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养合同

时间:2023-05-07 10:37:18 合同 我要投稿

保养合同锦集7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养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保养合同锦集7篇

保养合同 篇1

  一、经双方友好协商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的复印机维修事宜特签定本合同。

  二、请完整填写复印机状况:

  ┌───────┬───────┬───────┬───────┐

  │ 机型 │ │ 计数器读数 │ │

  ├───────┼───────┼───────┼───────┤

  │ 安装日期 │ │ 维修电话 │ │

  └───────┴───────┴───────┴───────┘

  三、服务内容:

  1.甲方机器出现问题时,请尽早和乙方联系,并详细反馈机器使用状况及故障现象,以便及时解决。

  2.在甲方的复印机出现问题,乙方接到报修后,市内在4工作小时内,外地在12工作小时内上门为甲方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可提供预约服务)。

  3.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的`机器状况,定期上门进行维护保养,一般每月一次。

  4.合同期内,如果机器需要更换配件,乙方需经甲方同意,只收取材料费,不再收取维修费。

  5.合同期内,甲方须使用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如由此而发生质量问题导致机器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6.合同期内,乙方按优惠价供应甲方机器所需要使用的复印纸、消耗材料及零配件,并免费送货上门和安装。

  四、根据复印机的状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收取甲方复印机年维修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自交费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约定: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养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有关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消防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合同,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名称:综合服务楼

  二、维修保养范围:

  综合服务楼消防维保范围包括地下三层至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

  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相关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3、防、排烟消防联动系统;4、防火卷帘门消防联动系统和电梯迫降系统;5、消防通信和消防广播设施;室外消火栓系统。

  三、检修标准:依照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进行。

  四、维修保养期限:

  自201 年4月22日起至20 年4月21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可协调延长合同。

  五、维修保养方案:

  详见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

  六、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费用:

  详见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

  七、甲方责任:

  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消防常识。

  1.甲方为乙方的维修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专人陪同并配合乙方测试及检测的全过程。

  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沟通和处理相关问题。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权。

  5.甲方指派专职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现问题应及时应急处理,并负责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处置。

  6.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叁日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上述建筑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乙方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并保障维保系统正常使用。

  3.乙方每季度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四次)每次测试25%。,水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两次)每次测试50%。

  4.每次测试前,乙方向甲方报送测试维修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测试后,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此报告书一式两份,经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5.每次设备维修保养结束后,由乙方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后存档。

  6.如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甲方;如发生火情,立即处理火情的同时30分钟内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排除,如不能修复,则向甲方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改善意见,如遇紧急情况时,维护方应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

  8.对故障零部件易损易坏的.,确需更换的,向甲方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予以证明。

  9.配合检测公司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消防检测。

  10.提供消防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配合甲方进行消防演习以及消防联动试验。

  九、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

  2.合同后签订后按季度进行付款,在第一个维修保养季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元整),在第二、三、四个维修保养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 )。

  3.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

  4.以上合同价款不含探测器清洗及设备更换费用,如发生按附件三中价格执行,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违约责任:

  1.当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附件三:消防系统维保的补充报价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保养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徽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护保养工程名称:

  二、维护保养项目:乙方负责下列第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技术服务。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给水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泡沫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防火分隔设施;

  8、消防电气;

  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三、维护保养依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xx)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维护保养机构资质和现场维护保养人员执业资格。

  2、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消防系统安装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工程自检自测记录、系统运行(值班)记录、通过消防许可或备案的证明文件和消防设计图纸。

  3、乙方到场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护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护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3、出具真实、规范的'维护保养记录,并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维护保养机构印章。

  4、及时向甲方出具维护保养记录或问题反馈意见书。

  5、不得转包、分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

  六、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七、违约责任:

  1、对乙方不按规定履行义务,在维护保养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或转包、分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检测合同。

  2、乙方未能依照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导致消防设施质量问题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保养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负责热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抢修工作,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合同如下:

  1、维护保养项目:

  2、维修保养方法及说明:

  2.1维修保养

  2.1.1乙方负责对上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每周一次保养,每年一次大保养。

  2.1.2乙方提供合格的保养技工,按规定对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维修,确保设备保持最佳状态运行。

  2.2应急召修

  在合同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需做紧急维修,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说明情况,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务必2小时内到达抢修。(遇特殊情况不能到达,乙方应说明情况,和甲方人员协商合理解决)

  2.3相关说明

  2.3.1乙方在维修保养工作期间,甲方操作人员应在现场协助,并指定专人负责双方联系,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方便。

  2.3.2甲方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所需的水、电源、焊机及相关工具。

  2.3.3维修保养所需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可负责代购,价格、数量由甲方确认。

  3、维修保养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4、维修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

  4.1维修保养费用总计: 人民币

  4.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半年甲方付50%,余款50%在合同期满后3天内付清。

  5、违约处理:

  5.1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上述者,则按违约处理,违约方赔偿对方本合同总费用10%每次的违约金。

  5.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保养合同 篇5

  甲方:xxxx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为规范支出,节约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甲方通过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后续签合同 确定乙方为20xx年7月1日 ~20xx年7月1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所在区域国税局 (以下称用户)的机动车辆维修,也可以承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的其它单位的机动车辆维修.用户车辆在乙方维修时,乙方应与用户签订汽车维修合同,乙方与用户签订合同中所做出的承诺对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的其它单位同样有效.

  第二条 用户在乙方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向用户收取的维修工时费和维修材料费不超过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

  第三条 当零配件供应厂商调整零配件价格时,乙方应将价格调整依据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但不得调整维管理费率(维修材料加价率).

  第四条 用户在乙方维修车辆时,乙方应保证所采用的零配件为正厂件.为保证维修车辆的质量,乙方零配件的采购应通过生产厂或成建制的零配件供应商等主渠道进行采购.对用量较大的通用零备件和耗材,甲方如认为有必要可以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供应商,乙方必须到指定供应商处采购.

  当乙方改变零配件进货渠道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 辅助材料采购和工艺要求:

  乙方维修用户车辆时所用的辅助材料和工艺,应保证是正厂辅助材料和正厂工艺.

  第六条 用户车辆送修时需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未持有《送修单》的车辆,乙方不得维修(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单,但必须得到用户车辆管理部门的确认),否则,甲方不支付维修费用.

  第七条 费用结算 :用户车辆维修后,经用户验收合格并签字,乙方据此定期直接与用户结算.需保险公司支付的维修费用由用户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由保险公司支付.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有权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以及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各单位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车辆维修质量保证符合国家机动车维修标准.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若用户有完工时间要求的,乙方应尽量满足.乙方在完工时间内不能交付车辆,应通知用户并协商交付时间,若无故拖延,乙方应承担延误责任.

  4,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送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送修单》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用户回复同意重新补报《送修单》后,乙方按正常的维修方案进行维修.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报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车辆维修结束后,要将维修车辆换下的配件交用户接收司机检验由用户进行处理,未经用户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处理.

  5,乙方应为用户开具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同时附有《送修单》回执联,将工时费,材料费分列清楚.在《送修单》上不能将材料费列全的需单列材料清单,材料清单必须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相符,有详细的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如材料清单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不相符时,乙方应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6,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7,乙方应具有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系统,及时登记车辆维修情况,定期向车辆所属单位提报维修,维护建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车辆维修合同规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逾期未完成的,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合同规定,给予用户经济赔偿.

  二,因维修质量,服务承诺及其它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乙方接受用户车辆维修委托后,未征得甲方同意后不得转厂维修.否则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监督管理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资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用户维修业务两次以上的;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3,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车辆维修经营资格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维修厂定点资格的.

  第十二条 合同的修正和终止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0.5万元.

  2,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调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

  4,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为甲方提供车辆维修服务的;

  (2)乙方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满足车辆维修需要的;

  (3)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中各种行为的.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与用户发生争议,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说明争议发生的原因,提出拟解决的办法,由甲方协助调解.调解不成,乙方与用户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止.

  第十五条 本次招标活动中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保养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户口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外包合同履行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确定履行外包维修合同:

  以按时完成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任务为临时工作期限,按照甲方所属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故障至修理完成为本合同履行的工作方式,即为非全日制的不定时用工。如乙方不在甲方范围内工作时,其一切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外包服务范围

  (1)服务地点:湖北省白莲河XXXXXXXXXX。

  (2)工作内容及要求:甲方所属服务单位及相关区域的所有物业水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及相关工作,含安保、消防设备设施实施维护。

  第三条、服务内容

  (1)、完成甲方服务单位涉及水电的相关工作,如用水用电设备设施的安装、安全检查;各类电器设备(空调主机及电脑硬件除外)故障的修复。

  (2)、消防设施设备检测、维修、保养及故障整修等,含非工程性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3)、其他涉及水电设备设施的范围。

  第四条、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及第三方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条款,甲方对乙方在履行合同中的相关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维修施工期间,甲方予以工作上的配合及与第三方协调相关事宜。

  (3)、及时为乙方提供因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所需的一切零星设备配件及材料。

  (4)、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第五条、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熟悉甲方所有电气设备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安装地点、线路布局、工作原理及安全运行要求等,从合同生效起,提供的主要服务为:全天候为甲方提供水电维修临时服务。在接到甲方的日常安装、维修或其他相关事宜需要乙方配合的通知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

  (2)、每周对甲方办公楼、宿舍及其附属区域巡检一次,并填写相应的记录,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在此基础上每月对甲方的水、电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整改或节能建议及可行性方案。

  (3)、每月现场安全检查:协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每月度一次和重大节日前的用电、消防安全等检查,用专业的角度提出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并协助甲方加以整改。在甲方需要时,配合、协助甲方聘请的专业机构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维护。

  (4)、认真、负责地答复甲方关于设备故障的有关问题。

  (5)、其他与水电使用、安全相关的工作。

  (6)、乙方必须提供水电资质证书,并给甲方复印、备案。在向甲方提供服务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

  (7)、乙方自带维修的必须工具,并要保证安全性、良好实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劳动报酬

  (1)、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打入乙方银行工资卡,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认可不定时用工月工资为XXXX元/月。

  (2)、甲方承诺每月10~15日为发薪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七条、其他

  (1)、在日常的维护管理中,维护、维修过程中出现的非因乙方故意、过失造成的设备实施及其零配件的损坏,需要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的施工造成二次损坏的,由乙方免费更换。

  (2)、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水电设备、设施及其零配件的采购、更换;必要时,甲方可以授权乙方实施采购,乙方应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采购,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3)、在维护施工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硬件设备,不得随便更改相关的设置。

  (5)当甲方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乙方拿回维修,但乙方需经甲方同意。

  (6)如果更换部件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7)、乙方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或达不到甲方的工作要求,影响甲方工作的正常开展,甲方有权相应减少支付乙方承包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8)、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

  (9)、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的证书失效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甲方所属服务单位及相关区域的所有物业水电设备设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修保养以及正常使用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合同签订后,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施工。如遇重大设备设施项目的维修保养、安装施工或设备设施疑难杂症时,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采取外包。

  第八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互谅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武汉方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二0XX年十月二十四日

保养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向用户提供良好的电梯保养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保养电梯数量、价款:

  二、保养起止时间: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如双方同意,可继续续签。

  三、保养范围、内容及要求:

  1.保养合同期内,乙方派出保养人员每月贰次定期对甲方上述的电梯进行保养。做好逐台电梯保养记录取,建档备查。保养的范围、内容按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的规定执行。

  2.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通知后30分钟内派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乙方提供保养的导轨润滑油料。

  4.如有必要更换上述第3点以外的电梯零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按维修项目的标准收费,零件由乙方优先供应。

  四、付款方法: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之内支付合同金额50%,余额在本合同执行半年7日内付清。

  付款方式:汇款或现金支付。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需定期清理轿厢底板、踏板、井底及机房。如井房遇水淹时,应及时排除并采取措施预防漏水或渗水。如甲方请求时,乙方给予技术指导。

  2.机房温度应保持在5℃至40℃之间。

  3.机房、厅门内外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堆放。

  4、若甲方委托第三方保养或许可其他人员对电梯施行任何工作,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5.其他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部提供的电梯使用和管理办法执行。

  乙方责任:

  1.在保养期间内,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定期对电梯设备的`对应项目进行部件的润滑、调整、检查,维持甲方电梯安全运行。

  2、乙方负责派出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的专业保养作业人员,并负责自备保养作业所需的专业工具。

  3.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由乙方保养人员向甲方提供"电梯保养维修报告书"并由甲方签认;如乙方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保养项目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应通知乙方;因保养不良造成甲方的电梯故障,乙方应负责修复。

  4.乙方负责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供一份电梯运行状态汇总报告和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5.乙方在检查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提出维修项目、更换预定期限及其费用,在征询甲方同意后方可工作。甲方有责任决定工程接受与否,否则因上述延误而导致电梯及任何性质索赔,乙方概不负责。因使用方法不当造成电梯损坏,需进行维修等,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6.负责向甲方提供统一、全天24小时服务热线053XXXX7876,快速受理甲方的故障申报。

  六、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非乙方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故障、事故与乙方责任无关。

  3.因甲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3.甲方逾期付款并经乙方书面催收仍不支付时,乙方有权暂时终止和约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和保留追收已发生的维修费用的权利。

  4.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未按时完成保养工作,使对方的工作被迫中止并造成损失的,以保养费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八、协商、诉讼: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作态度共同协商,必要时可以另外签定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金额未含国家规定的各种检测费用。

  2.合同期满需延长保养期费用由双方另议。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