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

时间:2023-05-09 08:03:35 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终止合同3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终止合同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终止合同3篇

终止合同 篇1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终止,不再履行,且因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互不追究。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终止合同 篇2

  一、免除

  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使合同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终止的意思表示。债务免除为合同终止的原因。根据《合同法》第105条的规定及相关学理,对于免除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免除为抛弃债权的单方法律行为。(2)免除还是一种无因行为。免除在债权人作出意思表示时生效,其原因如何,在所不问。(3)免除的意思表示应向债务人或者其代理人表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的,不产生免除的`效力。(4)债权人免除连带债务人中一债务人的债务的,其他债务人也在相应的额度内免于承担连带责任。(5)免除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发生效力。

  二、混同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混同因企业合并、继承等原因而发生。混同涉及第三人利益时,虽债权人和债务人发生混同,合同也不消灭。如在债权出质时,债权不因混同而消灭。

终止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住:思明区湖滨南路807号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住:x

  身份证号码:

  丙方(中介)代表:

  甲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三方同意解除三方在xx年6月27日签订的 中华城 号 的店面租赁合同,并已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

  二、三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随之作废。

  三、三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已支付乙方8万元。

  四、本协议签订后,三方权利义务(包括中介费)已全部清结。对于权利义务清结的事实,经三方共同确认,之后在任何场合,各方均无需再特意保存和援引任何文件资料来证明上述事实。之前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文件或者凭证(如收条、欠条)如果在任何场合出现,其功能只用于印证本协议的背景事实,但与本协议相冲突的`约定即归于无效。

  五、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三方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思明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六、三方再次共同确认,本协议签订当日,三方已当面销毁原所签的《租赁合同》所有正本。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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