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

时间:2022-02-10 20:24:40 协议 我要投稿

【推荐】委托协议书3篇

  现如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大家知道协议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委托协议书3篇

委托协议书 篇1

  抄表序号:

  甲方:(收费方):东莞市茶山自来水公司

  乙方:(委托银行):

  丙方:(委托付款方):

  丙方填写以下表格,并保证填写资料的真实性,甲乙丙三方必须共同遵守背面《委 托银行代扣水费协议条款》。

  年 月 日 第一联:银行留存

  委托银行代扣水费协议条款

  甲乙丙三方就水费的收、付结算,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方法》的相关规定。丙方授权乙方在接收到甲方关于丙方的水费数据后,即从丙方的银行账户中将相应的款项自动划入甲方账户而不必事先通知丙方。

  二、丙方须在甲方营业部签订《委托银行代扣水费协议》(以下简称代扣协议),丙方同意甲方、乙方实时在丙方的代扣账户中扣取水费。

  三、水费以人民币结算,丙方账户内的外币余额将不作扣划。

  四、甲方水费的扣款时间为:每月15、25日和次月5、15日,代扣上月水费(如需变更,则以公告为准;节假日将顺延)。丙方必须保证在扣款时间前其代扣账户内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当期水费,若余额不足,甲方将暂不扣款。丙方可使用乙方的电话银行系统(农村信用社电话号码:961122,需申请开通;邮政储蓄所电话号码:96200)或到乙方营业网点查询自己账户余额。丙方的一个存款账户需缴多个水表水费时,由乙方决定扣缴顺序。乙方扣缴以足额为原则,当丙方账户余额不足扣缴时,乙方不实施扣缴。

  五、水费缴费期限为:当月15日至次月15日为丙方上月水费结算日。逾期未缴水费的,甲方将收取违约金。丙方如因账户余额不足未能代扣成功而造成逾期,需到甲方营业部缴交水费和违约金。

  六、如丙方因账户冻结、挂失等原因,造成水费未能在划款时支付水费,作逾期未交水费处理,丙方须即时到甲方营业部重新签订代扣水费协议、其原代扣协议自动失效,其存款凭证的挂失等手续按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如丙方的客户编号、缴费账户等出现变更或需要更换委托银行时,须到甲方营业部解除协议,再凭解除协议重新签订代扣协议。如因乙方机构撤并等原因而导致丙方的账户变更时,乙方可通过丙方的新账户办理本协议项下的水费代扣,而无需重签协议。

  七、丙方在当月签订代扣协议,将在下月开始在该账户上代扣水费。

  八、已经划款转讫的水费专用发票或对账单由甲方派送(如需查询水费详细情况可凭缴费磁卡到甲方营业部查询或通过电话查询)。

  九、如丙方对代扣水费及代扣情况有疑问,请及时到甲方营业部或通过电话查询,并可在三个月内到乙方营业网点查询,查询期不超过三个月。

  十、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乙方将以业务通告的形式通知,若丙方对业务通告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一个月与甲方、乙方协商并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乙方将认为丙方已得知变更并同意业务通告对本协议的变更。

  十一、丙方应如实填写本协议中的内容,其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如果其内容有不真实之处,甲方、乙方均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由于丙方填写协议内容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其内容如有变更,三方可重新签订代扣协议,在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十二、银行账户的管理按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对本协议如有争议,甲、乙双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委托协议书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的种植蔺草,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各方面的收入,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统一管理租田,并雇请农户种植蔺草事宜协商一致如下:

  1、乙方负责租田 亩(需得到甲方认可),价格为每亩______元,由乙方垫付,手续妥后到甲方领取。如由于租田而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由租田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草秧、机耕、灌水、施肥治虫、种植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具体操作并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

  2、甲方付给乙方平整水田施肥、治虫、布网打草脑、拔桩头、叠桩头等一切费用每亩______元,管理费____元,合计____元/亩。甲方每月作不定期检查,提出指导性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化肥、农药等向甲方领用,并办理好手续。

  3、蔺草应切四边围沟,包括进出水的大沟,具体切沟施肥、治虫、打脑、布网等一切农活,甲方根据农时及相关天气情况均作指导性时间表,乙方具体按规程操作。如有拖延时间等违规操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网桩头由甲方提供,平整、锯节、销节,解旧网等由乙方负责处理 ,甲方将桩头连接到地头(以通车道为止),其他搬运由乙方负责。

  5、根据需要,部分草要进行严格的后期管理,及时起网加固,做到不倒伏,所需要的绳子等由甲方提供。

  6如乙方中途不听指挥,有意闹事的或偷化肥、农药等,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可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可请司法机关解决。

  7、拔桩头时有断桩,乙方负责挖出。蔺草收割后,乙方应将网收回、理好,按指定地点堆放好,数量不能有短少,如有短少要照价赔偿。

  8、种草前的晚稻草以及蔺草收割后的废蔺草由乙方负责烧掉。如由于烧废蔺草而发生纠纷或造成损害,由乙方自行解决。

  9、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操作和管理,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0、付款方式按乙方需要由乙方经办人到甲方领用,作预付款,待蔺草收割后最终结清。

  11、违约责任:甲方如若发生迟延付款,应按逾期日以未付款的3%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

  12、其它事项

  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若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不能履行的,双方应时协商处理;如有纠纷,可自行协商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到合同履行完毕时终止。

  甲 方:

  甲方代表:

  乙 方:

  乙方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委托协议书 篇3

  委托持股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受托方):

  国籍:

  证件号:

  住所: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就委托持股有关事宜签署如下协议条款:

  一、委托持股及股权归属

  1、委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受托方以受托方名义持有委托方所有的 公司 的股权(以下简称“指定股权”);受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委托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指定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 年 月 日起,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指定股权不属于受托方自有财产,受托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2)受托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指定股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委托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指定股权的性质,确保指定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下述权利:

  (1)以转让、赠与、出资、质押、抵押、托管、租赁等可能使指定股权所有权发生转移或受到限制的任何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公司股东会出席、召集及表决权;

  (3)股东会提案权;

  (4)公司董事、监事提名权;

  (5)分红权;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委托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等),将上述股东权利授予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

  3、委托期限内,若委托方转让指定股权,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委托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受托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委托方帐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受托方的,受托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受托方按本协议规定代为持有。

  4、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自行或授权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委托方作为指定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受托方不能或因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指定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委托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受托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1、指定股权的质押、托管、转让(包括赠与)等事项由委托方决定,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无权将指定股权质押、托管、转让给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

  位及个人,或以投资、置换等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委托方拟转让指定股权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委托方拟以指定股权提供质押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委托方拟将指定股权托管给他人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指定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受托方按照委托方指令,将指定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

  (3)本协议被委托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协议或相关事宜,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委托方行使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委托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委托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协议),受托方应就每次违约按照指定股权公允价值的5%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并同时赔偿损失及继续履行该等义务。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协议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自委托方、受托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协议一经生效,任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委托方、受托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终止或解除。

  4、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