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合同

时间:2023-03-22 18:39:11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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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防工程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防工程合同

人防工程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年开发建设工程,地上建筑层数为层,建设总面积为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应同步建设人防工程平方米,于年月建成。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定。

  一、工程建设标准及要求

  1、工程防护等级为级,战时功能为,平时功能为。

  2、工程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设计,按《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

  二、双方责任及任务

  1、甲方责任及任务

  (1)按时办理设计文件审批手续,合格后出具《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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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防护专业验收。

  2、乙方责任及义务

  (1)委托具备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年月底前报甲方审查。

  (2)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年月底开工。必须严格按照审核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因故确需变更设计的,必须经原设计批准部门批准。

  (3)及时向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承担工程监理工作。加强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工期实施全面监督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建成人防工程。

  (4)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竣工。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将完整的施工资料移交给城建档案馆和甲方。

  (5)不能按时报送设计文件审查、开工和竣工以及不建或工程规模、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防护专业验收合格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兰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人防工程合同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人防主管部门有关《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第二条 承包范围:人防工程(含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等)制作(购买)及安装施工。承包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计(含设计变更)的所有内容。本合同附《人防工程(含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工程清单》一份,清单所列项目、数量如有遗漏,以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和有关图集为准,其施工工作内容已包含并综合在总包干价中,不再另列计价项目,不再另增加数量计价。

  第三条 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程量、总价包干、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测资料、包产品合格证、包本合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本合同一律按施工图纸设计(含设计变更)要求安装施工,即本合同人防工程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轴线(点)标高等进行安装施工。

  第五条 工期: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

  第六条 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安装工程)总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总包干价中含税费。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和工程施工内容内已按以上包干总价一次性包干,不再另列计价项目,不再另增加数量计价,不再发生零星点工。

  付款方式如下:

  6.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及¥___________元。

  6.2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所需的人防门框、战时封堵以及战时通风防化等预埋安装完毕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元。

  6.3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所需的人防门扇和战时封堵以及战时通风防化安装完毕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_元

  6.4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安装竣工,经人防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发给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即元。

  第七条 本人防工程安装施工要求

  7.1 甲方按本合同第6条第1点规定时间和金额支付给乙方,自款到户之日起3天内,乙方负责组织定点企业完成本人防工程所需的人防门框、战时封堵以及战时通风防化等预埋件制作。

  7.2 甲方按本合同第6条第2点规定时间和金额支付给乙方,自款到户之日起,乙方安排专业人员对人防工程所需的人防门扇和战时通风防化进行安装。

  7.3 甲方按本合同第6条第3点规定时间和金额付给乙方,自款到户之日起,乙方安排专业涂料油漆人员对人防工程设备进行装饰,并在3-5天内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竣工验收资料。同时,甲方应按人防主管部门《民用建筑“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指南》有关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必备资料规定并填写《“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专项验收报告表》(见附件),及时收集齐全的'必备资料后出具书面委托书交给乙方申报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7.4 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安装,甲、乙双方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对安全事故应依责任归属确认处理,并由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人防工程产品与安装质量标准,由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型图纸组织生产制作,产品质量与安装质量达到《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

  第九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9.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6条第1、2、3点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及时向乙方支付价款。否则,乙方不再安排人员进场安装或有权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9.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图审盖章的本合同人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包括相关建筑、结构、防护、暖通等施工图纸,以保证本合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和战时通风防化安装施工,并防止漏装和装错等。

  9.3 甲方应在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前,向乙方提供安装处的定位轴线(点)、标高等。

  9.4 甲方对本合同人防工程施工图需要变更的,应向乙方提供设计单位出具的正式变更通知书。

  9.5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具备安装人防门框、预埋件、人防门扇、战时通风防化的.施工场地、通道、水电、塔吊、施工措施之支撑钢筋(拆模后退还)供应等方便条件,确保安装工程顺利进行。施工现场的水电供应和费用由甲方负责。安装工程施工所用的电焊机、电线、电缆、配电箱、工具等由乙方负责。

  乙方责任:

  9.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型图纸和质量标准组织定点企业生产与安装,如产品质量不合格和安装质量不能通过验收,概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付。

  9.7 乙方负责与甲方沟通联络、密切协调本合同人防工程安装施工的具体组织施工工作,本合同与乙方无关的建筑、结构等工程项目有甲方负责。

  9.8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本合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变更)和齐全的相关资料安装施工。

  9.9 乙方必须按甲方支付的价款,及时组织定点企业生产保障供货和安装。

  9.10 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安排运抵各种设备后,应负责保管,防止损坏和遗失。

  9.11 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国家人防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许可认定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竣工验收资料。

  9.12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本合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9.13 乙方应负责售后一年内的质量保证。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0.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包方名称:____________ 承包方名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 月 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 月 ___日

人防工程合同3

  发包方:福建恒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新罗区财政局综合业务大楼项目部)

  承包方:龙岩市新罗区民安人防设备经营部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综合业务大楼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与安装

  2、 工程地点:登高中路与溪南路交汇处西北角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含在施工中的一切所需机械、工具)。

  4、 结算方式:按图纸内容包干计算。

  5、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人防防护、通风设备(详见乙方报价清单)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人防办、建设建设部最新图集生产,产品达到合格标准。

  2、 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福建省人防办关于结合地下室修建人防工程最新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人防产品达到人防验收标准。生产厂家必须是经龙岩市人防办审定注册允许使用的厂家,并提供各项产品的质保书。

  第四条 承包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 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定的'和所有图纸设计中所需所有的人防产品(可分期)根据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所需入场安装。乙方应负责场内外所有的运输、安装、保管等责任工作。为确保工程进度,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的本职工作,并负责安装到位、验收合格为准。乙方在施工中的一切所需开支和验收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各项产品进场后应及时将该产品的合格证、说明书等(质保书)交付甲方,以便认产品、品牌。

  2、 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①乙方进场人员应自行办好外来人员各种证件(如暂住证、婚育证、劳务证等),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员不许上岗操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法规、法令,违法的经济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建筑法及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凡发生盗窃、酗酒、随地大小便以及家属带小孩进入工地等现象,均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重罚,所造成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工地凡动手打架、斗殴者每人次罚款500元整。

  ②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有进场人员应无条件地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不接受教育、违章作业,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违章未造成损失,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施工所需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③乙方班组人员在施工时应注意安全,若因乙方自行造成的事故,

  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 工程结算及付款办法:

  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甲方按业主的来款和甲方公司的付款规定分期付给乙方(有关甲方向乙方提取管理费、配套费等,按总造价的18%从各次转款中按比例提取)。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尾款,乙方应按工程款的70%税票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 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本着真诚解决纠纷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不服仲裁,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双方均应服从人民法院的判决。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 为保证安装拆卸和保养的需要,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应于顶板预埋安装所需的预埋件和吊环,费用由乙方负责。

  2、 甲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各期工程款。

  3、 甲方提供相关地下室人防部分施工图纸和人防办审核意见书及技术材料(经人防部门审核认可的图纸),如乙方未按甲方提供经人防办审核认可的图纸施工,由此造成工程未通过验收,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

  4、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口。

  5、 乙方在施工中配合甲方工地做好安全及质量监督工作。

  6、 工程完工后,乙方须提供全部施工及技术资料,并负责本工程通过人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

  7、 乙方门扇到场之前,甲方需提供乙方门扇顺利进场的运输

  通道。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 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减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应按实际相应增减;即原图纸中已有的项目价格按照合同单价,图纸中没有的项目另行经监理、业主签证确认后结算。

  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新罗区财政局综合业务大楼工地

人防工程合同4

  甲方(场地提供方):______

  乙方(场地使用方):______

  ①法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委托人姓名:______,法人驻址:______,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1)。

  ②个人基本情况: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身份:______,住址:______,约定的通信地址:______,身份证号:______,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使用甲方人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密云县

  人防工程提供给乙方使用。

  工程编号:______ 。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地面管理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工程其他附属物:

  (见附件2)

  2、工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工程简况和主要设备设施状况》(附件3)。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使用期满,交还该工程时的验收依据。

  二、工程使用期限及用途

  1、使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该工程仅作为______使用。

  3、使用期届满,乙方如要求继续使用,则必须在使用期满两个月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取得有关行政部门许可后,重新签订使用合同。

  三、工程使用期间乙方应承担的有关费用

  1、人防工程内部相关设施设备应列清单,经双方确认后备存。合同到期或终止时,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归乙方所有的,乙方拆除后应恢复原状。

  2、人防工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

  3、使用期间的所有物业管理费和保险费用。

  4、因乙方使用该工程发生的其它费用(包括水电费、取暖费等)。

  四、工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工程具备条件如下:

  甲方保证工程本身结构完好、安全可靠。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于五日内向对方提出。如未提出,视为交付合格。

  3、乙方应于工程使用期满时,将工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本合同前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交还甲方工程应当保持附件2及附件3所列工程及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及设施设备,甲方有权处臵。

  五、工程使用与修缮

  1、乙方在使用期内,应承担工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护责任。

  2、甲方如需对工程设施设备维修,须提前五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3、当乙方发现工程主体结构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

  4、乙方应合理使用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支付经济赔偿。

  5、乙方使用工程期间不得进行影响周边单位、个人正常生产、生活的活动。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变更或提前解除。一方如需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且对方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是否同意。如对方15日内未书面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本合同变更或提前解除。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或变相地出租、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该工程。

  七、与人防工程有关的特别约定

  1、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使用工程情况进行检查、管理和监督,发现乙方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不履行安全使用义务的,及时制止、纠正,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甲方依据有关规定组织乙方进行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的教育培训。乙方的相关管理人员上岗前,未经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乙方应至少每季度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一次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方面的培训,经常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3、乙方在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2]号令)、《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以及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服从民防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民防县民防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消防、防汛、治安、卫生防疫等安全使用管理责任制度、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设值班室(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健全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等管理记录,负责消防、防汛、治安、卫生防疫等工作,履行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责任,确保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如果发生火灾、水灾、治安等事故,一切民事、刑事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符合工商、消防、治安、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颁发相关证照。乙方应遵守经营行业的有关规定,做到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5、《人防工程使用证》每年进行年度审查,乙方必须按通知时间到密云县民防局工程建设管理科办理使用证相关手续。

  6、由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人防、消防、防汛、治安、卫生防疫等部门要求乙方经营使用工程必须配备的:上下水、洗漱间、卫生间;用电设施设备;机械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臵;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简易)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防汛、防雨水倒灌等设施设备的购置、安装和维护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保持各种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符合有关部门规定。

  7、乙方装修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装饰、装修材料需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消防、环保、卫生等要求。进行装饰、装修等施工作业期间,不得投入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造人防工程或者拆除人防工程的防护设施设备。确需装修改造的,必须将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图纸报送甲方并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施工。

  8、乙方应每日检查工程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告甲方。并承担工程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责任,保证工程及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战备及平时使用状态。重大隐患未排除前,乙方应停止使用。该隐患排除并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继续使用。当需维修时,乙方须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予以技术指导和监督。甲方向乙方提出维修要求后,乙方应按要求实施维修。

  9、乙方不得占用人防工程设施设备专用房间(风机房、消毒间、滤毒室等)。

  10、保证工程通道畅通,确保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有人时不得上锁,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

  11、禁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应质量合格并符合用电规范,配电线路不得擅自进行改装。

  12、工程内严禁生产、储存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等化学危险品,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和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等火源性电器用品。

  13、乙方使用工程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需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存放垃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

  14、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工程使用用途。如需改变工程使用用途或使用人,须经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由乙方和申请使用人防工程法定代表人共同到甲方办理变更手续,乙方即重新申办《人防工程使用证》,并重新与甲方签订使用合同书。

  八、补充条款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可行使下述权利:

  (1)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未达到整改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对情况严重并无法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使用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工程。

  十、免责条款

  使用期间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调整;因民防部门对使用场地用途予以限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战争、破坏性地震等突发事件;市政工程建设;人防工程维修、改造、回填或人防工程结构出现重大隐患等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如遇拆迁,本使用合同自行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拆迁补偿款及经济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按法人驻址或本合同约定的通信地址发出通知等材料,视为乙方收到该材料。

  3、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甲方验证后可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合同使用。

  4、乙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住址等如果发生变更,须及时告知甲方,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须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

  账号: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人防工程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洞口尺寸

  单位

  数量

  开启方向

  单价

  金额

  (元)

  宽度

  高度

  吊装费:

  运输费:

  安装费: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卖方必须是国家人防办批准的定点生产、安装企业,并经登记备案;买方必须使用经国家人防办批准和登记备案的企业生产和销售的防护设备。

  三、质量要求:所供防护设备应符合人民防空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五、供货时间:门框送到施工现场,门扇供货时间买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卖方。

  六、买方按工程进度向卖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待卖方人防设备送到现场后,由买方对设备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并提供卸车条件,大件设备的包装或支架由卖方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按?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xx)执行。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成立预付总货款的%,门框送到现场付总货款的%,门扇送到现场并安装完成付总货款的%,余款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总货款15%的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

  乙方: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人防工程合同6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为保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

  2. 工程地址:_________

  3. 防护单元_________个,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下_________层。

  4. 设计单位:_________

  5. 人防工程监理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项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护(防化)设备的施工任务,包括各类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通风设备、滤毒设备、给(排)水管口设备、封堵板、战时供配电设备、套管(短管)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加工制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运输、预埋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竣工资料整理、质保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设备数(质)量、规格与施工图、标准图相一致(详见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若设计图纸变更产生防护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变化,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后的变更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护设备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安装施工,即产品制作、安装、运输过程中的材料、人工、机械均由乙方负责(安装现场所需的吊卸机械和支撑固定材料除外)。

  本防护设备工程从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具体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确定。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及施工图纸加工生产和安装防护(防化)设备,保证所生产、安装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2.乙方的产品必须是本定点厂生产的通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乙方除提供产品合格证、维护使用说明书外,还必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预埋件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人防工程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隐蔽。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通过后才算工程合格。

  3.产品加工生产质量、预埋件安装质量、设备安装质量都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以施工图纸和广西人防标准定额站发布的防护设备信息价为计算依据,按照自治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或经招投标)构成,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_________ 元(¥:_________元),此合同款不包括第三方安装检测费。工程造价以本合同价为准,实际数量若有变动,须有人防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图纸才能作结算调整。

  2.合同签订后,乙方送达书面请款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产品或构件的部分进料款。

  3.乙方应在进场安装门框及预埋件的45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门框及预埋件的生产进度款。

  4.乙方应在安装门扇、通风、滤毒等防护(防化)设备的100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相关设备的生产进度款。

  5. 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和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验收备案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结清本安装工程余款,乙方同时提交防化设备质量保证备案文件资料,一次性开具正式票据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图纸一套,以便乙方编制预算报价,合同签定后,甲方应组织设计、监理、乙方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土建施工进度计划,以便乙方结合土建施工进度制定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计划方案,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安装施工方案的审核。

  2. 甲方委派_________为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_________,行使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表”职责,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管理,负责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如项目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 甲方须在绑扎地下室底板钢筋的7天前通知乙方将门框及相关预埋件运抵施工现场,并疏通工地运输通道,清理平整堆放设备的场地,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若因工地不具备进场施工的条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4. 防护(防化)设备及各种构件进场时,甲方应提供塔吊将防护设备及构件吊卸到指定位置,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前,甲方应派技术人员提供防空地下室的轴线、标高及标高基准点,安装时,甲方应提供380V、220V两种电源和支撑固定门框所需的钢管或型钢及钢筋,同时调整好工序流程,优先绑扎或焊接防护门洞处的钢筋,乙方派出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紧跟土建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预埋施工,使防护设备预埋件与土建施工同步进行,确保防化设备预埋件安装质量,若因现场不具备上述施工条件造成误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5. 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并经建设、设计、监理、人防监察等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封模隐蔽,若未经检测或验收手续不全就封模、浇灌隐蔽,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验收不通过,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6. 在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收到乙方隐蔽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7. 甲方应按施工图在防空地下室顶板预埋吊装门扇所必须的吊钩,若甲方未安装或安装不符合要求,安装门扇时所需的机械由甲方负责解决。

  8. 甲方应在主体封顶前 3 个月通知乙方制作门扇,并在封顶前30天负责拆除地下室及通道模板和支撑,清理地下室及通道杂物、垃圾、积水等障碍,保证乙方有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和运输通道,同时通知乙方提交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和现场施工需要甲方配合的技术要求,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施工方案的审核,协商安排施工计划,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后,通知乙方进场按合同及施工图安装所承包的防护(防化)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甲方应安排监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跟踪监督,安排吊装机械配合乙方构件、设备到位,若因甲方配合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的安装质量问题,甲方应负相关责任。

  9. 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才能申请有关部门组织工程验收。

  10. 在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通过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后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结算。

  11. 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在乙方遵守约定的情况下,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12.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履行《人民防空法》,严格按施工图及有关规定建设人防工程,监督乙方将防护设备保质保量的全部安装就位,督促监理按规定对人防工程履行好监理职责,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及防护功能,若因甲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造成人防工程质量问题,由上级人防主管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必须是广西区内的国家定点厂,具有相应的生产、安装资质和施工能力,并向甲方出示相关资质证明。

  2.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熟悉施工图,发现图纸不能满足规范和施工要求应及时提出。

  3. 乙方委派_________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_________,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配合和项目管理,参与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若施工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 合同签订后,乙方有义务跟踪掌握土建工程进度,提醒甲方安装防护设备的时间节点,按合约时间申请工程进度款,告知产品生产进度,以避免误时误工和耽误安装预埋件的最佳时机。

  5. 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框及预埋件安装施工方案,在门扇等防护设备进场安装前30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扇、滤毒、通风等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并提出需要甲方配合的具体技术要求。

  6. 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及时加工生产和按时进场安装,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安装,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安装的产品在出厂前必须是通过本厂质检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乙方对产品生产和安装质量负责,检测机构对检测报告负法律责任。

  8. 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完成后和防护(防化)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主动配合检测机构检测。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须提前2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所承包的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遵守甲方工地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按照相关安全法规,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担与乙方有关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责任,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造成的责任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0. 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1. 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包括:产品检测合格报告、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安装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人防主管部门验收记录等资料。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资料。

  12. 建立该项目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制度。

  第七条 验收依据及标准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以国家人防办颁发的标准图、验收规范为验收标准,以施工图及有关规定为验收依据,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以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合格为准。若产品有不合格,属乙方制作质量责任,乙方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若安装不合格,须查明质量责任原因,属乙方安装责任,由乙方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属甲方配合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

  第八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之日算起,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无偿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设备和零(部)件,并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保修到期时,乙方将工程设备档案及维护保养资料移交给甲方,由甲方移交给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因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超过2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 若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安装,每逾期一天,按已交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顺延,逾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乙方不得将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转让方承担。

  第十一条 若合同一方更换名称或由第三方接替,本合同的权利、责任、义务及效力不变,变更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办理变更或移交的相关手续,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否则,按违约处理,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变更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双方办完相关手续后本合同终止,因故终止后的合同由乙方原原本本的如数交还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统一作废处理:

  1.由于乙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 由于甲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合同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4.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5. 违反法律法规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三条 免责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遭遇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由合同双方根据事件影响的程度协商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适用于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尽力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下,可向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属专用制式合同,未经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涂改、复制、复印,合同各方应妥善保管,若丢失或毁坏,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但必须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才能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贰份分别交自治区和属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副本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

  第十九条 附件

  1.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

  2.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安装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人防工程合同7

  出租人:______

  承租人: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人防工程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位于的人防工程,净面积平方米,租用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期、用途及续租

  2.1甲、乙双方同意该人防工程的租用期限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乙方承诺租用该人防工程用途:要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3若乙方拟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届满后续租该人防工程,则应在本合同有效期满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乙方在使用该人防工程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若乙方未在前述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或就续租事宜未能协商一致,合同期满之日,乙方应无条件腾空并退还该人防工程。

  2.4若甲方拟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收回该人防工程,则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应在合同期满之日无条件腾空并退还该人防工程。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办法

  3.1乙方每月应缴租金人民币_______元正;全年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正向甲方缴纳。不含水、电、物管费用等。

  3.2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水、电费,则水、电费相应调整。如乙方在已提供用水、电之外确因经营需要单独供水供电,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另行装表计费,水、电表及安装费由乙方自理。

  3.3本人防工程的租用实行预缴制按季收费,乙方须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____日至____日一次性向甲方缴清下季度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字当日向甲方缴纳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定金,如乙方在未入场经营前或经营过程中违约,定金不退。甲方不如期将人防工程交付乙方使用,则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定金不计利息。乙方入场后,定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不得抵作租金或其它费用。

  3.5合同终止时,乙方按时交还使用人防工程,且无其它违约责任,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履约保证金于____日后全额退还乙方。如乙方对甲方设施有损坏或欠缴相关费用时,甲方在扣除应付设施赔偿金和相关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人防工程内依法自主经营;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监督合同的顺利执行;

  4.1.2乙方的义务

  自觉遵守工商、税务、质检、物价、消防、卫生防疫、治安等各项法律法规,照章纳税、缴费,合法经营;

  乙方不得损坏租赁人防工程结构和表层,未经同意不得在建筑物外悬挂张贴广告、标志、物品和招牌等。

  乙方如需对租用人防工程作二次装修;增添设施、照明等,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为确保人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停业检修,乙方应予以协助,不得提出非议,不得设置障碍。如检修时间超过3天,甲方按照超出天数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的租金。

  乙方在租赁人防工程期间个人、企业财产和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降租或减租。

  合同期内,租赁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如由此造成租赁物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用人防工程作任何形式的抵押、赔偿或转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人防工程,并追究责任。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和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终止、解除合同;

  4.2.2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保证出租人防资产的质量安全。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5.1合同期内,乙方如需转让人防工程使用权,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租手续。

  5.2若乙方私自转租该人防工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人防资产,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一季度应付租金总额。

  5.3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人防工程,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且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三日内完善相关手续,缴清所欠费用后无条件离场。

  5.3.1严重违反人防、消防、治安、税务、工商、物价、质检、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的;

  5.3.2拖欠租金或水、电等其他费用达到15天的;

  5.3.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使用权的或改变用途的。

  5.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5.4.1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将人防工程提供给乙方使用;

  5.4.2提供的人防工程与合同约定条件不符,不能正常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违反合同5.4约定,除应全额赔偿乙方所受损失外,并按所受损失的10%支付乙方违约金。

  6.2合同期内,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向甲方足额缴纳租金等费用。逾期不缴,每天按应缴费总额的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缴费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后同,乙方除承担前述逾期付款的滞纳金外,还应承担一季度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6.3依照本合同规定,乙方在使用期满或终止合同时,应按期退还使用人防工程,并完善相关手续。乙方若延期交还使用人防工程,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若乙方逾期15天后仍不交还使用人防工程,甲方有权采用法律措施要求乙方腾空并退还该人防工程,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免责条件

  7.1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造成临时停业或双方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2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拆迁,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3合同期内,如遇城市环境建设,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如遇相关部门要求关门停业,可给予关门停业期间减、免租金的政策性补偿。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8.2双方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代表:______企业性质: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防工程合同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金额:_________。

  1.2 工期:

  (1)开工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施工现场进度来确定。

  (2)竣工日期: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正常交付使用的日期。

  1.3 质量等级:严格按照国家人防办建设部标准图集要求制作和安装,符合国家及_________市人防的规定,达到优良标准。

  1.4 合同价款: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含装车、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费及专项上缴费用及税金)。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人防门制作、包安装、包验收、包工程造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的大包干形式并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验收等全部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1.6 按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支付。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协议条款:_________。

  2.2 工程实物量和设备材料清单、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2.3 洽谈、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记要、协议。

  2.4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5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条例及与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市政府部门的文件。

  第三条 图纸

  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图纸由乙方提供,并向甲方提供四套图纸。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专人为驻工地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甲方或监理公司给予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其后任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 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及甲方代表,监理公司或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变更后按本合同第九条款进行履行。

  6.2 甲方须在地下室底板完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安排人防门制作、安装,在计划时间内甲方可根据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派人到现场,协商进场施工的配合问题。

  6.3 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卫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6.4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用的水、电及现场可提供的临时配合设备支撑材料等。

  6.5 现场施工协调由甲方负责。

  6.6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地下室人防报批图壹份;完工后,由乙方通知有关单位验收人防门,甲方派人参加。

  6.7 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资料委托土建施工单位在剪力墙扎筋时预留人防门安装的所需的门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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