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永恒》读后感

时间:2023-03-22 15:24:1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人与永恒》读后感3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与永恒》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与永恒》读后感3篇

《人与永恒》读后感1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的代表作之一,他以随笔短语的形式阐述了其毕生对人生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包括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幸福和痛苦、时间和永恒等多个话题,内容精辟而深刻。其中《自然和生命》篇章給身处与泥土打交道的我带来一股清风之余,也使我开始思考生命存在的意义。

  对于生命的含义,也许大部分人所联想到的是人生。然而“天下生命原是一家”,自然是生命的原始起点,也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心,世间最难以控制的东西,在一片小小的自然生命中得以复苏。

  春天,暖暖的空气开始怀抱着你,渐渐萌芽的枝条开始无限地伸入广阔的天空。随风飘扬的柳絮在阳光中显得朦胧而悠散。一年之计在于春。你也许正在忙碌地制定种种目标以丰富自己的生命,而你可知隔绝自然的人生是充满寂寞和孤独的吗?那是心无法在自然生命中释放的寂寞和孤独。

  夏天,你还记得浓密的香樟留在地面上的斑驳树影吗?你还记得在烈日下被晒的微微发烫的脸颊吗?你还记得气宇轩昂的少年迎风吹拂的白衬衫吗?这些温暖和美好的小细节构成了难以言之奇妙的生命,生命就是那夏日的迟暮,需要你融入其中而非等待它拥抱你。融入生命是自然的行为,是一种安静地潜移默化的力量。夏日磅礴的大雨也能弹奏出生命的乐章,夏日的微风将生命吹成绽放的花瓣。

  秋天,这个季节在构成四分之一的生命的同时更让你和我融入生命之中。如同硬币的正反面,生命是在欢乐和悲伤之中交替延续的。生命的妙处在于不是像知识那样可以言传身教,更多的在于感悟。一片旋转凋零的落叶,一朵来自晴空的浮云,一只飞翔于红霞的孤鹫,所藴含的是生命的启示。思绪融入这自然生命的本质,那么你也会迁移地融入自身的微妙生命中。

  冬天,漫天飞舞的雪花不听话的停留在发丝上,手心的温度也随着一阵呼啸而过的`风迅速下降。偏偏在这个时候,朋友之间的离别,生活的烦恼,亲人之间的矛盾接踵而至,你是选着逃避吗?逃避所解决的暂时的痛苦,而更好的方法是将其融入,坦然面对。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我眼中的融入生命,是将自然的生命融入人的生命,而人的生命是要既融入痛苦又融入欢乐的结合体。春夏秋冬的循环便组成了生命,人没有永恒的生命,但人可以思量生命并且主导它。正如周国平所言:“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时此刻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后感2

  作为传统的哈萨克牧民,居麻一家每年冬天都要到寒冷、荒凉的阿勒泰南部冬季牧场、沙漠进行放牧。那里一片荒凉,人烟稀少,几十平方公里才住了几家人。往年都是居麻夫妻带着二女儿加玛放牧,大女儿、大儿子和小女儿都在定居点和县里读书。今年李娟的加入且和另外一家人一起放牧,使冬窝子变得热闹起来。

  二女儿加玛是一个十九岁的高挑、大方、美丽的女孩子。但因家里劳动力不够被迫辍学回家放牧。加玛在得知自己没机会读书后,在家里认真地帮忙放牧。在过了最冷的日子后,每天七点起床去放牧,天黑了才能回冬窝子。在人烟稀少的荒漠中放牧,没有人聊天只能静静的听手机放的歌。那荒漠中寒风呼啸,通常只有零下十几度。在李娟去了冬窝子之后,加玛让李娟教自己写汉字,每天去放牧时带上本子,用棍子在地上学写汉字。加玛想着去县里打工,学点手艺。在离开冬窝子定回居点照顾生病的奶奶的`时候仔细打扮,把最美的一面展现给大家。并且绣花的花样子与众不同,绣品形象优美、线条流畅。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加玛丛未抱怨过,想着学习,对未来充满希望,依然充满对美的追求。

  居麻和妻子在日复一日的单调放牧中,依然对生活充满希望。每日的早茶、中饭、晚饭从不马虎,精心的准备,一家人快快乐乐的吃饭,父慈子孝,笑声响亮。在家里有客人的时候热情招待,拿出最好的食物与客人分享。在闲时穿上最好的衣服骑着马互相串门。

  生活虽然艰苦但活的有滋有味。一家人平平安安,开开心心,邻里和睦。

  但长年的艰辛劳动,令居麻和他妻子一身病痛,有时候痛得路都走不成,整天把阿士匹林和止痛药当饭吃。加玛身体虽然很好,但因缺乏维生素指甲扭曲的很严重,只有十九岁但已初显老相。儿子札达也整天这痛那痛,还咳嗽的很严重。

  但生活的条件很差,没电只能用太阳能电池板蓄电照明;没水只能去外面铲雪,但雪中有很多的灰尘、牛粪、马粪;人多草少,气候严寒。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被磨损的青春,一晃即过。

  条件很艰难,他们仍旧对生活充满希望。仍旧就坚强的生活下去,如同在雪灾之后的草那样繁茂生长。加玛依然在李娟的指导下学汉语,李娟在教辅书的指导下学哈语。一切都是那样的安详、和谐。

  在等待退牧还草的日子里,牧民很期待完全定居的日子。因为那样可以获得大量的补偿金,还可以不那么辛苦。例如居麻,想拿了那笔钱买部车子实现自己的梦想,还可以通过跑运输赚点钱养家,日子没有那么苦。但如果不准再游牧,这个哈萨克族的古老传统就会消失,这也是牧民不乐意见到的。他们正在传统和新的生活中艰难的徘徊。

《人与永恒》读后感3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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