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务段安全合同

时间:2023-04-07 15:46:57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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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务段安全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务段安全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车务段安全合同

车务段安全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施工的____铁路跨____连续梁工程,需在____车务段管辖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铁道部铁办[20xx]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上跨架桥施工签订以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安全防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2.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xx】190号)

  3.《关于公布“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铁总[20xx]331号)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人身(路外)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并按有关规定明指派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

  2.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进行营业线施工、行车等规章制度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准上道作业,并设立专职的检验员、安全员、防护员,严格按照各工种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施工前必须与甲方车站充分协商,现场调查,做好安全措施和防护方案后方可施工。

  3.乙方在指定的甲方____设施工防护员联系协调工作。施工影响甲方既有线行车时,乙方必须派驻站联络员提前____分钟在甲方信号楼(运转室)进行联系防护和施工登销记工作。驻站联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乙方驻站联络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登记要点,登记运统____时,应先拟后登,经甲方车站值班员同意并签认后,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通知作业人员施工。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结束施工并进行施工销记。

  5.乙方进行桥梁架设施工中影响行车安全时,须按路局施工命令要点封锁施工。甲方车站值班员应作好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点请求后,及时和列车调度员联系,并将联系结果反馈给乙方驻站联络员。

  6.乙方在施工封锁点外不得在站场上空进行气、电焊工作,对工作面要进行全部封闭,不得掉落火花和任何物品,不得影响客专的正常试验和运营生产。

  7.乙方不得在防护网内存放施工器械及材料,当需要工程机械及大型吊车、汽车等进安全保护区范围时,要做好防护措施并落实“一人一机”的防护制度。乙方施工人员(含劳务工)进入铁路防护网或站区施工时,必须佩带明显标志,身着防护服装,遵守车站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穿越铁路和在铁路上停留。

  8.因乙方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擅自进入铁路安全防护范围内造成后果(行车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期间及完毕后,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清理。

  9.乙方施工时,人身安全防护由乙方负责,因乙方施工人员及施工地点发生的人身伤害(亡)责任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必须加强进入铁路安全防护范围内上空作业的人员、器具和机械的管理,防止发生坠落,危及行车安全。

  11.乙方施工期间加强值班和应急处置,并同车站加强信息沟通。甲方一经发现乙方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时,能随时通过乙方的联系电话发布应急抢修命令。

  12.乙方安全职责:乙方在甲方管内施工期间,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违反铁路有关安全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13.甲方安全职责:甲方必须加强对营运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安排胜任人员盯岗检查,配合乙方做到文明施工,尽量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积极配合乙方的意外抢修作业,确保行车安全畅通;发现乙方有危及行车安全、调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现象或其它违反既有行车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七)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施工延点、责任事故的,按武汉铁路局有关规定考核。

  (八)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本工程安全监督费、配合费用根据工程影响程度和工作量,乙方共需支付甲方费用共计____元整(____。收款人:____车务段;帐号:____;开户行:____,施工结束前结算完毕。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报路局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核审各一份。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车务段安全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路局计划和安排,乙方在张石高速公路涞源曲村至插箭岭连接线下穿京原铁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桥工程的基坑开挖、后背、滑板、线路加固、桥体顶进、线路恢复、路基注浆、出入口挡墙及附属工程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施工地段的行车及人身安全、明确施工单位与配合单位的责任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张石高速公路涞源曲村至插箭岭连接线下穿京原铁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桥工程。

  2、作业内容:京原铁路线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桥的基坑开挖、桥体预制、线路加固、桥体顶进、线路恢复、路基注浆、出入口挡墙及附属工程施工。

  3、施工时间:20__年4月05日~20__年6月30日

  4、影响范围:京原线涞源车站至北屯车站间K183+100m~K183+220处。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京原线涞源车站至北屯车站K183+100m~K183+220m;

  施工期限:20__年4月05日~20__年6月30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甲、乙双方严格执行《技规》、《行规》及北京铁路局京铁师[20xx]435号《关于公布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和配合作业。

  2、乙方按《验标》、《施工规范》、《设计规范》、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要求严格施工。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作业。

  2、乙方施工人员在车站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的统一指挥,乙方施工驻站人员应主动到甲方车站联系施工有关事宜,未得到车站值班员准许不准擅自施工。

  3、施工期间乙方应按北京铁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电报),于施工前两天10:00前到车站,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计划施工)》上进行施工登记。内容要与施工计划(电报)相符,正确齐全不准涂改,甲方负责向列车调度申报施工登记。

  4、施工前1小时,乙方施工驻站员需持《施工驻站员证》进入车站行车室,在车站办理登记、签认、消点等联系事宜。

  5、施工必须得到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双方签认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指挥,严格命令时间,严禁提前动用设备。

  6、施工期间乙方驻站员在车站行车室负责联系防护,现场设专人监护,行车室至施工现场拉接直通电话,保证与现场的联系畅通,并及时向甲方车站全班员汇报进度,施工完成后,应及时登记消点,由甲方车站值班员向调度请求开通命令。

  7、乙方设置的一切防护或限速标志必须符合《技规》《行规》及路局有关文件的规定,不得干扰正常的运输生产。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涞源站行车室“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进行施工登记本,由车站值班员受理乙方施工负责人(驻站员)的施工登记。

  2、施工开始必须凭车站值班员交付乙方施工负责人准许施工的书面调度命令。

  3、施工完毕,根据乙方施工负责人登记消点及开通消点的'内容,车站值班员负责向列车调度员请求施工完毕的开通调度命令。

  4、乙方在施工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到石景山车务段联系、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措施,确定施工期间具体施工负责人及驻站员。

  5、乙方施工如影响或动用其它既有设备时,应提前征得车站同意并按规定登记要点,施工时要严守时间,延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设专人防护,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员、机械等物不准侵入线路限界,不准影响列车正常运行。施工完毕,彻底清理线路障碍物,必须达到列车运行条件后,方准登记消点及办理开通手续。

  7、施工期间,乙方制定防护措施,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列车通过施工地段时不顶进制度。

  8、施工中出现危及行车安全情况时,乙方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通知甲方车站值班员,双方共同采取紧急措施,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

  9、车站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尽量给乙方提供方便,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0、确实需要延长施工时间时,乙方按规定提前登记要点。

  11、甲方工作人员在发现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车的隐患时,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1、因施工造成影响行车秩序、设备故障、行车、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2、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或未按规定履行本协议时,要按照路局文件及法律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事项: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及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定性定责。

  3、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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