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时间:2023-11-25 09:30:51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当我们经过反思,有了新的启发时,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你想好怎么写心得体会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1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充分吸收职教改革经验,彰显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理念,打通职业教育升学通道,运用法律手段固化职业教育改革的成果。

  一、明确普职同等地位,实现从“层次”到“类型”转变。

  新《职业教育法》中:“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普职同等地位,实现职业教育从“层次”到“类型”转变。作为类型教育,职业教育毕业生在升学、求职、就业、参军、职称评定、职务晋升与普通教育一样,享有同等机会。

  二、明确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目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不是简单的普职分流和普职比的问题,而是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的.问题。未来需要“手脑并用、掌控数据、适变性强、创新力优”的应用技术型人才,这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新目标。普职分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成长规律,是构建合理社会人才梯次结构的重要基础。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应用技术型人才是国家制造与国家创造的重要支撑。

  三、明确办好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

  新《职业教育法》强调职教本科和职教高考,递出一个信号:办好职业教育才是根本,让职业教育成为主动吸引人选择的教育。这对职业教育的生源素质、对职业教育整体质量提出了全新要求。

  中等职业教育从就业为导向转为就业和升学并重,不仅可以为产业高质量发展输送优质高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还能保证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

  中等职业学校深入学习贯彻新职教法,转变思路,聚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职业教育的质量,办老百姓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加强自身修养,为国育才

  身为职校教师要加强自我修养,提升境界,为国育才;自觉地践行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实现知识传授与人格培养并举、专业素养与文化思想并重,立德树人、培基固本,鼓励学生树立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学好技能,报效祖国。让每一位学生掌握一技之长,撑起一个家庭,幸福一家人,走上共同富裕路,职业教育,大有可为!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2

  职业教育是关系到大多数人就业生存的一种技能教育,也是提高全社会劳动水平的基础教育,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已有一定规模,国家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

  我县政府投入巨资扩建职教中心,从规模和结构上提供了职业教育发展的平台。十几年来,通过上下努力,职业教育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为企业输送了一些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他们在各行各业中发挥自己的能力,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我认为,就我县目前经济高速发展的势头来看,现行职业教育已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就对职业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为此,我县职业教育改革是势在必行,充分学习并领会国务院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切实加以落实,增强职业教育的发展活力,提升职业教育品味,真正办好老百姓信得过的职业教育。

  高职教育培养的人才是技术型人才。因此,要求教师不仅要有深厚的理论,还要有娴熟的技能和必要的经验。只有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才有可能培养出全面的人才。

  高职教育的关键任务之一就是如何让学生的精力集中于学习并且好学。“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特别是对于年轻而尚缺乏自制力的学生,更加需要来自环境的压力。要从考试、考核、激励等各个环节入手改变目前高职教育的现状。比如,学生考取各种专业证书是衡量高职办学质量的.一个方面,如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技术革新或发明创造奖励证书。应大力提倡高职学生获得“双证书”,即毕业证和岗位资格证书,以起到促进学习提高质量的作用。用技术的魅力吸引学生。科学技术改发生活,与艺术一样有其独特魅力,特别是前沿知识及应用可以极大的吸引学生,激发学生的兴趣。

  培养人才仅仅有理论和实践技能还不够,还必须心理健康的人,否则可能是祸害社会而非造福人类的“人才”。所以,在高职教育中,特别还要加强以下教育内容:加强人文教育、重视德育教育以及注重培养高职学生的时代意识。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通过,这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更好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产生深远意义。这次修法赋予了中华职业教育社等群团组织法律义务和职责,包括参与制定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相关职业教育标准,开展人才需求预测、职业生涯发展研究及信息咨询,培育供需匹配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协调、指导办学等。

  新《职业教育法》为解决现存的职业教育遇到的一系列难题扫除了法制上、政策。上、社会地位_上、思想观念上的障碍。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职业教育重新进行了最重要定位,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象我们倡导多年的校企合作,存在的“一-头热、-头冷”的问题;企业开展新技术培训缺乏积极性问题;招工、招干、升学、晋升职称政策对职教学校毕业生的歧视问题;新法都提供了法律保障,从制度、体制、机制。进—步破除了阻碍或者不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的规定,对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尽其才、待遇公平、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都将发挥重要推动作用。社会普遍存在的'“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找的工作不体面”等陈规陋习和偏见将被改变。

  新《职业教育法》提出的“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新导向将引领新时代的择校、择业观。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的完善为弘扬新时代择校择业新风尚提供了保障。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发展职业教育满足人们多样化学习、进步的需求。为更多的有志学子进入各级职业院校,实现自己的大国工匠梦想开辟了道路。也解决了我市像立德技校这类的民办学校在资金、师资、设备等方面缺乏的长期困扰。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4

  通过长春市教育局及学校组织的多次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及平时自己的自学,作为从事职教工作二十几年的职教工作者,我由衷地感到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春天来了。通过学习,我对职业教育政策和理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解决现存的职业教育遇到的一系列难扫除了法制上,政策上,社会地位上、思想观念上的障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职业教重新进行了最重要定位,有利于促进职,教育高质量发展,象我们倡导多年的校企合作,存在的“一头热、一头冷”的问题;企业开展新技术培训缺乏积极性问题;招工,招干,升学,晋升职称政策对职教学校毕业生的歧视问题;新法都提供了法律保障,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进一步破除了阻碍或者不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的规定,对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尽其才、待遇公平、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都将发挥重要推动作用。社会普遍存在的“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找的工作不体面”等陈规陋习和偏见将会有所改变。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笼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发展职业教育满足人们多样化学习、进步的需求,为更多的有志学子进入各级职业院校,实现自己的大国工匠梦想开辟了道路。也解决了我市像立德技校这类的民办学校在资金,师资,设备等方面缺的长期困扰。

  职教人,我们应不辱使命推动职业教育乘势而上,在今后的职教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把职业教育带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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