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同

时间:2023-12-07 07:10:56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贸易合同[汇总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贸易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贸易合同[汇总15篇]

关于贸易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鉴于乙方拥有现用于制造______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产的______,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款;

  鉴于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该项机器设备;

  鉴于甲方有意向乙方出售______,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协议。

  第一条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的_____________型机械__________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经双方协商,用_____工厂生产的______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

  第二条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乙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偿付期限

  甲方用_____年_____个月,分月用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______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____分之____。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____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用_______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件配件用_______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币基价,以当时的币对______币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的汇率折算为__________币。

  第五条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为百分之_____。

  第六条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调,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______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需要继续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保险

  设备进口以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后发生转移,之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的罚款。

  第十条履约责任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保证。甲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___国________银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___国________银行。

  第十一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之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四条文字、生效

  本合同当中__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经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关于贸易合同2

  合同号:

  甲方(生产厂家):

  乙方(中间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合适的海外客商推销空气清新机产品。

  第二条 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甲方应该保证所生产的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

  (2)甲方与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甲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约定。

  (3)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担保,甲方应该严格按照国际贸易术语中的“FOB、CIF”等条款与海外客商签订的合同。

  第三条 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方支付的佣金包括乙方的居间活动费用及相关费用。

  (2)甲方同意对于客户第一个订单按合同成交总额的3%支付佣金给乙方。

  (3)给付方式与时间:在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合同并拿到海外客商开出的符合要求的信用证后,甲方应该支付佣金的30%给乙方,该供应合同执行完后在15天内支付余下的佣金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应出示身份证等真实身份证明

  (2)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客户,并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买卖合同的成立。

  (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5)收取佣金时,应向甲方开具规范的收据。

  (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五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海外客商与甲方未签订书 面买卖合同且未开出符合约定的信用证,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时,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为甲方介绍的海外客商为非法经营或未满足甲方的特定要求的,退还已收取佣金。

  (4)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的第三条的第(2)项执行,逾期应该支付乙方滞纳金:总佣金的千分之五/天。

  (6)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清新机业务,甲方从第二单起之后的订单,将按合同金额的2%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意接受合同成交金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海外客商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关于贸易合同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及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国家饮料质量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

  上海中博进出口公司华泾仓库。

  四、交货方式及运费:

  20_年10月26日前一次性交货。由华夏果品饮料公司负责运送,运费由华夏果品饮料公司负担。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

  产品外包装以上海中博进出口有限公司给定样本为准,包装箱费由华夏果品饮料公司负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款于交货后10日内结清(以收货单位为准)。

  七、买方的违约责任:

  如上海中博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未将货款结清,需赔偿山西华夏果品饮料公司相当于总货款20%的违约金。

  八、卖方的违约责任:

  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交货的,华夏果品饮料公司应提前通知上海中博进出口有限公司。如山西华夏果品饮料公司无故拖延交货日期或所提交的货物不符合规定标准,上海中博进出口有限公司有权拒绝收购,并要求华夏果品饮料公司赔偿相当于总货款20%的`违约金。

  九、争议处理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出现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贸易合同4

  合同编号:____日期:____签约地点:____

  卖方:____地址:____电报挂号:____

  买方:____地址:____电报挂号:____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

  5.总价:U.S.D.(大写:)。

  6.包装:____________

  7.装运期:收到信用证后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经____至____。

  9.保险: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19__年__月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天在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

  卖方:____买方:____

  格式合同亦称标准合同(StandardContract)。在国际贸易买卖中,由一个国际组织或外贸商业组织或律师事务所根据买卖合同应具有的基本内容而拟定的固定条文,即成固定格式的空白标准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才能成为有效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的约束力。____________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日期:

关于贸易合同5

  号:______ 合同号: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 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 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 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 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商品品名及规格 原料 辅料

  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合计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商品编码品名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合计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运抵 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_____________ 日前运往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六、保险费负担

  七、付款方式

   八、包装要求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关于贸易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为保证____公司____生产基地万人员工食堂猪肉配送工作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采购生猪,乙方向甲方供给猪源。具体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以及个体重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商定。

  第二条生猪价格由物价局联同相关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定价,当猪肉市场不景气时,实行保护价收购。

  第三条交易方式为乙方将生猪运往甲方指定地点屠宰场进行查验、称重以及资金结算,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不健康、无检疫证明、未佩戴耳标和检疫不合格生猪,如经发现乙方违反前述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此类生猪入场,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第五条在乙方按合同正常提供猪源时,甲方不得以其他为由拒绝收购乙方生猪。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约,合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内容。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拒不交货、延期交货、不按足额交货或供给不合格生猪,甲方拒不收货、延期付款,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须由另一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争端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说明

  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第三方(XX公司)保管,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贸易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

  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币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币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币及____币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和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当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国____银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____国____仲裁委员会按____仲裁程序在____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________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

  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

关于贸易合同8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签订。

  中国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国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__年__月份起至__年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__套(件),计总值__万美元。

  品号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交货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份,副本__份);发票(正本___份,副本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进出口总公司对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底止,提供__机器__台,准备设备_台,以及测试仪器__台,附配件__套等,计总值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机器,___年__月交货。

  2.__机器,___年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年__月交货。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年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国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_文书写,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中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_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中国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

关于贸易合同9

  合同编号: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

  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 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 购方签字:______

关于贸易合同10

  出卖人:

  买受人: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保证买卖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9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分合同。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买卖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买卖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买受人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确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负担;如出卖人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出卖人负担。

  第三条 买受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买受人,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买受人负担;对同城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买受人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买受人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出卖人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出卖人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买受人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10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15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买受人要求分批交货的,出卖人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出卖人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出卖人代办托运,如买受人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买受人在 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买受人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买受人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30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2/3以上的,出卖人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2/3以下的,出卖人应征得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出卖人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第十条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受人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出卖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买受人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买受人。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

  故,由买受人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出卖人过错,不可向出卖人提出索赔。但出卖人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买受人索赔。买受人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10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出卖人的,买受人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15天内,向出卖人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出卖人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5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买受人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买受人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天内通知出卖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由出卖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买受人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买受人应在货到90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在15天内),向出卖人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通知出卖人。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货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买受人收货后的60天,逾期出卖人可不受理。买受人向出卖人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出卖人应在接到“查询单”后15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出卖人供货的,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5元以下,残损在10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买受人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出卖人,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买受人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出卖人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30天内通知出卖人,逾期则出卖人可不受理,同时买受人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出卖人。出卖人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买受人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出卖人责任的退货,其损失由买受人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买受人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出卖人。

  买受人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0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出卖人。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买受人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经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4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出卖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买受人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买受人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

  2.出卖人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出卖人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

  4.买受人未经出卖人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出卖人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5.买受人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买受人承担因提供给出卖人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出卖人或运输部门因处理买受人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出卖人保管的商品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1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1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 话: 电 话:

  百货、文化用品买卖分合同

  (买受人) (出卖人) 站

  公司 站

  xx年 季度 公司

  针纺织品买卖分合同

  签订地点

  针纺织品购销分合同台帐明细表

关于贸易合同11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 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 st.ad ≤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 aad ≤ 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________ 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_______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 ________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关于贸易合同12

  合同号: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 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

  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 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 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 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商品品名及规格 原料 辅料 合同对象

  依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 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 购方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贸易合同13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市签订。

  甲方为:中国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

  乙方为____国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__型机械__台,以及各种其它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构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情况、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它商品,经双方协商后,也可用__工厂生产的__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之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见附件)。

  第二条 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寄托在乙方按规定开出即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的基础上。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交货期限

  甲方用 年零 个月,分月用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乙方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__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__分之__。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__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的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 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以__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配件用__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币的汇率折算为__币。

  第五条 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率为百分之__。

  第六条 技术服务

  货物达到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商,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_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继续需要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 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转移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的罚款。

  第十条 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国__银行。

  第十一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__国__仲裁委员会按__仲裁程序在__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仲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四条 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一年或

  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

  中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__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中国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

关于贸易合同14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签订。

  中国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国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__年__月份起至__年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__套(件),计总值__万美元。

  品号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交货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

  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

  船提单(正本__份,副本__份);发票(正本___份,副本___

  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

  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

  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次品

  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进出口总公司对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

  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底止,提供__机器__台,准备设备_台,以及测试仪器__台,附配件__套等,计总值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机器,___年__月交货。

  2.__机器,___年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年__月交货。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年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国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_文书写,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中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_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中国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

关于贸易合同15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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