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痴》读后感

时间:2024-02-27 23:10:50 美云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白痴》读后感(通用19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白痴》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白痴》读后感(通用19篇)

  《白痴》读后感 1

  看了这个标题,你一定会很惊讶:这是什么书啊?标题那么不文雅!而且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小男孩提着一个开水壶,笑嘻嘻地看着树上的鸟儿。连封面都那么幼稚,你一定对这本书失去兴趣了吧?

  一开始我也这么觉得,后面我就不这么觉得了。

  封面上的小男孩正是书中的主人公——彭铁男,他的智商只有70,在别人的严重看来,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白痴”,而在富有正义感而敢作敢当的“跛脚”的眼中却不这么认为。

  彭铁男虽然是“白痴”,可他乐观向上的精神深深感动着我:虽然被同学嘲笑,他却认为自己是快乐的;虽然被老师瞧不起,他却努力向上……

  月考时,彭铁男不能去,怕拉低全班的`分数:上课时,彭铁男不能正常上,要提开水给大家喝……反之,一切正常人所能做的事,彭铁男都不能做。我觉得上天对他很不公平,可他没有丝毫抱怨,因为他是“白痴”,就因为他是“白痴”,所以他不能干一切的一切,但是他还是很快乐。

  同学的嘲笑,同学的羡慕,都不能妨碍彭铁男,我在生活中默默地为这样的人加油:“加油!你们能行的!”

  《白痴》读后感 2

  其实很难明确地讲清楚梅什金公爵究竟是爱纳斯塔霞还是爱阿格拉娅。

  一个无论是在那个“罪恶和铁路的时代”还是在如今,梅什金公爵这样的人无疑都会是社会中的异类,而这“异类”一词在此处无疑意义繁多。长期生活在偏僻的国外山村造就了他不食人间烟火、不谙世事的秉性。他满腹对世间的同情和怜悯,一味地忍让,诸事都逆来顺受。同时身为一个癫痫病人和拥有无比的慈悲之心,让梅什金公爵一出场就奠定了一种“救世主”的形象。“唐吉歌德”式的英雄却只能是周围所谓正常人眼中的“白痴”。而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即便是这个人物本身的创造者,但也知道如此完美化的人是不存在的,梅什金公爵是注定要被这个社会毁灭的',“白痴”最终葬送了自己的所爱,进了疗养院,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

  一开始纳斯塔霞让我想到了俄罗斯文学史上另一位大师笔下饱受争议的女性——安娜·卡列尼娜。两者都是拥有超凡美貌,有着惊世骇俗人生的风云女性。同样是为自己的命运和爱情作斗争,相比之下,纳斯塔霞在各个角度都要比安娜更独立、更有个性,追求的方式因而也更激烈、更奋不顾身。因为安娜还是会受缚于世俗的目光,而她则是完完全全地高昂得抬起头,鄙夷地俯视着周围为利益屈膝的人们。

  《白痴》读后感 3

  我在上体育课的时候,老师让我们跑圈,本来我和跛脚是不用上的,但是跛脚坚持所以我们俩就慢慢地跑。但是跛脚说我不用管他,让我快点跑,我没办法所以就一连跑了很多圈,老师他问我为什么跑这么多圈,我说是送给跛脚的,老师笑了笑,说我是个白痴。班会上班长说我应该得应该班级最佳贡献奖,引起了争议,不过最后我的奖还是班长去领了,那是我自己不去的,也不知道要去。数学老师给我补习,老让我假装吃饼,我不明白,但是我知道老师是为了我好,所以我就算听不懂也要尽力去听。开家长会,丁同的妈妈是一个白痴在班了会影响学习的',白痴我知道是我,但是班长的爸爸反驳了,最后老师对我说:“彭铁男,你真可怜。”我知道可怜是会哭的那种。

  虽然“我”是个天生的智障,但是他的那种乐观的心态和天真是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会拥有的,“我”不仅对每个人都很好,还有一个向着“我”朋友跛脚,“我”虽然不聪明,但是“我”很有上进心,“我”的生活是快乐的!

  《白痴》读后感 4

  公爵、娜斯塔霞、阿格拉雅三人是如此不同又如此相似,公爵憨直善良的透着傻气,而娜斯塔霞则是那么浓郁激烈,阿格拉雅又如此纯真美好,他们与身处的周遭世界似乎都格格不入,天真的如同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却又都无比深刻的洞悉着人心,所以他们才能发现彼此的美好可贵,惺惺相惜的错以为是爱情。

  曾经,我天真的'举杯庆祝“愿我们永远天真”,天真的想要知世故而不世故,天真的在30岁生日时大言不惭的说要“从心所欲不逾矩”,随心恣意真性情为自己而活……兜兜转转磕磕绊绊,事实是,今天我依然天真的向往着天真,虽然异乎寻常的可笑,如同“白痴”……

  “昏头昏脑的蠢事做得够了,该清醒过来了。所有这一切,国外的全部生活,你们的整个欧洲——通通都是一片空幻。”

  最后的最后,无论小说还是事实往往是天真的人们掩去怜悯,抹杀激情,隐没纯真,作为“白痴”活着,一个真正的白痴,麻木混沌的活着,永远活在这世上。

  最后,陀受难和忍受顺从的宗教思想,顽固而可怕的如同他的癫痫病症。

  另,读荣如德先生的后记因他最后那段话深受感动,感谢他精彩的翻译,更感谢他为每一个读者保留无限的思想驰骋空间。

  《白痴》读后感 5

  俄罗斯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白痴》,看完了。这是一部满厚的书,一直听说他的书写得好的,很好奇,就特意找他的书来看了。但是,说实话,我不太喜欢这作品的风格,很啰嗦的描写:人物之间的细节,聚会时都有什么人参加,谁说了哪些话……,琐碎,絮絮叨叨,不大气。而且,故事的结局也很不好,每个人都没有得到善终。

  女主人公娜斯塔西娅,应该说她的形象塑造得相当丰满,她性格刚烈、情感丰富,但心灵扭曲、内心充满矛盾和痛苦。我感觉她自己似乎都不知道要如何活着,一会儿跟爱她的罗果仁跑了,却不嫁给这人,一会儿要跟男主角结婚,结果结婚仪式前又跟人跑了,很是混乱。最后死于爱她的人之手,很悲惨。而男主角是作为正面人物的梅什金公爵,作品展现了他的善良与纯洁,使小说透出光明的色调。故事中的`他陷于两个女人之间,不知所措,他想要充当救世主的形象,却谁也没救了,甚至害了她们。第二女主角也因爱生恨,被他间接的羞辱了,转而匆忙间嫁错了人,十分郁闷。而梅什金公爵,也因癫痫再度发作,而基本被废了,到外国继续去养病。所以,我想,书名叫白痴,是否也暗示了他不幸的一生和结局呢?当然,是我不会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根基不够啊,不要紧,先看我感兴趣的书籍吧,书有很多很多呢。

  《白痴》读后感 6

  此文是由第一人称“我”来写的。故事感人,描写生动,人物仿佛跃然纸上。

  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字叫做彭铁男的小男孩,他天生智力发展迟滞,智商不高,是一个又笨又单纯的傻傻小孩。他总是做一些怪怪的,在常人眼里觉得很不正常的事,比如人说他是白痴他也听不懂,他不知道别人在骂他,所以就和嘲笑他的人一起笑;考试在所有空里都填“1”还得了19分;帮一个跛脚的朋友跑赛;说如果班长去他妈妈那里吃面,会给她放三颗贡丸,因为她长的漂亮……

  彭铁男很单纯,从文中几处就能看出来:我知道什么是可怜,就是会哭的那一种。我知道妈妈吃过面和饭,吃没吃过苦,我就不晓得了。我只能看懂黑板上的三个字“大”,“中”,“一”所以我就把这三个字抄在本子上。

  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感受很深。

  虽然,这个男孩天生智力发展迟滞。但是,人没有一出生就十全十美的`,要学会改变自己,向上发展,才能有成功的一天。我不知道这个男孩的未来会怎样,是没有能力改变自己,依旧做着那个笨小孩;或者是创造了全新的自我,向着彼岸前进。

  《白痴》读后感 7

  《白痴》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之丰富,对人性、人的心理、社会问题等有很多深入的探讨,很多地方发人深省。唯独爱情部分不是很合我胃口(现阶段),情绪太饱满了,每个场景都是声嘶力竭的舞台剧。

  关于公爵是“白痴”这一点,除了因为公爵患有癫痫,似乎大部分都是在别人的.价值体系里得出的结论。我们太经常以自己为中心,以自己的标准,用“正常”这个词去衡量周围的一切。同样,我们也太经常在别人的标准里被评价,虽然大部分人都不喜欢被别人评价。唐寅的《桃花庵歌》:“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看破红尘,非常洒脱,令人歆羡。而《白痴》中的人物却都是在人世间,红尘里的。他们纠结、挣扎,时而清醒、时而如在梦中、时而不愿醒来。痛苦是有意义的。

  我很早就知道,我们越真心地歌颂、赞扬的东西,往往是我们缺乏的东西,这和得不到的最珍贵是两回事。反过来,为我们所轻视、鄙夷的,可能也只是在某个人或某些人的评价体系里的不太“正常”。“正常”并不一定是一个好词,人与人应当是有低劣、平庸和高尚之分的。

  《白痴》读后感 8

  陀思妥耶夫斯基《白痴》作题,达到了强烈的反讽的效果。掩卷沉思,叹服陀翁之博大与深沉的人文主义与对全人类无比沉重的思考与关爱。

  梅什金公爵作为一位伟大的人本主义者,作为一位圣徒,完全失去了自我,失去了对自身成败得失的算计与计较。他自己完全没有心计与博弈,所以使周遭的人也提升了自己的境界与高度。在彼得堡,就像在任何地方,人欲横流,弱肉强食已经成为见怪不怪的现象。对于托茨基对纳斯塔霞的摧残,作者行文中使用的是世俗中普通的观点,大家对于前程远大而有权有势的托茨基,对其道德上的污点称之为男人不可救药的好色,而他通过金钱的补偿和腐化纳斯塔霞的作为,反而称之为通达事理和巧妙手段。然而罪恶就是在人类自以为有了权势,有了安排别人命运,有了类似于上帝的权力时所犯下的,但世俗对之见怪不怪,反而甚至认为公爵这样有家世有遗产的人,完全不仗势欺人,完全的以诚相待是“白痴”。

  陀翁的'探讨还不止于此。下一个令人惊叹的维度是感情纠葛。公爵对纳斯塔霞的爱,可能有超过一半来自于他对其身世的怜悯与命运的关注。就像他讲在瑞士时爱玛丽一样。这种人类大爱是公爵之成为圣徒的标志。然而,公爵与一般的标榜圣徒不同,当自己真心爱的姑娘阿格拉娅带着他去与纳斯塔霞对质时,他在大爱与私爱之间的平衡与兼爱被迫打破,他自觉地将自己泯灭,也不能让纳斯塔霞去死,去疯,去成为自己幸福的附带伤害。而这当然是阿格拉娅那个追求自我性格,我行我素和予取予求的绝顶美女所无法理解和无法忍受的。这种悲剧当然是命运注定的。可是陀翁写四人相见直接对质的一场,其戏剧性和鲜活程度令人叹为观止。感情本身必然包含着很大程度的自私与自我,而纳斯塔霞当然了解公爵之爱的大爱性质,反之罗戈仁之爱带着很强的私有性质,甚至扭曲到牺牲自尊与自爱,但仍以占有与归属自己为目的。纳斯塔霞本来已经决定了或者自我毁灭或者嫁给罗戈仁做一名小妇人,然而公爵的大爱让她炫目且疯狂,反复摇摆,不顾一切,她为罗戈仁所害也是她自己追求的变态归宿,她在死前就心知肚明。这一切的反复纠缠,是陀翁给我们揭示的人类复杂矛盾并与人性、性格、命运交错的感情世界。

  与以上两个主题相比略弱的另一个主题是对死亡的探讨,从公爵自身的颠痫,到陀翁经过过的死而复生,再到断头台的画面,再到依鲍利特的《自白》,表达出陀翁对死亡的深深沉浸的思考。我不敢说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结论,但至少是无比真诚的。

  最后提醒一下大家,《白痴》的翻译版本可能不少,目前本版是不错的版本,而另有一个所谓的白金收藏版,失去了至少三分之一的细节,致使很多情节的连贯都有问题。而陀翁的最大特点是大量细节造就的沉浸感和惊人的真实性。

  《白痴》读后感 9

  陀思妥耶夫斯基,一个将“宽容”与“忍让”作为毕生信条的作家,一个可能会让大多数人觉得懦弱的男人,他笔下“白痴”的形象会是怎样呢?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一个作家将白痴作为自己小说的主角,带着对这本书的疑惑,我展开了书页。陀思妥耶夫斯基将主角的现身场景设置在了火车上,在人物的交谈中为我们展现着每个人的形象。梅诗金公爵,我想像不到世界上竟会有一个人如此的单纯幼稚,没有虚荣却拥有尊严。在火车这个公共场所,他大胆地承认自己的贫穷和疾病,将自己的隐私暴露于众人的眼下。罗果仁,一个直爽却稍显暴躁、爱憎分明、表面残酷内心善良的人,让我们忍不住想了解他的未来和命运。列别杰夫,一个典型的自私自利小公务员的形象,每一个句子都让我们仿佛看到了他阿谀谄媚的嘴脸,忍不住心生厌恶。对人物命运的探索就此开启,放下书已经成为一种刑罚……

  这个为了治疗癫痫远离国土,在瑞士停留数年,被称为“白痴”的梅诗金公爵可以说让我又爱又恨。他在瑞士给予那个可怜的女人玛丽以最深切的同情和关爱,并赢得了孩子们的尊敬与喜爱,这样一个充满爱心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白痴?他在见到纳斯塔霞的照片之后就预言“罗果仁会杀了他”,他在纳斯塔霞和阿格拉雅的眼睛里看到了一样的神色,他那样的了解罗果仁、纳斯塔霞和阿格拉雅,他就像一个能够预言的先知,更像一个对世人不分贵贱都寄上爱与帮助的神只,他哪里能是白痴?他有能力让万分憎恨他的加尼亚诉说衷曲,放下戒备;他有能力让将他视为情敌的伊波利特不喜欢,却难以憎恨;他有能力让布尔多夫斯基和贪婪的伙伴翻脸,并向他致谢。可见作者是一个十分虔诚的基督教徒,他将基督的美德赋予梅诗金,让他去做自己在现实中所做不到的事情。

  作者在生活中所遭遇的各种不幸,以及他面对的现实和理想的巨大冲突,就是他作品中梅诗金形象的另一面形成的主要因素。梅诗金没有自己坚定的立场,面对纳斯塔霞和阿格拉雅两方的爱时,不懂得如何协调和处理,最终导致纳斯塔霞的`离去和阿格拉雅的受伤,他在面对两个女人的对战时显然没有用理智来指导自己。他毫无原则的应对来找他借钱甚至骗钱的人,这不是一种善良而是一种纵容;他容忍别人的诋毁,甚至去承担不属于自己的责任;他不积极的去解释自己,最终导致了误会的越积越深。可以想象,在作者经历了流放生涯,经历了容忍之道所带来的苦痛时,必然也对自己的生活态度产生了质疑,不然他怎么会最终让梅诗金经历大脑受损、无法修复,真正成为白痴的结局呢?

  造成梅诗金悲剧的,纳斯塔霞应该算是最大的力量贡献者。经历了富商托茨基数年的伤害与蹂躏,她可以说是处于一种癫狂的状态里,她要惩罚每一个心中有着罪恶念头的人。她让托茨基深陷在精神的炼狱里,她随意地将十万卢布扔进火炉使嗜钱如命的加尼亚昏厥重病,她在宴会上大胆的嘲笑叶班钦将军并将其珍珠拒收。

  她一会大哭,一会大笑,她活在自己给自己营造的牢狱里,不能更不愿意跳脱出来。当社会已经让她心灰意冷,上帝却给她送来了纯净如水的梅诗金,她为他所打动,却不敢接受这样一份美好却沉重的爱,她已经不单单厌恶别人和世界,她厌恶的,还有她自己!她放纵的过着放逐一般的生活,她对罗果仁、梅诗金承诺了婚姻,却每每在婚姻之前逃逸,她过不了被束缚的生活,却又容忍不了孤独。她一次次地逼迫,逐渐的闯入罗果仁最后的防线,正如梅诗金所预言的,她不可避免的被杀了。绝美的容貌、破产的家庭、骄傲的性格、高等的教育,这一切早就注定了她一生的悲剧!

  罗果仁本就像一个生活在墓地中的人,而纳斯塔霞则是上帝附赠他的黑洞洞的地狱。他对纳斯塔霞的爱那样的深刻,那样的不顾一切,而爱情本身又具有独占性,在长期的寻找与追逐中,他的心越发冰冷,他没有选择,只能和纳斯塔霞一起灭亡!自始至终我都觉得他们两个是注定要在一起的,上帝就是为了其中一个所以才创造了另一个,只不过他们的相遇就是为了灭亡……

  小说中的人物或高尚或低贱,但是都被作者赋予了一种对信仰、人生的探索和思考能力。小公务员列别杰夫可以说出一番富含哲思的话语;虚无主义者伊波利特在想要自杀时念了长长的心灵独白;在叶班钦将军家的宴会上,梅诗金公爵和参加宴会的众人针对教会和人性表达自己的看法……每一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对于生命和自然进行了解读,而这些必然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某个安静的午后或夜晚所进行的最伟大的思考!

  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布尔多夫斯基以梅诗金恩人——帕甫谢夫儿子的名义去索要钱财的场景,作者借此表达了自己对虚无主义的反对。他对于贫穷者因为更苦难而更有权杀人的逻辑表现了深深的焦虑,对于因为资本主义发展时期赤裸裸的拜金主义导致的罪恶,以及因为虚无主义者们主张贫穷有理、财富有罪而导致的杀人,都怀有极度的恐惧。他坚信如果我们不能在道德和理智两方面战胜这些东西,大规模的道德崩溃和制度性的屠杀就是明天的现实。

  作者为我们讲述了当时的一宗刑事案件,一个谋财害命的罪犯因为贪财杀死了六个人,他的辩护律师在辩护时为他辩解说:“我的委托人是由于贫穷才杀死了六个人。有谁处于他的地位不会这么想呢?”换句话说,他因为贫穷而杀人就是无可指责的,如果这个逻辑是正确的,那么所有的穷人都不用再奋斗了,他们都应该抱着对社会的极大愤怒,去街上进行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到时,整个社会将展现一个怎样清明平等的“治世”形象呀?!

  可惜的是在当时梅诗金并没有强烈反抗这样的论调,他的性格造就了他的悲剧。基督善良和无私的精神值得去发扬,但是任何事情都应该把握好度,妥协和宽容也需要以坚定的原则为支撑点,否则基督的命运会不断重演……

  《白痴》读后感 10

  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这本《白痴》,前前后后用将近一个月时间,60万字的篇幅塑造了当时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俄国社会的一角。我对于故事的主人公梅诗金公爵没有那么喜爱,他太理想化与圣人化,让人生不出好感。反而是那些围绕在公爵身边个性鲜明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能把两天前看到的报纸上的新闻当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奇闻讲给别人听的吹牛大王。身患肺病马上就要死去发表长篇大论后自杀未遂的青年。

  最让我深深着迷人物是娜斯塔霞。她充满了疯狂气息且性格鲜明。娜斯塔霞把罗果仁买她一夜的10万元打捆扔进燃烧的壁炉里,扬言如果加尼亚肯伸手进火里把钱扒出来就把钱给他,贪财的加尼亚经受了灵魂的考验,最终晕倒没有去火里扒钱。

  娜斯塔霞从小被人蹂躏,她深深的厌弃自己,却又靠着自我折磨痛苦的`活着。公爵想要用自己的理想主义去拯救他身边的人,对娜斯塔霞公爵充满了悲悯的爱怜,愿意为了救赎娜斯塔霞和她结婚,却完全没有成功。

  娜斯塔霞在和公爵举行婚礼前逃跑了,最终走向死亡。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悲剧,想要救赎却走向死亡

  《白痴》读后感 11

  我们是成为不了“白痴”的。因为,白痴梅诗金公爵对任何一个人都是真诚、坦率,无法撒谎,对一切人都那么信任并能如此简单地原谅他人。在他眼中,人人皆有不幸,事事皆可原谅,满眼尽是好人。

  我们能吗?我们不能,因为我们不是白痴,更因为我们不可能让自己成为一个白痴。不懂世故的人,无疑是白痴,然而,正是不懂世故的梅诗金公爵,让他超然于世俗。

  梅诗金公爵,因其白痴,而更显神圣,他只能是一个离地的人神,一个格格不入的白痴。那么,聪明的众生究竟成为了什么呢。

  列别杰夫,一生没有弄出什么名堂,却说出“我生来就是塔列兰(法国外交家),可不知为什么到头来却只是个列别杰夫。”多么熟悉的句式,我本可以......

  以死相逼,或者说借着自己的肺病倒弄是非的伊波利特,自卑的一生嫉妒一切美好,并乐于摧毁他人的美好;

  只会吹牛的伊沃尔将军;总是找借口开脱的凯勒尔。

  当然,这世上更多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所指的“和大家一样”的人,没有任何才华,没有任何特点,甚至没有一点儿怪脾气,也没有属于他自己的思想。进一步,陀思妥耶夫斯基

  虽然不想承认,但我们终其一生,才发现,我们彼此间是多么相似。我们在努力,我们渴求成就什么,所谓的'“充满出类拔萃的愿望”,我们不敢认为自己会一事无成,拒绝承认只是过着平凡的一生,就像加甫里拉一般。

  其实,我们也如加甫里拉一样,即便把自己看成旷世奇才,却经不住怀疑自己其实很平凡,尽管尽了极大努力摆脱千篇一律,千方百计地与众不同,独树一帜的我们,事实上,我们连独树一帜的本钱也没有。

  直到生命的最后,才发现,大多数人都成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不甘平凡的平凡人。

  《白痴》读后感 12

  读完《白痴》这部作品后,感慨良多,本来以为主人公梅斯金会是一个真正的白痴,没想到他也是一个和港剧《笨小孩》中的笨小孩相似的角色,心地善良,但是却又因为不谙世故而遭到社会的“淘汰”。“白痴”和“笨小孩”的相似的悲剧命运让我们不得不对社会对人性重新进行一番深刻的思考……

  梅斯金公爵是《白痴》中陀思妥耶夫斯基竭尽全力塑造的理想的“正面优秀人物”,他由于患有癫痫病从小离开祖国,在瑞士一个封闭偏远的山村长大,这样的隔绝让他身上有一种超凡越俗的孩童般的天真,就像他自称的那样,“完全是一个孩子,简直就是一个婴儿”。 他也是背负苦难的人,不仅是因为他身世坎坷、不够世故常被欺负,更重要的,是他有非常严重的癫痫症,到达被人取笑为白痴的.地步。但是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真的孩子,却有着圣徒般的胸怀,他以不避利害、不求回报的怜悯心对待世界,对待一切人,甚至同样对待伤害自己的人。他具有一种特质,就是能让人倾心吐意,他有异于常人的接纳与宽广,并对人的心灵 有敏锐的直觉。通常,很易看透他人内心世界的人,总是给人一种威胁感让人想远离,而梅斯金最不一样的,是他能从邪恶行为中看见当事者的良善,因而使被唾弃的、被厌烦的、自暴自弃的人感动莫名。人人锱铢必较、梦寐以求的金钱,在他身上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他像个散财童子一样把自己的钱分给所有想得到的人。他念念不忘的事情就是想用自己的爱 、用自己的献身搭救被男人们欺辱的娜斯泰谢?费里帕夫娜,当梅斯金把一桩外表邪恶的行为看透,却看见邪恶行为背后某些让人同情之处,因而为邪恶者做出解释;他一方面就被某些是非分明正义感强烈的直率人士讥为虚无主义、愚昧的社会主义,另一方面也遭受因心怀鬼胎而自惭形秽的人的毁谤。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主人公梅斯金一直的默默无闻的付出,他周旋于两个女人之间,他尽全力去帮助她们,他做每一件事都是以不伤害任何人为出发点,可就是这样一位圣徒般的赤子,这样一个最优秀的“正面人物”,在这个羊狠狼贪的龌龊的世界上终于还是一事无成,他不但搭救不了任何一个别人,他甚至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他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整个社会的悲剧,陀思妥耶夫斯基以此来揭示社会弊病和人性的缺失,我们人类不能什么 事情都是奉行“利益至上”,如果是这样,我们不如回归动物的单纯的本性,难道人类在进化的同时就一定要伴随着这么多的弊病吗?我们不可以像梅斯金那样保持一颗赤子之心,保留着孩童般的天真吗?其实人世间是有真爱的,我们要心地善良,我们要看到世界的美好,不能因为暂时身处某个黑暗的角落就放弃对光明的追求……

  《白痴》读后感 13

  这个世界上本不该有镜子与宝石的存在的。

  但当我们对谎言已经习以为常,对黑暗已经麻木冷漠,对扭曲与变态已经认为是顺理成章了的时候,最让人痛苦的,反而是一面镜子。

  当有一个人,心中只有对这个世界的宽恕,只有对这个世界的怜悯,这个人就是一面镜子。读者无法忘记《白痴》这本小说,其实是忘不掉梅诗金公爵,忘不掉这个世界上竟有人真正明亮如一面镜子,纯洁如一颗无瑕的钻石。而这颗并不结实,并不为书中人,甚至不为当今世人所理解的钻石令人震惊,在文学史上熠熠生辉。

  《白痴》这本书写于1867年,于1868年出版,距离《罪与罚》的出版只过了两年的光景,而距离陀翁真正思想的最高峰作品《卡拉马佐夫兄弟》还需要等待12年。19世纪下半叶的俄国,正是农奴制改革的关键节点,在《白痴》这本书中,其宗教意味其实远远浓于陀翁的其他作品。这正是陀翁背叛自己原本固有思想,把灵魂交给上帝的体现。无论对于哪个并不短命的伟大作家来说,成长无疑是一次次的决裂与背叛。举两个其他俄国巨匠的作品来说吧,对活了四十四岁的契诃夫来说,访问萨哈林岛也是他生命中的一次裂变,但上天给他揭露人世间真相的时间不多了,这是人类的遗憾。托翁,在八十二岁的时候,与不理解他的夫人,与富庶的庄园生活决裂,毅然出走,把生命交给自然,交给清风。

  而陀翁则在流放西伯利亚归来之后,把信仰交给钢笔与上帝,这是出于什么目的忏悔,亦或是出于什么目的赎罪,我不得而知,但梅诗金公爵,正是这样一个圣愚般的基督,俄国的唐吉柯德。梅诗金公爵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最真实的想法告诉别人,陌生人,甚至害他嘲讽他的人,他的嘴里没有假话,只有“美能拯救一切“,他的的确确患有癫痫,是个常人可以判断出来的“白痴”,但他的的确确也是一面镜子,照映出了世间的一切黑暗,不公,憎恨与无耻。他可以对任何一个人,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袒露自己的怜悯与心声,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行为都是真实的,正常的。而这种真实与正常在这个肮脏的现实社会中,在世人的眼里,却是一种白痴的行为。

  呜呼哉!呜呼哉!难道造化的的确确是为庸人所设计吗?在这个观点上,陀翁竟与鲁迅有惊人的契合,难怪鲁迅会对陀翁做出“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人类灵魂的伟大审问者,他把小说中的男男女女,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他们,不但剥去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有拷问出藏在那罪恶之下的真正洁白来。而且还不肯爽快地处死,竭力要放他们活得长久。”的评价!小说的结局,定格在梅诗金公爵受到纳斯塔霞之死刺激,成为真正的“白痴”的那一刻,这个结局是很多读者可以推断出来或者猜到的。因为这是必然的,当所有的白色都被染成乌黑之时,那么白的颜色便是乌黑的,这时如果有真正的'白色出现,那么这抹白色的结局,必然是被践踏,被删刈。这个悲剧与纳斯塔霞无关,与托茨基无关,与叶班钦将军无关,与罗果仁无关,也与任何其他人物无关!这时西西弗斯式的必然悲壮与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史诗!小说以白痴开头,以白痴结尾,一切都是荒诞的,一切也都是真实的。

  如果说作家是一场戏剧的编导,毋宁说作家是统治一个王国的暴君。戏剧的编导可以把喜剧改为悲剧,把悲剧变为喜剧。而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暴君只能统治主宰一时的情节,而无法改变这个文字世界的本质与规律。

  这样的小说世界是真实的,是无法用数据量化的,作者何尝不想通过这样的结论告诉我们,我们在现实面前是苍白而无力的呢?告诉我们人类的骄傲自大,终不敌作者所说的规律即上帝呢?我想这就是陀翁在这本小说中对人性与神权的最深刻的思考与最伟大的尝试吧!但归于这本小说的文字,陀翁是偏爱着梅诗金公爵的,虽然给他“白痴”的“身份”,但把如婴儿,如宝石一般的纯净也给了他。这正是陀翁无力的寄托与真诚的态度——用美拯救一切。

  《白痴》读后感 14

  看了七个晚上,看完了七百多页《白痴》,期初看得很困倦,入了情境之后,便开始期待故事后续的发展。美好的期待,终化为一个仓促结束(也可能是一开始就注定了)的失败的破碎的结局。整个阅读的过程中,我很喜欢梅什金公爵,很不真实的一个人,但常被他感动到。

  书末的推荐序《白痴时代读<白痴>》:“文学是人类用文字记录自己生命体验和想象力的一种本能,从这种本能出发而产生的文学作品最为独特的价值就在于,它们可以历久不衰地进入人的.情感和精神”。的确,它有唤醒我一些东西,只是在阅读终结时,一切又开始模糊。

  书摘:

  有这么一些人,我们很难一语道破他们最典型也最有代表性的特征,这些人通常被称为大多数人、普通人,他们在任何社会里的确都占绝大多数。

  而作家多半也是竭力撷取社会上的典型,用形象化和艺术化的手段把他们表现出来,虽然实际生活中很难遇到和他们完全相同的典型,然而他们几乎比现实生活本身还要真实。

  只是,在现实生活中,人物的典型性被水冲淡了,所有的小说里的人物的确是存在的,只是他们的典型性仿佛被冲淡了而已。

  而作家即使写平凡的人物,也应竭力从他们身上发掘既有趣味又有教益的东西。

  有些平凡人物的本质就是他们那种始终不变的平凡性,尽管这些人千方百计地想摆脱平凡无奇和墨守成规的常规,结果依然只能始终不变地墨守成规,那么这种人也就具有了一种独特的典型性。

  《白痴》读后感 15

  读书最怕拖,尤其中年读书,拖更是大忌讳,逐渐衰退的记忆力,在拖延的掌控下,把一部经典著作分割得支离破碎,前面所阅,如卷花的流水,了无痕迹。饶是如此,尽着后面寥寥记忆,匆匆几笔,在不能尽其用的时间内,留下几许抓痕,聊以宽慰吧。

  初次翻到《白痴》一书,封面上年轻人腼腆的脸庞露出单纯的神色,近乎羞涩的面颜马上抓住了读者虽已渐老但仍然不成熟的内心,仅凭封面,真有相识恨晚的感觉。

  之前走马观花看过陀氏的两部小说,对其白描手法,大量着墨于人物内心描写或者说人物间的对话有所了解,但再观《白痴》,仍然对此难有免疫力,如果不是自我施迫,很可能中途放弃了。其实深究原因,还是读者心智不成熟的缘故,对人的复杂性和社会的复杂性了解不够,加之学识不足,对作家所处的年代及其背景相当陌生,才会导致此种情况的发生。

  陀氏行文,代入感很强(如果可以将作者在其小说中,经常把自己的影子投射在主人公身上称为代入感的话)。在《罪与罚》中如此,在《少年》中如此,在《白痴》中亦如此。借助书中主人公的所思所想所言,陀氏将自己的思想和政治倾向推之读者,这种做法,每个作家都有,不过陀氏的最为明显。在别的作家那里,作品中或多或少都有情景,人物面貌,风景等等描写,陀氏的作品中,对这些往往只有寥寥几笔,轻易就淹没在繁杂的人物心理活动和对话叙述中,了然无痕。

  在读者所涉猎的为数不多的作家中,注重前后呼应,可能是大多数人的通常做法,或由浅入深,或由邪反正,或兜兜转转,《白痴》也是如此。从梅什金公爵从国外治病回来遇罗戈任始,以梅什金和罗戈任在死去的纳斯塔西娅身边躺下而止,期间的坎坎坷坷,貌似走了一个圆圈,实则纵横起伏,牵涉良多。

  在铺陈开来的描述中,既有俄国上层的腐朽堕落,如托茨基之流的贪婪无耻,也有下层的善良与狡诈。在其中,陀氏也借诸人之口,描述了上层中的另类,如梅什金公爵的保护人和养父,如利扎维塔等。较之《战争与和平》,场景不可同日而语。但正因为这样,在日常生活中的心理活动和情景对话,或许更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且更为持久。

  在为数并不算多的'人物中,公爵的睿智和洞察显得与众不同,没有生活体验,塑造不出卓尔不群的人物形象,或许正因为陀氏自己也患有癫痫,梅什金公爵在癫痫病的影响下,心理波动的异常和细微,才会被刻画的淋漓尽致。或许也因为此,梅什金公爵所展现的睿智和洞察,在剧烈变化的俄国社会,在由无耻贪婪的俄国上层,穷困潦倒的下层百姓,家道中落的中层阶级所构成的俄国社会万花筒中,才显得格格不入。由一个病人来洞察当时的俄国社会,再将病人冠以白痴的名头,浓烈的嘲讽意味跃然而上。

  《白痴》读后感 16

  走路的时候,丁丁永远牵着当当的手,他们的手好像是长在一起的,不可有片刻的分离。

  一段美妙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一开始丁丁便出生了,他天真无邪,见了什么事都会哈哈大笑。况且丁丁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别人怕什么丁丁却不怕,别人不怕的东西丁丁却怕,我觉得这时候,丁丁既胆大包天,又胆小如鼠。举个列子,一次别人家旁边有个破屋,那些人害怕的都不敢进,则丁丁却进去了。脸上没有一丝可怕的感觉,只一副笑容,竟然一下子玩了一下午,后来还有点不肯回家,真佩服!

  接着,就是当当的出生,那时丁丁还一直在外面玩,但后来当当已经出生了丁丁便很少出门,一直呆在家里看着当当,那时的.当当是嫩嫩的,圆溜溜肥嘟嘟的,而丁丁就是黑黝黝的,瘦瘦的。我看后,觉得作者把丁丁当当的样子写得不一样,是因为让这篇更有嚼劲,让读者一口气看下去,看完这本书,其实这里还有一个秘密,那就是丁丁一开始不叫丁丁,而叫东林,而当当叫西树。并且一开始两人就很和,一起玩耍,一起笑,没有一次吵架,真是和睦相处啊!就算这样,我们一般哥弟就算怎么好,还会吵几次架的,我还觉得这篇故事比较容易理解。题目是黑痴白痴。一个黑皮肤丁丁,一个白皮肤傻子当当。有人说:“那位子换下啊,”这样的问题只有大笨蛋,不过没人是笨蛋,因为丁丁比较大,当当比较小吗。

  不过后来发生两件悲惨的事,他俩的爸爸妈妈都走了,就应实在管不住便无奈的走了,只剩下奶奶一个人看着他们了。这父母也太没良心了,就算管不住也应该呆在家里啊!联系我们正常人的生活,就算管不住自己的孩子也应该留下来才对。

  最后,我应该向他们两个致敬。因为最后是他们分开的时候,之所以会跟丢是因为在一个火车站里跟丢了。刚开始奶奶带他们俩买东西,结果当当把别人误认为丁丁走进火车去,两人便不知不觉的分开了。

  《白痴》读后感 17

  不知为什么,如今已经没有青少年时期那种持续沉浸其中达到忘我的的阅读体验,它开始变得断断续续,变得微弱了,更容易被打扰、被中止,或许是缺少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和持续不懈的阅读热情,因此在阅读《白痴》有时会感到困顿疲惫甚至打起瞌睡,有时能沉浸其中而感到畅快,总之阅读不再有那种废寝忘食、身临其境的愉悦,而常常需要一种自觉的坚持和刻意的努力,从无为而变得有为。

  陀氏是特别善于描写、调度社交场合众人一堂的精彩场面,从《鬼》、《白痴》中都可以看到这一点。《白痴》中的人物多数都存在神经质的特征,显得古怪而易动感情,不是生气发怒就是纵声大笑或者涕泗横流。小说中的人物并非善恶分明,其中多数有恶、伪善、卑锁的一面,也不乏真诚的表现。陀氏之悲悯深刻大概来自对于———的虔诚,他总是从———的视角来理解人性,既了解人也理解人,甚至宽恕人,爱怜人。梅诗金公爵对娜斯塔霞的爱带有怜悯、同情的成分,对阿格拉雅的爱则应是男女间的挚诚爱情,这是陀氏理想人物既超凡入圣又处身世俗的两面,二者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矛盾,而恰恰相济相成。

  陀氏为本书取名为《白痴》,未尝没有对世人“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嘲讽和激愤,相对于叶班契那家宴会上那些优雅温和的上流人物,他或许更喜欢另一些反复无常,动辄生气发怒,或涕泪涟涟的古怪又神经质的人物。无论《鬼》还是《白痴》,结局总是非死即伤,本书两个光彩照人的女主人公的结局亦使人悲从中来。她们虽都傲慢、任性、无常,却同样美丽、纯洁、天真和至诚,总是我想起《红楼梦》大观园众女儿的不幸来,那种美好最终破碎、凋落的切肤之痛不也异曲同工。只是《红楼梦》诗意盎然,而《白痴》阴气森森。陀氏对阿格拉雅的被骗轻描淡写,却令人唏嘘不已。至于娜斯塔霞的结局,小说写道:“床上睡着一个人,睡得很死,一动也不动;听不见丝毫窸窣之声,听不见半点儿呼吸的气息。床上的'人给用一条白被单蒙头盖了起来,但身体四肢的轮廓依稀可辨。根据身体的线条只能看出那人是直挺挺的躺着。周围一派乱七八糟的景象。床上、床边、床畔的圈椅里,甚至地板上,散扔着脱下的衣裳;华贵的丝绸礼服、鲜花、缎带。床头旁边的小几上扔着卸下的钻石首饰在闪光。脚边是一些揉作一团的花边网绣,就在一堆白色的花边上,从被单下面露出一只光脚的脚尖——它看起来像是用大理石凿出来的,那种纹丝不动的静态实在可怕。公爵看着,只觉得他越往下看,屋子里的气氛就越显得死一般的静穆。忽然,一只被惊动的苍蝇嗡嗡地从床的上方飞过,在床头那边止声。”陀氏描写娜斯塔霞的尸体时的这种故意不露声色,如此的寂静、悄无声息,仿佛一段很突兀的空白,在积蓄酝酿着何等悲哀的力量,梅诗金公爵和罗果仁就在一旁,前者变成白痴,而后者陷入狂乱和昏迷。“罗果仁间或突然开始喃喃自语,说得很响,语气生硬而不连贯;有时他开始叫喊、发笑;那时公爵就向他伸出一只哆嗦的手,轻轻地触到他的脑袋、头发,温柔地加以抚摩,还抚摸着他的面颊……”列夫·尼古拉耶维奇对杀人者罗果仁不是愤怒和憎恶,也没有进行报复,而是抚慰他。我想在他成为白痴之前,对罗果仁是怜悯和同情的,然而他究竟怜悯和同情他什么?这似乎更值得我们深思。我以为,罗果仁对娜斯塔霞爱而生恨,在她的反复无常和时常的轻蔑、侮辱下最终痛下杀手。梅诗金公爵在如此的人性之恶中依然愿意去理解他的痴,不错,罗果仁的确是个十足的小人,他杀死了娜斯塔霞,此前还欲对公爵下手。但公爵却能于人性之恶中去了解其背后的无奈、不幸和苦楚,他大概相信每一个恶者都是不幸的,这并非要为恶者辩护,而是对人性的理解,宽恕和怜悯。因此,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公爵相信了前者,却并不怀疑后者,善恶不过是人一刹那的选择,坚持善抑或屈从恶都并存于人性,他选择了善并不代表他心中没有恶,他选择了恶也不意味他心中没有善,因此公爵的宽恕、悲悯之心在于他能于自身选择善时感到心中恶的存在,于他人选择善时感到振奋感动,于他人选择恶时同情他在善恶之争中敗于恶。

  创造梅诗金公爵这一形象,其实表达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于人性的洞幽烛微,是他本身伟大心灵的写照。也可以看到,陀氏对犯罪案例格外关注,因为从中可以看到人性的善恶,生与死,罪与罚,都在其中得到呈现,而这一切,我能感觉到,源自于他虔诚的———信仰,他最初将梅诗金公爵构思成“基督公爵”便见其用心。因此,从宗教信仰入手,或许能更好地理解陀氏。

  《白痴》读后感 18

  当我读完全书,却不再认为梅诗金公爵这个人物。

  仅仅是为了揭露和批判社会罪恶而存在,也不再认为“白痴”必定带来幸福。

  这本书其实上个月就读完了,却一直无法落笔写出一篇读书笔记。

  其实每次读完陀翁的大部头,都有如此感受:总觉得有千头万绪在心头绕,有千言万语卡在喉咙说不出;总觉得还需要时间让这些东西沉淀,有种再想想便能通透的错觉。

  之所以说是错觉,是因为陀翁的长篇小说就像是开启了一个真实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上,各种矛盾、挣扎的人物登场,各种复杂、混沌的事件发生,其中蕴含着对各种问题的思考与讨论,而这些问题本身都是难有确凿答案的。

  真正伟大的长篇小说或许都是如此吧?

  正如红学家们对《红楼梦》角度各异却皆有道理的阐释,我很难归纳出这本《白痴》的写作主旨。

  梅诗金公爵所说的「对杀人者处以死刑,是比罪行本身不知要重多少倍的惩罚」是否成立?

  罗果仁燃烧自己般的疯狂究竟是不是爱?

  娜斯塔霞这样被侮辱和伤害的人该复仇还是该放下,又如何能放下?

  伊波利特这样久病将亡之人,是否有自杀的权力和自由?

  加甫里拉这样高不成低不就的普通人该如何自处?

  伊沃尔金将军以谎言编织的人生是否也算一种可被接受活法?

  小说家笔下的人物往往是现实人物的浓缩,这种典型的个性才是真实的反映,那么像瓦尔瓦拉这样各方面都平平无奇的普通人,是否值得作家花笔墨来书写?平凡性与真实性是否矛盾?

  从每个人物的侧写中,都能提炼出深刻的主题,而每个主题都能展开成洋洋洒洒的文章。

  陀翁在书中提出的这许多问题和对它们的思考都极为有趣,但我自认没有能力谈论每个问题,因此请允许我接下来聚焦在梅诗金公爵这个人物身上,尝试讨论他身上的复杂属性。

  梅诗金公爵是一个天真正直、不谙世故的青年。他曾因癫痫而失去记忆、浑浑噩噩,疾病治愈回国后又总显露出一份不合时宜的耿直和真诚,因此被人叫作“白痴”。

  他具有水晶般剔透的心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常常能从一个撇开世俗约束的视角看穿复杂的人心,也看透事情的真相。尽管他在社交场合往往显得格格不入,最终却总能以他的真挚情感和人格魅力让人们喜欢他、尊敬他。

  梅诗金公爵的“白痴”属性似乎在不断拯救身边之人,以自己的宽容和悲悯引导他人反思自身、积极向善。这让我想起高一时写的一篇作文《“白痴”是福》,那时的我未曾读过陀翁,却意外地跨越时空与梅诗金公爵产生共鸣。我将全文摘录如下:

  「常听到有人用“白痴”骂人,也常看到被骂作“白痴”的人的愤怒神态。当然,被骂的人不全是白痴,而骂人的人也不清楚他们所骂的人是不是白痴。总之,作为结果,“白痴”一词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贬义形象。

  没有人——“正常”的人,愿意被骂成白痴,于是——为了避免被骂成白痴,不聪明的要学会装聪明,而聪明的人就要装得更聪明。于是,世上有了虚伪这种东西——依旧真诚的,就只剩极少数的那些连虚伪也做不到的“白痴”了。

  为了避免被骂成白痴,做不好事的便不做事,而会做事的人也只做简单的事。于是,世上有了懒惰这种东西——依旧勤劳的,就只剩极少数的那些傻到只知勤勤恳恳工作的“白痴”了。

  为了避免被骂成白痴,人们不希望别人越来越聪明。因此,博学的人在传授知识时有所隐瞒,而无知的人则竭尽所能地伪造假知识。于是,世上有了欺骗这种东西——依旧诚实的,只剩极少数的那些单纯的`不知欺骗为何物的“白痴”了。

  为了避免被骂成白痴,人们决心不再与被骂作白痴的人为伍,更不愿帮助他们。本就没什么正义感的,看到欺侮弱者的事便拂袖而过,而本是有正义感的人,也只是背过身去擦干那几滴怜悯的泪。于是,世上有了冷漠这种东西——依旧热心的,就只剩极少数的那些信奉舍己为人的“白痴”了。

  为了避免被骂成白痴,我们要让别人显得比自己更傻。不够厉害的用言语诽谤同僚,而够厉害的就捏造证据中伤他人。于是,世上就有了阴险这种东西——依旧磊落的,就只剩极少数的那些连诬陷这么简单的方法都想不到的“白痴”了。

  为了避免被骂成白痴,人们成日提防他人,提心吊胆,惶惶终日。开朗的人日渐少语,平素就寡言的就只剩沉默。于是,世上有了忧郁这种东西——依旧快乐的,就只剩极少数的那些心胸宽广、不知所畏的“白痴”了。

  这样看来,“白痴”才是福啊!至少,“白痴”能够避开这世间的邪恶与纷扰,能够永葆美丽、快乐与善良。

  渐渐地,“白痴”一词在我心中的贬义形象褪去了,我竟发现真实的它与幸福如此相似。」

  在书的前半部分,公爵几乎是以绝对正面的形象出现的,“白痴”这个词也随着故事的发展几乎成为读者心目中的褒义词,我也几乎要同意夏仲翼老师在“总序”中对《白痴》的概括性总结:

  「《白痴》是一部色彩斑斓的长篇小说,探讨了“罪恶与圣洁”的题目,在一个由伪善虚假织成的罗网里,一旦有人捅破那层薄薄的遮掩,这妖魔化的世界便不成体统……一切都是颠倒的:善良成了白痴,仁爱变成无用,狂暴显示为力量,怯懦装扮成理性,美命定了要被践踏和毁灭,恶却愈加肆无忌惮、扰乱一切……作家以强烈的激情揭示了当时俄国社会的腐朽和道德丧尽的世象。梅诗金公爵像一面镜子,返照出腐败的群象。」

  但当我读完全书,却不再认为陀翁的写作目的如此单纯,不再认为梅诗金公爵这个人物仅仅是为了揭露和批判社会罪恶而存在,也不再认为“白痴”必定带来幸福。

  正如书中每个人物的性格都有其双面性——娜斯塔霞的正面是果敢、反面是疯狂,阿格拉雅的正面是正直、反面是骄傲,叶班契娜将军夫人的正面是热情、反面是鲁莽,别列杰夫的正面是尽职尽责、反面是趋炎附势——梅诗金公爵也是复杂的,不能简单以脸谱化的好或坏来界定。

  他的真诚无私无疑是优良品质,但他性格中与社会脱节、妄图无差别地爱世人的部分,却可能酿成悲剧。

  公爵在怜悯中答应与娜斯塔霞结婚,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拯救有自毁倾向的娜斯塔霞,却因此惹得阿格拉雅伤心。对不谙世事的公爵来说,结婚只是一个用于挽救生命的工具,不代表爱情,也不代表厮守的承诺。因此他可以答应娜斯塔霞结婚的同时,希望获得阿格拉雅不变的爱情。但是,对任何一个在社会中正常长大的人(比如阿格拉雅)来说,结婚都意义重大,婚姻是与爱情和忠诚深度捆绑在一起的,相爱之人与他人结婚绝对是致命的伤害。

  公爵明明早已在直觉中感受到罗果仁的杀意,却每每都觉得自己不该以恶意揣度他人,因而懊恼地说服自己信任罗果仁。最终直觉应验,娜斯塔霞惨死,公爵只能在震惊中徒然无助,而即使在这时,他也还是继续给予罗果仁爱和包容。最终这种内心的矛盾撕碎了公爵,「一种前所未有的感受以无限的哀伤啮蚀着他的心」。

  这个结局令我深思。

  人一定程度的自私、偏见和社会化,或许不是坏事。

  如耶稣般普世的爱,在我们这个人际关系有差格远近的社会中,是行不通的。平等地爱一切邻人,其实是对真正亲近之人的不公平,会造成真真切切的伤害。尤其是在自己力不能及的情况下,追求拯救每一个人,往往反而导致最糟糕的后果。

  在此意义上,博爱或许也是一种伪善。

  《白痴》读后感 19

  这本书的思想内容和故事情节很丰富,人物刻画及个性展示也很不寻常。有的时候你在读的时候会觉得这里面的很多人物有些奇怪,不管是他们的行为也好还是思想也好。你从第三者眼光看他们,可能会觉得有一些不理解。

  但实际上,现实生活中,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这样奇奇怪怪的人很多,只是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就像书里面的人物,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正常的完美的独一无二的,没有人觉得自己是需要反省的反思的,所以这其实是一件很让人笑话的事情。

  很多人觉得这本说的白痴就是梅诗金公爵。但实际上如果你读完这本书,会了解陀的用意。这本书里白痴很多,可不止一个。这里边没有完全的正常者和完全的不正常者。我们拿公爵来说,他虽然是一个有身体缺陷并患有癫痫,离群索居、不谙世事的一个人。但是他在很多方面有着常人不具备的智慧和眼光,这样一个几乎接近圣徒的基督式的人物,在书中很多其他人的眼里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白痴。但是在很多事情的反衬之下,你会觉得只有公爵是正常的,其他人比他还不正常。

  如果你让我讲述这本书的'故事梗概,可能我一分钟就能说清楚。但是这本总字数60万的书,难道只讲了一个简单的故事吗?陀对梅诗金公爵的人物刻画可谓入木三分,不知道为什么,他似乎特别擅长写癫痫病患者,不管是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面的斯乜尔加科夫,还是《白痴》里的梅诗金公爵,某种程度上这两个人也代表着他。

  也许公爵是他认为世界文学作品中,最美好的一个人物形象,类似于堂吉柯德。美好者不知自身价值,反而遭到嘲笑,于是引起同情。

  俄国1861年才废除农奴制,在欧洲是最晚的。陀一生都害怕资本主义,害怕革命,反对俄国走西欧的发展道路,他后半生的言论和创作,基本上都是在与西欧派论战,这也体现在作品里。公爵身上那光辉的,如水晶般纯净的仁爱之心,正是陀心中美好人格的最高典范,符合他心中的宗教精神和灵魂得救。

  而书中的几位女性,娜斯塔霞和阿格拉雅也多次将故事推向高潮,两位也是代表一个对立面,在很多方面体现着她们的智慧、尊严,以及对世俗的蔑视。虽然最后以悲剧性结尾,但是这是这个残缺世界的必然结局。因为基督人格是不可能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的,是非正常的一种体现,只有“白痴”才能这样。

  陀擅长以心理剖析和人物对话为主,并非主要以情节取胜。处处是精神分裂似的、梦呓般的喃喃自语,那些癫痫的、狂躁的、纠结的、矛盾的,时而又炙热的、虔诚的、充满情感,这是构成这60万字的神赐力量,我甚至在想,他在写这部作品的时候,是不是一直处于癫狂的状态。

  托尔斯泰在写给朋友的信中曾经说,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会在他笔下的人物里看到自己。除此之外,便是作者本人的灵魂智慧与性格。

  荣如德老师的翻译非常的精彩。

  这本书是跟福克纳《喧哗与骚动》同步看的,其中感受,无法用语言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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