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加工合同

时间:2023-07-15 13:59:03 合同 我要投稿

承揽加工合同(必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揽加工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承揽加工合同(必备)

承揽加工合同1

  承揽方:

  代表人: 职务: 电话:

  定作方:

  地 址: 电话: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揽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内容:

  4.建筑面积:

  5.承揽方式:承揽方包工包料

  第二条 图纸或技术资料

  双方商定图纸或技术资料采取下列方式提供:

  (1) 定作方自行设计并提供图纸或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资料一式二份,定作方、承揽方各执一份。

  第三条 定作方义务 (1)负责向承揽方提供水、电。

  (2)参与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揽方义务

  (1) 按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加工,按期保质完成承揽项目;

  (2) 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项目变更

  (1) 承揽方在依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壹天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上述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应继续按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工作,由此而产

  (2) 承揽方在依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定作方需对原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变更,定作方应提前壹天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发出变更通知。承揽方应按定作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揽人损失,由定作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1) 发生变更后,承揽方应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定作方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2) 变更影响到工期的,由承揽方提出变更工期,送定作方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1) 由定作方提供材料的,定作方应在材料运到项目地点前通知承揽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由承揽方提供材料的,承揽方应在材料运到项目地点前通知定作方,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项目质量标准 :

  (1) 项目质量达到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

  (2)所有图纸设计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第九条 项目验收和保修

  (1) 项目竣工后,承揽方应通知定作方验收,定作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出具验收意见。如定作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的,视为定作方承认项目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

  (2) 第十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 承揽方包工包料的,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 双方签订合同,定作方向承揽支付订金30%即 元。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合同价款;不同意利用的',重新制作。

  (2)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延期天数每日向制作方偿还合同价款 3‰ 违约金。

  2.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包工包料的,应当向承揽方偿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定作方: 承揽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揽加工合同2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酒店的部分石材加工达成以下条款:

  一、货物概况及加工价格

  1.1下表为本合同明细单价,具体加工规格及排版要求详见采购单及乙方核实过的图纸。数量按实际完成合格加工数量结算。

  1.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内,本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均不做任何调整。1.3乙方需根据甲方采购单及乙方核实现场的附图要求的规格和数量进行加工生产,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实实际尺寸,制作施工图。1.4结算总价=乙方实际加工合格的数量_约定单价。

  1.5乙方接到甲方提货通知后2日内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大板到乙方工厂加工,并核对码单与石材的实际数量签字确认收料,原材料(大板)的加工消耗定额为不低于90%的出材率。

  1.6由于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石材无法安装的由乙方负责。

  二、质量标准

  2.1加工尺寸偏差范围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2.2乙方需对确认的石材排版图(以现场实际核对后)加工生产,并根据排版图对所需石材纹路及色差进行排版并在每一件成品石材上贴上标签。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3.1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3.2交货地点:3.3现场收货联系人:

  四、包装标准

  4.1乙方为甲方提供足以保护石材的.六面木箱包装。

  4.2交货时,乙方应在每组包装柜外贴示包装柜内正确的货物规格、数量、编号、使用部位,以便甲方清点货物。

  五、货款支付

  5.1乙方给甲方每交货一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则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的加工费的50%,全部加工完毕付至总结算款的80%,安装完毕验收无加工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

  5.2结算时按乙方实际加工验收合格的数量结算。

  5.3乙方应保证石材成品在装车及运输时是完好无损的。因乙方原因导致石材运至交货地点若有破损的,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费用。

  5.4本合同所有款项均由甲方以汇款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在收取甲方每一笔货款的'同时,开具同等金额的财务发票给甲方。乙方的收款单位是:户名:账号:

  六、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间供货,甲方也应按合同的约定办理结算,支付乙方货款给。

  6.2乙方延迟交付成品的,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天,逾期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付款,并赔偿甲方损失。7.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调换,如擅自调换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5乙方加工的成品尺寸不符合图纸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7.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方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8.1甲乙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3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4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中的地址通讯方式准确无误,甲方可按该地址直接送达与本合同相关的通知、函等所有资料,也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无论乙方是否签收或拒签,以甲方寄出时间起算,四日后均视为已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4

  委托方:签订地点:

  承接方:深圳斯拉欧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项目(制作):________

  2、广告及活动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________

  3、发布地点或形式:________

  4、颜色:________

  5、规格或材料:________

  6、刊播次数、起止日期及时间:________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1、费用

  本次活动总金额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整)

  2、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项规定办理。

  1、向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连云港市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委托方:连云港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揽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承揽加工合同5

  定作方:______(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x

  承揽方:______(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x

  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_______

  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价款或酬金元金额:_______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______x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x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x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x

  五、结算方式:______x

  六、违约责任:_______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xx%或酬金总额xx%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xx%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xx%的违约金。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______x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九、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xx份,正本双方各执xx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xx年xx月xx日止。

  十二、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xx月xx日

  定作方:______x

  代表: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承揽方:______x

  代表: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xx年xx月xx日

承揽加工合同6

  承揽方(甲方):_________定作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定作物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加工费

  单位

  总价

  第二条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定作物名称

  完工时间

  检验时间地点

  检验标准与方法

  包装标准

  包装费承担

  第三条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定作物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运输方法

  运输价款承担

  第四条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材料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图纸、技术资料及交付时间

  第五条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材料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交付数量

  包装要求

  检验方法

  运输方法和运费承担

  第六条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____ 定作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加工合同7

  甲方(加工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砂、碎石、片石等地材加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1条 加工地材名称及单价

  地材名称单位单价(元/t)备注

  利用路基挖方料自行开采

  砂t

  碎石t

  片石t

  砂石料加工为综合包干单价,单价内含人工费、材料费、场内装车费、场内运输费、试验检测费、机械及料具费、动力和照明费、机械人员设备的进出场费、管理费、利润以及除资源税以外的税金等。

  第2条 原材料提供方式

  甲方提供原材料开采区由乙方自行开采加工,或乙方利用路基挖方料进行加工。

  第3条 加工砂石料质量要求

  乙方加工的砂、碎石、片石等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需达到国家标准《建筑用砂》以及项目办下发的其它相关质量标准,相关标准由甲方提供。

  第4条 加工砂石料数量

  本工程预计加工砂石料数量合计为 万吨,具体数量由甲方向乙方下达使用计划,乙方应按甲方下达的计划编制砂、碎石、片石或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加工计划,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若业主中途调整生产计划,乙方需服从甲方整体安排。

  第5条 砂石料数量确认方法及价款支付方式

  5.1 每月 日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月砂、碎石、片石等用料清理汇总,以过磅清单作为计算依据制作计价单,该计价单由甲方合同部、工程部、物设部进行签认,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并加盖甲方印章,作为支付乙方价款的凭据。

  5.2 甲方根据业主每期拨付款情况按比例支付计量款,并在每期计量款中扣留 作为工作安全、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或合同终止 个月内不计利息退还。如合同履行期发生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后 日内无答复即视为同意扣除。

  第6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实施对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试件取样、试验进行管理,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6.2 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其加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收回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加工承揽任务,或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6.3 负责将施工用电引入到乙方加工场地。

  6.4 负责交纳资源税。

  6.5 负责下达砂、碎石、片石等石材需用量计划。

  6.6 负责组织车辆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甲方提供地磅进行验收。

  第7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7.1 在满足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自有人员、设备等进行合理调配,在甲方的监督下自主组织砂石料的开采、加工等相关事项。

  7.2 提供反击破破碎机、振动筛等加工砂石料所需设备。

  7.3 自行修建砂石料加工场及相关临时住房,并承担相应费用。

  7.4 上足本工作的生产工人,保证生产需要,负责按甲方要求组织岗前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动。

  7.5 乙方在开采、加工过程中,涉及河道、山林、植被、道路、“三废”等有关环保、水保的相关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7.6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在开采及生产加工区域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砂石开采、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地方政府、业主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对因实施本合同而发生一切安全及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8条 违约责任

  8.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砂石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加工出的合格产品量必须完成甲方下达的使用计划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生产量不能满足本工程需用量,需去其他料场采购时,价差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外,另按未完成生产量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3 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仅限于本项目建设使用,乙方不得对外销售;生产线设施、设备,仅用于本项目砂石料加工,乙方不得对外承接其他加工任务。否则,乙方承担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连续两次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进行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8.5 乙方应采取有效安全保卫措施,保障料场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安全。若发生被盗事件,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 履约保证

  乙方采取方式 提供履约保证。

  方式一:提供履约保证金 万元;

  方式二:以开采区机械设备作抵押担保并签订抵押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在乙方出现违约情况时,全部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 个月之内,甲方应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第10条 争议解决方法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交由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若诉讼标的超过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的管辖权限,则由其上级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裁决。

  第11条 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12条 附则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揽加工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______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______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______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原料辅料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原料辅料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起运抵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_____________日前运往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险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装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加工合同9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同法》及有关规定、鉴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并严肃地履行。

  品名:________

  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数量:________

  加工费:________

  单价:________

  金额:________

  定作方供应原材料::________

  原材料品名:________

  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数量: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成品单位耗用量:________

  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提出修改或停止执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能生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由此而造成了损失则应赔偿损失。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0

  订做方(以下简称需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供方):

  订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25米箱梁芯模 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此合同单价为税前价)

  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位 重量(吨) 单价元/吨 价款(元) 备注

  箱梁芯模 25米正交 2 套 11 7000 77000 约计重量总计总金额(大写) 柒万柒仟元整

  二、 技术资料提供方法:

  需方提供标的物所需施工图,按需方确认的标的'物图纸加工;

  三、 质量要求:

  供方严格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符合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四、 交货地点:

  供方厂内验收交货;

  五、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 第一套芯模10月8日交货,第二套芯模10月13日 交货。

  六、 计量方式:

  需方以标的物加工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七、 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材料款 贰万伍仟 元,需方在提取标的物时结清所提取标的物的剩余款项(以实际加工产品数量、品种为准)。

  八、 标的物所有权

  自交付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全部货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供方所有。

  九、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

  汽运,施工现场,供方帮助配货,供方承担运输费用.工地卸车及其它费用由需方承担。

  十、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执行完毕或未付材料预付款。

  十一、 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负责;

  十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协商方式,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预付材料款到帐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订 做 方 :

  承 揽 方 :

  单位:

  单位: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卡 号: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时间:

承揽加工合同11

  定作方:

  地 址: 电话:

  承揽方:

  地 址: 电话: 履约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依照履行。

  第一条:定做合同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加工范围

  2.1本工程构件共计 / 件,含钢量约计 吨,材质为 ;

  2.2委托加工范围:承揽方包工包料,加工范围为签字图纸范围内 。

  第三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3.1合同单价:

  主桁架 元/吨(包括材料、下料、切割、拼装、焊接、抛丸除锈、喷漆),约计 吨;系杆、水平撑 元/吨(包括材料、下料、切割、对接、抛丸除锈、喷漆),约计 吨;

  3.2合同总价:共约计 元,大写人民币约计 。

  3.3双方约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日内定作方需一次性支付给承揽方定金¥ 元(合同总价的 %),定金全部到达承揽方指定账户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3.4若定作方一次性提货时,必须付清所有结算价款后方可提货;若定作方分批提货时,必须在付清本批所提构件的货款后方可提货;当补充条款中有明确付款约定时,执行补充条款;

  3.5合同签订后定作方向承揽方支付的定金,仅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不计入定作方分批提货时的提货款,仅在定作方最后一次提货时作为货款的一部分计入结算;

  3.6货款需全部到达承揽方账户后方可提清货物。(货款一律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

  第四条:质量要求

  4.1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签字认可的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4.2承揽方根据《钢结构施工质量规范》(GB50205x20xx)及《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JGJ81x20xx)的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并保证所生产的构件质量符合上述规范的要求;

  4.3所加工的钢构件底漆为 ,中间漆为 ,面漆为 ,漆膜总厚度 μm;

  4.4所用油漆全部由 提供。

  第五条:验收、结算方式

  5.1验收方式:钢构件出厂前3日,由承揽方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派质检人员到承揽方所在的加工车间对钢构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如定作方在此期间(钢构件出厂前3日至定作方要求发货之日)未派质检人员来厂对钢构件进行验收而要求发货,则承揽方视为此批发货构件已通过定作方验收,且验收合格,进行发货;

  5.2结算方式:钢构件结算重量均以承揽方提供的加工详图标注的构件长度的理论重量据实结算,双方约定在发货完毕前5日内结算、审核完毕,并双方签章确认;双方审核结算时,结算资料由承揽方在构件加工地提供;

  5.3结算期限:双方合同约定的钢构件全部加工完毕后,由承揽方向定作方提供书面(或电子版)的结算书,定作方应在收到结算书(包括电子版结算书)后14日内(电子版结算书以电子邮件到达定作方邮箱之日起开始计算)审核完毕,并给出结算意见;如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提交的结算文件(包括电子版文件)后,在14天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定作方完全认可承揽方提供的结算文件,双方按照此结算文件进行剩余款项的支付等工作。

  第六条:运输方式

  第七条:图纸要求

  7.1定作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向承揽方提供满足加工要求图纸一套,并将图纸签字认可;

  7.2承揽方在对图纸进行审核后发现有异议时,必须经过定作方签字认可后方可修改,定作方对自己提供的图纸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定作方承担;

  7.3若定作方委托承揽方设计出图时,设计费用单独结算;

  7.4定作方在深化图纸上签字确认后承揽方方可加工制作,若图纸与合同发生冲突,以合同为准;

  7.5因定作方图纸细节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而耽误的时间,交货期按耽误的时间顺延。

  第八条:加工时间

  8.1定金全部到达承揽方指定账户后,且深化图纸经定作方审核确认无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全部加工完毕;

  8.2由于定作方责任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时,合同工期顺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定作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

  9.2定作方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9.3定作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9.4定作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定作方应按每超期一天,定作方按迟提货物总价金额的1.5‰支付给承揽方作为违约金,另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

  9.5定作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9.6定作方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9.7定作方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其他条件

  10.1最后一批构件的发货必须在定作方和承揽方双方完成结算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及支付完毕剩余款项(结算金额x定作方已支付金额)的基础上方可进行;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承揽方收到定作方全部定金及图纸到位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定作方:(盖章) 承揽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揽加工合同12

  承揽方(甲方):xx

  定作方(乙方):xx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

  定作物名称:xx

  型号:xx

  规格:xx

  质量要求:xx

  计量单位:xx

  数量:xx

  加工费:xx

  单位总价:xx

  第二条、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定作物名称完工时间检验时间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包装费承担。

  第三条、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定作物名称交付时间交付地点运输方法运输价款承担。

  第四条、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

  材料名称:xx

  型号:xx

  规格:xx

  质量要求:xx

  计量单位:xx

  数量:xx

  单价:xx

  总价:xx

  图纸、技:xx

  术资料及:xx

  交付时间:xx

  第五条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

  材料名称:xx

  交付时间:xx

  交付地点:xx

  交付数量:xx

  包装要求:xx

  检验方法:xx

  运输方法:xx

  运费承担:

  第六条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xx。

  第七条乙方应于x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xx元;乙方应于x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xx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xx‰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xx%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xx%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

  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xx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xx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xx(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xx。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xx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xx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本合同正本一式xx份,双方各执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xx份,送xx留存一份。

  承揽方(盖章):xx定作方(盖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地址:xx地址: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签订地点:xx

承揽加工合同1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1、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

  2、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

  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相关事宜:

  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

  2、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3、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

  4、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

  5、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车辆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6、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7、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时间要求:

  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加工费用:

  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20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2、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

  3、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

  盖章:___

  签约人:___

  职务:___

  电话号码:___

  已方:___

  盖章:___

  签约人:___

  职务:___

  电话号码: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4

  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1,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2,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3,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4,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年___月___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____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签名)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____县支行营业所

  帐号:

  乙方:____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____县支行

  帐号:

  ____年___月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1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程概况

  1、工程名称:轻型钢架棚

  2、工程地点:镇平工业园区,华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

  1、面积:61。3×44。3=2715。59平方,附工程详单,见—3

  2、承包方式:甲方出资,乙方承包工、料(本钢架棚所有材料允许误差±0。3mm)含土建。

  3、工程造价165元/㎡,总造价448072。35元。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造价30%,柱子立起再付40%,验收后再付25%,剩余5%工程完成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5、土建工程结束后开始施工,天交工。(备注:除不可抗拒外因素)。年内保证维护正常使用。

  6、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应由乙方全部投入保险,如发生工伤事故等事宜,由乙方从保险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甲方负责水、路两通及其费用,负责外围治安秩序,乙方负责按施工图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工期与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三万元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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