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3-08-31 09:49:31 合同 我要投稿

[合集]采购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采购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集]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篇1

  采购人:周道新

  供货人:高邮市灯辉照明器材厂(夏玉山)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

  第二条 上述产品不负责运输、税票、安装,由采购人自主上门提货,采购方未付清货款前,货物属供货方所有。

  第三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按照技术参数图同行业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采购人付给供货人预付40%的定金(¥160000.00),余款货到付50%,10%路灯安装好后一次性付清

  (货到后采购人不按合同付款,供货人拒绝卸货、安装。

  第五条 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约,所受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全部赔偿。

  第六条 灯具重量和长度根据改变后的参数为标准,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11米灯杆厚度为3.5mm,9m灯杆厚度为3mm。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供货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金额

  1、上表中砂/石料单价包括:砂/石料的原材费、装车费、运费(含通行费)、原材自检费、矿产资源费和各项管理费及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上表中砂/石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合同签定的价格不可调整。

  3、上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的验收单实际数量为准。

  二、料场地点及供货期限

  1、料场地点: 。

  2、供货期限: 。

  三、质量和数量的验收

  (一)、质量验收:

  1、质量指标:(以甲方试验室鉴定为准)

  河砂: 规格要求 。

  碎石: 规格 (连续级配),无风化、无杂质,无水锈,

  压碎值< %;针片状总含量≤ %;含泥量≤ %

  ------注:(质量指标因工程项目不同,可根据相关规定,按需要自行调整)

  2、材料必须符合甲方承建工程业主的'文件要求及施工规范技术指标规定,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加工生产。

  3、乙方的砂/石料应提前送检合格,供料与检验样品一致,甲方随时抽样检验。

  4、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供应进场的砂/碎石的质量、规格进行现场验收。

  5、砂、石料的其它性能必须通过甲方二次检验,符合《公路工程路面原材料试验规程》,甲方、监理办、指挥部全部验收合格。

  (二)、数量验收:

  1、以甲方收料场地的地磅(辅助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

  2、甲乙双方在甲方工地(拌合场)验方,共同监督确定砂/石料的密度值。

  3、含水量超标时,应扣除超标的吨数。(界定含水量: 砂≤ %、 碎石< %)。

  四、装车、运输

  1、装车: 乙 方负责装车,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2、运输:由 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运输费由 方承担。

  五、结算及付款

  1、每供应 万立方米材料进行一次结算,乙方凭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的《材料验收单》定期与甲方核对,确认验收合格的供料数量,结算时乙方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如因乙方不按期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未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造成的付款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每月按结算金额的 %通过乙方开户银行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材料款,余款转入下月,滚动操作,待乙方结束供料后 月内付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报送砂/碎石供应计划,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地点。

  2、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日期及收料时段供料。

  2、乙方应保证材料日供应量在 立方米以上,满足甲方生产需求。

  3、乙方送料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并将料卸净,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扣方。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条款

  1、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调整材料供应计划,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

  3、乙方不得在供应中采取欺诈手段,如发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总合同价款的 5 %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经甲方抽样检验不合格时,甲方不支付材料费用。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进场、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能按甲方计划的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供货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材料供应,影响甲方工程进度、质量及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可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6、如因不可抗力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且结清材料款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 ,乙方 份。

  甲方(需方)(公章) 乙方(供方)(公章)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供货地址:

  联系电话:___XXXX_____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猪肉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数量与时间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每周供货二次,每周一上午和周三下午,寒暑假除外。如有变化,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1天告知甲方。

  二.供货价格

  1.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分浮动情况,在上涨或下降____月内,可作相应的提高或降低,但不得高其他学校猪肉供应价格____市场价格。

  2.价格需要变动时。甲、乙双方方应于前一周报价。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猪肉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报告,不得给食堂提供质量差,不合格的产品,每头生猪的重量不得少于180斤。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所供猪肉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猪肉,甲、乙双方过枰,净重数量误差上限不得超过5‰。

  四.供货交付与验收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每次供肉斤。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送至学校食堂并作相应的处理(剔骨、解肉等)。

  3.供货验收:

  (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5‰视为正常误差)

  (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3)甲方验收后,乙方必须在进货清单上签字并留下电话号码。

  五.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食堂,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后,每月按两次现金结算。

  六.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猪肉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20g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总务处负责人签字: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学校行政人员签字

  教师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规格等见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内容。合同总造价:

  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当按照本合同附表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 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 在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合同的指定地,运费由 负责。

  4. 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 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

  (1)各苗木供应单位对自己所调运的苗木数量务必核准、如实报量。我公司工作人员验收数量与所报数量超过2%,公司将以所超相应百分点扣量;(2)各苗木供应单位在苗木验收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正确对待,不得以任何形式拉拢、贿赂公司验苗人员, 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公司将开除验苗人员并没收所调苗。

  6. 付款方式

  苗木进场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开票到工程部结算支付苗木款的 ,在剩余部分款项经工程部上报,分批支付。

  7.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8.因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9.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同意后才能变更。

  10. 乙方在交货是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造价的30%,如特殊原因,待石材供应完毕后,补办相关手续,没有办理者结账是扣除工程总造价的3%。

  11. 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内容的树型、土坨等其他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造成是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 如因乙方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拒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14.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月 年 月 日止。

  15. 本合同外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6. 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鄂尔多斯市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 间: 时 间: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 西安市东二环金花新都会1201、1202、1203办公室 项目装修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 灯具 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内容

  注:产品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

  2、货到现场支付总货款的70%;即人民币

  第三条.质量标准

  本合同所订产品必须为符合本合同的全新设备,乙方须按技术要求提供产品,保证所提供产品不受损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2、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货物及时送达至

  3、产品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丢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5、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6、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甲方负责提供符合成品保护要求的现场堆放场地,负责货物到现场后的卸货码放保管工作。如因甲方原因,未提供货物的安全堆放场地造成的货物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完成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10 %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运送到现场,如不能按时交货或者交货数量不足,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3、如发现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该批不合格产品的退货费用。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10%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七条:产品保修、维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灯具(不含光源)保修期两年;节能灯为1年;

  2.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凡乙方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候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

  2)其他情况下,乙方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甲方处理;

  3)当乙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或完成检修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循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文明,工完场清。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及变更

  1、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 15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因设计变更原因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7天内给予答复,预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乱、空中飞行物体追落,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其他自然灾害。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城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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