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合同

时间:2023-05-01 17:50:36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发包合同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包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发包合同5篇

发包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 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关于工期

  1. 工程期限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 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2.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 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3.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 关于质量和验收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_______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 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____________ %时(以上程价款比例为准),其他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 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_______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 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 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___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____________ 支付阶段或时间____________ 支付金额

  第一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 元;

  第四次____________ 工程验收后_______ 天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约____________ 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进行结算: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2)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____________ 元。

  a. 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顶面面积+6%×拼花部分面积;

  b. 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c. 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拼花部分面积+10%×拼花部分面积;

  d. 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

  e. 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f. 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g. 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h. 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 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4)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 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则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 责任与罚则

  1. 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 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 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 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 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 ____月____ 日 ___________年____ 月___日

发包合同 篇2

  发(总)包单位:_________(甲方)

  承(分)包单位: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锚杆工程

  建设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1.基坑锚杆_________条,包括现场已浇注_________条锚杆的张拉及锁定,总工程量为_________延米。

  2.锚杆施工依据设计方案和相应施工规范,工作内容包括:①锚杆钻孔;②锚杆设置及灌浆;③锚杆张拉与锁定。

  第三条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_________个日历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上述工期以施工方案工期为准。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乙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竣工日期,乙方应按此竣工日期竣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按本条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设计要求。

  2.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有关标准执行,工程保修至地下室施工到0.00时为止。

  第五条 承包方式:

  实行大包干。即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锚杆按_________元/米计价。

  具体工期要求为:在_________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锚杆的钻孔、灌浆,并且张拉完毕至少一半锚杆。

  第六条 工程总造价按上述承包范围和方式,计(概算)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单价不变。

  第七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源和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续。同时向乙方提交施工(安装)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各一份;水电安装图纸_________份;地质勘探资料一份;建筑(安装)许可证和报建审核意见书。

  2.提供现场水电接点,材料堆放点及临时设施。

  3.以上工作由_________统一解决安排。

  第八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三天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甲方,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

  2.全面负责锚杆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3.完工后,提供有效的竣工资料两份。

  第九条 乙方承包的任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分包给第三方。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形象上拖进度_________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_________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说明书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否则,乙方有权停工,除工期顺延外,因此所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甲方委托监理公司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试件、材料试验和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负责签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及其消耗含量和价差处理,按本条第_________项执行:

  1.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其费用和材料价格已按_________的规定列入造价内,在施工过程中,如材料价格变动,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2.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如有变动,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必须划(汇)入乙方的开户银行:_________办事处,帐号:_________。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

  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按本款第_________项执行:

  (一)按市建设银行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拨付规定办理,即在合同签订_________天内,按总造价(当年计划)的百分之_________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按工程进度百分之时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进度百分之时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进度百分之时再付百分之___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预付备料款抵充,留下尾款百分之五待审定竣工结算后付清。

  (二)工程款支付办法:

  1.合同签订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备料款。

  2.乙方完成进度达50%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

  3.乙方完成进度达90%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5%。其余款项在地下室施工到0.00时付清。

  工程结算:乙方应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天内提出竣工结算,送甲方和经审核,甲方应在接到结算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提出意见,逾期视作同意,由经划帐,结算尾数。双方对竣工结算确认后_________天内,应进行退补结算。

  第十三条 甲方因生产或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价按工程增减的规定进行调整和结算。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损失。

  第十四条 工程交工验收

  1.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_____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若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检查,单方完成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不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后_________天(单项工程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逾期组织验收的,除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如果验收合格的,按本款规定的验收日期作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翻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工程(包括单项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另绘竣工图。

  第十五条 奖励

  1.提前竣工或赶工奖励:_________。

  2.乙方按期竣工,并经工程质监部门和主管部门检查鉴定或认可的优良级品工程的,甲方同意按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分之_________奖励给乙方。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供应材料、设备或逾期履行第七条各项规定之一者,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除应负担乙方的实际损失外,并按拖延天数顺延工期。

  2.甲方不按期拨付工程款,从超过_________天次日起,按拖欠数额,按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结清之日,停工期间的窝工和其它损失按实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组织验收交工工程(包括单项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结算的,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单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_________向对方偿付违约。

  5.一方逾期结清或退回工程尾款者,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按应结清或退回数额,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对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七条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损失,按本条第_________项处理:

  1.报上级有关部门裁定。

  2.工期顺延。

  第十八条 其它事项及补充条款

  1.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的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治安、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的规定。否则,导致造成的损失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或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共_________人的住宿及生活用水、用电。

  4.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按市有关规定,从结算款中扣除。

  5.基坑开挖时,挡土桩间如有流砂或挡土桩位移超过规范偏差及漏水等影响地下室施工的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措施费按_________元包死,如无上述情况,甲方照付上述措施费给乙方。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工程交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送建委、双方主管业务部门、经、税务局、工商局及有关单位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合同 篇3

  甲方:峰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国家、市建委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基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承接的位于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号楼______单元(门)______室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包工包料□、部分包工包料□、包轻工□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承包的合同金额(大写)______元(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发生结算)。

  3、工期_____天,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4、工程款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可凭《工程发包合同》向甲方财务申领首期料工费,申领额度为:承包金额总价的10% 。

  (2)工程量过70%且在甲方财务已收到本工程中期装修款后,乙方可向甲方财务申领中期料工费,其额度为:承包金额总价的30%。

  (3)工程验收合格,收齐工程尾期装修款后,由甲方工程部开具《工程单齐全一览表》,财务部对乙方所承做工程进行核算,并付其尾期料工费,额度一般为:工程竣工造价减去乙方应交甲方财务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上述(1)、(2)款项之和后的余额。如果该工程均工造价低于原合同价款时则应持有甲方所开具的'《减项审批单》,并按甲方有关减项处理规定办理后方可领取尾期料工费。

  (4)当乙方在甲方财务所押工程质量保证金达到一定金额后,甲方财务将不再扣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乙方在公司期间其所承做工程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当乙方退出公司其所承做工程的维修费用从其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所承做的全部工程保修期界满后,甲方将质量保证金的余额退还乙方。

  (5)乙方第一次承包甲方发包工程,甲方在客户交清竣工结算款后一次性支付本合同工程承包价的95%。

  (6)乙方领取工程款时间为每周五,甲方拨款方式可为现金,也可为支票。

  5、材料供应:

  (1)乙方必须按报价单中及甲方《质量验评标准》中规定的材料标准采购材料,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在材料进场时请客户验收签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甲方指定品牌、购买地点的材料,乙方须严格照办,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换该材料外,还可按施工管理规定给予乙方罚款处理。

  6、工程保修期两年。

  7、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8、工艺及质量标准见报价单上《工艺做法、材料说明》及甲方《质量验评标准》。

  9、其他

  一、 各同细则

  1、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对本工程指派工程监理。

  (2)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精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并提供现场交底记录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备查。

  (3)甲方监理有权对乙方发出质量、工期整改单,并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标准。

  (4)若乙方给甲方造成严重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开除乙方并没收乙方所有工程款项(包括质保金及未结算工程款)。

  2、乙方工作及责任: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交底及施工图纸、报价单一套。

  (2)乙方须做好开工前现场清点,对开工前有损坏的成品,及其它问题须以书面形式请客户签字后上报甲方,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工艺质量及材料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水、电等工程量需附有客户签字记录,并参加竣工验收结算。

  (4)乙方需对甲方工程监理现场提出的问题按质量、工期整改单的要求,在限定的日期内完成,否则工程监理有权按照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及罚款,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损失。

  (5)乙方不得跨越甲方在客户手中拿取工程款,一经发现以所拿金额2倍处罚。

  (6)乙方有权对甲方各级人员投诉,投诉需有文字性说明,且必须及时(写明事由、责任人损失情况及时间)。否则视为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所有人员须以甲方工人身份出现,若甲方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乙方人员答不出公司名称或在客户、参观人员、物业人员、市场质检人员、客户委托的监理公司等人中交谈、询问中答不出公司名称的,甲方将给予乙方每次200元处罚。乙方的所有人员不能谈及工程承包、转包、报价、设计好坏等原则性问题,严禁在任何情况下用第二、第三人称称呼甲方,如:“你们公司”“他们公司”,若出现一次,甲方将以200元/次给予乙方处罚,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8)乙方人员必须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齐全,须甲方协办的,费用自理,三证不全的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罚款额由乙方承担。

  (9)乙方的所有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督、检查、领导,及甲方在工程中对乙方代表及工人提出的问题及工艺要求,若乙方借故推辞不落实,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施工管理规定处罚。直至停止协议,停止协议后甲方不再支付该工程工程款。

  (10)乙方工人技术必须过硬,并坚决执行甲方规定的统一着装要求,甲方监理有权随时对乙方野蛮施工,语言、行为粗俗的人进行工作干涉及辞退,若乙方对甲方管理者置之不理,甲方将以每人每天200元给予乙方经济制裁。

  (11)乙方须遵守物业部门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必做到每日清扫现场,否则后果自负。

  (1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严禁私自改动煤气设施,暖气管线,否则后果自负。

  (13)乙方因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到甲方总经理处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乙方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到甲方总经理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14)工程竣工未移交客户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15)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将被没收所有工程未付、未结款项及保修款。

  3、工期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工期延误,则每超一天,按工程承包价的1%给予乙方罚款。

  (2)凡工期变更,乙方必须签定工程延期单,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须严格按公司规定及“工程报价单”中规定的材料做法、工以标准施工。

  (2)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并以甲方工长的身份邀请客户对工程进行一系列验收,包括“进场材料验收”、“分阶段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防水工程闭水实验验收”及“竣工验收”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批复文号:

  4.资金性质:工程内容:

  二、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

  2.计划竣工日期:

  3.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4.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工期。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第10天,不能交与承包方 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和施工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2)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3)发包方“现场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按影响施工的重要性规定顺延时间)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款等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5)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滑坡、地震等)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以上情况发包方“现场代表”不得无故不作书面签证。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暂定元);

  2.合同价格形式:采用以下第

  (1)单价合同

  (2)总价合同

  (3)按定额计价合同

  3.结算方式: 采用以下第

  (1)单价合同:

  按照《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定额20xx》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办理结算,人工工日、材料价格按照《渝东建设工程经济信息》信息价施工期间施工地当月信息调整。最终项目结算金额以渝东公司审核金额为准。

  (2)总价合同:

  按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总价进行结算,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3)按定额计价合同:

  按照《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定额20xx》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办理结算,人工工日、材料价格按照《渝东建设工程经济信息》信息价施工期间施工地当月信息调整。最终项目结算金额以渝东公司审核金额为准。

  六、设计变更

  1. 工程施工中如因工程变更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或实施项目发生变化,在工程结算时根据工程监理(若有)、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字确认并经渝东公司批准同意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单进行调整。

  2.变更结算原则:采用以下第

  (1)单价合同

  设计变更内容若属合同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该项合同单价计算,人工、材料价格不做调整;设计变更新增内容若属合同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xx)、《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xx)、《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xx)、《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xx)、《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清单》(20xx)及变更单发出时间前相应配套文件,人工工日、材料价格按照《渝东建设工程经济信息》信息价施工期间施工地当月信息调整。

  (2)总价合同

  设计变更内容属合同中约定工程范围外新增内容或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内减少内容的,其设计变更部分价格按合同附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

  (3)按定额计价合同

  设计变更按照《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定额20xx》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办理结算,人工工日、材料价格按照《渝东建设工程经济信息》信息价施工期间施工地当月信息调整。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 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竣工结算时冲抵结算款

  2.进度款 进度款支付依据:承包人提供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若有)共同签字认可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承包人按规定报送进度款支付申请,经监理人审查签证,报发包人审批后,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财务决算审计后留5%作质保金,待保修期(1年)满后一周内无息付清。措施费随同进度按比例支付

  八、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 质量保证金为竣工结算价款的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财务决算审计后留5%作质保金。

  3.质保金期限:一年

  九、双方责任

  1、发包方

  (1)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等的资料;

  (2)在开工前作好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3)合同签订后立即确定派驻施工现场的“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4)组织对工程的主体和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若有改变,必须通知甲方,由甲方出据“设计变更通知书”后方能实施施工。

  (2)施工场地的平整(±30cm以内的挖填平衡),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公众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5)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十、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内要以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为宗旨,做好一切施工安全工作,如发生一切人为的伤、残、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承包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2%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若延期7天以上者,按合同总价的2%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以减少损失,同时应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的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合同 篇5

  1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这种模式下,发包人投资项目真正实现了项目法人负责制,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通过招标承包制参与市场公平竞争,获得工程参建权,并依法与发包人签订合同,通过合同确立相互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些权利义务的关系及其实现完全依靠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保障,而不是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或调解。因此,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参建各方的合同意识,正确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合同中分配的风险责任,才能保证建设市场依法、有序的正常运行,保证工程项目按计划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合同双方各自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效益。

  2施工期的合同管理

  在工程施工阶段,发包人和承包人已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并确定了工期、质量和投资3大目标。但是,在工程项目建设各项程序中,施工阶段一般历时较长,发生的不确定因素也多,此时完善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最终实现合同目标。

  2.1工程开工前的合同管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xx版)相关条款约定,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要求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因此,开工前的合同管理也很关键。通常情况下,发包人开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2.1.1提供施工用地

  能否按时提供施工用地是发包人开工前的重点工作,也是造成承包人索赔最常见的原因之一。征占地工作需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土地所有者打交道,不确定因素多,发包人应做好充分的调研和思想准备,比如征地补偿费用经常会超出计划标准,个别单位或个人对补偿结果不认可而干扰施工,甚至还会出现因补偿标准要求过高而不得不修改设计的情况。

  2.1.2提供施工图纸

  施工图设计一般由发包人负责,为此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及其配套资料提供给承包人,以保证承包人及时编制施工计划和组织施工,否则承包人有权进行索赔。

  2.1.3其他工作

  按照合同约定,发包人通常还要做好如下工作: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手续;及时开通施工现场公共道路;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等相关资料;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等有关资料;将施工电源接引到合同中约定的位置;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根据合同计划落实情况同意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等。

  2.2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应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为中心、施工进度为主线、投资效益为目标,正确处理各个目标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并将其控制得恰到好处,促使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3大目标的矛盾向统一转化,进而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经济效益。发包人具有对工程建设中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2.2.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委托监理人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部门规章,对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工程开工前,进一步明确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工程开工后,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同时要求监理人督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着力提升事故防范和安全保障能力。

  2.2.2施工质量目标管理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至关重要。发包人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就已确立了工程的质量等级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需要不断加强施工人员队伍建设,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规范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2.2.2.1承包人人员管理

  检查承包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指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到职,是否向施工场地派遣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监理人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承包人应予以撤换。

  2.2.2.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应把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关。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提前交货的发包人还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

  2)把好材料设备的检验关。材料、工程设备等的试验和检验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监理人复核。

  3)把好材料设备的使用关。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2.2.3施工质量管理

  发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等文件,可以采取奖罚并举的措施,督促监理人和承包人重视工程质量管理。监理人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等方法,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等进行检查和检验。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不合格则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对于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承包人应在自评合格基础上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质量符合隐蔽要求的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重新检查。承包人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重新检查。

  2.2.3施工进度目标管理

  发包人为使项目提前发挥投资效益而盲目地缩短工期,就可能对施工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或者需要增加无谓的工程投资。在工程进度与工程投资的关系中,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线形关系,而是存在着一个合理工期,在合理工期范围内,工程投资会较低,而高于或低于合理工期都将导致投资的增加。科学而合理的进度安排,将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与工程投资成本。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与监理人共同对承包人上报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详细的审查。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被称为合同进度计划,将做为控制整个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据此还应编制更为详细的年度计划、月计划,或者分阶段计划、单位工程计划等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每月定期召开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合同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等问题,以及与其它承包人的相互干扰和矛盾。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均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报监理人审批。

  2.2.4施工投资目标管理

  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是发包人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其核心任务就是工程量计量、工程价款支付、工程变更与索赔的管理。在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技术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计量的方法、支付的方式,发包人工程部门应注意对监理人审核的工程量结果认真复核,合同部门复核支付的价格,建立合同支付台帐,对照合同清单实行动态监控,严禁超支超付。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项目,或支持性证明文件不全的项目坚决不予支付,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支付工程款。

  2.3工程完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全部结束后进入合同履行的另一个重要阶段———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此阶段验收包括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承包人应完成验收的配合工作。当具备验收条件后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验收,承包人及时完成应由其处理的遗留问题。当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结束后,就标志着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对工程中存在的缺陷应负责修复,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3结语

  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包人通过与各部门、单位间的通力合作,加强各个环节的合同管理工作,正确解决工期、质量和投资间互相矛盾、互相制约的关系,不但可以节省投资,还能够按时得到合格的工程,最终实现投资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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