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读后感

时间:2022-05-20 11:14:5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哈利波特读后感【热】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哈利波特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热】

哈利波特读后感1

  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手持一根魔棒,把你带入那“梦幻般的魔法世界”里,哈利.波特 读后感。他就是我们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作者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有巫师、精灵、鬼魂、怪兽、龙、邪恶、正义。

  从这几部书来看,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共享快乐、一起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的事情。 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

  在那个魔法世界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信刊都自己开口说话。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可以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可以到达你想去的地方。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命令—G,自己就会挪动。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皮皮鬼)。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我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

  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 我也很佩服作者JK罗琳,她运用魔幻小说写出生动的“哈利波特”,又运用哈利波特的朋友、老师和这个魔法世界,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

  让我感动得流泪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才真正表露出了哈利波特与罗恩和赫敏的真实的友情。当他们在一起战胜了一切的难关时,又发生了一些事......最后哈利波特已决定他要去找他的姑妈一家人,接着再去找魂器。罗恩和赫敏知道以后,他们就决定陪同哈利波特一起战斗。从这段中我读出了真正的友谊,那就是“为了朋友、为了拯救这个魔法世界,不惜一切代价。”这才叫真正的友谊。

  从《哈利波特与凤凰》这本书中我还得知了另一件事,那就是“爱”。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讲到哈利波特头上的那个“伤疤”。在别人看来这个伤疤是救哈利波特的魔法,其实谁也没有想到这“伤疤”的奥秘。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一书中讲到了哈利波特“伤疤”的原因。他的伤疤是由“爱”形成的。从而我也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2

  《哈利·波特》是J·K·罗琳所著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它展示着一个魔法世界,却在向我们讲述着麻瓜世界中也同样重要的智慧与哲思,那正是最强大的力量——爱。

  看过《哈利·波特》的人都知道,J·K·罗琳通过“爱与正义”这两个主题串联起其宏大的世界观以及扣人心弦的情节,其中的人物更是因拥有爱而被赋予了灵魂。

  作为主人公的哈利·波特就是典型的象征“爱与正义”的角色,他的母亲莉莉·伊万斯对他勇敢的爱保护他能够对抗伏地魔的神奇魔咒,正如邓布利多告诉哈利的那样“简而言之,是你的爱保护了你!”。而哈利对身边的`人的爱、对亲人的渴望,使他毫不犹豫地担负起自己“大难不死的男孩”的责任,为保护魔法界、麻瓜世界,坚定地站在正义的一方与伏地魔抗争。

  “看着面前踱来中踱去的邓布利多,哈利沉思起来。他想到了他的母亲、他的父亲和小天狼星,想到了塞德里克,想到了伏地魔的种种罪行。他的胸中腾起一股烈焰,直烧到喉咙口。‘我想除掉他,’哈利轻声说,‘我想去做这件事。’”如原著中,使哈利“胸中腾起一股烈焰”的,正是他对于身边的人的爱,他所爱的人一个个遭受伏地魔的迫害,这一现实促使他产生想要除掉伏地魔的决心。

  有正义,自然而然就会有邪恶。事实上,比起《哈利·波特》中象征正义的铁三角,我更为欣赏以斯莱特林为首的“反派”角色。

  哈利·波特的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在父母溺爱中成长的少爷,他的骄横下掩饰着懦弱,又鄙视混血和麻瓜出身的巫师,但不论他的性格有多么令人不齿,他心中始终怀有一份善良与良知。

  邓布利多评价德拉科“不是一个杀人的人”,事实也正是如此,即使邓布利多虚弱不堪,即使心中满是对伏地魔的恐惧,他也无法下手给邓布利多致命一击。在哈利到有求必应屋寻找拉文克劳的冠冕时,原著有两处对德拉科描写——“马尔福用胳膊环着丧失意识的高尔”“‘克——克拉布,’马尔福一能开口说话就咳着说,‘克——克拉布……’”可见德拉科内心深处事实上也是有将他的两个跟班视作为朋友的。而德拉科与哈利不同的是,他是一个在爱中长大的孩子。他的母亲纳西莎为了他而向黑魔王隐瞒了哈利还活着的事实,他的父亲卢修斯即使被伏地魔惩罚也不忘保护他,并且在进入了霍格沃茨城堡的大厅之后,纳西莎和卢修斯首先做的便是迅速找到德拉科,和他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除此之外,《哈利·波特》中还有斯内普对莉莉深刻而又隐晦的爱,将韦斯莱一家紧紧维系在一起的亲情,小天狼星与詹姆斯之间生死与共的友谊……

  J·K·罗琳通过《哈利·波特》向我们传递了爱的力量,爱是最为强大的武器,任何魔法都不能创造出真正的爱,它们的威力,都永不及爱。

哈利波特读后感3

  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以它独有的魔力,令无数人为之疯狂。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本书,我的心灵再一次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书中的主要故事情节是这样的:哈利波特被火焰杯里喷出火焰给选中了,随即迎接他的是三强争霸赛,他与另几名选手顺利通过前几关,在最后一关走出迷宫时,与赛德戈里共同拿到了奖杯。正当他们准备走出迷宫时,神秘伏地魔和食死徒们出现了,他们围住哈利波特并杀死了赛德戈里。哈利波特用魔杖勇敢地与伏地魔打斗,又和食死徒们展开了殊死搏斗,终于成功脱险。

  真的非常感谢原作者罗琳阿姨,如果没有她超乎常人的想象力,我怎么能一饱眼福这部著作!《哈利波特》系列丛书都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只要一提起,我的脑海就会翻滚出无数个精彩的画面,惊心动魄的故事。哈利波特是一个大难不死的'英雄,每当遇到困境,总是能够凭借他的坚持与困难搏斗,最终战胜各种磨难。掩卷沉思,我不由得联想到了自己。

  我是一个天生的怯懦者,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养尊处优的生活让我不敢面对甚至想尽各种办法逃避困难。清清楚楚地记得,那次我们一家三口到天柱山爬山游玩。天柱山共分为六层,其中第六层天柱峰是最有趣味的,不仅有天然空调,还可以看到奇异的景象。刚开始爬山,我觉得轻松自在,信心满满地向前爬。身强体健的我,很快就爬到了第四层。看着脚下密密麻麻像小蚂蚁似的人群,我得意极了。稍作休整,我继续攀爬。也许是刚才过度兴奋了吧,也许是体力透支了吧,总而言之,第五层山就像一道屏障,说什么也逾越不了了。我喘着粗气,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地上。脸像熟透的番茄一样红,腿酸软得像二根面条,我头一次感受到山的巍峨,还有那不可征服的威严。我上气不接下气地朝着一步一个脚印向上攀登的老爸喊道:“我们能不能现在就回家,我累死了!”此时,老爸也累得汗流浃背,听到我的喊声,老爸不但没有停住脚步,反而坚决摇摇头,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再加把劲!不能半途而废,儿子,起来!”

  听到老爸断断续续的鼓励,我内心开始翻江倒海,激烈地纠结着。我知道什么是“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更懂得“无限风光在险峰”的道理,可我还是难以战胜灵魂深处的那个心魔。懒惰与懈怠最终占了上风,我决定不再往上爬,看看照片听听描述就能想象出天然空调和奇异景观是什么样子了。于是,我坐在台阶上,看着渐行渐远的人群。

  过了很久,人们从山顶陆陆续续地走下来,他们高谈阔论着,啧啧赞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看着他们满足的表情,我知道那是一种胜利之后的无比喜悦。那种情感是我无法体会得到的。我不敢说话,只尾随在人群的后面静静地听着,悄悄地走。

  攀山石,越山涧,莫不敢为,怎奈年越长,幼时之勇反愈小,可悲!可叹!可气!若是还能够拥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和执着,天柱山可攀,泰山亦可登!人生的沟沟坎坎何惧之!

  向勇敢的哈利波特致敬!

哈利波特读后感4

  光明与硝烟交织舞动,我为胜利而生。——题记

  时隔三年,再次重温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在一个阳光慵懒的午后,我赤着脚坐在地上,将早已模糊不清的情节重新拾阅

  这本书曾是我的全部青春。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整个哈利系列的终章,却是这个魔法世界的开端。

  而在其中,哈利面对死亡的勇气,不管时隔多久,再读仍会带给我发自内心的震撼。

  在这场事关生命的圣器豪赌中,哈利要面对的,是伏地魔。那个曾手刃他父母,令霍格沃茨为之颤抖的恶魔;是那个支配了他所有的童年,连名字哈利都难以启齿的噩梦。

  以旁观者的姿态,于当时的我看来,这场对决实力悬殊,或许胜负早已决定。

  可我忘了,那位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生来便是奇迹,而他最擅长的,便是在绝望中呈现意料之外与不可思议。

  当棒尖光辉凝聚,当光芒交织斑驳,当虔诚祈祷盖过了嘶声歇底,世界灿烂,诸神降临,承载了所有人希望的哈利成功了。

  在硝烟散尽的世界里,哈利以胜者之姿站立于世界之巅,以勇者之名踩碎喧嚣与质疑,告诉人们,他与伏地魔的对决,从来便不是以卵击石,而是放手一搏的赤诚孤勇,是他伙伴对他的誓死支持,是所有霍格沃茨师生的期望与心之所愿。

  在看惯了太多泛滥成灾夸赞书中文笔的陈词于我而言,《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之所以迷人,从来便不是那些被世俗所附庸夸耀的文笔,而是那掩于华丽词藻,堂皇修辞下的血肉真情;是与魔法并行的友情与勇气;是哈利与赫敏罗恩三人共赴生死的`友谊;是邓布利多坚守正义的无畏;是斯内普为胜利的隐忍,是德科拉在最后选择善良的决绝。

  书中人的每一个举动,永远都在书外人的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仿佛他们真的曾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为我的青春上演一场不朽的魔法盛宴。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我们所带来的,是鲜血淋漓后仍抵死坚持的毅然;是混沌荒芜中不忘寻找炽阳的初心;是荣辱共赴的友谊;是至死靡它的爱情;是背水一战的勇气;是生来如此的善良。

  JK罗琳以魔法的姿态,哈利的成长经历向我们阐述了一个个浅显易懂的道理,同时也与我们共同邂逅了一次次美丽的意外。

  在书中,哈利的出生是一次始料未及的意外,哈利与赫敏罗恩的相遇也是一次感人至深的意外,而哈利战胜伏地魔,更是一场不可思议的意外。

  可便是这些意外,才有了后来一切浪漫美好的铺垫。

  而在现实生活中,也会有许多不期而遇的意外,在顺流中也好,在逆流上也罢,心怀善良,坚定初心,互相信任,奋勇直前,你亦能创造出无数意料之外。

  毕竟乾坤未定,你我皆是黑马。

哈利波特读后感5

  我在寒假期间,看了几本书,其中一本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的一本书,她写的这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非常有名,是当代欧美畅销小说。

  这是一个异乎寻常的星期二,住在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先生看见一只花斑猫正在家门口不远的地方看地图,而且听电视上说:一贯昼伏夜出的猫头鹰今天一早就四处纷飞,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这种反常现象。就在这天晚上,失去父母的一岁男孩哈利·波特神秘地出现在女贞路4号的门前,开始了在他姨夫姨母家饱受欺凌的生活。

  姨夫和姨母好似凶神恶煞,经常对他大吼大叫,一直把他关在楼梯下的碗橱里。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一般的儿子达力,更是经常对瘦弱的哈利拳脚相加。十年过去了,住在姨夫姨母家的哈利从来没有过过生日。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一只猫头鹰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神奇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上学。

  九月一日那天,哈利来到古堡般的魔法学校: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了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这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法。这里还有形形色色的老师:慈祥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教授,严厉正直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处处呵护哈利的海格,还有不知怎的总是看哈利不顺眼、不断找他茬儿的斯内普教授。不过最让哈利波特高兴的是,他结识了两个朋友——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当然,同学中还有趾高气扬、一心与他作对的男孩德拉科·马尔福……哈利开始学习自己以前从来不知道的魔法,他学会了空中飞行,学会了使用基础咒语,还学会了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球。

  一件可以让他随时从别人视线中消失的隐形衣更给了他出入任何场合的自由。然而,在这一切的背后,似乎有一种更加神秘的力量始终萦绕在哈利的周围:他额头上那道由伤害他父母的凶手留下的闪电形伤痕现在比起十年来的任何时候都更加频繁地隐隐作痛,而且一次比一次厉害;哈利和罗恩、赫敏偶然发现学校三楼的一个房间里竟然有一条长着三个脑袋的大狗;魔法界的银行古灵阁离奇被盗;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奇洛的头上为什么总是莫名其妙地围着一条大围巾,还发出令人恶心的味道……这一切都与一块神秘的魔法石有关,都与那个杀死了哈利的父母、被人称为“伏地魔”的邪恶巫师有关,从此哈利开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艰难多舛的命运……

  读了这本书后,勇气有很多种类,对付敌人我们需要超人的胆量,而要在朋友面前坚持自己的立场,同样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哈利波特读后感6

  “两人不能都活着,仅有“一”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将要永远离开…”随着魂器的附着和预言,他们成为了命运注定的敌人,哈利·波特的故事,也就此展开。

  在《哈利·波特》第七部中,伏地魔已经完全占领了魔法部,哈利、罗恩和赫敏三个人为了打败伏地魔,为了赢得这场战争的最终胜利,毅然踏上了寻找魂器、销毁魂器的亡命历程。

  寻找之初,伏地魔的手下食死徒肆意烧杀、无数凤凰社的战士们牺牲,整个巫师界陷入了最危急的时刻,哈利三人竭尽全力也找不到其他的魂器,仅有的一个魂器,尝试了所有办法也无法销毁,但是他们却从未放弃。在这个过程中,弗雷德,乔治,卢平,金斯莱等人不畏艰险,建立了波特瞭望站,不断向霍格沃茨的其他学生们,真实报道那些没有人敢播报的信息,同时也在鼓励着每个坚持反抗的人。

  整本书最扣人心弦的,是那次巫师大战。伏地魔带着“死去”的哈利和食死徒大军来到霍格沃茨。等到最后,是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战。从始至终,哈利只用一个咒语,就打败了他——除你武器。一个最没有杀伤力的咒语,可是就连索命咒也抵挡不了。

  哈利,他有着与他一起反抗的,千千万万的人都有着的,那份善良和信仰,以及在心底,永不会消逝的爱。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伏地魔将永远不可能战胜他吧。

  看完《哈利·波特》给我最大的情感冲击就是意难平。所谓意难平,指不能释怀、放不下,不甘心的感觉。每个人眼里都有自己的意难平,而我,最意难平的,莫过于斯内普教授吧。

  西弗勒斯·斯内普和莉莉从小就认识,算是一对青梅竹马吧,别人说莉莉是异类的时候,是斯内普站出来安慰她,他们一起入学,虽然分到了不同的学院,但是他依旧经常帮助她,可是就在这个时候,莉莉遇到并爱上了经常嘲笑斯内普的詹姆……

  我记得,在伏地魔报复巫师界的时候,斯内普教授抱着莉莉痛哭的'场景。每个人看哈利,都先看他的伤疤,只有斯内普教授,先看他那双和莉莉长得一模一样的眼睛。我一定记得,斯内普教授在将死的时候说的那番话:“Lookatme”“Hehashereyes”一定记得他那句“Always。”我知道,斯内普教授那是长情的爱。我知道,他一定上天堂找莉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结束了,但是他们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只是我们只能陪他们到这儿了。很多人说他现在还没有收到猫头鹰带来的信,请不要着急,可能只是你的猫头鹰迷了路吧。

  我宁愿相信自己只是一个麻瓜,也不愿意相信,霍格沃茨不存在,他永远存在于我们心中。

  霍格沃茨,是信仰。

哈利波特读后感7

  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手持一根魔棒,把你带入那“梦幻般的魔法世界”里。他就是咱们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作者把咱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有巫师、精灵、鬼魂、怪兽、龙、邪恶、正义。从这几部书来看,能够体现出对兄弟姐妹的友情、老师的尊敬、应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应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兄弟姐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齐战斗、一齐共享愉悦、一齐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的事情。

  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在那个魔法世界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信刊都自我开口说话。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能够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能够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能够到达你想去的地方。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命令—G,自我就会挪动。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能够谈话、还能够跳出自我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能够游动、能够谈话、能够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能够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皮皮鬼)。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咱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

  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应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咱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咱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咱们的敌人,只要咱们齐心协力,就能够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正因邪恶总是斗但是正义的。我也很佩服作者JK罗琳,她运用魔幻小说写出生动的“哈利波特”,又运用哈利波特的兄弟姐妹、老师和这个魔法世界,让咱们明白了许多道理。

  让我感动得流泪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才真正表露出了哈利波特与罗恩和赫敏的'真实的友情。当他们在一齐战胜了一切的难关时,又发生了一些事。。。最后哈利波特已决定他要去找他的姑妈一家人,之后再去找魂器。罗恩和赫敏知道以后,他们就决定陪同哈利波特一齐战斗。从这段中我读出了真正的友谊,那就是“为了兄弟姐妹、为了拯救这个魔法世界,不惜一切代价。”这才叫真正的友谊。

  从《哈利波特与凤凰》这本书中我还得知了另一件事,那就是“爱”。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讲到哈利波特头上的那个“伤疤”。在别人看来这个伤疤是救哈利波特的魔法,其实谁也没有想到这“伤疤”的奥秘。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一书中讲到了哈利波特“伤疤”的原因。他的伤疤是由“爱”构成的。从而我也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8

  你知道哈利·波特是何方神圣吗?相信你一定不会陌生。只要看过《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或电影的人,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一定会大叫起来:“知道,他是一个巫师!”

  说到巫师,你的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个女巫,穿着一个破烂不堪的斗篷,骑着一把扫帚,脸上挂着邪恶的笑容,整天在煮着一大锅恶心的,乱七八糟的魔药。如果你这样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后,心情久久不能平息,仿佛自己已经进入了奇妙无穷的魔法世界,只要挥挥魔杖,就能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

  一岁左右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他的姨父姨妈家门前。他太小太小,并不知道,这一来,他将在姨妈家痛苦地度过十年饱受欺凌的时光。他的表哥达力是个肥胖,愚蠢的大块头,他以欺负哈利.波特为乐。哈利·波特的“房间”是一个在楼梯口的一个储物间。里面又黑暗又狭小,并且到处是蜘蛛,蚂蚁。可怜的哈利·波特所穿衣服只能是达力穿过的旧的,或不要的。

  直到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封邀请信请他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学习。来到学校里,哈利不仅认识了很多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还学会了种种魔法,甚至还学会了骑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可是哈利的魔药老师斯内普教授好像也很讨厌他,不喜欢他。有一天,哈利知道了杀死他父母的恶魔头-伏地魔。伏地魔想拿到魔法石,恢复他的体力。但是聪明的哈利勇敢地阻止了他。

  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对于头脑十分清醒的人来说,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是啊!死亡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每个人都有一死,为什么总是贪生怕死,想着长生不老呢!这个故事中,最让我佩服的就是哈利长达十年的忍耐。常常有新闻报道说有人自杀,有人想不开等等。我奉劝那些人,应该学习哈利这种在逆境中顽强生活的勇气和精神。周国平曾说过:“人生无非是等与忍的交替,有时是忍中有等,绝望中有期待。到了一无可等的时候,就最后忍一忍,大不了是一死,就此彻底解脱。”

  读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哈利·波特用勇气和胆量,战胜了伏地魔,虽然斗争是辛苦的,残酷的。但是,他始终坚持不懈,他敢于面对现实,对困难不低头,抬起头,挺起胸勇敢地去面对,勇敢地去征服困难。

  我从哈利·波特身上学到了勇敢、自信、坚强的精神。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勇敢的面对困难和失败,战胜困难,战胜失败。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善良、勇敢,并且敢于面对困难,做一个坚韧不拔的人。

哈利波特读后感9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知道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能力还有待提高,感悟能力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能力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写: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写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来斯内普一直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能力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己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起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起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起。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后感10

  作为哈迷,我终于在10月15日借到了《哈利波特与死圣》,虽然是盗版,但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实在等不及了,先借本盗版的看看,会来再去买正版的)。迫不及待的翻开封面,读起来。我忘了一切,就好像进入了冥想盆,里面是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

  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

  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

  斯内普:这是一个值得说的人。J。K罗琳写的真好。看过第六部后,我极度的恨斯内普。“他真坏!怎么这样!”这是我在电话里对着另一位哈迷喊时的话。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还有点后悔恨他,有点后悔在他死的时候说活该!我现在甚至有点敬佩他了。作为一个双重间谍,又要保证让凤凰社不受伤害,多难啊!时刻冒着生命危险……这个曾经让我憎恨的人,我竟然为他悲伤,他那张看上去就是食死徒的脸,变得那麽的和善。那么的充满爱!

  还有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我一直以为小天狼星没有死,他只不过去了一个什么地方。总想在第七部里看到小天狼星的身影。可能是因为喜欢他吧。书中的他描写的很帅,可是电影的小天狼星太不争气了!邓布利多呢,我认为用“伟大”最合适了。在看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死的时候我都哭了。《哈利波特》是第一部让我看哭的书,也是引起我阅读兴趣的书。

  现在已经是早上6点整了,从昨天晚上10点算起,已经8个小时了,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熬了一个通宵。或许,我已睡过,且做了一个精彩的关于哈利波特的梦。

  后记:这篇是我看完哈7第一时间写的。我看了一遍,发现自己竟写了那麽长,感谢J。K罗琳让我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最长的一片读后感。最要感谢的还是J。K罗琳写出了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11

  虽然我看过许多书,但是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确是《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我在去年看完整套书,现在想起来还是记忆犹新。

  ——题记

  当我一拿到《哈利波特》这本书时,就被它的封面给深深地吸引了,我再也舍不得放下。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小魔法师,他,成了我的好朋友。在十一岁以前,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孩,经常受到表哥达利一家的欺负。十一岁生日时,一个长相丑陋,但性格温顺的看守员海格来到了他哪儿,给了他一封信,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从此他开始了他奇妙的魔法之旅。在魔法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他们一起努力,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摧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崇拜。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我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书中的众多细节中。正是这样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虽然在家里,他受德思礼夫妇的打骂,被比他强几倍的表哥欺负;在学校,被不喜欢他总想让他出丑的斯内普教授刁难,被可怕、恐怖的伏地魔追逐……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勇敢地面对一切。

  哈利波特这个小男孩的形象现在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和勇敢,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回荡在我的`脑海中。哈利波特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有千千万万的同学都和我一样喜欢他。在密室的探险中,虽然洞穴塌了,只留下一道小缝隙,哈利的朋友罗恩让他使用魔法来击走乱石,走出洞穴,回到寝室中休息。哈利不同意,让罗恩先回去,自己再进去。哈利小心翼翼地抽出魔杖,一步一步地往洞穴深处走去。后来,哈利凭着一个人的力量,击穿了伏地魔的第二道封印。他是勇敢的,也是不怕困难的。而我有时候碰上一道难题,那时候却可以休息,我通常是刚开始抱着一种不做完不休息的信念。可是在四五分钟以后,我还没做出来的话,我就会停下手中的笔,出去休息了。这样看起来,比起哈利波特,我真是无地自容。

  我在杂志上看到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我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

  念一段咒语,困难变得渺小;念一段咒语,坏人变成好人;念一段咒语,世界将变得平和。来吧,让我们和哈里波特一起努力,使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哈利波特读后感12

  一次,我偶尔看到报纸上有关哈利波特的文章,上面说:之前的几部都还是讲哈利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的生活,只是打打魁地奇,练习魔咒等,但从《混血王子》那集开始,哈利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险。小天狼星因为哈利的过错而牺牲,邓布利多校长也在斯内普的一声“阿瓦达索命”后倒下,疯眼汉穆迪也在凤凰社转移哈利时牺牲,使哈利进入失去朋友的痛苦之中,可就在这时,一场讲述成长的故事才真正进入高潮。

  这篇文章说的也对,哈利一开始并没有觉得他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危险,在朋友们的关照下幸福生活,他信任他的朋友,就像他父母把自己的安全全部交给朋友一样,认为即使丢下魔杖一小会也不要紧。但在火焰杯那集中,哈利见到了伏地魔,也亲眼目睹了伏地魔的复活,并且,在哈利的魔杖发出的咒语接触到伏地魔的时候,杖尖冒出来哈利的父母、和哈利并列三强争霸赛冠军被食死徒杀死的塞德里克的灵魂。最后,哈利拿到了门钥匙,回到了霍格沃茨。他回来了。哈利这样对大家说,但没一人相信。之后,前魔法部部长福吉看到了伏地魔,这时人们才相信:伏地魔卷土重来了。这时,哈利才明白:只有自己才能拯救大家。这,才是人们想看到的:哈利·波特长大了。

  这七部书,介绍了哈利的成长过程,从十岁收到猫头鹰来信的欢喜到十七岁成年时勇敢面对伏地魔,从小孩子气到学会面对死亡。

  成长,我们都在成长,即使是大人,也是在成长的道路上前进,只是比我们走的更远,懂得的比我们更多而已。哈利最后和金妮结婚,有了詹姆、莉莉、阿不思三个孩子,詹姆和莉莉是按哈利父母的名字来取名的,阿不思全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是为了纪念阿不思·邓布利多和西弗勒斯·斯内普而取名的.。这样的幸福生活正是哈利所期盼的,正如他所说:“我这辈子的麻烦已经够多了。”也许有人会说,冒险不是很刺激吗?但如果你每天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肯定会厌烦,哈利也许一开始也会这样想,但最后他宁愿过这种平凡的日子,也不愿拿自己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下赌去冒险。这,也是一种成长。

  邓布利多最后说了,正是因为哈利知道自己身体里有伏地魔一部分灵魂后勇敢的站出来让伏地魔杀死自己,才使哈利活下来。哈利的这种选择不得不让我佩服,面对死亡,每个人都会害怕,感到畏惧,但哈利不是,他知道只有让伏地魔杀死自己才能拯救这个世界,在他决定去见伏地魔之前,把杀死伏地魔最后一个魂器-----大蛇纳吉尼的任务交给了纳威,自己去见伏地魔。这段时间,哈利回忆了很多人,他感谢罗恩、赫敏,想念金妮,他舍不得这里的一切,但他知道,自己这么做其实也是在报答他们。

  《哈利·波特》让我悟得了成长的真谛,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哈利波特读后感13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并不是一种普通意义上的文学类型,许多人用“奇幻文学”去给它下定义是不无道理的。奇幻不同于科幻,科幻或多或少还夹杂了一些科学上的东西,而奇幻则不然,或许就是单纯意义上的顺应人的思想感情把现实中不可能的事物变成可能的,却更本不具有科学性。不确切的说可以说是为了满足人们内心的某种需要为人们营造的一个幻想的空间,也就是一种看似不切实际的东西。

  然而就是这样顺应人们内心或是能够满足人们的好奇心,够新鲜够刺激才能吸引人们的眼球。《哈利波特》就是这样做到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和我们同龄的孩子哈利波特的身上,就这一点来说就已经足以吸引大多数同龄人的眼球。作者很有个性的将哈利置身于一个不同寻常的魔法世界和正常世界的双重环境之中,这种不同于以往作品的巧妙设计让很多的人有一些“异想天开”,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将自己和故事里的'主人公联系到了一块儿,同小哈利一起忍受在现实世界里面亲人对他的残酷,一起为自己的,与众不同和获得的荣耀感到骄傲,一起体验在魔法世界(尤其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同学温情的友谊,老师们的疼爱。

  有人设置可以透过看似冰冷的文字,想像出一个又一个动态的场景,把自己当做哈利,与那个神秘人展开激烈的争斗。或许很多人难以想像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孩子酷爱《哈利波特》这本书,其实当那些人愿意静下心来仔细去品位的时候变可以从中得到想要的答案:他给了任何人都不曾生存的环境,将诸多的挑战、考验和幸福的感觉混合在一起给人一种前所未有的刺激体验就好像骑上了哈利的飞天扫帚一样和他一起穿梭于幻想世界(对于哈利来说是实际存在的世界)于现实世界之中。

  《哈利波特》为读者(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营造了一个可以放开胆子去想像的自由空间,这种新鲜、刺激的感觉并不是另外文学类型可以给予的。凭借这一点小哈利就这样以极快的速度被几乎所有的人所知晓。

  然而在种种的光环之下它带来的一些弊端也是不可忽视的。我们必须意识到童话仅仅是个童话,童话把事物描述的过于美好,甚至有一些脱离实际,尽管在这本书上融入了以部分的现实因素,可是直至最后它还是将一个大快人心的结局展现在读者的面前。这些有些脱离实际的东西往往容易将一个对现实社会并没有多大了解的儿童带入一个不可避免的误区,那就是会让人以为我们在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可以拿出和哈利一样的魔杖,然后依仗这那些稀奇古怪、各式各样的魔法去解决问题。而这些魔法在现实的社会中却恰恰是不能实现的。

  我们应该清楚的意识到童话中的世界是美好的,而现实世界却不是常常如人所愿的。不过或许不美好的童话就不算是真正的童话,因为在人们的眼中美好的事物往往在童话中出现的最频繁,在现实中出现的很少;可是我们也应该在体委童话美好的同时切实际一点,毕竟童话有别于生活,生活中我们还是要依靠真正的实力去解决问题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14

  《哈利波特》是一本科幻小说,它的出现使得世上又多了一个正义战胜邪恶,多了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渐渐成长,最终战胜了邪恶的大魔王的故事。

  但如果仅仅如此,那我相信,这本书是根本不可能如此受人追捧的。它被很多人所喜爱,甚至连知名的复旦大学也有专门的社团的原因有很多,我认为主要有这么几点。

  第一,罗琳那细致入微的描写。一部作品想要成功,文笔与对故事人物的刻画是必不可少的。拿哈利波特的同伴赫敏来说明吧。在她出场时,作者仅仅用寥寥数笔便令读者眼前活脱脱出现了“海狸鼠”赫敏,接下来的语言描写更是把一个“书虫”,一个有智慧的小女巫表现得淋漓尽致。而这本书最大的成功之处,正是在于罗琳的细节描写。处处都有伏笔,处处都是重点,无论是赫敏认真细致的分析,还是小反派德拉科的骄傲自大,亦或是斯内普教授阴沉讽刺的语句,都抓住了读者的眼球。

  第二点,则是《哈利波特》的故事情节。将它归纳为主要内容,或许它早已落入俗套,但真正去读它,却可以发现它的内容紧紧抓住你的心。每一本书都是独立的,有开始,也有结尾,即使只看一本也能读懂;但它又是紧密相连的,令人读完了还想读。奇妙的是,它每一本书中的结构似乎也是如此:一个个小故事似乎是毫无干系的,但它却又有了一个完整的架构,有开头也有结尾。或许正是这一点,吸引了无数的读者。

  第三,则是作者罗琳在文中留下了太多常人想不到的东西:魔法、魔药、魔杖、巫师袍、魔法生物……这一切,在此书中如此近距离的与我们擦肩而过,却又令人升起探索之心。归结到底,就是罗琳的想象力。这一点,在它中表现得非常突出,当人们读到某种不可能,或是现在还没有出现在世上的东西时,甚至可能以为这些真实存在。而她的想象力带我们走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听说,有的科学家为研究《哈利波特》这本书可是专门有一些奇特的场地与方案。

  第四则是真实性。有人会说,一本科幻小说,怎么可能是真实的呢?但我所说的“真实”,并不是指它的内容,而是它的人物。据罗琳的`介绍,《哈利波特》中的全部人物性格,都是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原型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哈利波特》中的人物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的原因了。

  《哈利波特》这本书创造了很多奇迹,它伴随许多人走过了十年的时光,但那又不能称之为奇迹,因为这是可能的,因为它的很多地方,不只是以上的四个原因,还有更多的原因。它的奇迹应该被称为惊讶,因为奇迹是不可能的事发生了,而惊讶时有一点可能的事发生了。

  这就是《哈利波特》,一本令人回味无穷的,现代科幻小说领域的经典之作。

哈利波特读后感15

  我是个哈密(迷),在看过哈利波特6之后有很多想法,不知能否与各位切磋切磋。

  在看到邓不利多校长被斯内普教授杀死之后,心凉到底。不知以渐渐长大的哈利能否应付得了;不知他是否能解救大众与火热之中,帮助大家杀死伏地魔头。大家可能都知道,在第五部中小天狼星的死给了哈利很大伤害,毕竟他是他的最后一个牵挂。而邓不利多的死让哈利失去了最后一个保护伞。说到这,我们可能都把错误寄托与那个让邓不利多十分相信却又不值得相信的斯内普教授身上,对啊,我开始也这么认为,但后来我的想法变了。

  我们何不想一下,为什么邓不利多致死都那么相信斯内普教授,为什么他一直都是那么,那么把事情老往好的一方面想?让我们站在校长的角度想一想,说不定斯内普教授是好的呢。他只是听从了邓不利多的命令把自己的位置稍稍往黑魔头的立场挪了挪,偏向了黑魔头。是校长打在黑魔头眼前的一面幌子,是一个卧底,他,可能纯纯粹粹是邓不利多的人。这时你们可能会问,那他为什么会杀死校长呢,在他即将被斯内普教授杀死时为什么是哀求的呻吟,这两点我也弄不清,希望有谁看到此文给我说说。

  两天的精心阅读让我感慨万千,回味无穷。我认为与我一样同是哈密(迷)的文友肯定有同样的感觉,不知大家认同否。在网上看到哈利系列共有七部,真觉得可惜,要是再多几部不是更好吗?希望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等到罗琳女士来时,我们齐发要求,要求她别把哈利那么早写完!!

  再说说电影吧,我们都知道已经到第四部了,我们不可否认它的精彩,但也不能说它是完美的,在原创的基础上我觉得他删改的太多,省略的'太多,大大缩小了我们的胃口,这只是我的个人意见,希望不认同的文友见量!

  哈利波特的世界是不存在的,但是我们存在幻想,幻想可以把不可能的世界拉到我们眼前。我们都把自己比作那个神奇的小男孩---哈利波特,让自己遨游在他的世界也可以说是你的世界中,骑着扫帚,飞天入云,多神气啊!这不能说是幼稚小儿科,就算是一个成年人,在他情入深处时,也一定会禁不住声音的诱惑道:要是我是哈利波特,我先

  他的两个朋友可谓是侠肝义胆,两肋插刀。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对朋友忠心耿耿。跟他们相比,那个泄露朋友地址让朋友丧失生命的虫尾巴可谓是相形见绌了,他把哈利父亲出卖后还冤枉好人,更是罪加一等。

  在第六部中,斯内普教授对哈利的所作所为,马尔福为黑魔头卖命,邓不利多教授哈利课程,邓不利多的死亡,共同组成了第六部的生命。我认为第六部是个悲剧,就像凤凰的挽歌。

  我不想再看一遍,虽然我对它的猜测听起来是好的,为邓不利多先生作了一个公证,证明他没有做错,但是这只是一个想法,还是现实点好。同学这样对我说。对啊,可是幻想是不能现实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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