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承包合同

时间:2023-03-19 19:14:23 合同 我要投稿

内部承包合同(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内部承包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内部承包合同(15篇)

内部承包合同1

  为明确公司与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义务和利益分配关系,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特制订承包方案。通过本方案,明确公司的业务承包实体地位,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同时规定年度业务目标及其考核结算办法。

  一、管理职责

  1、必须保证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承包指标;万元

  2、建立与企业财务制度相应的二级核算台账,做到账目清楚、核算正确,并定期检查,发现错误应立即纠正。

  3、按企业制定的价格目录,并掌握一定的浮动幅度销售产品。如发现擅自涨价,应严加处理。

  4、把握政策机遇和行业动态,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最大限度地争取市场份额

  5、搞好产品发运调度,按合同保证安全正点交付。

  6、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聪明才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7、根据市场情况,负责地提出产品开发和持续改进建议。

  8、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呆滞欠款按规定移交法律事务部组织清收。

  9、认证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处理工作,逐句编发《市场句报》,逐月编发《市场分析报告》提交企业经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参考。

  二、管理权限

  1、对部门人员的调度权、安排权、加班审批权、出差审批权以及奖惩权。

  2、有权决定业务员的聘用、区域定位和职务升迁,操作程序可参照企业相关制度,聘任决定须报企业人力资源部备案。

  3、有权制定承包体内部二次分配方案和包干费用内控方法,经企业审定后实施。

  4、有权组织相关部门对销售合同、特殊订单进行评审,编制要货计划。

  5、有权合理组织产品的发送运输工作

  6、属销售费用管理范围的费用开支权、用款审批权、费用核报权、费用领款权。

  7、有权提出产品开发、持续改进及价格策略等合理化建议。

  8、有权组织企业产品推广展示、品牌形象宣传及市场公关活动。

  9、在不违背企业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享有营销业务管理全过程的自主调控权和应急处理权。

  三、承包方式;

  销售承包的结算,主要解决两大问题:

  一是结算企业给销售承包部门的经济效益;

  二是计算销售承包部门内部职工的利益分配。

  1、目标任务万元,给与部门绩效工资为之上,每增加10%,绩效提成增加销售额度的10%。

  2、工资发放采取先预支,季度考核兑现。根据部门定员人,依据企业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季度进行绩效考核后多退少补。考核基数是:第一季度任务为 万

  元,其他三个季度为 万元。第一季度提成工资总额为 万元,其余季度为 万元。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结算绩效提成比例为10%。考虑销售季节性,年终完成任务后可以综合平衡全年提成。营销部人员每月总基本工资为 万元由营销部自由支配。

  3、销售部核定员工数为人,部门自行安排适当职位。具体人员名称见附件。

  四、法律效力

  1、本案一式两份双方签订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的保护

  在当前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改制前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正确、妥善地处理好企业内部承包问题,对于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现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仅就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保护的几个法律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旨在抛砖引玉。

  一、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解除方式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改制如果仍然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要改制首先就要解除原内部承包合同。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大多数企业在改制前都是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对此强烈不满。由于目前法律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没有明文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是一种内部管理手段,作为发包方的企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理由是:(一)合同双方主体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发包方是管理者,承包方是被管理者;(二)合同内容没有体现等价有偿原则,发包方勿需支付对价便可以向承包方收取承包费,不是对价合同;(三)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畴,是经营自主权的分解,是将企业同其下属的部门和职工的行政隶属关系改变为行政经济关系,是经营管理制度。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要解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企业单方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笔者同意这种观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双方主体签订合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发包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承包方,对于条件苛刻的合同,承包人可以拒绝签订;二是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出让财产使用权是为了取得承包费,承包方支付承包费是为了取得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收益,因此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存在对价关系。虽然这种对价关系难以用等值来衡量,但对价的特征之一就是不要求必须等值等价。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对价性反映了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大致对等,体现了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三是在企业实行内部承包合同经营的情况下,一方面承包人依合同享有承包财产的经营权,承担合同义务,受合同约束。另一方面承包人又是企业的成员,还要接受企业的行政管理,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能否同时存在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关系。笔者认为完全可以,这就正如我国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存在行政管理关系的同时,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可以发生民事合同关系一样,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中的平等主体民事关系并不冲突;四是从保护当事人

  的诉权角度看,如果不承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由于既不属于行政合同又不属于民事合同,法院以行政案件或民事案件受理都没有法律依据,造成当事人投诉无门,大量纠纷无法解决,承包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企业改制难以开展。只有承认企业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性,这些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二、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合同解除后,必然会涉及到承包方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这也是搞好企业改制的关键。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谁承担,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致,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承包经营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 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有三:一是企业通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方式,将企业部分财产或生产资料有期限地交给所属内部组织或职工经营,从法理上说,这是一种特别授权行为。承包方依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实质上仍是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二是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或内部组织,不具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权利能力,承包方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只能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按照民法通则第43条关于“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以企业名义对外形成的债权债务,自然应归属于企业承担;三是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有限民事责任。承包方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对企业的'财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无权进行处分。如果承包方直接承担对外债务,当债务超出了企业财产范围时,就等于企业承担了无限民事责任,这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笔者认为,上述二种观点都有失偏颇。笔者的观点是,一般情况下,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与第二种观点阐述的理由相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一是难以兑现的债权和不可兑现的债权,企业不能加以承受,以防止欺诈行为造成的恶果,免遭不必要的损失。难以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对此债权有争议,或虽无争议,但债务偿还能力有限,不可能全部预期实现的债权。不可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逃匿或消失,已丧失偿还能力的,或者是承包方虚拟的,根本无法实现的那部分债权,也可称之为虚假债权,只能作为企业的亏损;二是债权人不明确或债权人有异议的那部分非真实性债务,由于存在着消失、增多或减少的可能性,企业不应承担;三是承包方违反承包合同的规定,或擅自超越授权范围,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三、承包方承包债权的实现

  承包方的承包债权,是指承包方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在承包期间应得的利润收入,以及改制企业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应得的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赔偿款等。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承包方的承包债权一般通过三种形式来实现:一是由改制企业改制前直接偿付给承包方;二是折抵承包方个人应自负上缴部分的职工养老保险金;三是承包债权转换企业股权。采取这种形式实现承包债权时,必须符合五个条件:(1)原企业发包方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承包方完全自愿,来不得半点强迫命令,更不能搞政府行为。(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转换成股权时应不得超过50人,否则将违背公司法的规定。(4)该债权转换股权的行为只能视作为一般的股权,而不应将其当作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券,否则不仅违背公司法的旨意,还导致募资社会化。(5)转换时应有监督部门参加,防止欺诈性转换或将债权转换成有担保的股权。

  在实现承包债权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二种特殊情况,处理难度较大:

  一是企业改制后原承包债权的处理问题。笔者认为,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1.如果改制后的企业仍是法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承包债权应由改制后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因为,不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2.企业产权整体转让后购买者实行个体经营或私营独资或合伙经营的,原承包债权应由转让方从转让原企业所得价款中承担。理由是:首先,购买者经营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与原企业存在法律人格上的根本区别,不能成为原企业权利、义务的承继者;其次,购买者已对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向转让方支付了对价,若再要新企业承担承包债权,这就显失公平。

  二是企业破产时承包债权的受偿问题。破产重组是对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实行改制的一种特殊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的承包债权应当列入破产债权的范围,根据破产法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按比例进行受偿。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有人认为,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没有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也有优先受偿权,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也不另外。(2)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只能作为一般破产债权看待。(3)如果允许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既不利于平等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又会给其他债权人带来不安的心理,影响破产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4)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破产程序属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的效力高于民事执行程序,所以,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按破产还债程序,作为一般破产债权办理。也有人认为,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虽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未能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得到执行,但这种结果并不能改变从法律意义上讲该项债权的标的物所有权已从债务人一方转移到债权人一方的事实,只是债权人没有实际控制和占有该财产。(2)确认承包债权的法律文书是法律承认的、合法的执行根据。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但没有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改变其债的内容的规定,不能以后案来直接改变前案的审理结果。(3)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只是程序意义上的中止。这是破产案件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所必需的。但是,中止执行本身表明,这些中止了的特定的民事债权的执行,在破产财产清偿时是要恢复的。这种恢复不是部分应是全部债权的恢复。(4)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试行 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担保债权有优先受偿权。这就使债权人对收回这部分债权有了法律保障。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当比这种担保之债更为可靠,无论是从信用出发还是从严格执行法律出发,都不应当列入破产债权受偿。笔者的观点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应当以时间界限来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有破产企业追回权的规定,它是指为了满足多数债权人最大限度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实施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财产的权利。比照这一破产制度,笔者认为,如果法律文书是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发生法律效力而未执行的,该承包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受偿,否则,该承包债权应比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这样划定,既

  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多数债权人的清偿要求,又可以避免承包债权人蒙受不应有的企业破产风险。

  论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适用

  【作者简介】杨旅,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擅长民商事诉讼、劳动仲裁及企业法律顾问。

  【论文摘要】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是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普遍采取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它对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国企改革曾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进入市场经济后,内部承包合同被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所广泛采用,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带来各种问题和讼争,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背景下,如何防止企业与劳动者在履行此类承包合同中发生纠纷,是当前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剖析了当前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同时也从实务角度对其法律适用提出建议。

  一、基本案情

  20xx年10月,X县A动力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以下简称A公司)与该公司片区销售负责人董XX(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签订一份《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其中A公司为甲方,董XX为乙方,协议约定:1、甲方对乙方实行与年销售额挂钩的月定额工资制,乙方销售额达到60万元的,月定额工资为1500元,年销售额每下浮10%,月工资下浮10%,以此类推,如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2、年销售额超过60万元至7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3%奖励,超过70万元的按照5%奖励;3、销售产品价格按原买断价格,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后三个月内,乙方须结清货款;4、原则上甲方不予产品铺底,特殊情况下乙方提供担保的,甲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铺底资金,限额内按照银行贷款利息计息;5、所有主机配套业务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按到款额的5%予以奖励,同时乙方承担贷款的催讨及退发、货责任;6、如有业务单位直接向甲方要货的,甲方应优先通知乙方,若乙方不愿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供货;7、乙方的客户有拒付货款情况的,乙方认为应通过诉讼解决的,甲方予以协助,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合同期内乙方出差发生意外事故等,除被认定为工伤的,甲方不负责其他责任。此外,该协议还就双方费用、个人所得税等事宜进行了约定。

  该责任制协议履行一年后,至20xx年11月,A公司又与董XX签订了一份《20xx年度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补充协议书》,约定将《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延续至20xx年10月,同时对原协议书中的利息扣罚、奖励幅度等条款做了调整和变更,增加了:1、销售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得给外单位代销产品,一经发现扣除其全年工资,已发放的工资从货款中扣除;2、销售人员发货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预测计划或每季度一次。

  上述协议签定后,双方履行至20xx年9月,A公司终止了与董XX的劳动合同,双方亦未完成帐目核对工作。至20xx年7月1日A公司向X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述关于产品销售的责任制协议属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法律关系为由,认为董XX在销售后尚有货款197407.47元未能收回交付A公司,据此请求法院判令董XX给付未回收货款及该款延迟支付期间的约定利息15200.40元。

  一审法院受理后,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认为A公司与董XX所签订的协议属于正常商事合同争议范畴,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权利义务对等,且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董XX给付A公司未回收货款193877.47元,并支付该款自20xx年10月18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日止的约定利息。

  董XX不服一审判决,于20xx年3月28日向N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对该案受理后,

  

内部承包合同2

  发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在施工中的权义、责任。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1号楼地上34层,地下2层。2号楼为三层独立柱基。3号楼地下2层,地上30层,纯地下室为负3层。

  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二、合同承包模式

  1、本工程土建合同采用分班组内部劳务承包。

  2、除本合同条件的规定外,合同内协商的单价不得另行调整和变更。

  三、承包范围及内容

  1、本工程1、2、3号楼工程所有临边防护、坑洞口防护(含基础及地下室)工程;以及所有1、2、3号楼所有外架的搭设和拆除。材料归还的上下车,材料现场内的转运、堆码等达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含工字钢安装拆除,预埋铁件)

  2、本工程1、2、3号楼临边洞口防护,所有外架搭设施工中的油漆、硬防护、网子的安拆、更换等全部施工内容。

  3、地下室基础筏板施工中的操作架搭拆及塔机安装和施工电梯等安装的平台操作架、防护架等全部工作内容。

  4、卸料平台的搭设和拆除。

  四、合同价款和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单价:

  ①1、2、3号楼脚手架搭拆,含临边及所有洞口防护,正负零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24.00元/m2,必须确保标化工程,如达不到标化工程,则每平米扣减2.00元/m2。

  ②正负零按建筑面积 5.00元/m2 。

  ③零星用工: 技工:200元/个 普工:120元/个。

  2、付款方式:

  ①地下室施工至正负零以上主体第3层完成(含所有临边洞口)后一个月内甲方付给乙方第一次工程进度款,付完成产值的70%,以后随主体上升5层即每月付完成进度的70%计算工程款,主体完成后三个月内付清主体施工完成总的工程量70%。

  ②余款在外架拆除(含室内施工完成)一半工程量时计算,付给拆除工进度款的70%。所有外架拆除完成(含临边洞口等防护拆除完)工程进度款在三个月内工程付款至总进度款的80%。工程余款甲方在竣工验收后半年内付给乙方。

  ③付款方式:转账

  五、工程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乙方签订合同进场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该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主体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但应扣除前期施工中的违规、违章等各项罚款。

  六、工程质量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必须根据甲方编制的专项方案和国家规范操作规程等严格进行施工。架体横平竖直,分布均匀、美观、牢固可靠,连墙杆件稳定牢固。硬防护、软防护稳定、有效,拼接封闭严实。必须保证达到省标准化文明施工现场,为华建公司塑造形象。

  七、工程进度

  工程进度必须按项目部的指令要求同时随主体跟进,外脚手架搭设必须搭设高出施工操作层3米,安装固定牢固,并将水平防护和立面防护作有效防护。

  八、甲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班组人员进场前,甲方应对乙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全方位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同事进行三级教育,并对乙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做全面的指导、安排。

  2、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2间,配套设施完善,同时要求乙方每间住宿不少于10人。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分规格、型号,将材料陆续提供到现场,满足乙方工程进度需要,并有一定库存。

  4、甲方对乙方不称职,不符合现场管理要求的人员清退出场;同时有权对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教育和处罚。

  5、甲方应按合同要求第四条,按时足额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乙方收到该进度款,应按时支付民工工资,不得它用;如因工资不及时支付给工人,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或终止合同。

  九、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应自行组织有一定专业技能的熟练架工,并具有劳动安全部门等有权单位颁发的架工操作证,且身体健康,体力充沛,年龄在45周岁以下,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熟练技工不得少于15人。

  2、乙方进场必须按项目要求、规定接受项目部的`现场教育,技术交底,并将本班组人员的身份证、操作证、人员花名册交原件查验,复印件存项目部,同时办理好相关签字手续。

  3、乙方人员进场作业,必须按甲方的规定要求、任务、指令等进行架子搭设,并符合规范要求,负责造成的返工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班组人员进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2米以上应系好安全带,作业施工中应加强安全监督、安全巡视,并做好警示标志,同时应对现场和本班作业人员的安全全面负责。乙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备1-2名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和检查。

  5、乙方进场施工应提前三天将材料计划提供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需求陆续将原材料提供到现场;材料进场后应积极组织人员对材料进行卸车,现场转运、堆码做到文明施工。甲方材料出场归还乙方应组织人员配合进行上下车,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和调度。

  6、施工现场的架体和防护设施等应自觉进场检查、维护、整修,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任意拆除架子和安全防护设施,如经甲方发现,必须进行严处。

  7、在施工现场乙方应随时配合甲方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并接受甲方处罚,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严格的经济处罚,乙方收到该罚款单,应主动将罚款上交甲方,否则甲方将加重处罚或终止合同,跟换班组。

  8、乙方在进场施工中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采购合格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并具有检验报告,且交甲方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十、安全文明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衣着整洁,不得赤脚穿拖鞋上班和酒后作业。场内注意文明语言,加强各班组之间的沟通、协调,严禁打架斗殴,一经发现,甲方将进行严处,并进行经济处罚。

  2、施工区域内下班后应进行卫生清理,机具、用具材料堆放整齐,生活区域内特别是住宿内卫生应经常打扫,保持整洁,物品堆放整齐。

  3、积水坑、洞口、临边和架体上严禁堆放物品,危及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未经甲方许可,严禁拆除,已经发行必须严处。

  4、随时接受项目部的检查,对查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本班组在现场施工的人员加强安全巡查,如危及安全文明施工上的要求,及时提醒警告,如经甲方发现,将进行处罚。

  十一、人员和财产损害的责任承担

  1、乙方在施工现场中应负责和保障,避免甲方在施工全过程所引发对任何人员的伤害或死亡事故责任和按照任何法令、法规惯例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损失、索赔、仲裁、诉讼或执行,除非是甲方过错或甲方责任。乙方必须全数赔偿因不履行本款的约定而导致甲方所受的损失。

  2、单次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下,由乙方自行全额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负责承担。偶发事件超出2万元,其超出部分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

  十二、工程保险

  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购买所需保险、费用等。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签订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提交总包单位所在地合同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仲裁。

  十四、本分包合同工程完毕30日内,劳务班组承包人应到发包人财务部核对账目,否则视为款已结清。

  十五、如劳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款过约定15日期限,劳务班组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甲方: 乙方:

  工程负责人: 承包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内部承包合同3

  施工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民营建筑企业就是依靠这种经营模式做大做强的。然而由于在现实中许多个人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挂靠行为也是以内部承包的名义进行,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受到了普遍质疑。有的人认为内部承包本质上也是挂靠关系。可以说这个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在司法实践中这个问题也比较混乱。 到现在为止,我国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认定内部承包关系。

  本人认为内部承包虽然与挂靠行为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不能简单地将其定义为挂靠。内部承包与挂靠有如下几方面的不同。

  首先,从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隶属关系上看。

  内部承包的承包人是企业的职工,与企业有隶属关系,双方有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从实践来看内部承包人往往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一般都有项目经理资质,与建筑施工企业有长期的劳动合同关系。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为承包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企业福利和社会福利。

  而挂靠关系中,挂靠方与建筑施工企业没有隶属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司法实践中挂靠方多为个人、合伙或资质差的建筑企业。挂靠方往往没有相应的项目经理建筑从业资格,与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往往只是临时的'关系。建筑企业也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企业福利和社会福利。

  其次,从管理上看。

  内部承包关系中,虽然工程在项目经理的组织下展开,但项目经理的一切行为均不是其个人行为,而是企业行为。项目经理的一切权利都是在法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它受企业规章制度的约束,项目经理的行为视为企业的法人行为。企业有权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技术、财务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控制。项目承包人及其他人员在违反公司的有关规定时公司有权对有关人员进行更换。总的来说,在内部承包关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对整个工程的质量、技术等方面拥有掌控的能力。

  而在挂靠关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对挂靠方没有实施真正的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程进度、资金等均由挂靠方自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向挂靠企业派驻财务、质量、技术和安全等人员。建筑施工企业无权对挂靠方的工作进行干涉。

  当然施工企业挂靠行为也和内部承包一样,建筑施工企业有进行质量、技术、安全、工期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但实际中这种约定往往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建筑施工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不对挂靠人进行实质性的管理。因此是否对承包进行实质性的管理是内部承包与挂靠区分的本质特征。

内部承包合同4

  总包方:

  承包方:

  为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调动项目经理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各项经济与责任条款的全面履行,依照《合同法》、《建筑法》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代表公司处理并承担质量、进度、安全等技术及经济责任,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结构层次:

  1.3建筑面积:

  1.4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形式

  2.1工程范围: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合同的工程量、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

  2.2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造价。乙方按建设工程标准、甲方管理要求施工,实行单项核算,自负盈亏。

  第三条工程工期

  3.1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提前或推迟的奖罚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3.2如设计有重大变更、建设方缓建或停建、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影响时,经建设方签证工期顺延。

  第四条工程造价及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4.1工程造价暂按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总价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与建设单位决算的工程总造价为准。

  4.2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按工程决算总价的 收取管理费。此费用包括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标准应当缴纳的一切税、费,以及甲方对乙方进行的管理费、规费等费用。

  4.3由甲方从分期到帐的工程款中将管理费用按比例预扣。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

  5.1甲方的责任:

  ⑴、负责驻地施工注册,配合乙方做好驻地施工区域与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为乙方对本工程的承包和顺利施工提供必要的有关证件和手续。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备料款、进度款,并在扣除有关款项后及时划拨至乙方,负责财务监督和总拨款控制,确保乙方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2)甲方应当组建施工工程的现场管理班子,为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审批核定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负责对乙方施工质量、技术、计划、安全生产、材料及设备供应等经营生产管理活动的检查、监督和进行业务指导、培训,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操作的责令停工、返工、整改、实施经济和行政处罚。

  ⑶、甲方对乙方选定的各专业分包及劳动分包的资质及人员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安排人员进场。

  5.2乙方的责任:

  ⑴、乙方必须持有相关等级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如乙方自己提供施工的技术人员,应当保证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经验。乙方自己选定的各分包队伍,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入场,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统一指挥与管理,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⑵、加强施工现场生产工人的安全知识教育,预防、杜绝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⑶、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操作规程、国家验收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精心组织施工和管理,同意并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内容,确保安全质量、安全生产和工期。

  ⑷、负责本工程各项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并交甲方及建设单位存档。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工程质量按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要求的 等级进行考核评定,对工程分部项目中不合格的部分应进行返工修整,直至合格为止,其返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6.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程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认真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和分部工程项目的质量自检评定制度,认真搜集、整理工程竣工档案资料。

  第七条安全生产

  7.1安全生产目标: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要杜绝重大伤亡,无生产性火灾和重大设备事故,死亡事故为零,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1.2‰以下。

  7.2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做到文明生产,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八条设备、材料供应

  8.1甲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主要材料,材料价款由乙方负责,材料单价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签证,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九条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缴纳质量保证金 元、安全保证金 元,如无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将该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工程奖罚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或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合同书及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履行责任,其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额承担。同时,甲方将按乙方承包总价的1.5%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甲方如发现乙方施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确实不能完成承包任务或违反甲方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免去承包人之职或另择承包人。且乙方承包期间发生的亏损及违反甲方内部管理制度规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11.2乙方不得私刻、使用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印章,对外私自开设银行帐户、对内及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不得将该工程的款项直接汇到其他单位或乙方的银行帐户,未经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不得以个人名义在建设单位办理白条借款。否则,一经查出甲方将按贪污、侵权行为处理,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11.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向社会及自然人办理借款、赊欠业务往来单位的材料款或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谋取私利、做出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及信誉之事。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4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11.5签订本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协议书》。

  11.6乙方不得将合同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再次分包给第三方,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条款。

  12.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2.3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内部承包合同5

  发包方: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了为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_________分公司的经理,从事_________地区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公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 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 另外,按工程项目的总额上缴2%的项目管理费,立项后付1%;竣工后付1%。 承包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标以外的超额部分,在承包方支付办公和业务费用后,有权决定奖励办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4.1 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 负责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帐户的开立和注销,参与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4.3 如发包方在地区从事项目工程,按工程项目的总额的1%的向承包方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5.1 承包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发包方申报分公司财务报表;发包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5.2 承包方的生产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5.3 承包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5.4 承包方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发包方如未按

  第七条终止合同,则应返还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年度承包费。如果造成承包方损失的,发包方还应向承包方赔偿损失。

  6.2 承包方如不按时按量完成上交发包方款项,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1 承包方未按第一条规定的承包内容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7.2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私自开立银行帐户的;或者承包方的财务报表与事实不符的;

  7.3 未按期上缴承包费或工程管理费,逾期3个月以上。

  7.4 承包方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经营中断或其它经济损失,经调查属实后,发包方应按损失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少承包方上交的款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X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内部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饭店内部承包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详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免租期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 日,承包期间年 年 月 日至年月日前为免租期(装修期间)。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承包费:双方订立饭店内部承包合同之日,乙方交清当年租金依照市场价三年一调价。

  2、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期间与房产及土地相关的税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包含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3、饭店内部承包合同第一条第2页双方清点以后随租金一同交纳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给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万元,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监督。

  4、乙方办理消防、环保、工具等相关营业手续时,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5、租赁期间,甲方须处理或抵押该房屋,应当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饭店内部承包合同有效不得影响乙方承租权。

  6、如因甲方直接或间接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水、电、气等乙方有权力从租金中扣除相关损失(按每天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杜绝给房屋造成危险的任何隐患。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餐厅电梯乙方必须负责定期保养和维修,并确保饭店内部承包合同期结束时餐厅固定资产完好和不流失,所有可移动物品乙方有权处置,对房屋所做的'不可分享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屋顶建设由乙方自行报有关部门审批,产生相关费用及任何问题自行解决,甲方须眉积极配合。

  3、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或相关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4、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5、按饭店内部承包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并承担承包经营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须经双方协商同意。万元计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用,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超过

  日未支付

  的,甲方有权终止饭店内部承包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甲方因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等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如造成乙方不法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饭店内部承包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本年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乙方损失的,应赔偿差价。

  3、本饭店内部承包合同签订后,非本饭店内部承包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终止或解除饭店内部承包合同,甲方单方解除饭店内部承包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整年租金及房屋装修原值中的 xx万元,若乙方单方解除饭店内部承包合同的,乙方对房屋所做的不可分离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工经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面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饭店内部承包合同终止

  1、本饭店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而终止。

  2、饭店内部承包合同终止后,饭店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饭店内部承包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饭店内部承包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饭店内部承包合同,与本饭店内部承包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饭店内部承包合同或迟延履行本饭店内部承包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征得对方同意方可免责。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饭店内部承包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饭店内部承包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及其他

  本饭店内部承包合同自甲乙双方在本饭店内部承包合同上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饭店内部承包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联系地址: 邮 编: 电 话: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联系地址: 邮 编: 电 话: 签约日期:

  饭店内部承包合同附件:

  1、产权方(及出租方)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盖公章复印件2份)。

  2、房屋土地及房屋产权证或授权证明(产权人盖公章复印件2份)。

  3、土地宗地图、租用房屋的平面图、场地院落平面图(产权人盖公章)。

  4、租用房屋所在范围地土地红线图(产权人盖章)。

  5、配套设施和附属设施状况。

  6、辅助用房平面图(产权人公章)。

  7、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8、原房屋竣工图纸(如有,复印件盖章)。

  9、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如有,复印件盖章)。

  10、房屋交接单(空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内部承包合同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总承包施工…………….安置房工程,其泥工部分施工实行清工形式承包,现由乙方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图纸的内容,自愿承担本工程中的泥工部分的施工任务。为了明确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就本工程泥工部分清工承包事项签订如下合同,供双方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框架剪力墙结构,十七层,建筑面积约1XX0㎡(包括地下室在内)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1、本工程泥工部分施工承包范围:……………….安置房1#楼、2#楼3#楼、4#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13楼的施工图纸泥工有关的内容,从地下室砖模下找平层开始至整个工程装修为止。即砼浇捣、砌砖、墙内外抹灰、楼地面等工程内容。(外墙涂料、防水、内墙腻子、墙面砖、花岗岩、地砖、室外附属工程、塔吊基础、施工电梯操作工和基础等除外)。

  2、承包方式:以工程承包范围的内容实行清工包干。

  三、机具设备:

  乙方自备小型机具:如振动机、振动棒、翻斗车、铝合金靠尺、木条子、泥桶、铁锹、建筑线等。(包括修理自理)。

  四、施工工期与开、竣工时间及工期

  1、施工工期为 天:

  2、开、竣工日期以本工程地下室砖模开始施工之日起计算。

  五、工程质量要求和奖罚:

  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施工图纸和有关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2、每道工序合格率均应达到100%,如出现达不到合格要求乙方必须立刻进行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因返工导致材料、工资、工期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精心施工,力争瓯江杯,经过有关部门验收确定瓯江杯,甲方奖给乙方每平方米4元,按瓯江杯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和奖罚:

  1、认真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与《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2、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确保“标化工地”。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后确定为“标化工地”。

  3、认真接受有关单位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伤亡事故为零。

  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清工承包价:

  本工程的清工承包价格按施工图纸的建筑面积伍拾贰元/㎡进行计算,其清工承包价格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帽、工作服以及工人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八、付款办法:

  按每月工程进度付款:其工作量按85%支付,主体按建筑面积付每平方米21元。即砼浇捣每立方米15元,砌砖每平方米12元计算,主体余留工程款待中间验收通过后最付清:装修每平方米按建筑面积付31元,其工作量按90%支付,即内墙抹灰按工作量每平方米付5元,外墙抹灰按工作量每平方米付9元,楼地面付5元计算,其完工后支付95%,余留5%待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九、工程结算办法按图纸实际建筑面积计算,除施工图纸变更的工程量,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证认可后,按实调整外其余均不调整。

  十、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认真贯彻和历史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落实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精神与要求;

  2、做好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及时落实有关技术措施或方案;

  3、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的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对发生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安全生产方面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提出,使乙方及时整改;

  4、协助乙方在施工前、中、后的管理工作;

  5、按第八条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工资款。

  乙方职责:

  1、必须认真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承担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生产责任;

  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领导、监督、检查和验收后,对甲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必须及时采纳和整改;

  3、认真执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拒绝违章作业;

  4、按标准要求认真组织精心施工,各项作业要一次成活,确保每项施工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

  5、做好施工现场工人的各种教育工作和各种管理工作,防止一切不良事情发生;

  6、班前、班中、班后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7、组织班组开展质量、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质量、安全生产会;

  8、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9、按时发放工人的工作,不得将工人的工资移用,挪用或调配与其他方面使用。

  十一、现场管理奖罚办法:

  对于乙方管理严格创出工作效率、经济效益,甲方按规定给于奖励。但乙方发生下列行为时甲方根据乙方的情况状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其处罚款在乙方当月的工资款中扣除:

  1、 乙方不履行自己职责的;

  2、 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以及管理不严的;

  3、 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

  4、 不遵守现场有关制度的;

  5、 无做到工完料清浪费材料的;

  6、 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

  以上行为出现时有现场管理人员当天开单,并在每周例会时给处罚。

  十二、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永不反悔,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为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内部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马平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装车、运输、推平、弃土转运运距1公里/立方米增加运费每公里元,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

  2、施工技术要求:平场自然碾平。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以甲方正式开工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60天。

  四、工程价款计算办法:

  1、土石方综合单价,每立方元,装运推平,运距米内自然碾压。

  2、做路时,挖机进场付每台挖机5万元押金,一天为1800元。不足一天为一天补足。

  3、此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进场费、搭建临设费、管理费用等。

  4、工期:甲方入场通知书下达起计算,工期壹年。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义务和责任。

  1.1工一切事务。

  1.2负责提供施工用水、动力电就近指定搭接。

  1.3负责协调和处理好周边关系为乙方创造良好施工环境。

  1.4及时签证工程量,材料价格,审查合格工程的日进度报表工程结算等事项。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1乙方指派负责该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工作。

  2.2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保证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人走场地清。

  2.3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与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全面负责、确保工程安全生产,人生安全。凡因乙方管理不善,措施不

  力或职工过失,造成的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七、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方法:每星期一结算,星期二付款。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违约责任

  8.1.1若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按产值月报时间与约定支付时间承担银行同期,三倍贷款利息。

  8.1.2工程结算尾款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甲方延误付款承担欠款总额的三倍银行贷款利息。

  8.1.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三天以上),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窝工人员损失和机具设备闲置费,(挖机每台每天元计算、运输车辆每天每辆按500元计算)并相应顺延工期,若甲方要求乙方通过赶工方式保证按合同约定工期按期完工,则应由甲方承担采取赶工措施及增加的合理费用。

  8.1.4如甲方未按合同执行,按工程总造价

  8.2乙方违约责任

  8.2.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2.2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工程计划进度(以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乙方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将自动退场。

  8.2.3乙方工程质量低劣,同一位置经甲方三次责令整改,乙方

  在整改期限内不采取整改措施,不提交整改报告,由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令其退场,乙方应按本工程造价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它约定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十、纠纷解决办法

  甲方与乙方如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内部承包合同9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栋土建、内外装饰、水电安装工程等合同约定的内容(0.00以下地下车库土建及部分安装工程)

  建筑面积m2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有关说明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土建、内粗装修(仅包括室内墙面及天棚抹灰、楼梯踏步面层及栏杆安装)、门(进户门)窗安装、外墙(含斜屋面)装修、部分水电安装(水、电到户)以及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其他工作,对于增加的工程项目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符合增加的条件,否则有关工程不计算价款。

  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合同工期

  工程开工日期:定于20xx年3月6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定于20xx年11月6日。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数245天。(无论任何原因影响,工程必须按时竣工交付)

  四、质量验收标准及等级

  1、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及现行的相关标准

  2、质量等级:合格

  五、合同单价及计价方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确定,定额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xx年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xx版和《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xx版及相关配套调整文件计价和调整费用后整体下浮5%作为结算价款。

  2、材料差价按照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参照贵州省遵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计取价差,材料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差价执行相应时期的.市场价或乙方自行采购价,但必须在采购前报甲方确认,按甲方确认的价格计取。

  3、计算软件:神机妙算或广联达软件。

  4、工程变更也采用上述计价方式进行取费,并计入工程总价。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部分垫资。框架部分(含基础):完成0.00以上一层主体封顶,甲方一月内拨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二层主体封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按合同约定如乙方不能进场施工,甲方双倍偿还乙方保证金、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如一方违约,违约方付守约方按该项目总造价的()赔付守约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建设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内部承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双方就乙方经营承包曙光路仓库改造工程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任该项目经营承包负责人,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该项目所有开发业务。由乙方自筹资金,以内部承包形式承包经营工程项目的开发、销售,该项目以公司名义开发建设和销售,公司不需出任何资金,也不参与项目运作,项目销售完毕该合同即为终止。该项目的的产权和产生利润都归乙方个人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债权债务。乙方需依法开发项目,依法纳税和应交费用。乙方承担该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经济管理的一切权利和一切责任,负责处理施工、人事安排,验收、结算、内业资料等全部项目工作和及时拨付一切费用(包括报名费、资料费、投标押金、风险押金、开放规费,现场设施、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办公业务费用、人员工资等所有开放费用)。甲方不承担该项目的任何法律责任及债权债务。

  2、该项目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总资产约400万元,由乙方向甲方按实际项目总资产的1。5%交纳项目管理费,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贰千元,在工程开工时支付壹万元,其他管理费在乙方开始销售房屋至一半时全部付清。甲方提供开发工程项目。办理各项手续的资质、证照和银行帐号,进行双方协调和质量监督及合同管理。

  3、乙方必须按法规办好一切必要的'手续和按规定组织施工管理。该工程的一切相关文件原件必须报送公司存档,并听从公司监管人员的指导。内业资料必须一式三份按标准做好,并由公司查验合格,最后资料交由公司统一保管。

  4、乙方必须自行处理好该项目财务帐目和税务及其他事宜,由乙方财务人员与公司财务人员协调好财务关系,不得给甲方造成麻烦,如出现麻烦由乙方自己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甲方财务人员或其他 人员配合 ,乙方需负责其费用。如果有关部门以后针对该项目要追缴费用或其他处理方式,乙方要负责到底,所有总是有乙方去解决,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在开发和施工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及出现的安全 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不得牵连甲方,甲方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必须在保质期内负责维修工作 及维修费用,并保证在接业主通知后24小时派出维修人员勘测维修现场,作出维修安排。

  6、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主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内部承包合同11

  甲 方:

  乙方(承包人):

  公司为了拓展发展空间,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调动各方积极性,本着平等、诚信和互惠原则,采用公司内部承包的经营方式,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价款

  公司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

  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 元

  二、承包方式

  1、公司同意承包人组建项目部。授权委派承包人 同志为本项目部责任人和承包人,全面负责本项目部承包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实行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承包有效期:自签订本协议书开始至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保修期结束为止。

  三、工程结算及工程款的拨付

  本协议书合同价款调整方式及金额与本工程最终实际决算款调整方式和金额一致。

  1、项目管理费的约定

  公司向承包人收取管理费为工程总造价的 %

  2、工程进度款拨付

  承包期间承包人按工程进度收取建设方的工程款,必须遵守公司财务制度转入公司账户,先向公司按进度款金额支付税金后再取发票;进度款到公司账户后,由公司扣除承包人应付公司的费用后,一次性将进度款余额划转给承包人;

  3、税费及其他费用

  该项目的税金和其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凡是须由公司负责交缴的税费、工程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承包人全额支付,公司不予垫付资金。

  4、各项税费的收取方法

  (1)税费:按国家、地方税务规定须缴的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及工程所在地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由挂靠人自行缴纳,项目所在地政府对税率另有规定的,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执行;

  (2)管理费:按承包人每次所需发票%收取;

  (3)设计费、预算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按实际发生收取。

  5、承包人应向公司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及收取返还约定:

  (1)承包保证金:按合同金额 %收取,在第一笔工程款到账后代扣,合同终止后返还。

  (2)发票保证金(承包方不提供发票):按每次支付承包工程款 %收取,在每次支付承包工程款时代扣。

  四、公司责任和义务

  1、公司向承包人提供本工程招投标所需要的公司资质。公关、设计、报价、投标、标书制作、差旅和通信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公司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 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协助乙方与建设単位签署工程承包合同及开具工程发票。

  3、工程期间的监督与管理

  公司向承包人书面提供: 施工现场暂设搭建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承包人须严格参照执行。

  公司提供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工作服样式, 服装购置费由承包人承担;

  公司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建设方和公司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量、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 公司有权取消本协议, 终止承包人继续对本工程的承包施工等所有工作。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4、合同和档案的管理与保存

  承包期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将本工程所涉及的各种合同、 图纸、 内业档案资料等原件交由甲方备案保存, 工程结束之后承包人将决算书原价交于公司, 以备税务局査验。

  5、 承包人完成上述各项工作需要携带公司证照和印章, 公司派专人陪同, 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通信费和办公费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五、承包人责任和义务

  1、施工规范

  承包人有义务在工程承包间以及工程维修期间自觉维护公司的企业信誉,承包人向公司承诺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中与公司有关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全部责任。 因任何原因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 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和赔偿;

  承包人承诺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定,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 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制定实施保证措施;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施工、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2、 施工材料使用与供应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所有材料的釆购供应,承包人釆购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建设方、设计、公司、及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按公司和建设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不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 否则以一罚十。

  3、施工人员管理

  承包人承包期间, 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管理规定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 所聘员工要三证齐全, 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 要把所聘员工的有效证件及资料复印件报送公司一份备査。

  4、 承包人应积极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工资和保险等事宜。如违反国家关于农民工工资等规定时, 公司有权要求其改正或停工;

  5、 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必须按照辽宁省建设厅和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辽建发[20xx] 30号)、辽宁省建设厅颁发 《关于印发 <辽宁省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建发[20xx]31号)的规定,在指定的辽宁友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时办理 《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

  名称: 辽宁友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0号、新财富大厦1908房间

  电话: 024-25639122、 024-25636065

  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 按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6、承包人经营期问对外的各种文件、工程量清単报价电子版、施工中的变更单复印件、签证单复印件、合同、协议等必须送公司备案和监督检査;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转给第三方;不准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和挂靠等情况;避免出现资金风险和安全风险;承包人须承诺:不私刻工资等公司印签,否则接受工程造价20%的处罚,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承包人因工程转包、 分包和其他违反与建设単位约定的行为, 造成的经济处罚和相关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检査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有关管理规定, 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査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査,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承包人不得要求施工场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此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重大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公司, 同时有责任及义务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关的事故责任以及发生的费用。

  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 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七、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保修的相关规定, 对交付施工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的项目内容及范围: 同本工程施工合同 。

  质量保修期:同本工程施工合同。

  质量保修责任: 同本工程施工合同 。

  质量保修金: 由承办人承担相应的保修费用 。

  八、协议终止

  1、 承包人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一项约定时, 公司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2、 本协议终止后, 如有尚未完成的工程,承包人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继续完成工作,在此期间和以后承包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承接各种工作, 承包人对其所有施工的工程负有法律规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 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时, 公司有权根据情节向承包方追索10000-20xx00元的赔偿;

  2、承包人因下列原因

  (1)施工安全、质量、工期、财务、材料款和人工费等原因;

  (2)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3) 或者其他行为。

  与任何第三方产生纠纷时,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如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有权向承包人追偿或提起诉讼。

  十、有关约定

  1、 公司为了更准确详实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对承包人所做的项日进行全过程(安全、质量、工期、材料款、人工费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需驻监管人员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并应无条件的接 受公司针对施工现场检查处罚细则;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并应无条件的接受公司针对施工现场检査处罚细则。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同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内部承包合同1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擂鼓城房建设工程(五号地块)顺利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同意,线甲乙双方就擂鼓城房建设工程(五号地块)工程中的水电劳务分项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分项目工程名称:擂鼓城房建设工程(五号地块)

  工程地址:北川县擂鼓镇

  工程结构:底框砖混结构

  建筑面积:约 32000 ㎡(按实际竣工面积结算) 合同工期:120天(开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质量等级:按照国家现行建筑质量施工规范标准合格,并达到业主委员会验收标准。

  二、 承包方式及工作范围:

  1、 乙方负责本主体工程中所有临时水电和本工程图纸所示一切水电、避雷劳务。

  2、 乙方负责使用的机具、材料均在承包范围内(包括焊条、焊机)

  三、 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 按实际竣工面积结算,一次性包干单价为:18元/平方米。

  2、 工程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1):基础工程全部完成支付总价款的20%,一层全部完成支付总价款的20%,二层全部完成支付总价款的20%,主体工程全部完成支付总价款的20%。

  (2):余額在工程完工验收完毕30日内支清。

  四、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质量等级由工程质检员按国家验收标准进行评定,达到质检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业主认定的合格标准(实测点点数达到80%以上为合格)。

  2、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须返工达到标准,期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期保证:

  乙方应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合同内容,不得因合同承包范围等原因无故拖延工期。否则按照工期拖延损失费500元/天计算。如乙方保质保量提前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则向乙方奖励500元/天计算。(设计变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六、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及时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

  2、如图纸变更与原图纸工程量的差异,甲方计算乙方其增加工程量(如施工完后需要更改,甲方需确认返工等费用)。

  3、乙方24小时坚守现场,特殊情况须向甲方管理负责人请假。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部门指定的`各项管理规定。保证队伍的稳定,做好工人思想工作,如有工人到甲方或政府部门闹事,将对乙方每次处罚20xx元。

  5、乙方应严格按图纸和相关法规及施工规范施工。

  6、乙方应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将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及相关资料,报甲方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7、如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存在进度、质量、安全方面达不到施工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甲方则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并不予计算违章施工的所有工程量。

  8、在正常情况下,如乙方自行退场或有未完成工程,未完成工程量按承包单价的3倍从工程量中扣除。反之如是甲方或其他原因迫使乙方退场,乙方所做的工程应如实一次性计算给乙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不得借任何理由扣除乙方劳务费用。

  9、乙方严禁聘用未年满18岁以下的童工及55岁以上及伤残的人员。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随意浪费甲方的材料,做到工完场清,如超出施工图预算而浪费材料,应按相应的价格进行赔偿与处罚。

  七 、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乙方提的所需材料计划予以保证,如甲方未及时提供所需材料而造成停工待料,所造成的一切停工损失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且工期顺延。如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向守约方赔偿总价5%的违约金。

  八、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共同遵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内部承包合同1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建好xxxxxxx工程,甲方原将商城d单元工程约5000平方米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约5000m2

  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造价:含价有税费300元/m2

  合同工期:总计天数150天,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本工程为双包工程,包括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价需设辅助设施、设备、机具、临设及水电和后勤等均由乙方负责(地板以普通地板、墙体涂料为普通涂料,如有更改,双方另行协商)。

  双方决算量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量为依据。

  工程价需材料的试压试验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进行协调和配合试验资料交由甲方统一管理。

  施工中的具体要求:

  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金以国家和建设方,甲方的具体要求为标准验收的建设方,监理公司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为准。

  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安全技术操作堆积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整洁,安全措施完善、得当。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在其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

  估算及付款方式:估算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为准,协议签字后,由乙方垫资进场施工基础完工经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工程款15万元,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日内付足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0%,剩余50%的工程款甲方按国家规定扣除质保金后在半年内付清。

  工期要求:由于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或延误工期,如发生以上情况则属违约,乙方应支付甲方总造价违约金10%,而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其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本保证金在甲方第一次拨付工程款时退还给乙方。

  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真它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并结清全部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内部承包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四口冲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给叶延凯(以下简称为乙方),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座落在四口冲老桑场及老茶场的'林地共计叁佰亩,承包给乙方,四界为:老桑场林地下至水库边,上至山冈,西至水库溢洪道山更,东至段顺华菜园地山更:老茶场地东至黄泥冈山更,西至皮有思自留山小路,上至石矿横路,下至查细久楼房以上。

  二、承包期限

  从_____年三月七日至_____年三月七日止,共计七十年。

  三、承包费共计(大写)捌万捌仟元,一次交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帮乙方办理林权证,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使用权和继承权。

  2、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申报各种项目,项目资金归乙方所有。

  3、如乙方在承包期间与第三发生纠纷,甲方必须积极出面协调。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5、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司法公证一份,镇林业站一份。

  6、此协议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十八万元,并赔偿一切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内部承包合同15

  立合同单位 生产科(以下简称甲乙方)。兹根据本季度我厂生产计划,订立“三定一保”合同,双

  制造车间

  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乙方本季度人造橡胶的生产任务定为1500件。4月、5月、6月各500件。

  二、乙方车间生产工人定额为90人。

  三、除乙方车问原有设备外,新装置的机械大车1部,甲方保证4月10日投产使用。

  四、乙方保证生产的人造橡胶质量完全符合标准;保证原材料消耗不超过定额 。

  五、甲方保证及时供运乙方所需要的`原材料,如有原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乙方停工待料,由甲方负经济责任。

  六、乙方车间的产品如有废次品,由乙方负经济责任。

  七、乙方按时、按量、按质完成生产任务时,除正常奖金外,另外每季度可获得完成任务奖金1500元;如超产50%以上时,可获、得按上列奖金加倍计算的超产奖。

  八、乙方如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时,甲方发给乙方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领导津贴每季度每人30元;如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时,应给予经济处罚,扣发上列人员的全部奖金。

  立合同单位:

  甲方:×××生产科(印)

  代表人:×××(盖章).

  乙方:×××车间(印)

  代表人:× ××(盖章)

  见证:厂部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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