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委托书

时间:2022-12-24 17:01:23 委托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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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委托书

  被委托人在行使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怎么去写委托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委托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委托书

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委托书1

  甲方:

  乙方:

  甲方经区计经综(xx)xxx号及批准征地通知(xx)1、2、3、4、5号批准,在村一带进行征地拆迁,建设现代通信工业园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杭市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甲方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委托给乙方办理。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一、拆迁范围:

  乙方负责实施甲方现代通信工业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范围内107户农居建房审批面积合计约26811平方米房屋的拆迁评估补偿工作,并拆除旧房将场地交付给甲方施工。

  二、补偿原则:

  拆迁房屋和地上附属物《市房屋重置价格》、《市市区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等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三、拆迁期限:

  暂定在甲方领取拆迁许可证后2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申领拆迁许可证手续,具体拆迁实施时间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1)乙方在妥善完成委托处理的所有事务后,甲方应于其完成后_______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报酬人民币________元。因自然原因,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本协议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在给付了乙方第二项实际发生的费用后,不再支付本项报酬。

  暂按每户万估算,总费用为万元人民币,最终根据规定按实结算。

  五、其他费用:

  1、奖励费:被拆迁人在乙方评估后当时签订协议的,按被拆迁人常住人口一次性人均奖励1500元,规定时间前签约的,甲方按常住人口人均奖励10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奖励;被拆迁户按时搬迁完毕交房,并经验收合格的,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1000元,规定时间前完成搬迁交房的,经验收合格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5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发放奖励费。

  2、被拆迁人搬家补贴费:每户700元/次,每一次由乙方负责支付,第二次根据乙方提供的清单在安置时予以支付。

  六、安置方式:

  拆迁农户在予以安置,安置政策根据安置政策处理。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部分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打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七、乙方与被拆迁人签订《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协议》后,根据区纪要[xx]25号文件,甲方先向乙方支付拆迁补偿安置款的20%,计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柒万元整,签约时支付总额的30%,余款在腾房屋后结算,多还少补。

  八、乙方的拆迁服务费按每平方米房屋拆迁建筑面积25元计算(包含丈量、评估费、包含支付给国土局的管理费),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5万无,其余部分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后七日内支付给乙方。拆迁评估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

  九、旧房拆除(含建筑垃圾清运)由乙方负责,旧房残值归乙方所有。

  十、动迁成果:

  动迁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给甲方补偿安置汇总资料及明细表。

  十一、违给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期限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不按协议约定支付拆迁补偿相关费用,乙方可适当顺延拆迁时间。

  2、因乙方原因延误拆迁工作的,甲方可拒付拆迁服务费,并要求乙方经济赔偿。

  3、因不可抗拒原因延误拆迁工作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区国土分局一份。

  银行确定申请人具备贷款条件之后,发放贷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贷款金额,所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是评估价格的70%);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委托书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动迁机构):

  甲方经区计经综(XX)63。64。65。66。67号及批准征地通知(XX)1、2、3、4、5号批准,在村一带进行征地拆迁,建设现代通信工业园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杭市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甲方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委托给乙方办理。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拆迁范围:

  乙方负责实施甲方现代通信工业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范围内107户农居建房审批面积合计约26811平方米房屋的拆迁评估补偿工作,并拆除旧房将场地交付给甲方施工。

  二、补偿原则:

  拆迁房屋和地上附属物《市房屋重置价格》、《市市区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等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三、拆迁期限:

  暂定在甲方领取拆迁许可证后2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申领拆迁许可证手续,具体拆迁实施时间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暂按每户万估算,总费用为万元人民币,最终根据规定按实结算。

  五、其他费用:

  1、奖励费:被拆迁人在乙方评估后当时签订协议的,按被拆迁人常住人口一次性人均奖励1500元,规定时间前签约的,甲方按常住人口人均奖励10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奖励;被拆迁户按时搬迁完毕交房,并经验收合格的.,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1000元,规定时间前完成搬迁交房的,经验收合格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5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发放奖励费。

  2、被拆迁人搬家补贴费:每户700元/次,每一次由乙方负责支付,第二次根据乙方提供的清单在安置时予以支付。

  六、安置方式:

  拆迁农户在予以安置,安置政策根据安置政策处理。

  七、乙方与被拆迁人签订《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协议》后,根据区纪要[XX]25号文件,甲方先向乙方支付拆迁补偿安置款的20%,计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柒万元整,签约时支付总额的30%,余款在腾房屋后结算,多还少补。

  八、乙方的拆迁服务费按每平方米房屋拆迁建筑面积25元计算(包含丈量、评估费、包含支付给国土局的管理费),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5万无,其余部分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后七日内支付给乙方。拆迁评估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

  九、旧房拆除(含建筑垃圾清运)由乙方负责,旧房残值归乙方所有。

  十、动迁成果:

  动迁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给甲方补偿安置汇总资料及明细表。

  十一、违给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期限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不按协议约定支付拆迁补偿相关费用,乙方可适当顺延拆迁时间。

  2、因乙方原因延误拆迁工作的,甲方可拒付拆迁服务费,并要求乙方经济赔偿。

  3、因不可抗拒原因延误拆迁工作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区国土分局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委托书3

  甲方(委托人):

  乙方(动迁机构):

  甲方经区计经综(xx)63、64、65、66、67号及批准征地通知(xx)1、2、3、4、5号批准,在村一带进行征地拆迁,建设现代通信工业园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杭市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甲方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委托给乙方办理。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拆迁范围:乙方负责实施甲方现代通信工业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范围内107户农居建房审批面积合计约26811平方米房屋的拆迁评估补偿工作,并拆除旧房将场地交付给甲方施工。

  二、补偿原则:拆迁房屋和地上附属物《市房屋重置价格》、《市市区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等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三、拆迁期限:暂定在甲方领取拆迁许可证后2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申领拆迁许可证手续,具体拆迁实施时间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暂按每户万估算,总费用为万元人民币,最终根据规定按实结算。

  五、其他费用:

  1、奖励费:被拆迁人在乙方评估后当时签订协议的,按被拆迁人常住人口一次性人均奖励1500元,规定时间前签约的,甲方按常住人口人均奖励10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奖励;被拆迁户按时搬迁完毕交房,并经验收合格的,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1000元,规定时间前完成搬迁交房的,经验收合格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5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发放奖励费。

  2、被拆迁人搬家补贴费:每户700元/次,每一次由乙方负责支付,第二次根据乙方提供的清单在安置时予以支付。

  六、安置方式:拆迁农户在予以安置,安置政策根据安置政策处理。

  七、乙方与被拆迁人签订《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协议》后,根据区纪要[xx]25号文件,甲方先向乙方支付拆迁补偿安置款的20%,计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柒万元整,签约时支付总额的30%,余款在腾房屋后结算,多还少补。

  八、乙方的拆迁服务费按每平方米房屋拆迁建筑面积25元计算(包含丈量、评估费、包含支付给国土局的管理费),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5万无,其余部分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后七日内支付给乙方。拆迁评估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

  九、旧房拆除(含建筑垃圾清运)由乙方负责,旧房残值归乙方所有。

  十、动迁成果:动迁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给甲方补偿安置汇总资料及明细表。

  十一、违给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期限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不按协议约定支付拆迁补偿相关费用,乙方可适当顺延拆迁时间。

  2、因乙方原因延误拆迁工作的,甲方可拒付拆迁服务费,并要求乙方经济赔偿。

  3、因不可抗拒原因延误拆迁工作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区国土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