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转让合同

时间:2023-03-08 13:00:03 合同 我要投稿

煤矿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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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转让合同

煤矿转让合同1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资源整合主体矿上坝煤矿干沟河分矿;被整合矿西北乡严家梁煤矿(以下简称两矿),是已经省人民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批准的9万吨生产能力的资源整合矿,"两矿"工商登记注册预核名"广元市天赐煤业有限公司"。根据现有行业产业政策要求,该矿全面实施资源整合,因甲方股东没有资金投入,无法承担扩储、扩能,为了盘活该矿,减少股东的经济损失,同时有利于发展地方经济,确保9万吨标准化矿井建设,,经甲方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将甲方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广元市上坝煤矿干沟河分矿"100%股份作价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广元市上坝煤矿干沟河分矿股权出让人(债权人):

  股东: 杨杰 赵晓峰 吴兴元 杨金贵 贺光成 。

  二、股权受让方:重庆市德旺煤炭有限公司

  三、股权转让内容范围:按省政府批复的资源整合方案(以下简称甲方)

  和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的矿区范围,包括整合的主体矿和与被整合矿 "两矿"全部资产和已交采矿权价款的资源,以及后续扩储、扩能。西北乡严家梁煤矿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定。

  四、股权作价

  "广元天赐煤业有限公司"资源整合主体矿(上坝煤矿干沟河分矿)资源资产,原作价人民币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干沟河分矿资源资产作价缩水为万元,其中含前期垫支资源整合费用20万元。

  五、股权转让后双方约定付款的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在20xx年10月30日支付甲方股权转让款60万元,甲方按比例支付缩水后各位股东的股本金,乙方在20xx年5月30日付清80万元以下股东全部股权出让款。

  2、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在缩水后股权出让款应收额在80万元以上的股东股权出让款,从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止,按季度分四次,每季度初5日内支付给甲方。

  3、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10日内进入本矿区开工建设。签定协议当日,乙方在广元市银行开设建设资金帐户存入建设资金 80 万元,甲乙双方共同监章专款专用。该款用于支付甲方原欠青苗款、工人工资、土地租金、部门欠款,垫付款。

  4、乙方进场后,甲方所欠当地老百姓青苗款及部分工资,部门欠款由甲方确认,乙方帮助甲方垫支付款,该垫付款在甲方应收款中扣减(甲方按20xx年4月18日"债转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进行清算)。乙方垫付款后最高额不超过70万元,若超过部分由甲方自己出资现金清偿。

  六、企业经营管理:

  由乙方独立自主、全权负责九万吨生产能力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严格按照一个矿权、一个法人、一个生产管理团队、一套系统的原则,规范建设和管理本企业。

  乙方在本矿技改建设期间和项目完工验收后经营期间,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在未付清甲方股权出让款前,乙方出具有效合法的手续用资产做担保。乙方在企业技改和经营期间若造成矿权损失,以担保的资产变更企业股权予以赔偿。

  七、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所有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签订协议乙方进场后所发生新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处理好原煤矿遗留问题,协调好地方关系,确保乙方能够顺利进场组织维修及施工建设。若因甲方债务纠纷以及原遗留问题造成乙方建设停工,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当天的'直接经济损失的2倍。甲方则追究甲方事因造成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并由造成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中所

  十、其它约定:

  1、乙方保证按期完成广元市天赐煤业有限公司"两矿"资源整合,九万吨生产能力建设工作。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九万吨矿井建设验收合格,则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付清甲方股权出让款,并按第十二条约定赔偿甲方违约金。

  2、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完工商注册登记,采矿权(新证)变更备案登记。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履行,确保按时按期完成各项手续报批各项工程项目建设,若因乙方投资不到位,项目建设拖延、停工已危急到企业生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实施自救。

  4、甲方为了确保本企业九万吨生产能力项目顺利建设成功,在乙方未付清甲方股权出让款之前,甲方对项目建设和投资有知情监督权

  十一、本协议签订时需附甲方全体股东决议,出具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全权代表全体股东履行本协议各项条款的后续执行。

  十二、本协议条款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十四、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商定本协议到广元市公证处作强制公证。报送朝天区煤管局备案一份,朝天区工商分局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转让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附于全体股东同意受让并授权代表人做为全权代表的股东协议书。

  乙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合伙企业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同意将织金县牛房煤矿全部财产份额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上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受让标的

  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标的为:织金县牛房煤矿%的财产份额。

  受让标的主要包含:

  1、织金县牛房煤矿所有的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织金县牛房煤矿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所有井下巷道、电力设施,井上所有房屋和生产设备、生活设施、库存物品、煤矿自修人行路、运输公路、工业场地的所有权、仓库、车间及场地上的新旧零件、坑木、液压支柱等一切材料设备,同时甲方在经营期间上交给各级业务部门的各种安全保证金、土地复垦保证金、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地质灾害储备金、矿山维简费。并将已交过款项的收据及凭证全部移交给乙方,归乙方所有。)

  2、织金县牛房煤矿所有的无形资产(包含但仅限一于采矿权及采矿证规定的采矿范围与煤矿有关的技术资料、证照涵盖的权益等)。

  二、权利保证

  1、甲方允诺就所受让财产份额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预设过借款物权,也未被法院扣押,不受到他人追缴,甲方为财产份额合法的、全然的所有权人。

  2、甲方保证在财产份额转让时该煤矿没有未披露的债务。

  3、甲方确保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并并无与该煤矿有关的任何扣押、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展开。

  4、甲方承诺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证照,现有采矿工程平面图纸等一切资料的真实性。

  三、受让价格及退款方式

  1、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小写金额:_______万元)。

  2、退款方式: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五个工作日首付人民币(大写)转让总额的30%(小写金额:_______元)的款项到甲方指定帐户。

  (2)由乙方负责管理办理恢复正常30万吨/年的技改相关手续,合约签定生效首付款付清后自五十个工作日内缴付受让总额60%(小写金额:_______万元)的款项至甲方选定帐户,恢复正常技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管理。

  (3)剩余款项转让总额的10%(小写金额:_______元),待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及工商营业执照法人变更至乙方名下,乙方收到变更的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四、甲方债权、债务的处置

  甲方在转让前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原买矿款、退股金及业务部门规定应交的各种保证金、工人工资、工程款、税款、社保金、土地租赁费等)在乙方首付款付清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由甲方自行一次性处理及支付,乙方接管后新产生的债权、债务及按规定未交的资源价款、滞纳金、各种保证金、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其中:1、甲方已预约的所有设备概归乙方,未付清部分由乙方按合约缴付,已完工工程和已订货设备的质保金和应付款乙方在全面收购款中按实计入。

  2、现有矿区范围内甲方已租(征)用的土地全部无偿移交给乙方,包括协议及租

  (征)用费的付款凭证原件。因地质灾害已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由甲方协议商处理的地灾、房屋补偿款由甲方?? 。

  3、井上、井下所有未竣工的工程按现状转交,甲方按实际工程量付完本协议签定之日前的工程款。未完工程由乙方负责管理。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身份号码: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号码:____________

煤矿转让合同3

  转 让 人: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 让 人: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煤矿(面积壹点叁平方公里的井田)转让给乙方,总价约为 万元(包括煤矿的'房屋等固定资产,详见附表)。

  二、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有露天开采的合法手续由甲方办理,同时该井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土地、环保、水保、林业、草原、资源价款等各种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甲方办理并承担。

  三、双方定于20xx年 月 日甲方将煤矿交付乙方,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四、乙方预付定金 万元,开工前支付 万元,余款在见煤后全部付清。

  五、双方应恪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代表人签字:

  乙 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煤矿转让合同4

  转让人:

  受让人: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煤矿(面积壹点叁平方公里的'井田)转让给乙方,总价约为万元(包括煤矿的房屋等固定资产,详见附表)。

  二、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有露天开采的合法手续由甲方办理,同时该井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土地、环保、水保、林业、草原、资源价款等各种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甲方办理并承担。

  三、双方定于 年 月 日甲方将煤矿交付乙方,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四、乙方预付定金万元,开工前支付万元,余款在见煤后全部付清。

  五、双方应恪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煤矿转让合同5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签订如下条款:

  一、乙方将永定柚树下煤矿有限公司丰田柚树下煤矿主井的所有权,经营生产权融资50%给甲方所有。

  二、柚树下煤矿生产坐落在福建省永定县培丰镇丰田村,井口坐标,井田面积:井田范围拐点坐标,及开采深度以采矿许可证为准,另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三、柚树下煤矿协定价人民币:玖佰陆十万元整。50%的股权即肆佰捌拾万元整。此协议价包括已上缴了的采矿权资源价款贰拾叁万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贰拾叁万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壹佰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乙方定金壹佰万元整。

  2、乙方将有效采矿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交付甲方之日,甲方需付清余款;

  五、甲方付清定金,乙方应将现有的井下地面上的所有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移交甲方共同所有使用。

  六、移交前该矿的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移交后产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由双方负责。

  七、该矿移交前如有遗留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影响甲方安全管理、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甲方。

  八、如果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办不下来,则乙方无息退还甲方已付定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须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法人):

  年 月 日

煤矿转让合同6

  转 让 人: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 让 人: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煤矿(面积壹点叁平方公里的'井田)转让给乙方,总价约为 万元(包括煤矿的房屋等固定资产,详见附表)。

  二、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有露天开采的合法手续由甲方办理,同时该井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土地、环保、水保、林业、草原、资源价款等各种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甲方办理并承担。

  三、双方定于20___年 月 日甲方将煤矿交付乙方,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四、乙方预付定金 万元,开工前支付 万元,余款在见煤后全部付清。

  五、双方应恪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代表人签字:

  乙 方:

  代表人签字: 年日

煤矿转让合同7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法持有_________(定义见下文)的全部资产;

  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合法从事其目前正在从事的业务;

  3、乙方有意向甲方购买_________的全部资产,甲方亦有意向乙方转让上述资产;

  4.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已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批复,同意甲方将_________的资产转让予乙方,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5.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对于_________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义见下文)予以确认,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6._________广播电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批准甲方将_________的资产向乙方转让,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7、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

  就_________的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_________:_________,其资产详情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之资产评估报告。

  2、转让资产:即_________。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甲方应将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

  3、转让生效日:本协议第五条所述之转让生效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或,若截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述生效条件仍未能完全达成,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另一日期。

  4、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资产评估报告: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估值报告,由_____编写,并经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转让生效日(不含转让生效日)之间的期间。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将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及利益,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将确保在转让生效日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有关的合同(包括本协议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项合同、保单)变更、房屋、车辆权属证明的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有权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三条转让资产

  甲乙双方同意,在评估基准日,本协议所述的并将于转让生效日向乙方转让的全部资产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甲乙双方确认,在转让生效日,甲方将上述全部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所有用于生产的设备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设备、办公室的陈设及有关装置、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以及其它的办公室设备和运输工具。

  2、不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机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设施。

  3、文件和资料与转让资产有关的或附属于转让资产的全部业务记录、财务及会计记录、营运记录、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等文件和资料,无论是以文字形式或以电脑软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记录的。

  4、合同权益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由甲方在转让生效之日前所签订并存在的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修正、修改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列载本协议附件四的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购买、租赁、定做、运输及建筑安装的主要合同、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保险单以及其它的所有合同、协议、契约、承诺函、保证函、信用证、提单、货单、各种票据及其他任何有关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估结果以及_________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当在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的转让生效日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将本协议前款规定的转让价格总数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所述转让资产的转让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_________。

  2、除非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另一日期作为转让生效日或解除本协议,上述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即为转让生效日。

  第六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并不会构成甲方违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

  2、甲方对转让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3、在本协议签署日及转让生效日,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4、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影响转让资产的合法性或甲方对其所有权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许可、批准、同意、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转让资产中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由甲方投保,且该等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直至转让生效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转让生效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

  6、截至转让生效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甲方在转让生效日之前对转让资产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转让生效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8、甲方没有关于有关转让资产的、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9、于转让生效日,转让资产中的房屋、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0、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转让生效日前的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1、在转让生效日后,甲方本身不会(而甲方亦将促使其所有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有关企业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2、在相关期间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对转让资产进行使用及保养及经营管理。

  13、即使在转让生效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拥有其正在拥有的资产,并合法经营其正在经营的业务。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并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应予适用的香港有关法律法规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有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转让生效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签署后,当发生针对转让资产或乙方,但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转让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法院裁判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

  第十三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但是,甲乙双方在此互相同意对方指定其各自的有关的附属企业负责本协议的具体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及承担的全部义务,同时视为由其各自指定的附属企业所享有及承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煤矿转让合同8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的股权,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 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鉴于 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价款。

  第二条 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 %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 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 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 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签章)

  年 月 日

煤矿转让合同9

  甲方(整合主休):贵州____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贵州省__县_____号

  注册号:

  乙方(原煤矿):__煤矿

  地址:贵州省__县____号

  采矿许可证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xx〕27号文件、国家安监总局等十四个单位“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监【20xx】157号)、国土资源部等十二个单位“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141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xx)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合法和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促进煤矿企业健康发展原则,乙方自愿与甲方进行兼并重组,并达成整体转让协议如下:

  一、兼并重组和整体转让

  由甲方以整体收购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兼并重组,将其煤矿纳入甲方的统一管理中;乙方将矿权整体转让给甲方。

  甲方收购乙方煤矿企业资产包括如下:

  1.矿业权:采矿权名称贵州__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__县__煤矿,采矿许可证号________,采矿权发证机关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10.4186平方公里,生产规模:9万吨采矿权,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xx年9月。保有储量___万吨。

  2.集体土地使用权:已经与村民签订了征地协议。

  3.收购煤矿现状:煤矿现在处于生产建设后期,因政策因素现在暂时

  停建停工。

  4.地上建筑物:含已经建设和正在建设的所有建筑物。

  5.乙方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矿井设备资料,含资源利用方案和矿山环境影响报告等档案资料、备件备品及办公用品)。

  6.其它和煤矿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证照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条款

  1.转让价款:乙方煤矿所有资产作价人民币伍仟万元正(RMB5,000万元正)。

  2.付款方式:

  3.乙方煤矿为___先生全资拥有,___先生为___集团法人,___同意集团100%收购煤矿,並可以于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转让款。

  三、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1.乙方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不在本次合同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乙方予以处理。

  2.乙方招聘的原有所有工作人员在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乙方转让后,煤矿所有工作人员由甲方重新招聘。

  3.抵押与担保-双方承诺未以所属矿井名义对外提供任何的抵押和担保。

  4.地质灾害-双方所属矿井目前的生产活动没有发生。

  5.欠缴税费-双方承诺,所属矿井无任何欠缴税费的情况。如其中一方违反本条规定,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均由当事方承担。

  四、履行条款

  1.甲乙双方在约定日期内对乙方企业资产进行资产清点工作。

  2.乙方于集团兼并重组主体资格申报核准後,必须配合甲方负责办理证照变更登记的同时,乙方将煤矿(包括相关资料和资产等)移交甲方,由甲方开始进行煤矿建设。

  五、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乙方

  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有关所购资产产权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由此所造成的甲方损失;

  2.关于乙方资产转让事宜,乙方企业所有合伙人(如果有合伙人)已做出同意转让目标资产的决议。

  3.甲方在进行生产地质勘探期间产生的民事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处理。

  4.合同签订后至转让款付清期间,甲方组织的各项建设工作不得对乙方矿产资源、地质地貌、地理环境和设备、设施造成破坏,否则乙方有权对破坏程度进行评估,要求甲方承担损失。

  六、保密条款

  对于在本次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获取的'关于对方一切商业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上述资产转让的(包括导致甲方不能办理和取得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国家法律规定煤矿生产经营所须具备的相关证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转让款,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投入的所有费用,或者甲、乙双方通过合伙人合伙份额转让的方式进行企业收购,即由乙方合伙人将所占乙方企业合伙份额转让给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同本合同一致。

  3.若因甲方不具备受让条件或因法律规定和政策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不能完成上述资产转让的,已经支付乙方的金额将作为股金投入,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从新制订合作方式。

  4.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准时支付转让价款,每迟延一个工作日,需支付乙方每笔到期应付款项0.2%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甲、乙双方在办理相关证照证件等一系列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或审批手续时所签订的协议和其他书面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后生效,各执二份。

  日期:

  甲方:贵州___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集团__县___煤矿

  法定代表人:

煤矿转让合同10

  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互惠互利、诚信公平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煤矿转让合同书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一)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转让公司煤矿概况

  (一)转让煤矿的名称:

  (二)转让煤矿的探矿许可证号:

  (三)转让煤矿的地点及位置:该煤矿位于以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界限为准。转让煤矿的坐标范围,该煤矿的坐标为:采矿许可证划定的范围。

  第三条 转让煤矿的财产及人员

  (一)转让煤矿的地面及井下全部建筑物,构建物及其他附着物,供电﹑供水﹑排水﹑通风﹑通讯﹑生活﹑生产设施。

  第四条 转让煤矿的总价款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煤矿财产的总转让价款为 万元(大写; )。

  第五条 转让煤矿价款的支付

  (一)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金 万元(大写;

  同时完成煤矿的交接事宜。

  (二)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最后转让金 万元(大写:

  (四)转让金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并以转账凭据为证。

  第六条 煤矿移交后的风险责任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煤矿移交给乙方以后,该煤矿的全部风险责任均由甲乙双方按责任划分承担。

  (二)前项风险责任是指如下风险:

  1﹑购买后因甲方证件问题导致停产及关闭的由甲方全部承担赔偿。

  2﹑因村民闹事堵厂的,及无火工用品,煤炭出镜问题导致停产超过10至15天以上的全部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经营不善造成该煤矿的水灾﹑火灾﹑爆炸毁损事故;由乙方负责。

  4,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煤矿停﹑关﹑转的;由甲方全部。

  (第七条 煤矿转让移交前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在未收到乙方煤矿转让金****万元前,有权继续以原煤矿的名誉对自己的矿井进行经营管理生产销售。

  (二)甲方自行承担移交前煤矿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乙方不承担。

  (三)甲方在煤矿移交前应当爱护好双方已清点盘点的建筑物,构建物及各种设备设施,保证移交财产的.准确性,完好性。

  (四)在接收甲方矿井后,按公司规定每吨煤300元以下,每吨15元提取我公司。

  第八条 煤矿转让移交前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接受甲方煤矿前必须履行如期交付转让金。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在煤矿前,双方清点﹑核实﹑登记造表,确认转让的全部地面,地下建筑物及设备明细,便于移交时核对无误。

  (三)乙方在接收甲方矿井后,自行组织矿井的生产经营人员配备,自行承担移交后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经营生产责任,

  第九条 煤矿转让后双方的责任

  (一)在甲方收到乙方首付转让金后于****年*月**日前必须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清理原煤矿的债权债务,协助乙方原。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交纳转让费,造成本合同不能生效时,应赔偿甲方损失。

  (二)乙方在交纳首付转让金后于****年*月**日没法继续交纳第二次转让金,甲方所收取的乙方转让金不予退还,同时合同作废。

  (四)甲方在移交前后悔,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按已交价款两倍支付乙方违约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

  (二)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三)本合同履行时出现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合同签定地点;*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煤矿转让合同11

  一)转让方:__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吴

  (二)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转让公司煤矿概况

  (一)转让煤矿的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二)转让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号:

  (三)转让煤矿的地点及位置:该煤矿位于以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界限为准。转让煤矿的坐标范围,该煤矿的坐标为:采矿许可证划定的范围。

  第三条转让煤矿的财产及人员

  (一)转让煤矿的地面及井下全部建筑物,构建物及其他附着物,供电、供水、排水、通风、通讯、生活、生产设施。

  (二)转让煤矿的现有人员,本着去留自愿的原则,由转让方一次性结清工人账目。甲方留__名人员协助乙方工作,每人每月工资__元由乙方负责至公司完成交接事务。

  第四条转让煤矿的总价款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煤矿财产的总转让价款为__万元(大写;拾万)。

  第五条转让煤矿价款的支付

  (一)于__年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金(即定金)__万元(大写;万)。

  (二)于__年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金__万元(大写;万)同时完成煤矿的交接事宜。

  (三)于__年__月____日前公司法人和全部股东更改同时向甲方支付转让金__万元(大写;拾万)

  (四)前一次转让金以莎车县喀拉图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帐号;中国工商银行莎车县支行帐号:收到并开具收据为准,第二,三次转让金转存公司指定帐户,并同时于__年__月____日前完成法人及股东更改。

  第六条煤矿移交后的风险责任

  (一)甲方于__年__月____日前将煤矿移交给乙方以后,该煤矿的全部风险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前项风险责任是指如下风险:

  1、因乙方经营管理而要关闭该煤矿;

  2、因乙方经营不善造成该煤矿的.水灾、火灾、爆炸毁损事故;3、因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煤矿停、关、转的;

  4、因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煤矿灭失的。

  (三)乙方接受煤矿后所发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并不免除应向甲方支付的转让金。

  第七条煤矿转让移交前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在未收到乙方煤矿转让金__万元前,有权继续以原煤矿的名誉对自己的矿井进行经营管理生产销售。

  (二)甲方自行承担移交前煤矿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乙方不承担。

  (三)甲方在煤矿移交前应当爱护好双方已清点盘点的建筑物,构建物及各种设备设施,保证移交财产的准确性,完好性。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应着手做好全矿的移交工作准备,并配合乙方做好接收准备,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应配合乙方做好煤矿的有关手续,变更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矿井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供电系统图,通风系统图等技术资料和印章,证件。

  第八条煤矿转让移交前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接受甲方煤矿前必须履行如期交付转让金。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在煤矿前,双方清点、核实、登记造表,确认转让的全部地面,地下建筑物及设备明细,便于移交时核对无误。

  (三)乙方在接收甲方矿井后,自行组织矿井的生产经营人员配备,自行承担移交后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经营生产责任,如在此期间因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矿井的损失,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时,乙方乃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煤矿转让后双方的责任

  (一)在甲方收到乙方首付转让金后于__年__月____日前必须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在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转让金后向乙方提供煤矿的生产图纸资料,清理原煤矿的债权债务,协助乙方原公司法人更改及股东变更手续,。

  (二)乙方于__年__月____日接收公司煤矿后,该矿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完成煤矿的改扩建及技改,乙方必须按期足额缴纳甲方的转让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交纳转让费,造成本合同不能生效时,应赔偿甲方损失。

  (二)乙方在交纳首付转让金后于__年__月____日没法继续交纳第二次转让金,甲方所收取的乙方转让金不予退还,同时合同作废。

  (三)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转让费价款时,应按未交价款的两倍支付甲方的违约损失。如到期__年__月____日乃未交清全部转让价款,除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损失外,甲方有权收回转让矿井的经营权和全部财产。

  (四)甲方在移交前后悔,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按已交价款两倍支付乙方违约损失。

  第十一条: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法人和股东更改的正常手续费均由乙方负责,采矿证的资源价款,植被恢复费除甲方已交外其余未交部分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公证时对乙方应付的转让价款由乙方向甲方另行出具“付款保证书”,并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公证。

  (二)本合同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本合同生效条件成熟时生效,解除条件成熟时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三)本合同履行时出现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根据本座标的额,应向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合同签定地点;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煤矿转让合同12

  购货方(甲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居间人(乙方):居间方代表 签订地点: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之规定,乙方(居间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促成甲方与卖方 就电煤万吨购销合同的成立。如果甲方接受并与之订立购销合同的,应当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如果甲方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无需向居间人支付报酬。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与第三方煤炭购销合同签定成立,即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并且该买卖合同一经签订,买卖合同副本即应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第二条 居间期限:

  居间期限由甲方与卖方 建立煤炭购销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与卖方不存在煤炭贸易合同关系为止。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人或单位再次签署本次煤炭购销的居间合同。随着本合同约定的买卖继续进行的阶段一直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甲方与卖方存 在煤炭贸易关系,本合同一直有效。

  第三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甲方与卖方每次实际交易额__元/吨(税后)支付给乙方。甲方在签定合同后,每月实际交易拿到提货单时一次性向居间方支付相对应的'服务费。甲方在见到提货单同时以现金转账形式分别转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受益总额必须符合下表,转账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账户与户名不符合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更正错误,报酬的支付以甲方出示的与下列账号、户名、金额相符的转账凭凭为准。单位:元

  受益人开户行账号每吨受益受益总额

  元万元

  元万元

  元万元

  元万元

  受益人

  开户行

  账号

  每吨受益

  受益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在不超过总额的情况下,手写的账号户名金额有效)!

  第四条 保密义务

  乙方对居间行为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签约情况等负有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情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又将本合同约定事项委托其他第三者,或者自行与第三方公司私下交易,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其与买卖合同成交额(如实际履行总金额大于合同成交额,则按实际履行总金额计算)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或者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实际交易吨数__ 元。

  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居间服务报酬或者居间费用,超过五个工作日应按照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有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

  4、甲方不依约向乙方提供其与第三方 签订买卖合同副本,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万 元。

  5、如甲方签定煤炭购销合同生效后,二十工作日内不履行合同,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居间方) 10 万元报酬费用。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代表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未尽事项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或扫描件同样具有法律效益。公司名称、金额、账号、日期手工填写,双方视为接受、同意并合法。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证件名称(号码) 证件名称(号码)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煤矿转让合同13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

  丙方(转让方):_________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丁方(转让方):_________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戊方(转让方):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

  己方(受让方):_________能源有限公司

  以上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五方合称“转让方”,若表示个别或部分转让方称“转让股东”。“转让方”和“受让方”合称“双方”。

  鉴于:

  1、_________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001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该公司拥有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矿采矿权(采矿权许可证号:C00000111,详见本协议附件1)。

  2、甲方持有目标公司50%股权,乙方持有20%股权,丙方持有15%股权,丁方持有10%股权,戊方持有5%股权,以上五方共计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3、转让方一致同意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将目标公司100%股权整体转让给己方,且转让方各方均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己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收购转让方所持目标公司100%股权。

  为此,协议双方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陈述与保证

  1.1 转让方各股东保证对转让的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权利,不存在质押、司法限制等权利限制情况。

  1.2 本协议转让方及受让方均具有完整的签署本协议的权利,且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已经通过有效的审批程序并取得必要的授权;受让方已通过尽职调查完全知晓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环境和生产情况。所有正在履行的合同及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清单,在签订本协议时,由目标公司统一汇总编制后递交受让方,以备最终作为双方对目标公司的交接依据,如部分与财务记载的凭证不符,以本协议附件所列为准,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1.3 本协议签订前,己方已组织技术人员对目标公司矿井进行下井踏勘,并在接受矿井开采布局及开采现状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图纸与实际开采存在的差异己方予以接受。

  14 己方保证股权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同意受让上述股权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和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

  2.1 转让方共同依据本协议,将持有目标公司共计100%股权转让给己方。其中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50%股权,乙方持有20%股权,丙方持有15%股权,丁方持有10%股权,戊方持有5%股权,共计100%股权及项下相应的股东权益转让给己方,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己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受让上述股权。

  2.2 转让方各股东及受让方均承诺,本协议所述的股权转让是基于“全部股权整体出让”的基本原则,转让方各股东与受让方之间不得对目标公司进行私下、单独的股权交易。

  2.3在本协议签订之后至股权变更工商过户登记期间,因本次股权交易所产生的各项交易税(含所得税)按税法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由各方依据法规政策及时缴纳。若未及时缴纳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违约责任。

  第三条 转让价款与支付

  3.1目标公司100%股权整体作价人民币 220___万元。

  3.2 本协议签订前己方与_________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共管帐户,己方汇入该共管帐户20___0万元作为本次股权受让定金。

  3.3本协议签订当日各方将签署的全部协议集中放在签署桌上,己方立即通知财务另需向转让方支付150000万元作为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己方将上述款项按照各转让股东的股权比例分别汇入各转让股东指定的如下账户。本协议签订后当日内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和己方共同将共管帐户内的20___0万元定金自动转为股权价款,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和己方将上述20___0万元款项按照各转让股东的股权比例分别汇入各转让股东指定的账户,各转让股东收到上述全部转让款后,将股权转让协议书分给各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转让股东确保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明确、真实、有效,具体如下:

  甲方账户名称:______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账户:【 】开户银行:【 】

  乙方账户名称: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

  账户:【 】开户银行:【 】

  丙方账户名称:_________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 】开户银行:【 】

  丁方账户名称:_________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 】开户银行:【 】

  戊方账户名称: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

  账户:【 】开户银行:【 】

  3.4本协议签订当日,己方需将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50000万元汇到各转让方与受让方在银行开立的共管账户内,己方即可开始办理100%股权转让工商变更,转让各股东须积极配合己方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同时签署工商版本的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见附件)。

  3.5待工商变更完成2日内各转让股东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扣除各项费用(包括处置前包干费用、评估费用等)后,按照各转让股东的股权比例将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50000万元分别汇入各转让股东指定的上述账户。

  第四条 工商变更

  4.1 本协议涉及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由己方负责办理,转让股东、目标公司予以全力配合。为及时有效地实现工商变更登记,本协议签订时,己方应列明需转让方出具的有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文件清单与文本。转让方股东收到10000万首付转让款后应出具与上述股权转让及股东工商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等(工商版本的股东变更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确认并配合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产生的费用由己方缴纳。

  4.2为配合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如有必要,签订只为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内容简单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各方同意有关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所有权利义务均应执行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用本协议以外而另行签订的内容较简单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抗辩或试图推翻本协议的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另行签订的`内容简单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不在本协议各方之间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公司交接

  在己方付清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10000万并将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50000万元汇到各转让股东与受让方在银行开立的共管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目标公司交接,转让方按照本协议附件列明内容向己方进行移交;由己方书面授权委派的交接代表对移交内容签字确认后进驻煤矿并取得目标公司实际管理和控制权。各转让股东授权甲方,代表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煤矿。在此期间,如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能移交或延误的,由甲方单独向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债权债务

  6.1 交接日之前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享有与承担;交接日之后(含当日)目标公司产生全部债权债务,由己方享有与承担。

  6.2 甲方在交接日依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向己方办理财务税务等相关资料的交接。己方认可交接日前目标公司出现的财税问题以及所产生的所有费及负债或目标公司日后出现的或有债权、债务均由甲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交接日(含当日)后出现的财税问题以及所产生的费用,由己方负责。

  6.3目标公司正在履行的各项合同协议,除煤矿与当地村民因历史沿革形成的合作或承揽关系外,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与第三方所形成的各类合同,如己方不愿意继续履行,应当在公司交接完成后10日内提出,由甲方负责予以解除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 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应严格保守本协议内容,以及因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其所知晓的目标公司以及与其他双方及关联方有关的全部商业秘密及其他未公开信息。己方应对转让方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期间,目标公司及转让方有关的生产经营与财务资料、各类文件、协议合同等各类信息等承担严格保密义务,非经转让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否则任何一方须给造成损害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为独立条款,对双方均有长期的约束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转让方或可发生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8.1.1 转让方中若有转让股东在协助配合己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发生迟延的(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则违约的转让股东除继续履行本协议外,应按照应收股权转让款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向己方承担直至实际履行日止的违约金;如确有政策特殊情况,另行协商解决。

  8.1.2 若因转让方中任何一方或几方股东的自身原因(管理部门提出的不能转让等原因系股东之前也不知情的其他原因除外)导致股权工商变更无法履行时,违约股东双倍返还己方交付的定金。此外该违约股东还应按本协议交易总价的百分之十分别向其他守约的转让股东支付违约金。

  8.2 受让方或可发生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8.2.1 若己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己方与目标公司共管或已经支付到位的定金无条件归转让方所有。如逾期超过30日的,己方除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外,还应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每日千分之五向转让方承担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日止,且转让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本协议转让总金额30%的违约金。

  8.3 诉权行使

  守约方可共同或分别行使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订立、执行、效力及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9.2 任何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10.1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在发送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时,应采用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过专人送达,或传真发送,或用挂号信件,或用电子邮件信箱递送至下列双方的地址或传真号码,或递送至收件一方已经提前十日书面告知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

  甲方地址:【 】 邮箱:【 】

  传真:【 】电话:【 】收件人:【 】

  乙方地址:【 】 邮箱:【 】

  传真:【 】电话:【 】收件人:【 】

  丙方地址:【 】 邮箱:【 】

  传真:【 】电话:【 】收件人:【 】

  丁方地址:【 】 邮箱:【 】

  传真:【 】电话:【 】收件人:【 】

  戊方地址:【 】 邮箱:【 】

  传真:【 】电话:【 】收件人:【 】

  己方地址:【 】 邮箱:【 】

  传真:【 】电话:【 】收件人:【 】

  10.2 任何通知均用挂号信寄出,在向收件人的地址寄送后五日即被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即生效。

  11.2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的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与履行。

  11.3 本协议原件一式拾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转让各方各执一份,己方执一份。

  (以下签字页,无正文)

  附件1:_________煤矿采矿权证复印件

  附件2:目标公司财产及资料清单

  协议双方签名盖章:

  甲方: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名):

  乙方: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名):

  丙方:_________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名):

  丁方:_________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名):

  戊方: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名):

  己方:[ ] (盖章)

  代表人(签名):

煤矿转让合同14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营业证代码: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营业证代码: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所有权及其下所包括井上、井下资产、权益等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并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权资产的转让与移交

  1.1依据本协议的规定,甲方同意将_________煤矿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全部受让。

  1.2依据本协议的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移交在_________所建目标公司煤矿矿井的井下全部资源,井上、井下的所有巷道、工作面,地面的房屋建筑物、地面附着物,井上、井下的所有机械、机电设备、供电线路、道路、办公、生活设施等井上、井下的所有资产(包括生产、经营领取的所有证件和已缴纳的资源价款等)。具体明细见附件1(有双方签章)。

  1.3甲方转让移交的股权、资产,不应被设置任何抵押、留置或其它形式的债务担保。如抵押、留置或其它形式的债务担保,所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4甲方同意自本协议订立之日其3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a)以转移占有的方式向乙方移交本合同附件1所列的全部资产; b)向乙方移交相关资产的档案资料和技术图纸、资料。

  c)向乙方移交该矿井的所有证件和已缴纳的资源价款等各种费用的相关手续。

  d)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1.5甲方在年月日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的变更登记。

  第二条基准日

  2.1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股权、资产转让以基准日为基准,自基准日起原甲方所有的本合同附件1所列资产应属乙方所有和使用。

  2.2双方商定的基准日为年月日。

  第三条价款及其支付

  3.1甲、乙双方充分的估价协商,同意本次转让的股权和资产(资产明细表附后)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

  3.2协议签字盖章,甲方所有证件、手续、资料提供齐全后,

  第四条批准

  本协议的股权、资产转让应获得双方董事会(股东会)的批准和同意。

  第五条承诺与保证

  5.1资格和授权

  一方特向另一方承诺和保证,自本协议签署日该方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和授权。

  5.2资料的准确性

  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有关购买资产文件资料是完整和准确的,不会给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带来不理影响。

  5.3资产的所有权

  甲方向乙方保证,甲方对其出售的资产:

  1)为甲方所绝对所有;

  2)没有这只任何抵押、留置或其它形式的债务担保;

  5.4债权债务

  1)至基准日以前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应收账款为甲方所有。

  2)至基准日以前,甲方与普洞村委的所有相关事宜均由甲方处理。

  5.5诉讼

  甲方向乙方保证,就乙方购买的股权及其项下资产而言,并未有尚未完结的或据甲方所知的潜在的任何诉讼、仲裁或法律的、行政的或其他性质的程序或政府的调查之中。

  5.6土地

  甲方向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转让的股权及其项下资产所涉及的原甲方的相关手续全部移交给乙方。

  5.7协助

  甲方应根据国家政策及乙方的要求协助配合目标公司资产权益的批准、划转手续的办理。

  第六条税务及费用

  6.1因本协议项下股权及其项下资产的转让而发生的相关税项由双方依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办理。

  6.2双方因签署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违约及损害赔偿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赔偿_________万元违约金。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8.1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公开颁布的法律、法令和条例所管辖。

  8.2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8.3修订和补充

  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8.4文字和文本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两份。

  8.5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生效。

  8.6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8.7全部协议

  本协议和本协议附件构成各方关于本协议内容的全部协议。本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转让合同15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个,详见附件,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开采深度 米—— 米。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 ,开采方式为 开采,开采方法为 法。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根据地质

  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 吨。

  第六条 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 年,矿山生产规模为 吨/年。

  第七条 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元)。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 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元;上缴 县(市)

  元。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第八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 )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三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四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 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第十条 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

  (三)变更开采方式;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第十二条 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八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

  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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