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借款合同【合集】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担保借款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担保借款合同1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 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 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 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 该房 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第三条 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 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 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年月日
担保借款合同2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一、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款小写: 元,(大写: 圆整。)
二、应乙方要求,丙方自愿为以上借款合同共计小写: 元(大写: 圆整)同意出具反担保,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证事项: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条款,丙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义务;
(2)、对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项上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计算利息)以及违约滞纳金(注:未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计算收取违约滞纳金)丙方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规定支付义务,乙方即有权直接向本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乙方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乙方所欠款项,以借款抵押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乙方,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扣押保证人名下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公司股份、厂内所有机械设备、货物等全部财产)作为偿还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项担保,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担保书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本担保书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验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担保借款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
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4
甲方(出资人):乙方(借款人):丙方:(下称“稳得利担保”公司)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叁万万元人民币,期限六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三条:借款利率为月息18‰,从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四条:乙方借款用途为进货,乙方应合法使用贷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五条: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
第六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到期结清本息,每月____日为结算日,乙方应于当日将当期利息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七条: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逾期之日起____日内丙方应将应付款项偿付给甲方。
第八条:本合同各方一致认为,本合同必须办理公证,乙方自愿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3)、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4)、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5)、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6)、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事件的;
(7)、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的;
(8)、乙方未按约定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致使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费;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____日)偿还本金或利息的,应自逾期之日起对借款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应向稳得利担保公司支付每日50元的逾期管理费;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缴纳垫款金额5%的罚金,并应自收到丙方的追偿通知(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的.____日内,无条件向丙方偿清全部垫款及罚金;
3、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稳得利担保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稳得利担保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稳得利担保公司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稳得利担保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4、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乙方还应向稳得利担保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5、借款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支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在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授受有关管辖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个人借款合同篇10抵押人: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2,占地面积_______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5
贷款人:
借款人:
身份证号:
出质人:
身份证号:
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并严格执行。
出质人愿以下列动产(下称质物),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抵押给贷款人,出质人保证:
1、质物未设定过其它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2、不得将质物及相关权利凭证挂失。
3、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4、借款人、出质人将质押物质押给贷款人后,贷款人经审核评估后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借款用途:
贷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贷款期限 月,到期必须按时还清全部本息。按月计付寄售费,如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则贷款人按贷款总额每日加收5‰的管理费,贷款到期后五天内,借款人不来办理续借手续,则质押物归贷款人所有。
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2、质保担保的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在质押期间内质押物本身所造成的费用。
3、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方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4、出质人应将质物的权利证书或相关文件及材料连同质物一并移交给贷款人保管。
5、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如借款人不按时归还本息,则质押物的所有权归贷款方所有,贷款方有权拍卖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理质押物,出质人不得提出异议,并配合贷款方处理质物,则贷款方有权拍卖或转让质物来冲抵贷款,如果拍卖质物不够贷款额,或如果质物所有权发生争议,造成质物不够偿还贷款时,则贷款方将继续追究借款人无限责任,可继续拍卖借款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直至清偿贷款为止。
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真实的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生产经营情况,质物的所有权是借款人的,无任何担保或争议。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用本企业资产或个人财产为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的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4、借款人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借款人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提前拍卖质物。
5、质物的保险、公证鉴定、运输、保管和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本合同发生纠纷,有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及律师费等均由出质人承担。
本合同一式 份,借、贷、出质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
本合同由贷款人、经办人签字方可生效。
借款人:
出质人:
贷款人:
担保借款合同6
借款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借款方、借款方和担保方的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借款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 元,金额大写 。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息 (利率:分,放款时利息全部收回)。
二、乙方和担保方(丙方)可以是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具有清偿能力的其它经济组织。
三、担保方对上述条款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向担保方进行追偿,担保方保证在接到甲方催款通知后的十个工作内清偿上述款项。
四、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借款合同被提前终止,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以及向担保方追索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五、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提前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方无条件同意提前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
1、乙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保育及其它法律纠纷的;
2、发生缺乏偿债诚意的;
3、移民的';
4、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本息的;
六、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律师服务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担保方在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甲方此笔借款本息收回后,方可免除担保责任。
八、担保方如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未代替乙方清偿借款本息,甲方有权按违约总额的万分之十五(日利率)计算向担保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由担保方在其债务履行期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如担保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担保方还应赔偿甲的实际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一份,由甲方持有,正本作为收取借款依据,副本作为记帐依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7
借款人:有限公司(注册号:374XXXX133574)(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身份证XXX)贷款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借款期限:从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借款利息为
2、本合同项下贷款确定的利率(但不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对委托贷款利率的规定)计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可进行调整。
四、甲方权利及责任:
1、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在该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于变更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
5、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6、甲方应在乙方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7、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五、乙方的权利及责任:
1、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此笔贷款有关的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情况及资料;
3、乙方有权检查甲方使用贷款的`具体情况,对此甲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4、当甲方发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项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或者发生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6、乙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应及时发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或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能保证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60%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X)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的签订地为____区,发生争议由____区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甲方):(盖X)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担保借款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借贷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借贷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 借贷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借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本项借贷用于_________,借贷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借贷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贷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借贷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借贷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 +(借贷本金-已归还借贷本金)×月利率
借贷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借贷本息采用_____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_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贷人有权从保证人在借贷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借贷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 借款人授权借贷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借贷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借贷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借贷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借贷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借贷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借贷利率收取利息。借贷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借贷逾期后,借贷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借贷,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借贷人,已计收的借贷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 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借贷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借贷人,否则,借贷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借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借贷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借贷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
借贷人(公章):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
借贷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9
借款单位: (以下简称借方)
贷款单位: (以下简称贷方)
借方根据_______号文件,_____(项目)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大写)
外汇_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套人民币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利率
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配套人民币贷款年利率为___%,贷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复息计收.在合同履行期中,如遇到利率调整或计息办法变更,按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借款期限
外汇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汇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配套人民币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款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___天内,借方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___天内应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和用汇计划送交贷方,经贷方审查同意后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用汇,借方应事先征得贷方同意并及时调整用汇计划,以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六条借款偿还
借方偿还本息所用货币与所借币种必须相同,并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归还.还款计划如下: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后第___个月开始偿还,共分___次还清,每次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年__月归还____万元;
____年__月归还____万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在到期前两周内向贷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方同意修改原还款期限,重订利率.
第七条还款担保
借方请____为借款保证人,并由保证人按贷方的要求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方未按期归还本息,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方未按规定用途用款的,须向贷方支付未用或超用部分___%的违约金.
2.贷方因本身责任未按用款规定提供贷款的.,应按延期天数向借方支付未贷款金额___%的违约金.
3.借方未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方有权停止和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贷款,借方除在限期内纠正外,对贷款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付_%的罚息.
4.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贷方有权从借方的其它帐户中扣收,并对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加收___%的利息.
第九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方向贷方提供不真实的情况、报表和资料的;
(2)借方由于各种原因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资产总额又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的;
(3)借方的保证人已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代偿能力的.
第十条贷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检查、监督借方使用贷款情况.借方应向贷方提供有关报表和各项资料.
第十一条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凭证、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有关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议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贷方双方及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份,交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附件: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担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担保借款合同10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用于本借款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息 %,服务费 元。
第四条还款
4.1还款方式为到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还本,每月初支付当月利息。
4.2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还款,均按照先还相关费用后还本的原则偿还,相关费用系指 利息、担保费、违约金,甲方、丙方为追回借款本息、违约金等所有支出费用或其他 约定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 提前还款
乙方提前还款需及时通知甲方及丙方,已缴纳的担保费不退还。(注:利息最低以十五天为限。例:未满十五天,按十五天结算利息,超过十五天但未满一个月则按一个月结算)
第六条 罚息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借款,甲方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三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第七条 借款担保
7.1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质押/抵押)担保,第三人、借款 人也可以向保证人(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质押/抵押)反担保,具体约定见本 合同的相关条款。
7.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出借人、保证人债权的变化的,借款人应及时按出借人 或保证人要求另行提供经出借人、保证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或反担保。
第八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8.1 发生下列条款之一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 、借款人未完全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 、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 、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 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 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D 、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等,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 、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 的履行的;
F 、发生第7.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G 、在经营性借款中,借款人的经营实体拒绝或不配合出借人对其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 调查、了解和检查的.;
H 、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8.2 借款人未按时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及其他产生的费用,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丙方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 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对未及时按期归还本息的,由丙方代偿还后,丙方可以 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违约保证金,超过7天的,丙方可以采取一切强制措施向乙方及 反担保方追偿。
8.3 借款人违约,出借人和丙方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及其他措施或由丙方用民 间方式处理。
8.4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所欠借款本息按月支付利息的二倍乘以违约天数。
第九条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和保证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索要和追索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保证人(丙方)提供担保,借款人和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条 保证方式
10.1 A、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满不能 履行债务的或违约时,出借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丙方在本合同 约定的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B、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如乙方在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 清偿借款本息且确定无力清偿或违约,以至在合同经诉讼或仲裁,并就乙方财产 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 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10.2超出丙方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0.3丙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合同还款义务或丙方代为偿还或出借人因乙方违约收回 借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十一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借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一个月内。
第十三条 丙方的代位求偿权
丙方在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
有权要求乙方或反担保人归还丙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日千分之一)以及丙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评估费、担保费、律师代理费5%)和损失等。
第十四条 乙方的义务
14.1、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向丙方支付费用,并在签订合同之时一次缴清:
(一)担保费: (二)违约保证金:
14.2、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后五天内向丙方清偿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上述书面通知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超出五日的,丙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帐户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14.3必须承担合同规定的债务(各)履行期届满(即还款期末)以后的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14.4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须符合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14.5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
14.6未经丙方同意,乙方不得处理任何向丙方抵质押的物品。
14.7应甲、丙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丙方报送反映个人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否则,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14.8如需举借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丙方作为保证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经营决策时,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14.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征得丙方的同意。同时丙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14.10如需变更乙方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信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丙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
14.1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实施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损害丙方权益的行为。
14.12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将本企业抵押给丙方的抵押物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并以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14.13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如改变借款用途),不得擅自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
14.14乙方的其它义务: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借款金额3%的违约金。如发生代偿,乙方还应承担自代偿之日起日千分之一的利息。若因此给丙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含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15.2如乙方未及时按期交纳利息,丙方将扣除部分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并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
15.3如乙方到期未及时归还本金,丙方将扣除全部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7天者,丙方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
质押抵押反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丁方)向丙方提供质押抵押物反担保时,抵押人、借款人、反担保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六条 反担保人(丁方)向丙方交纳 元(小写:¥ 元)反担保保证金,并提供丙方认可的质押抵押物。保证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三天内向丙方清偿履行担保责任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质押抵押反担保范围
质押抵押反担保范围包括:丙方在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八条质押抵押反担保的期间为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十九条质押抵押反担保方式: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质押抵押反担保物
20.1 质押抵押人、反担保人自愿向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借款提供质押抵押反担保物,质 押抵押物详见《质押抵押物清单》 。《质押抵押物清单》 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质押抵押物清单》 对质押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丙方行驶代位权时处分该抵 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20.3丙方质押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质押抵押反担保物产生的孽息、及其从物、从权利、附 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20.4质押抵押反担保期间,质押抵押人或反担保人是该质押抵押物和反担保物的合法所有 人(使用人),不得隐瞒质押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共有、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 定质押抵押、出租等情况。未经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质押抵押物转移、转让、出租、 出售、赠与、再质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并不得实施降低质押抵押物价值的任何 行为。
20.5由于质押抵押人或反担保人的行为而使质押抵押反担保物价值减少,应在5天内向 丙方提供新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20.6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质押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质押抵押物,保证质押抵押物的完好,质押抵押权存偿 期间,质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通知丙方并将质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 不得长于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丙方书面同意,并将 质押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用于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和费 用。
第二十一条质押抵押反担保物登记
21.1本合同签订后,质抵押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抵押登记手续,质抵押登记证 明在借款全部还清之前由丙方保管,质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 质抵押人应办理变更登记,乙方应予协助和配合。
21.2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丙方协助乙方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或将相关 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21.3出质人应当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丙方,丙方验收无误后应当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 证,质物的保管费由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质押抵押权的实现
22.1在丙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乙方或反担保方在3天之内仍未清偿的,三方协商以质 押抵押反担保物折价优先受偿,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拍卖、变卖该质押抵押反担保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2.2 质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丙方有权就不足部分 继续向借款人或反担保人及有利害关系的人追偿。
22.3 处分质押抵押反担保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质押抵押的质押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在处分质押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第二十三条保险
当事人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借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借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第一受益人为丙方。
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
24.1如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丙方损失时,丙方按丁方反担保金额的2%向丁方收取违约 金,丙方将丁方交纳的保证金扣转为违约金,收归丙方所有。丁方还应向丙方赔偿所有 费用。
24.2如乙方和丁方未及时按期交纳利息,丙方将扣除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15天者,向 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并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 议书》。
24.3如乙方和丁方到期未及时归还本金,丙方将扣除全部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7天者, 丙方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
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 转让
甲方或丙方行使代偿义务后,可以无需征得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同意,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他人。转让时应当通知借款人和反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第二十六条公证经协商同意,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不办理公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乙方、丙方、质押抵押人和反担保人(丁方)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乙方、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或者丙方替乙方履行了代偿义务的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十七条独立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其他
29.1 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 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9.2 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第三十条补充条款
30.1 本合同由各方共同申请公证机关出具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如任何一方违约, 则违约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承担强制费、评估费、担保费、律师代理 费5 %及其它实现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
30.2本合同各条款,已经各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各方已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 解或疑义。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共同借款人(签字):
保证人(丙方)(公章):
反担保人(丁方):
抵押(质押)物所有权人:
年 月 日
抵押质押物清单
抵押物清单
质押物清单
抵押(质押)物所有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合同11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甲方因其生意上需要资金周转,向乙方提出借款要求,现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的借款用于做生意。
第二条:借款期限、利率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个月,甲方每个月的4倍计算。
第三条:贷款偿还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归还本息,借款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若甲方逾期未付清到期利息的,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到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不受借款期限的约束。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本息到期后不付清到期的利息或者本金的,甲方则按约定的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小写):元。直到甲方偿还清本金为止。
第五条:担保人丙方的责任、义务
丙方作为甲方的担保人,丙方有对甲方偿还本金和利息起督促、担保和承担起偿还本息的责任和义务。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清本金和利息的,丙方负起偿还本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_______元的责任。丙方并按约定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直到丙方偿还清本金为止。
第六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甲方逾期不清偿本息的,乙方为了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公证费、登记费、诉讼费以及乙方聘请律师处理诉讼事务而支出的律师服务费用等在内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在协商或诉讼期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立刻生效,三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金额利率用途日期借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担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13
_________银借合同字第_________号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
│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 分 期 还 款 计 划 │
├───┬─────────────┼───┬────────────┤
│日 期│ 金 额 │日 期│ 金 额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_________份。
┌────────────────┬─────────────────┐
│ 借 款 方 │ 贷 款 方 │
│ │ │
│ │ │
│借款单位 公 章 │贷款单位 公 章 │
│ (或合同专用章)│ (或合同专用章)│
│ │ │
│法定代表人 章 │负责人 章 │
│ │ │
│ │ │
│经办人 章 │经办人 章 │
│ │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
│ │ │
├────────────────┴─────────────────┤
│ 借 款 方 保 证 担 保 人 │
│ (1) (2) (3) │
│保证担保人 公 章 │
│ (或合同专用章) │
│ │
│法定代表人 章│
│ │
│经办人 章│
│ │
│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 │
└──────────────────────────────────┘
担保借款合同14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
借款人(及抵押人)以下称乙方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该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双方保证严格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合同内容的`贷款;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益:
第二条乙方自愿以本人坐落于区石房权证字第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产为借款作抵押担保,该房产价值为 元,抵押权价值为 元,债务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双方约定事项如下:
(一)当乙方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甲方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将抵押物作价、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
(二)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财产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三)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由乙方保管、使用并负责保养、保全。《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保管。
第三条借款人承诺:
(一)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二)如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为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三)保证抵押物为抵押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四)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内的安全、完整,并承担维护、保养抵押物所需费用;
(五)接受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抵押权人承诺:
(一)按期、按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二)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贷借款本息偿还完毕后向乙方出具他项权利注销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借款方不能按约定还款,逾期按日1%计付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终止协议并处置抵押物。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房管局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并依法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如双发发生纠纷,到权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担保借款合同15
合同号:
借方:
贷方: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币种:
金额:
第三条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批准单位)号文批准的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惟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二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三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四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账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账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账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计算.(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账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1.
2.
3.
4.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贷方: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签章: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经办人: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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