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书

时间:2022-02-22 14:49:31 协议

【精选】股东协议书四篇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书,协议书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东协议书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股东协议书四篇

股东协议书 篇1

  投资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公司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投资方为:

  1、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2、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3、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二、公司的成立:

  1、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三、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

  2、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

  3、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

  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

  四、利润分配:

  五、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投资各方各执一份,共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人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

股东协议书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丁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根据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根据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可以抽回投资;

  (五)不可以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无合法理由不可以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可以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商量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量不成的,根据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根据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允许根据《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根据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可以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商量解决,商量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商量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商量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股东协议书 篇3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股东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_________(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丁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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