怎么写?

  100% 这个保证书千万不要写,写了的话,由于是你自己不愿订劳动合同,不仅很多权利将丧失.而且以后发生劳动纠纷,你会很吃亏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本报讯 人事经理在单位里是专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等人事管理工作的,可是在一家跨国家具公司,公司所有员工都签了劳动合同,唯独人事经理晓宏(化名)没有签。当公司提出与晓宏解除劳动合同时,晓宏却以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索赔近百万元。近日,黄浦区法院驳回了晓宏的诉讼请求。

  原告:公司故意拖延不签劳动合同

  20xx年2月,晓宏通过猎头进入一家跨国家具公司担任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雇佣期限至20xx年2月。根据协议约定,晓宏的劳动报酬为税前年薪人民币45万元,公司每年分12个月平均支付。

  此后,晓宏就开始在上海负责这家跨国公司在华的人力资源工作,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怎么办》。到了20xx年7月,休完产假本该回单位上班的晓宏却收到了公司发给她的电子邮件,被告知单位已单方面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关系。对此,晓宏并不认可,她始终认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没有解除。

  在与公司多次交涉后,晓宏将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近100万元的索赔要求。晓宏称,自己曾向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并向总部请示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拖延至今没有签,而仅仅是通过口头和电子邮件的形式约定劳动报酬的事宜。因此,公司应该支付自20xx年2月至实际签订劳动合同日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

  被告:规范员工劳动合同是原告的职责

  庭审中,家具公司称解除与晓宏的劳动关系是因为其在哺乳期结束后反复提交病假,公司认为病假是虚假的,故解除了劳动关系。公司还表示双方之间有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晓宏是在以担任人事总监的便利向公司索取巨额赔偿。

  家具公司称,晓宏应聘时由于当时公司的营业执照尚未取得,所以晓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与英国公司总部的全球人事总监签订了一份《雇佣协议》,协议中,双方对劳动关系的具体权利义务均有明确约定,且此后有关约定均已得到全面、忠实的'实际履行,因此这份协议应当视为正式的劳动合同。

  公司认为,高薪聘请晓宏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符合法律规定,提高人事管理水平,规范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交给晓宏,晓宏也曾在年度考评时汇报称已完成任务,因此公司有理由相信包括晓宏在内的所有员工均已签署劳动合同。

  我1992年12月份经考试被招聘进某单位,以前年年签合同只签到20xx年,之后再未给签,直到现在,我们已干了18年的临时工,单位社保未给我们办,工资很低,也不给我们涨,领导视而不见,我们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这种单位你也呆得下去?等你以后退休了,你该怎么办,做人要脸皮厚点,身板要硬点,如果你现在不跟他们去追究,他们就会理都不想理!就像现在当官的一样,如果记者去揭一下内幕,他们就会重视一下,如果没人去闹的话,永远都会是一个烂摊子!你现在不跟领导去闹的话,那你以后怎么办?这个社会有些时候就是欺软怕硬,如果你永远这样软着,只有被欺负的份,不给他们来点硬得你就永远都会不被重视!

  关于劳动合同 篇10

  主持人:“直通民生,为民解忧”。各位网友大家好!您现在收看的是由中国网——法治中国频道特别推出的《法律在线》栏目,我是冯洋。从7月5号起,未来两周每周五下午两点《法律在线》将为您推出毕业季特辑,我们将邀请知名律师一起来聊一聊关于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租房子以及毕业旅游等问题,那么,今天是毕业季的第一期,我们邀请到了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刘璐律师来聊一聊关于毕业生找工作时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刘律师,您好!

  刘律师:您好!

  主持人:那么我们大学毕业生啊,可能是第一次找工作,然后生活阅历也比较少。那么我们在签订这个就业的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应该看哪些条款呢?

  刘律师:大学生刚迈向社会呢,第一项任务呢,就是找工作。找工作,接下来就面临着签订劳动合同。可能这也是他这个人生正式签订的第一份合同。

  主持人:对。

  刘律师:所以说呢,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呢,要求大学生,首先要重视这个合同。

  主持人:他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刘律师:首先呢,我们就是说一定要跟这个用人单位呢,签订书面这个劳动合同。在这个基础上呢,然后对这个劳动合同的内容,要进行全面把握,特别是一些必备的条款。

  主持人:比如说呢,哪些比较重要的?

  刘律师:比方说,关于这个劳动工作地点啦、工作内容,或者是关于一些试用期的规定。

  主持人:对,要写明确了,这试用期应该是多长。

  刘律师:对,还有一些关于公司内部的纪律上的要求和一些薪酬上的一些规定,福利上的一些规定,这些都要认真掌握,才能够使自己的将来在职场中,能够适应这个工作环境。

  主持人:那这个试用期一般要多长呢?

  刘律师:这个试用期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在工作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情况下呢,他的试用期是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果他的工作,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情况下呢,他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如果他是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呢,这个试用期是不超过六个月。

  主持人:也就是说如果是短期的合同,一年以内的试用期最长就是一个月,是吗?现在有很多地方都是两个月或者是三个月,但它并没说我之后会跟你签几年的合同,那这样其实是不合理的。

  刘律师:对。这个在《劳动合同法》里也是有相应的规定,就是仅规定这个劳动合同试用期这样的仅规定试用期这样的劳动合同,它本身这个试用期是无效的。规定的试用期期间本身它就是一个劳动合同的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比方说,签订了一个三个月试用期合同,那就等于这个劳动合同期限就是三个月,没有试用期,等于签订一个三个月期间的劳动合同。

  主持人:那如果这个单位说试用期是三个月,那么三个月之后转正的话,是不是说一定要是工作在满三年以上或者两年以上这样的呢?

  刘律师:首先,我刚才说如果是只签订这个试用期这样的合同呢,这个试用期是无效的。那刚才,我想问一下您现在说的这个试用期,它是放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间呢,就是整个劳动合同里面规定的试用期呢,还是跟劳动合同和试用期分开的这个合同呢?

  主持人:他有的会直接先说我先试用你两个月或者三个月,然后之后再说,这种情况呢,这种情况应该是不算这种合同的,是吧?

  刘律师:对。如果他只是说的话,只是口头说的话,又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他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

  主持人:这样的话,这个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是吗?

  刘律师:试用期本身无效,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因为他给他提供劳动过程中呢,他要领工资的,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但他并没有签订这个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的话,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的规定呢,他这个用人单位呢,应该双倍支付这个就业大学生的工资。因为没有签订这个书面劳动合同,这个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一个惩罚吧。

  主持人:那我们总结一下就是,如果这个工作时长在一年以内,那么这个试用期是一个月以内,是这样吧?

  刘律师:对。

  主持人:然后如果是一年到三年的工作时长的话,就是两个月以内,是这样吗?

  刘律师:不超过两个月。

  主持人:不超过两个月,如果是三年以上的话,就是不超过六个月,这个试用期。

  刘律师:对。

  主持人:如果一旦这个试用期延长了,还没有去转正的话,怎么办呢?

  刘律师:首先,试用期延长这个,纠正一下,就是试用期不存在延长这个问题。因为一个劳动者呢在一个用人单位只能有一次这个试用期。所以说,原来约定的试用期期满之后呢,如果他符合这个录用条件呢,这个用人单位呢,就应该转正。

  主持人:如果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就辞退。

  刘律师:可以辞退。

  主持人:就不存在这个延长试用期和第二次试用期,这是不合法的。

  刘律师:不存在第二次试用期的问题。

  主持人:好,还有一个就是用人单位会替这个员工上缴保险,这个保险一般来讲是五险一金是吧?

  刘律师:对,对。

  主持人:分别是这个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还有一些什么保险?

  刘律师:还有这个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主持人: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然后一金是公积金。

  刘律师:对,首先,公积金这块,不应该算在社保系统,社保的话就是五险,公积金是另外一个情形。

  主持人:那应该是上缴最基本的要上缴五险,是吗?

  刘律师:对,就从社会保险这个角度来说,我们现在是有五险,就是刚才我们谈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这个工伤保险。

  主持人:这五险都应该交的,但是现在有一些小单位啊,它可能只会给你交三险或者是,甚至有的地方不交保险。这种情况合理吗?

  刘律师:这明显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因为按照《中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有义务有责任去为这个职工来上社会保险。

  主持人:按照法律规定单位是必须得给交的,是吗?

  刘律师:对,而且这个社会保险是指这个五险的,所以只上三险是不合理的。

  主持人:好,那么如果这个公司要辞退这个员工,公司主动的去辞退员工,这个时候公司会不会给员工一些补偿?

  刘律师:公司主动辞退员工,这个应该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这个员工他严重违反这个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或者是受到刑事处分,或者是有渎职的行为。

  主持人:就原因在个人。

  刘律师:对,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或者他这个因为有隐瞒行为造成了这个劳动合同本身是失效。这种情况下呢,公司有权辞退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呢,公司,不限于公司了,用人单位它,没有义务去给这个员工经济补偿金。

  主持人:但如果是公司的原因呢?单位的原因,比如说单位倒闭了?

  刘律师:除了刚才我说的那几种情形之外呢,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之外的情形呢。包括这个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呢,公司也

  主持人:应该给予补偿的。

  刘律师:不支付这个经济补偿金。但是除了这几种情况之外呢。一般情况下,公司都应该给这个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他这个每工作一年呢,支付一个月这么一个标准。也就是说,举例说,就是比方说这个员工不称职,给他变了工作岗位后呢,还不能适应这个新的工作岗位。这种情况下呢,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这个员工解除这个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呢,公司或者用人单位应该给予这个员工经济补偿金。还有刚才像您说的,这个破产了,公司解散了,这种情况下,或者是因为客观情况,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另外有些比方说,这个生产线原来是有的,后来这个市场突然发生变化了,这个产品停了,相关技术人员呢,用不上这个技术了,那公司又不能再继续给他开工资了,这种情况下呢,就是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了,公司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呢,应该给予这个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关于劳动合同 篇11

 一、劳动合同终止:

  1.根据您20xx年2月14日签字确认的《劳动合同顺延通知书》,公司与您的劳动合同20xx年5月5日终止。

  二、甲方须履行职责:

  1.支付给乙方1个月待通知金作为经济补偿金,共计4.5个月工2。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乙方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乙方须自行办理,如有必要,甲方须提供必要协助;按照甲方差旅政策为乙方报销住院治疗期间的交通费用;中扣除xxxx年5月6日至xxxx年5月31乙方原有工资账户。

  三、乙方须履行职责:

  1.在收到此通知书后3日内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归还公司财物,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电脑、移动电话、备用金、车辆等;

  2.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医疗报告和单据,以便进行相关费用的'报销;

  3.保持原有甲方用于支付工资的银行账号有效,以便接受甲方支付的相关款项。

  四、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xx年12月xx日

  乙方:

  日期:20xx年12月xx日

  关于劳动合同 篇12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_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一)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二)工作时间: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__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不超过_____小时。

  2、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全体职工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

  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

  4、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__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______元。

  (二)乙方月工资为______元。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四)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______%。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鉴证机关存档___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劳动合同 篇13

  中国30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功,其最基本的经验非思想解放莫属,而思想解放的核心就是牢牢确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理念。正是从这一理念出发,30年来,任何一项重大改革几乎都是以争论开始,以改革——总结——再改革为进程,以不争论为原则。

  同 样,在建立法治社会这个深化改革的重头戏上,也必须尊重实践第一的原则,以实践作为检验立法合理性的惟一正确标准。不管立法的过程是多么的完善,立法的理念是多么的先进,一个法律的合理性事先是很难判断的,它必须由执法、司法、审判这一完整的法治过程以及该立法对经济社会的实际影响来检验。它是否达到了最初立法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最终还要由社会经济的发展来判断。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李稻葵认为,对于目前争议较大的《劳动合同法》,理念性的讨论和评判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及时观察和总结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要关注基层经济体在执行中可能产生的条文性而非实质性执行的现象,通过实践的反馈对该法进行检验、修改和完善。

  实施《劳动合同法》的三种可能情形

  记者:20xx年6月26日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开始施行了,一时争论纷纭。对此您有何看法?

  李稻葵: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发点非常清楚,即缓解中国经济发展中两个比较突出的矛盾:其一,一些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没有得到保证,没有获得“体面劳动”的基本保障。这既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也阻碍了民族人口素质的提高,长远看削弱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其二,由于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力,人为地压低了用工成本,导致中国在某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出现了短期的、不合理的国际竞争力,这种国际竞争力是建立在低工资、低劳动保护的前提下,它难以维持,也是经济失衡的重要原因。

  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引出了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基本符合中国国情,可以有效地保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同时推动企业合理用工和产业升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另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过于超前,一些具体的规定过于生硬,对于劳动者的保护规定得较死,限制了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合理使用劳动力的自由度,从而将削弱中国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因而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平稳运行。

  记者:那么,《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到底会对中国经济带来什么影响?

  李稻葵:可以预计,在未来一到两年的时间里,有三种可能的后果出现。

  第一种可能的后果是《劳动合同法》不仅得到了实质性的执行,而且执法的后果基本与立法目标一致: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又促进了企业的转型升级,改善了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的均衡性和可持续性。这当然是最好的结果。

  第二种可能的情形是《劳动合同法》仅仅停留于条文性的执行,而非实质性执行,即,一些重要的条文在现实中尽管得到了按字面理解的执行,但用工企业通过变通的方式化解了有关条文的实际约束力,因此对于实际经济的作用比较有限,这意味着立法的目的和精神没有完全达到。

  第三种可能的情形是《劳动合同法》得到了实质性的执行,但执行的.后果与立法的初衷相去甚远。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大规模签订制定以后,对相当多的企业产生了较大影响,使社会用工成本有较大上升,企业的竞争力下降,导致了整体物价水平的上升和中国新创造就业数量的下降,造成了老的企业比较大规模的裁减职工,对整体经济的运行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仔细研究《劳动合同法》的条文,结合当前中国经济中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以上三种情形中,第一、二种最可能出现,第三种出现的可能性不是太大。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不会造成中国经济增长大规模的下滑。究其原因,要从法律条文的本质和中国经济的特殊情况来分析。

  法律的总结与修订

  记者:这次的《劳动合同法》在很多条文上相对具体,这是否有利于新《劳动合同法》得到实质性的执行,而且执法的后果基本与立法目标相一致?

  李稻葵: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现代产权理论的鼻祖奥利弗哈特(Oliver Hart)从经济学的角度系统研究过法律的基本特性。他反复强调,任何的法律条文都不可能是完备的,同理,任何合同也不可能是完备的。也就是说,任何的法律条文都会留下事后在执行过程中讨价还价和灵活变通的可能性,因此,实际控制权往往比书面的合同条文更重要。这次的《劳动合同法》尽管在很多条文上相对具体,尤其是和我国一些其他法律如《中小企业促进法》相比,条款是相当地具体,但它依然给具体执行的自由度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以这个法律中备受关注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例,通常的理解是,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必须给职工这样的合同,而且一旦签订这样的合同,企业不能解雇职工。仔细研究,不难发现《劳动合同法》实际上给出了企业解雇无固定期限职工的一些条件,包括职工不能胜任当前的工作,也包括企业发生了经营转向的情况。

  再比如说,对于劳动派遣公司,该法律没有做出特别具体的规定,这就为一些劳动密集性企业留下了一定的灵活用工的空间。此类企业可以与劳动派遣企业签订用工合同;而劳动派遣企业既可以签订非连续的两年以下的短期合同,也可以对雇佣两年以上的工人赋予当地的最低工资。事实上,劳务派遣公司有可能起到最终用工企业与地方政府福利救济部门之间桥梁的作用:有工作的工人得到企业的工资福利,暂时没有工作的工人(此类工人的家庭本来就是低保的对象)得到劳务派遣公司的最低工资,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降低当地企业用工成本,非常有可能出资补助劳动派遣公司,同时由此也完成了当地的低保家庭救济工作。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对于用工的报酬既不可能也没有做出比较具体的规定,仅提出了集体协商或同工同酬的原则,这就为企业的具体操作留下了灵活度。比如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企业可以按比较低的固定工资签约,而大部分的用工报酬以奖金的形式出现;当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时,奖金可以大幅度下降,这也就化解了固定期限合同所造成的高成本,当然也没有起到保护劳工权益的作用。

  最为重要的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地方政府负责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用奥利弗哈特产权理论的术语来说,地方政府是最终控制权或剩余控制权的所有者。由于上述原因,劳动合同一定是不完备的,这就意味着最终控制权或剩余控制权的所有者的作用极大。那么,地方政府的兴趣和利益何在呢?比较明显地,还是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其偏向性将是非常明显的。

  总之,《劳动合同法》的执行不大可能出现像许多分析家预测的对中国经济可能造成巨大的负面冲击,其原因是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条文执行而非实质性执行。

  记者:如果出现了比较大规模的条文执行而非实质性执行的情形,应该如何回应呢?

  李稻葵:一种非常普遍的对策是加大执行力度,投入更多宣传和行政资源,促进该法的执行。这样的对策不一定是最为合理的,因为必须看到非实质性执行的背后深层原因,那一定是贯彻该法蕴含很大的社会成本,而地方政府—企业—职工三方不愿共同承担这样的社会成本,宁可采取非实质性执行这一相对成本较低的方式作为最佳对策。

  如果出现了比较大规模的非实质性执行的情形,应该是本着尊重执法实践的态度,认真总结法律条文在执行中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著名法学家李曙光教授最近指出,必须尊重实践对法律的批评。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仔细修改相关的条文,使其更具有执行的可行性,更好地实现立法的根本目标。

  中国正在走向法治化的道路,法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归宿。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不可能是平稳顺利的,建立法治社会的过程也不可能是完美设计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有其重要的现实问题背景,同时它也不可能是完美的,与其对于一部新法进行理念上的评判,倒不如本着法制的精神尊重立法,不断地观察和总结法律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基层经济体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扭曲,通过执行实践的反馈及不断积累,让实践去评判立法的合理性,形成修改法律的素材,从而修改相关的法律,达到以立法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最高使命。这也许应该是我们对待《劳动合同法》的理性态度。

  关于劳动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一、工作考核的相关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岗位、工作地点及劳动报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及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二、保密条款

  1、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2、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从甲方获知已经或将要用于(包括未公开的)行业或业务中的项目信息、技术信息及经营、管理信息;甲方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管理有关的合同、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表格、工作标准、采购资料、人事资料、财务资料等业务相关资料。

  3、乙方不得打听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4、乙方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5、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销毁、修

  6、乙方离职时应当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产,包括记载着甲方上述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

  7、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除《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

  2、乙方在职期间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单位从事第二职业的。

  3、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乙方不服从甲方公司调动或安排的。

  4、甲方根据本协议中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三)乙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主动提出辞职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办理有关离职的各项手续。保证积极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职务持有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期间内及合同期满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乙方若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月收入的倍(按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平均月薪计算),且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若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前述违约金不足偿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2、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甲方实际损失,赔偿金额视甲方实际损失评估后确定,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⑴甲方招聘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⑵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种培训费用。

  ⑶甲方出资为乙方配备的相关设备以及各种用具器材等。

  ⑷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用、仲裁费用。

  五、免责申明

  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即承诺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续约,今后若有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的相关员工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本补充协议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七、本补充协议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其他: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