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工作方案

时间:2022-03-29 12:40:3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清明期间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0篇)

  如果我们学会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当工作将要开展的时候,领导会根据提交上来的工作方案整合选出最优方案,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清明期间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清明期间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0篇)

  清明期间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加强乡20xx年清明、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5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各村负责把发放的`《森林防火令》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30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委、村民代表会议,并将《森林防火令》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清明、五一期间重点路口出入人员防火码的扫码登记工作,严格禁止上坟用火现象发生。

  2、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至7日—5月1日至5月5日,各村落实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制度。

  4、乡中心学校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祀。

  5、全乡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如:“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祭祀鲜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各村防火工作由各村书记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

  清明期间工作方案 篇2

  今年是国家将清明节列为法定假日的第一年,加之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主要内容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三、督导建设方式

  1、听汇报。本单位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副指挥,林业局局长展长顺任组长,成员,林业局副局长陈大宝任副组长,安监科、林业站、公安科、绿化科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中国大学排名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清明期间工作方案 篇3

  清明节是缅怀逝者、悼念故人的传统节日。期间,由于上坟祭祀、踏青春游的人员剧增,是一年中最易发生森林火灾的时期,这时期的森林消防工作也是全年森林消防工作的`重头戏。为此,镇政府决定将4月1日-4月8日确定为森林消防戒严期。现根据戒严期的要求,特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方案。

  一、力量组织

  1、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负总责。

  2、指导组、督查组、巡逻组要对各卡点和森林消防重要环节进行全过程督查,对管辖范围内的山体进行巡逻。

  3、镇、办事处干部(除指导组、督查组、巡逻组和个别留守岗位外),都到卡点上参加现场管理。

  4、驻村干部、村干部要做好本村的森林消防工作,主要包括:召开有关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部署本村相关工作;发放有关宣传资料;签订有关责任书;落实本村痴呆人员监护人。

  5、镇扑火队、各办事处、各村临时应急扑火队做好一切物资准备,随时待命。

  6、值班人员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电话记录工作。

  二、宣传准备

  1、组织发动。挨家挨户发放《告全镇人民书》、张贴XX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召开有关森林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具体工作。

  2、资料准备。由镇统一准备有关宣传资料及相关物资,包括学生回签卡、告全镇人民书、横幅标语、服装、打火工具等。

  3、面上宣传。由驻村干部、村干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并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通告、书写刷新岩体标语、播放高音喇叭、出动宣传车等营造宣传氛围。

  三、现场管理

  护林员、村干部、镇(办事处)干部在各卡点实行现场宣传和管理。对上山人员进行登记,并向他们讲明上山的注意事项,没收或暂扣上山的香烛、鞭炮、打火机等火种火源。

  四、扑火力量安排

  一旦发生火情、火灾,守卡人员、村扑火分队和当地部分村民作为第一梯队首先投入扑火,专业队、巡逻队、村干部、作为第二梯队随时应急。明火有失控危险的,紧急召集镇、办事处扑火分队作为第三梯队参加扑火,同时动员当地所有壮年村民参加扑火。明火2小时未得到控制的,紧急动用镇预备役部队,并向市森林防火专业队请求支援,镇预备役部队和市专业队作为第四梯队参加扑火。禁止动员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病人参加扑火。同时,注意扑火安全,防止人员伤亡。

  清明期间工作方案 篇4

  一、加强领导,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1.是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

  2.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清明祭扫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到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是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移风易俗,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祭扫

  文明低碳祭扫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要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者,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相思”等活动,来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减少祭扫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

  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三、注重宣传,积极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订宣传方案,以主动和开放的态度,宣传殡葬工作,采取广播、横幅、标语、宣传栏和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鲜花缅怀先人、文明绿色祭扫,大力倡导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健康文明祭扫方式,大力宣传节地生态葬法,推广“绿色殡葬”。

  四、加强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殡葬行为

  各乡镇要利用清明节期间对辖区内的违规殡葬行为及殡葬用品加工点进行一次清查,特别是利用清明节期间违规修缮坟墓,要及时阻止,发现违规修缮坟墓的,要严格按照《xx省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各乡镇于20XX年4月7日前将本乡镇清明节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如何开展殡葬宣传和青山白化整治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民政局殡葬执法大队。清明节期间工作将列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清明期间工作方案 篇5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能力,现就做好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安管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检查,坚决克服和杜绝麻痹大意、疏忽懈怠等思想。值班领导要采取不定期、不定时地检查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节日期间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医疗服务有序运行。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在原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基础上,制定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预案。重点加强对医院门(急)诊部、住院部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强药库(房)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品、放射源和配电房、高压氧舱、压力容器等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大安全监管人员巡查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安排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具体负责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具体工作,值班期间要到岗在位,确保各类信息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清明期间工作方案 篇6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区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宣传培训工作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教育局联合印发“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学生和家长。

  2、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致全体市、区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市、区机关干部及其家属。

  3、从3月8日起,组织宣传车不间断地到各乡镇、街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3月21日下午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5、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森林消防队长、森林消防队伍骨干举办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6、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

  二、巡查、督查工作

  1、清明节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二十三个巡查组深入到乡镇、街道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2、清明节前后,区几大班子领导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3、视天气情况,区政府颁发森林防火戒严令。

  三、案件查处工作

  1、区森林警察大队加大火灾案件查办力度,对肇事者给予刑事、行政、经济的.处罚。

  2、区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起诉及审判工作,从重从快处理。

  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1、抓好全区森林消防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2、重点抓好区属五支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更新、保险等工作。

  五、乡镇、街道工作

  1、做好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配合区里宣传车的巡回宣传,做好两封“公开信”的发放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自己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

  3、组织全体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源。

  5、组织人员做好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监控的人群(老、弱、痴、残)的排摸和监管工作,落实专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的监控。

  6、建立巡查员制度,要求每个村都要配好防火巡查劝导人员。

  7、及时调整充实森林消防队伍。

  清明期间工作方案 篇7

  一、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早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清明节是广大群众缅怀先人,传递亲情的重要节日,清明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要从迎接党的十九届大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

  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提前深入一线实地检查,完善清明祭扫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安全隐患排查中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

  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

  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

  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

  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

  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

  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

  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

  三、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积极推行文明生态殡葬

  要把握清明节祭扫和安葬契机,深入宣传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xx〕x号)和市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x民发〔20xx〕x号)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要在清明前后,对公路田头尤其是国道、省道沿线明坟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平坟还田、迁坟入园。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推广实施生态奖补等激励措施,组织开展树葬、花葬、骨灰撒海(江)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以及周围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陈规陋俗,自觉接受现代文明低碳的祭扫理念。要积极引导群众开展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大力倡导家庭追思、集体共祭、网络祭奠、踏青遥祭等现代文明追思活动。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通过发放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思念墙”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提供便利,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和回应群众关切

  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把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宣传到位,为移风易俗营造良好的氛围;把惠民殡葬政策和殡葬工作好的做法宣传到位,凝聚共识、提升民政形象;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在认真调查处理的基础上要及时反馈到位,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市局确定兴化墓园为全省清明节观察点。各市(区)要确定1个公墓为全市清明节观察点,于4月2日至4日每日14:30前上报《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请各市(区)于3月17日前上报清明节期间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观察点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4月6日前上报20xx年清明节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

  清明期间工作方案 篇8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1.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

  2.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

  3.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清明期间工作方案 篇9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请各镇(街)、相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清明期间工作方案 篇10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第一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清明期间工作方案】相关文章:

2022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2-22

清明节期间烈士祭扫工作方案(精选16篇)03-30

2023学校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精选15篇)03-29

乡镇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精选6篇)04-01

疫情期间生产工作方案12-09

关于疫情期间的工作方案12-09

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12-12

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工作方案12-30

疫情期间学校心理工作方案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