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合同

时间:2023-03-27 09:59:30 合同 我要投稿

汽车维修合同(合集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汽车维修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汽车维修合同(合集15篇)

汽车维修合同1

  某某汽车修理厂是市二类汽车修理厂家。本厂坚持“客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和“让客户更满意”的服务宗旨,做到“热情、周到、方便、及时”,愿与广大车主、企事业单位签约定点维修,本着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则,为定点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平的价格、可靠的质量。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原则,经协商特制定如下车辆定点修理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优先安排修理乙方车辆,并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抢修服务。

  2、必要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市区内上门抢修、免费拖车服务,市区外拖车协商计费。

  3、定期免费为乙方提供车辆安全检查(每季或根据乙方需要),在修车辆免费洗车、吸尘服务。

  4、经乙方委托,代办车辆行驶证年审:营运证年审、季审、技术评定等业务:代缴政府规定的.税收和费用:办理车辆保险的购买及肇事车辆索赔。

  5、在修车如需更换500元以上的贵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征得乙方主办人员同意方可更换。

  6、为乙方设立车辆修理和技术档案,提供技术咨询,为乙方安排保养计划,使乙方车辆按时保养,以免失保,影响车辆的素质和完好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将所属车辆共另附上所属车辆登记表。

  2、为甲方提供完备的办理车辆年审、季审、二保等证明证件手续。

  3、为处理旺、淡季关系,便于甲方安排生产,乙方如无特殊情况,按甲方计划将车辆送甲方保养和维修。

  三、验收标准。

  按国家和市交委车辆修竣验收标准,特殊情况双方另外协商。乙方需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车辆交接和验收把关工作。

  四、收费标准。

  以市交委及市物价局核准的规定标准收费,或双方协商价格收费。

  五、结算方式。

  凭乙方指定司机或者负责人签字认可的维修凭证,以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每结算一次。

  六、质量处理。

  竣工出厂的车辆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发动机大修10000公里或三个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个月,二保为20xx公里或10天:小修为500公里或5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给予返修。属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并由双方在平等互谅的情况下进行友好协商。

  甲方厂长质量投诉电话:

  七、其它约定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日起至年月生效。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盖章)(盖章)

汽车维修合同2

  托修方:维修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托修方与维修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托修方和维修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维修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托修方应支付给维修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维修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托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维修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维修方负责托修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托修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托修方车辆在维修方定点维修期间,维修方向托修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托修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 年/10万公里内,上海大众公司规定托修方的维护保养期间,托修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托修方车辆到维修方维修时,维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托修方,在取得托修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托修方车辆维修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托修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维修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托修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维修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托修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维修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维修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维修方维修质量导致托修方利益受损,维修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维修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维修方必须按时完成。

  车辆维修用时如下:

  序号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备注

  1一、二级维护保养1小时内

  2小修2小时内

  3中修4小时内

  4大修8小时内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维修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维修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

  (1)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0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

  4、维修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托修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内容)

  1、维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维修方应及时通知托修方,托修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维修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托修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托修方认可。

  3、维修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托修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托修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托修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维修方应按照不超过《江西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维修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维修方维修车辆结束后,托修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托修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 件材料,托修方向维修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维修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托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托修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维修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托修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维修方服务

  1、维修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托修方的监督。

  2、乙方应对托修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维修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托修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维修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维修方负责。

  3、维修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维修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托修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维修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托修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维修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维修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维修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托修方将以书面形式向维修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维修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托修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维修方承担。

  十四、索赔

  1、托修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维修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维修方对托修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维修方应按照托修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维修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20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维修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维修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托修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维修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托修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维修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维修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结算。

  3、维修方凭下列单据与托修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托修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31日为当月截止日期,维修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托修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托修方财务部门收到维修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一个月以上的,托修方支付滞纳金0.03%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维修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维修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托修方、维修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托修方事先书面同意外,维修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修方代表签字:维修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日期:

汽车维修合同3

  制定以下十项基本守则,维修技工应将其付诸于每天的工作实践,有助提供快捷、可靠的'服务质量。

  一、 职业形象

  1、 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2、 务必常穿工作鞋。

  3、 务必经常保持工作服,工作鞋清洁。

  二、 小心处理车辆

  1、 务必使用座位套、保护板垫和地板垫。

  2、 在驾驶顾客车辆时要细心。

  3、 在顾客车内不可抽烟。

  4、 不得使用顾客车内音响、电话等。

  5、 勿将垃圾和零件箱留在车内。

  三、 整齐与清洁

  1、 保持车间(地面、工具箱、工作台、测量工具、测试工具等)整齐清洁,勿堆放不必要的杂物,把东西放置整齐。经常打扫、冲洗、擦拭。

  2、 工作时,车辆要在指定工位摆放。

  四、 工作安全

  1、 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 小心烟火,不得在车间抽烟。

  五、 计划与准备

  1、 确定“主要事项”(顾客要求维修的主要原因)

  2、 务必明白顾客的要求和车间主管指示,尤其注意返修原因。

  3、 查明故障,如果需要额外维修工作,要报告领班或车间主管。

  4、 要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和预防措施)。

  5、 检查料库有无所需零件。

  6、 只做排工单上所列明事项。

  六、 工作质量高进度快。

  1、 使用合适的专用维修工具和测试工具。

  2、 文明生产做到油水、零件、工具三不落地。

  3、 依据修理手册工作,切勿凭臆测工作,无把握之事应向领班或主管请教。

  4、 若某些工作需要去做,而未在排工单上列明,要向领班或主管报告。

  5、 充分利用一切培训机会,不断掌握最新技术。

  七、 按预定时间完工

  1、 随时检查自己能否按时完工。

  2、 如果认为要提前或延迟完工、或需作额外工作,要通知领班或主管。

  八、 完工后的检查工作

  1、 确认主要维修项目已完成,确保所有其它事项也已完成。

  2、 保证修后车辆至少与修前同样干净。

汽车维修合同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 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 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 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___元整(¥______元),承包 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_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 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 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 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 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 此申明的义务。

  10、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 双方共同承担;

  11、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1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 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 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6、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 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8、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 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9、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计算。

  20、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 各执一份。 2、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 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汽车维修合同5

  托修方:

  承修方:

  一、车辆型号

  车种牌照号型号

  车型底盘号

  发动机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车

  日期方式日期方式

  地点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 (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天或行驶公里以内出殃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转帐银行汇款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承修方单位名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维修合同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车辆维修合同签定原则:

  经甲方考察乙方车辆维修、保养业务水平,确认乙方的维修车辆设备、人员、公司规模满足甲方单位车辆维修及保养条件和要求,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愿以将本单位的所有车辆在乙方单位进行维修及保养,经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车辆维修合同。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将本单位车辆、车辆品牌进行维修内容及保养内容告知乙方。

  2、甲方到年底时全年车辆的维修和保养费用一次性付给乙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接到甲方车辆维修和保养时,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2、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内交付维修和保养的车辆。

  四、其它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本合同签署地的法院起诉,本合同签署地为:河南省平顶山市。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后附每年的车辆维修和保养费用表。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平顶山市快捷运输有限公司

  签字代表:

  日 期:

  乙 方:平顶山市新华区新起点汽车维修装饰中心

  签字代表:

  日 期:

汽车维修合同7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确定乙方为_________市公务用汽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收费标准

  (一)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二)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_________》供车主查询。

  (三)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_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四)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在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_________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_________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投标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

  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的项目为止,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的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_________市政府采购站点(www._________.com)。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_________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_________市监察局、_________市审计局、_______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_________市工商局及甲方共同成立的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小组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_________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_________市监察局、_________市审计局、_______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成立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XX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XX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

  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第六条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不得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3分,监督小组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XX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XX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_________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监督小组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汽车维修合同8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车牌号发动机号颜色车型vin代码/车架号行驶公里数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见附件1、2、3)。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上海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上海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维修合同9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使用地: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及租赁设备的交付: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租赁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设备交付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至能正常使用。

  3、乙方将租赁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签署正式交接手续,交接手续签署完毕视为租赁设备正式交付甲方,并以此日期作为租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三、押金:

  甲方需缴付乙方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租金的计算:

  1、基本租金:自租赁期第一天起,本合同项下全部租赁设备的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甲方于签订合同后第二个月仍需使用上述机械设备的,租金按前述月租金额70%,之后沿用此折扣后金额为月租金。

  2、付款方式:月结,转账支付。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足额正规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乙方不提供发票、未足额提供发票或者提供虚假、不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或者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虚假、不合格发票的,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无条件提供正规发票并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同时乙方应另按虚假、不合格发票票面金额的10%赔偿甲方损失。

  五、租赁财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六、租赁设备的保管使用及维修保养:

  1、甲方如需搬迁租赁设备,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在乙方技术人员监督下进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2、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租赁设备出售、转租、担保、抵押、自行转移到其它地方或作任何损害出租人利益的处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正常使用情况下)。

  4、租赁期间,乙方应对租赁设备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定期上门维护服务,以保证租赁设备的正常使用。

  5、乙方除履行定期维护义务外,租赁期间若机器出现故障时,由甲方电话通知乙方维修,乙方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作出回应,一天内修复。如果三天内无法修复,心须提供备用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退机直至解除本合同。

  6、乙方设备出现故障后,经甲方通知乙方拒绝维修或逾期无法修复又不提供备用设备的,甲方有权自行寻找维修机构或备用设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设备的丢失及毁损:

  1、租赁设备丢失及因甲方原因造成租赁设备损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设备使用寿命到期或者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设备损毁、灭失以及正常使用造成的设备损耗甲方不承担责任。

  2、设备丢失或毁损后,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丢失或毁损的设备不再计算租金。

  八、违反合同处理:

  (一)如甲方不按时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甲方未按合同履行应缴租金达一个月,乙方收回租赁设备,并追回所欠租金,终止租赁合同,并扣罚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当月租金,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押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基本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乙方未按时交付全部租赁设备超过十五日的

  2、租赁期间,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租赁设备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的

  3、租赁期间,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或者定期维护义务的

  4、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

  5、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

  6、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提出后拒不纠正或者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纠正完毕的'

  7、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三)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解除)的,乙方应于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7日内退还剩余保证金,逾期退还的乙方应按应退还保证金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赔偿甲方损失。

  九、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任意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2、双方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后,乙方收回租赁设备,全额退回甲方押金,本合同终止。如甲方继续租用,乙方应保证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下续租给甲方,另签合同。

  3、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产权转移费,取得租赁设备的财产所有权,本合同终止。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它:

  1、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关于本合同的通知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寄送,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及负责人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5日即视为送达,无论邮件是否退回。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维修合同10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确定__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做为甲方的定点维修单位,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诺甲方的车辆随到随修,保证质量,并提供24小时救援 服务。

  二、 乙方保证为甲方车辆维修更换的零部件为原厂部件,如发现假、劣品,按2倍赔款。

  三、 乙方对甲方维修车辆合理收费,并免费提供检测服务。

  四、 乙方对甲方维修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返修率控制在5%以下。

  五、 委托维修方式:

  1、 甲乙双方履行委托维修单制度,甲方委托维修单一式两份,由甲方负责人_________对维修项目签字确定,并留存一份,甲方托修人持委托维修单到乙方进行车辆维修(另一份委托维修单乙方留存)。

  2、 乙方严格按甲方委托维修单所列维修项目进行维修,维修项目变更需经甲方负责人认可同意(电话或其它方式)并在委托维修单上注明(《委托维修单》见附件)。

  3、 乙方将甲方车辆维修完毕,经甲方托修人验收合格,且确认结算单无误后,签字确认。

  4、 乙方将甲方托修人签字确认的'结算单(其中一联)及委托 维修单复印件交给甲方托修人,交由甲方留存。

  5、 乙方凭甲方托修人确认的结算单及甲方负责人确认的委托维修单与甲方结算。

  结算方式:每月或维修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结算一次。

  六、 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诉诸法律。

  七、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手 机:

  手 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汽车维修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 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 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___元整(¥______元),承包 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_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 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 此申明的`义务。

  10、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11、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1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 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6、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8、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 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9、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计算。

  20、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 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汽车维修合同12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维修车辆

  第二条 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见附件1、2、3)。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 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 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 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 %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 □ 市交通局制定 □。

  3.维修预算费用: 元,大写: 。其中:工时费 元,大写: ;材料费 元,大写: 。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 %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 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 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公里或 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 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 年 月 日前,交付地点为 。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 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上《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 □ 转账 □ 其他 □。

  3.付款期限:。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 元或维修费用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 元或维修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 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川汇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地 址:

  开 户 行 :

  帐 号: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维修合同13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

  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30天或行驶5000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有长期业务往来的车辆单位,甲方在维修期间所发生的大修费用允许临时挂账,竣工后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及时为甲方结算费用。其他无长期业务往来车辆单位在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验收合格立即结算维修费用。 现金________ 转账________ 银行汇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说明: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1000元以上的。

  承、托修双方权利义务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其他维修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向乙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二)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

  (三)应当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四)对乙未按照规定出具结算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提车。

  (六)对乙方擅自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或维修质量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应当对托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单》。

  (二)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除因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车辆。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托修车辆损坏的,应当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

  (三)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托修车辆竣工质量检验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并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

  (七)对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维修费用的,可行使留置权。

  (八)质量保证期以合同标明为准或双方另行约定,返修车辆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

  (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托修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联系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其他条款

  (一)《进厂检验记录单》、《维修结算清单》、应当经甲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

  (三)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辖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五、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签字) 负责人: 年月日

  乙方:盖章(签字) 负责人: 年月日

汽车维修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互利的意愿,特签订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如下:

  一、乙方拟将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委托给甲方定点维修,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车辆维修联系单”所要求的维修项目进行维修。如发生增加修理项目,经联系确认后再进行维修。

  二、维修服务范围:甲方对乙方本合同标的范围内的车辆,进行包括大修、二级维护等维

  修服务,并代为车辆年检、二级维护验车、代办车辆保险及出险理赔手续等服务。

  三、车辆资料: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本公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

  四、维修服务:

  a)每次维修保养时,甲方需对维修车辆之零部件报价,待乙方确认后方可维修。

  b)每次维修清单需由乙方驾驶员签字认可,并由其带回乙方存档备查。

  c)甲方在结算维修费用时,须按实结算。不能私自宴请乙方相关人员,若经查实,将扣除甲方当月维修费用之20%。

  d)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厂区,甲方须对车辆里程,油料等进行登记,除试车年检业务外,甲方不得私用甲方车辆,如有违反,乙方可对甲方进行RMB300/次处罚(维修费用中扣除),甲方并需作书面检讨。

  五、服务方式:甲方提供预约、24小时救援等服务,方便乙方车辆维修和使用。

  六、服务优惠:签订合同即可享受保养工时________折优惠;免费市区24时救援;

  七、服务质量

  a)甲方对维修车辆设有质量担保期规定。在质量担保期内发生维修质量问题,由甲方免费返修。质量担保期规定如下:总成大修担保期为10000公里或三个月,二级维护担保期为1500公里或10天。时间数与里程数两者以先到达者为准。

  b)甲方承诺使用纯正零配件,以保证质量。

  八、乙方的义务:

  a)在车辆交付甲方时,应如实告知车辆状况和已往维修记录;

  b)对大修车辆严格执行1500公里内限时速80公里的走合期制度;

  c)经由甲方维修的车辆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利于正确判断故障。

  d)如发生车辆事故,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e)不得人为破坏或故意使用不当经由甲方维修的车辆;

  f)对甲方的服务项目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并承担必要费用。

  九、违约责任:

  a)、如甲方的维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及有违其他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满两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b)、如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结算时间,延缓或无故拒付维修费用,视为违约,违约满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时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司法调解或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如合同期满前十日内双方均不提终止合同的,视为合同期再延续壹年。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公司代表:________公司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汽车维修合同15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针对乙方车辆定点在甲方维修保养的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汽车的各种维修与保养,严格按照乙方要求确保维修质量,做到实事求事、价格合理、提供优质服务,坚持诚信原则。

  二、甲方应本着对乙方车辆使用费用节约、保证车辆安全行驶的.原则,为乙方车辆的零配件更新把好关。

  三、乙方所有车辆维修必须坚持呈报审批制,需维修时由驾驶员呈报维修项目,填写维修呈报表,甲方须按乙方维修呈报表填写的维修项目及时估算维修费用,再按乙方呈报的审批意见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需扩大维修项目需告知乙方司机,待乙方呈报批准后,才能扩大维修项目。

  四、甲方在对乙方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对确实需要更换的配件应当更换,所更换的配件应交乙方驾驶员带回。对保质期内的配件造成的返工返修,材料费和工时费均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驾驶员操作不当或其它意外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五、维修费用的结算:车辆维修保养合格后,由乙方驾驶员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每月甲方一次性提供乙方的维修相关票据交给乙方,乙方收到结帐通

  知经核实无误后,每月三十号前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甲方付清上月材料更换及修理等费用。

  六、如乙方车辆在以章贡区为中心的15公里范围内发生故障,若不能自行开到修理厂内,需甲方施救时,甲方应免收施救费(材料费和工时费另计)超过15公里范围按每公里3元收费(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如需请外部拖车公司时,应按拖车公司的费用计算,并由乙方承担。

  七、如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告知甲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定损索赔事宜,并由甲方负责修复。

  八、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补充条款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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