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协议

时间:2023-04-22 15:00:49 合同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协议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各种协议频频出现,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协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安全协议15篇

消防安全协议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以及北京市公安局和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为确保甲方实施安全防范制度并保证乙方在内施工中的安全,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在施工期间单元及相关区域为乙方的安全责任区域,并确定为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该负责人的职务为;身份证号码为;紧急联系电话为,施工时乙方要确保该区域的安全。甲方管理人员监督施工现场安全。

  2、乙方在施工前,应将施工方案及相关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交物业服务中心备案,按二次装修工程消防申报程序规定,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并将公安消防机构的批准文件及装修图纸等有关资料交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未经书面批准不得在内施工。

  3、乙方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内容,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负责组织所属员工进行治安、防火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所有安全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用人规定,将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报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并办理出入证件。

  5、乙方人员因施工进入,必须佩戴证件,随时接受物业管理处人员的检查,按指定路线行走。不得私乘客用电梯,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本工程以外区域,不得进入办公区域,不得违章作业并自觉接受甲方人员的安全查验。无证件人员,甲方有权谢绝其进入大厦。

  6、乙方施工的`物品在出入时,需经物业服务中心的批准,并执物业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的《出门许可证》方可出入,无签字的不予放行。滥用“出门许可证”偷运财物的作偷窃行为处理。

  7、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配置不少于2个灭火器,施工区域面积超过50平方米时,每超过50平米,再增加配置灭火器一个。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内,施工人员不得留宿。

  8、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与设备要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确保用电安全,严防发生触电事故,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

  9、乙方在施工现场需要使用明火作业时,应遵守北京市消防局《关于加强电气焊割防火安全工作的通告》的规定,要向物业服务中心申办“动火证许可表”并制定安全措施,不准无证动火。

  10、乙方在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工用品,应有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乙方不准在施工现场存放超过当天使用量易燃、易爆物品,每天离场时需把易燃、易爆物品携离。

  11、乙方在施工中要严防物体从高空坠落,以免伤人。

  12、乙方要教育所属员工及分包单位遵守所有管理规定,如乙方所属员工及分包商的日常行为及操守违反相关规定,乙方须负责并赔偿对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13、工程竣工时应有消防部门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14、甲方有权按照实际需要随时到现场进行检查装饰装修工作是否按规定及经审批的图纸进行。

  15、本协议作为《装修手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6、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消防安全协议2

  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预防企业发生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督促各级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保护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地铁37项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施工项目

  二、甲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对施工队(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前检查乙方是否与项目部签订了协议书;

  2、检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落实了逐级防火责任制;特种作业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动火前是否开具动火证明,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等;

  3、向乙方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对建筑施工防火重点部位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4、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防火、灭火器材,敦促乙方严格按要求执行。

  5、协助乙方对动火作业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下达消防防火整改指令。敦促乙方严格执行电气焊工持证上岗制度、制止违章操作。

  6、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有权对不符合消防设计或者不符合消防法规的施工活动进行停工处理和处罚,对不服从处理的单位进行撤换。

  8、由于不按照消防法规及规定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火灾事故的,所有损失由施工队(分包单位)承担,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权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处罚。

  9、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或者应急救火时,有权调动乙方的消防小组人员和消防物资。

  三、乙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

  2.施工现场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分包施工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3.乙方应随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对动火作业相邻部位、易燃区域等部位及时向甲方告知。

  4.成立现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培训与定期进行演练及实行昼夜巡逻制度,当发生意外火情后可立即组织抢险灭火。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6.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布局合理,成组设置,水龙带齐全,要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干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设置要符合标准规定。

  7.电焊工、气焊工、防水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要按规定开具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 可离去。

  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气石油气“钢瓶”。

  9.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存放与使用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库房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现场、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12.宿舍及集装箱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显的防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3.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场时要进行检验,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5.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明火取暖,宿舍内不得使用电暖气、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16.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全体作业人员签字手续,且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及动火审批,必须配备灭火器、水桶,派专人看护。

  17.现场搭设的各种临时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厂方及安装单位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8.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到乙方施工完成撤场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总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书记:

  工区经理:

  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队(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现场负责人:

  工长或安全员: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3

  为有效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继续完善消防工作责任

  1、各村和镇属单位年初和每季度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各村和镇属单位要与责任人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3、各村和镇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将消防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考评内容。

  (二)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新模式。

  1、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纳入“网格工作室”工作范畴,制定并明确“网格工作室”消防安全职责任务。

  2、各村和镇属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聘请1名以上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建立志愿消防队,每半年至少实施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3、继续推动“五户联管”、“十户联勤”、“两分钟防火法”和老弱病残酒疯“六类重点户”管理模式。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各村和镇属各单位要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2、“五园新村”要100%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完成室外消火栓系统或100%完成2个以上蓄水量不少于1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建设任务,并配备2台以上消防机动泵和基本的灭火器材设施。

  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根据冬春季节、重大节假日活动重点领域的火灾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打好“清剿火患”战役,确保消防安全检查率达100%。

  2、在“x会”及重大会议期间,开展消防安保专项行动。

  3、各村镇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重点户的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

  四、农村消防工作

  1、各村要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议,制定防火公约,村委会要与村民小组及村民签订防火责任书。

  2、各村要加强“老弱病残酒”五类人员的登记管理,每季度到五类人员家庭进行一次检查和宣传教育;要继续推行和落实“十户联勤”“五户联管”防火管理模式,张贴和悬挂“两分钟防火法”达100%。

  3、各村要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志愿消防队,在村寨入口处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或标语。

  五、消防宣传教育

  1、开展《消防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意识。

  2、各村要将“两分钟防火法”张贴和悬挂到家家户户,并在村寨入口处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或标语。

  3、学校、卫生院和企业等重点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学生、教师、职工及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以各种形式开展消除火灾隐患活动。

  六、派出所消防管理

  1、要明确消防专兼职民警并实行分片管理,建立一支治安、防火、灭火合一应急队伍。

  2、每个季度对重点村寨、重点户和“六小场所”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

  七、火灾事故控制

  各村、镇属各单位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火灾死亡人数实行零指标考核,对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

  岚头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

  责任单位 负责人 :

消防安全协议4

  甲方:北京市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XX上网服务有限公司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本大厦和网吧经营运转期间的正常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北京市地方消防安全法的要求,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大厦和XX属乙方的楼层及大厦和XX内的设施及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 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大厦和XX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大厦和XX公共消防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挂你 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本大厦和XX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 灭火施救工作。

  4.其他作为本大厦和XX所有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乙组织的消防安全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结合本XX,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2.XX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在乙方承担租面积范围内消防灭火器材的配备及日常的维护由乙方负责。

  5.XX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灯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多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的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XX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制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来管处于关闭状态。

  10.XX和各种部门配制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11.防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12.XX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大厦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3.营业场地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4.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

  16.XX营业场地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7.XX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

  18.不在XX营业区内或办公区域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9.不违规使用电脑、不超容量用电和不使用液化气。

  20.教育和培养员工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会疏散顾客会自救。

  21.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市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5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明确双方的责任,更好地配合工作,特签订本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

  五、协议内容: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不得赤身、赤足、穿拖鞋,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高声喧哗、打闹,绝对禁止、酗酒、打架斗殴等。

  3、乙方应确保不会对施工现场内原有设施、设备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坏或污染,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后果与责任。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说全生产有全面责任,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本协议有效期自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6

  甲方:北京东和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中建八局北京分公司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障施工现场及周围相邻房、物、财产安全及施工队伍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有关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制度,规范施工现场,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及应急准备工作。

  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由乙方全权负责管理,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情况、安全制度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乙方做好施工队伍消防安全生产、遵纪守法、严守规章制度等教育,协调乙方与城管、公安、消防等关系,确保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的安全。

  2、甲方会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乙方施工现场、居住区、材料加工区的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等情况实施监督,发现有违反操作规程和机械设备、工具不符合安全规定等问题时,甲方有权予以纠正直至停工整顿,所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持有当的劳动部门颁发的《施工作业安全资格证书》。并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区、材料加工区消防安全制度,设置危险作业区的`警示标志,明确消防负责人的责任和权利。

  2、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生产实施全面管理。

  3、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均由乙方自备,乙方自备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定期保养维修制度。

  4、乙方在施工中从事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木工、登高架设、机动车辆(含无交通牌照的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具)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或《驾驶证》上岗,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用品。

  5、乙方木工棚、钢筋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沫要及时清理,做到工完料清,易燃物品必须设专人负责,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负责人。

  五、施工过程中发生消防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甲乙双方必须立即上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的消防部门或劳动部门(死亡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工程所在人民检察院),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经消防部门或劳动部门等检查同意后方可拆除,事故调查以乙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为主,甲方及有关部门酌情派人参加。事故原因查清后,甲方退出调查组,所有的善后处理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上报消防等有关部门二份。

  甲方:北京东和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中建八局北京分公司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7

  建设(监理)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总承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xx施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北京市消防条例和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XX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乙双方应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北京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北京市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及长城饭店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检查员不到位,经甲方查出,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1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长城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

  9、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甲方及长城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动火前,由长城饭店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长城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严禁非焊工操作。违者甲方或长城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其赔偿物品与饭店现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长城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2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十至五十元的罚款。

  4场地内严禁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5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6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

  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经乙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长城饭店保卫部备案;由乙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乙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甲方及长城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长城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

  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

  XX年1月30日 XX年1月30日

消防安全协议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确保乙方以承包、租赁或者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等形式使用的房屋、场地和住所(以下简称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所处位置:。

  二、出租房屋用途、经营项目:。

  三、甲方责任:

  1、出租房屋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或主管主办单位开具的使用证明。

  2、出租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3、履行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屋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

  2、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营。出租房屋用于公寓楼(出租)、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出租房消防安全协议书出租房消防安全协议书。

  3、严格遵守各项消除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出租房屋及其周边消防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占用、堵塞或紧闭,必须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出租房屋内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负荷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5、作为库房使用的出租房屋,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6、出租房屋内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甲方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请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由甲方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等后,乙方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房屋附件严禁动用明火、烧烤及焚烧杂草、树叶、废旧物品等。

  7、出租房屋的消防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始终保持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遮挡或挪作它用,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购置或维修。

  8、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维修、更换的费用。

  9、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参加火灾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

  五、违约责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它条款:

  1、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补救。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九、该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出租房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经济和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消防安全协议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乙方租用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出租房所处位置:

  二、出租房用途、经营项目:(自愿退股协议书)

  三、出租房消防设施名称:数量:

  四、甲方责任:

  1.及时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出租房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履行对出租房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五、乙方责任:

  1.对使用的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内使用、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出租房消防安全协议书出租房消防安全协议书。

  2.应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如需经消防部门验收的,开业前,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相应的证书,方可开业或使用。

  3.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及各项防火规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明显。

  4.负责消防设施的配置、检查、维修、更换,并摆放在明显位置,同时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5.禁止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禁止擅自安装和改装电源、线路。

  6.严禁出租房“三合一”(即住宿、生产、经营一体)

  7.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警方报告。

  8.自觉服从消防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消防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出租房消防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

  六、违约责任

  1.若违反本协议书发生火灾事故或引发火情,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

  2.若乙方管理不严,违反消防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事故,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它条款

  1.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出租房合同到期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消防安全协议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州20xx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西双版纳州20xx年旅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甲方的保安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责任。

  2、乙方必须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

  3、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乙方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6、乙方严禁在酒店内动用明火。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酒店安保部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造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遗失、损坏,按照原价赔偿。

  三、违约责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消防安全责任区:

  ktv、桑拿、商场经营区域、附楼一楼至二楼通道。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消防安全协议11

  为了保障二次装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灾危害和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经_______物业服务中心(甲方)和_______(乙方)协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协议书: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甲方备案。

  二、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施工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五、乙方应制定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七、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八、搭建临时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九、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十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十二、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十三、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十四、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十五、施工现场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十六、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十九、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市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

  二十一、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十二、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二十四、施工人员要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出入口进出及公共区域,按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区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备的灭火器进场,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

  二十七、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评、书面通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协议全文,甲方只留存签字页及协议样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房间号:

  年月日

消防安全协议12

  为加强装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州市消防条例》和广州市消防局对施工管理得有关规定及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订施工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如下:

  1.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防火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保安部备案。

  2.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职工安全、防火知识教育,上班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建立安全、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4.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5.乙方应制定使用电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6.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交底。

  7.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保卫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理附近易燃易爆物.

  8.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做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

  9.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0.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1.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碘钨灯作为强热光照明。

  12.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3.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的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14、施工现场,未经保卫科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枯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15、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6、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18、严禁在现场喝酒、、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20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负责人,检查监督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21、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2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一些易燃易爆杂物及时清扫,清除火灾隐藏患。

  23、乙方要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灭火器须自行配备进行,并经保卫科检查是否合格。

消防安全协议13

  工程合同编号:

  本协议编号: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以及《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甲方:

  乙方:

  1、 1、本协议为 分(发)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委托书 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

  3、乙方营业执照为 工程有限公司,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施工现场治安消防责任人 ,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 .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负责。

  4、乙方在签定本协议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所属单位保卫部门履行下列义务:

  4.1出示本单位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资格和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的岗位证件。

  4.2交纳工程合同价的千分之一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

  4.3如实递交进场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5、甲方所属保卫部门将乙方交纳的施工现场治安消防抵押金的30%统一用于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教育培训和表彰。

  6、乙方应当积极组织参加千百万进城务工人员的岗位培训。

  7、乙方在进场后应当去当地所属派出所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凡无身份证或来历不明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严防盲流和负案在逃人员混入。

  8、乙方应当遵照《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管理所属施工区域和人员。

  8.1乙方应对所辖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制定治安管理规定,杜绝职工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禁止在施工现场、醺酒、打架;宿舍内禁止男女混居;务工人员家属不准在工地留宿。

  8.2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制订防火措施,并按《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坚持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监护措施,严禁违章动火;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热的快等;禁止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同置一车或同置一库;宿舍内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替代保险丝;照明灯不准超过60瓦;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8.3乙方应当管理好施工现场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严禁乱拿乱用不属于乙方的生产和生活资料。

  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员不准将施工区域内的生活资料(即使是属于乙方的')卖掉,违者做盗窃论处。

  9、乙方应当将本协议的条款及《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向所属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其思想重视,自觉遵守。

  10、乙方应当确保施工现场所辖队伍的稳定。

  11、凡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根据情节轻重,甲方应当给予直接责任者批评教育,同时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由此而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的甲方应当扣除其交纳的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的全部,并照价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责任人和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

  12、工程结束后,双方应对本工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甲方可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13、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均按甲方对施工现场具体的治安消防安全要求在"其它"中补充。

  14、其它

  施工现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管理存放按市政二公司规定, 使用时一车一瓶。间隔五米以上。

  15、本协议经双方单位签约即日生效,至乙方全部人员、物资退场完毕后终止。

  16、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单位、保卫部门各执两份,鉴证部门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公司主管部门: (盖章)

  负 责 人 : (盖章)

  日 期 :

消防安全协议14

  甲方:

  乙方: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位于朝阳区北辰路大阳坊路工程,乙方为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分包单位向乙方负责,服从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乙方负责人是法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其有责任组 织本单位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公安部61号令、市府84号令、143号令和京建施[xx]4号文,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三、乙方在现场需要设置仓库时,应严格按照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如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库,有专人负责,并配备灭火器材。

  四、乙方要依据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建立防火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消防预案,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生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纠正。甲方购入的新型材料和贵重物品进场后,应马上向乙方通报,并配合乙方统筹管理。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甲方查出的火灾隐患,乙方必须及时纠正,甲方有权向公安消防机构通报情况。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消防安全协议15

  甲方:

  乙方:

  甲方派遣乙方人员(__名)参加消防大队组织的"消防系统工程操作培训,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培训合同。

  一、培训目的和时间:

  1、甲方为加强消防系统工程操作能力,为培养优秀的保安人才等,决定委派乙方(__名)到消防大队进行消防系统培训。消防培训的目的在于使乙方掌握或提高消防专业知识与技能,以适应甲方的消防安全生产需要,更好地为甲方服务并作出更大贡献;

  2、培训期间,由甲方出资安排乙方进行培训内容,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完成消防培训的目标任务。如乙方在培训期间拒绝参加培训训练或未完成最低必要培训时间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将甲方培训所负担的费用偿还给甲方,(即每人__元的培训费共计__元);

  3、乙方受训人员保证在培训期间及今后在甲方任职工作时不仅主动积极地向自己的下属及同事积极传授通过培训所学技术专业知识与技能,而且充分发挥消防培训的经验成果,为提高甲方的消防安全的整体水平而坚持不懈努力工作。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乙方受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所有法律与法规,遵守甲方和甲方的相关机构的规章制度。如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自负法律责任;如有违反甲方之规章制度的情况,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处罚;

  2、因乙方受训人员违反甲方之规章制度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时,甲方需开除乙方受训人员时,乙方需赔偿该经济损失及照价赔偿本次培训费用,每人培训费__元,其他经济损失按实际损失赔付;

  3、乙方必须保证所受训人员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甲方服务,如不能完成,按每人培训费__元给予赔付违约金。

  三、乙方受训人员:__名:__、__、__、__、_

  四、乙方受训人员合同签订: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五、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甲方及甲方的相关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机构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有关部门鉴证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电话:

  电话: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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